医院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建设项目(分项:动力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建设地点:c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陈院长
联系电话:17382806060
验收意见.pdf
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建设项目(分项:动力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4年11月9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环评文件以及环评批复,对照《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建设项目(分项:动力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哈环南审表【2022】25号批复文件要求,对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建设项目(分项:动力中心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人员包括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建设单位)、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单位)、黑龙江省华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3名行业技术专家。验收工作组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后形成如下验收意见: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内,不新增占地。本项目拆除哈医大二院院内东南侧的大专班宿舍和花窖,新建一座动力中心,拆除的大专宿舍和花窖总占地面积1810m2,总建筑面积4027m2。新建的动力中心为地下1层,地上3层框架结构(其中锅炉房为地下1层,地上1层结构),内设置泵房、库房、生活水箱间、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锅炉房、直燃机房、水处理间、操作间、值班室、化验室等。锅炉房内设置7台燃气锅炉(3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WNS14-1.0/115/70-Q)、1台7MW燃气热水锅炉(WNS7-1.0/115/70-Q)、2台6t/h燃气蒸汽锅炉(WNS6-1.25-Q(LN)、1台10t/h燃气蒸汽锅炉(WNS10-1.25-Q(LN))。(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建设项目于2022年6月28日获得了哈尔滨市南岗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文号为哈环南审表【2022】25号。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4月竣工投产。建设项目自建设至验收期间无环保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万元,占总投资的14.6%。(四)验收范围本项目分批验收,直燃机组不验收,本次验收动力中心锅炉房内的7台燃气锅炉,动力中心内的库房、生活水箱间、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锅炉房、水处理间、操作间、值班室、化验室等有关的建设内容及各项环保设施。(五)工程变动情况、重大变动判定环评要求设置1台容积为13.6m3的CNG罐车,供应1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和1台6t/h燃气蒸汽锅炉,罐车停在动力中心北侧20m处。实际未设置CNG罐车,新建2条燃气管道供应7台锅炉。本项目变动内容不新增排放污染物,新增的燃气管道在地下,不新增无组织排放废气,用燃气管道替代CNG罐车更安全合理。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06.04)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从本项目的建设性质、建设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判断,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一)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本项目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哈尔滨市文昌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7台燃气锅炉均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通过27m烟囱排放。(三)噪声本项目噪声源强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吸音板等隔声减振措施,屋顶外设置4.6m高墙和4m高钢结构隔音屏等措施治理。(四)固体废物本项目涉及的固体废物为软化水系统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为4.0t/2a,目前未到产生周期,待产生后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本项目对软水制备装置出水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化验废液,化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0.2t/a,收集于化验室内的危废收集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废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化学需氧量日均最大值为7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最大值为22.0mg/L、悬浮物日均最大值为39mg/L、氨氮日均最大值为5.92mg/L、动植物油日均最大值为0.43mg/L、石油类日均最大值为0.68mg/L、总余氯日均最大值为2.43mg/L、色度为5(度)、pH值范围为7.2~7.5(无量纲)、氰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未检出,监测结果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二)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4#14MW热水锅炉排气筒废气监测点的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2.9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56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最大值为24mg/m3;7#6t/h蒸汽锅炉排气筒废气监测点的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4.5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72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最大值为43mg/m3;1#7MW热水锅炉排气筒废气监测点的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5.0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96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最大值为59mg/m3;6#6t/h蒸汽锅炉排气筒废气监测点的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5.1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84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最大值为48mg/m3;2#14MW热水锅炉排气筒废气监测点的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4.3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64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最大值为31mg/m3;5#10t/h蒸汽锅炉排气筒废气监测点的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3.1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62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最大值为28mg/m3;3#14MW热水锅炉排气筒废气监测点的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3.3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67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最大值为20mg/m3;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三)厂界噪声本项目东侧、南侧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在47dB(A)~53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0dB(A)~43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北侧、西侧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在60dB(A)~64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8dB(A)~53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动力中心附近敏感点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45dB(A)~49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39dB(A)~43dB(A)之间,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本项目涉及的固体废物为软化水系统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为4.0t/2a,目前未到产生周期,待产生后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本项目对软水制备装置出水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化验废液,化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0.2t/a,收集于化验室内的危废收集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五)总量本项目锅炉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1.434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251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9.998t/a,低于环评颗粒物核定排放量1.917t/a,二氧化硫核定排放量4.792t/a,氮氧化物核定排放量14.377t/a;氮氧化物同时低于排污许可氮氧化物总量19.8t/a。锅炉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993t/a,氨氮排放量为0.0744t/a,低于环评化学需氧量核定排放量3.144t/a,氨氮核定排放量0.596t/a。四、环境管理检查建设单位已建立了环保组织机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系统,并且正在办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均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六、验收结论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核查,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管理规范,环评及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治工程措施均已落实,污染物可满足稳定达标排放要求,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七、后续要求(一)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率和降低事故对环境影响。(二)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做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布企业环境信息。八、验收人员信息见附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4年11月9日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建设项目(分项:动力中心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人员签到名单验收组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签名技术专家李琳虹黑龙江沃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工18145677530由波黑龙江省哈尔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工15904616700王俭黑龙江省哈尔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正高15104586805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4年11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院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