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安全玻璃扩建 环境影响报告招标采购公告(2024)


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东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汽车安全玻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山东东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汽车安全玻璃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8822602 通讯地址:河东区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 邮编:27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审批结果

1
山东东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汽车安全玻璃扩建项目

2024-11-19
2024-11-27
同意

附件:临东审服投字〔2024〕116号关于山东东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汽车安全玻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1月11日我局拟对山东东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汽车安全玻璃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9-8822602 电子信箱:hdqspjtzxmk@ly.shandong.com 通讯地址:河东区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 邮编:27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1
山东东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汽车安全玻璃扩建项目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4-11-11
2024-11-15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将2024年11月14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接受反映2024年11月14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39-8822602 电子信箱:hdqspjtzxmk@ly.shandong.com 通讯地址:河东区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 邮编:27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1
山东东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汽车安全玻璃扩建项目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4-11-11
2024-11-15

附件:1、山东东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文本.docx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将2024年11月14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接受反映2024年11月14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39-8822602 电子信箱:hdqspjtzxmk@ly.shandong.com 通讯地址:河东区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 邮编:27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1
山东东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汽车安全玻璃扩建项目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4-11-11
2024-11-15

附件:山东东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后定稿版.zip

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东审服投字【2024〕116号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东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汽车安全玻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东东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呈报的由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的《山东东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汽车安全玻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庄子村东210m,河东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范围内。该项目新增2座1F生产车间及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生产工艺:以外购玻璃原片、铝合金框、硅酮结构胶等为原料,经切割、磨边、一次清洗烘干、钻孔、开孔、二次清洗烘干、钢化、附框等工序得到成品,无印刷工艺。生产设备:新增2台钢化炉、1台数控切割机、1台自动磨边机、1台清洗机、3台水刀开孔机、1台钻孔机、1台自动线。扩建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5万元。二、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1施。项目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设备密闭、车间通风等有效措施后,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限值。(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磨边、钻孔、开孔、一次清洗、二次清洗废水,依托现有“二级沉淀池+沉淀罐+板框压滤机”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三)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并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璎麒幼儿园昼间及夜间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切割、钻孔、开孔下脚料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硅酮结构胶废包装于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和处置措施均满2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三、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四、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进行后环评,采取整改措施并报我局备案。五、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六、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送至九曲街道环保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11月18日3.九曲街道办事处抄送: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2024年11月18日印发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安全玻璃扩建 环境影响报告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