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千伏输电线路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作出平阳润洋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阳1号海上风电项目500千伏输电线路(瑞安丁山三期围填海区段)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4年
11月
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平阳 1 号海上风电项目 500 千伏输电线路 (瑞安丁山三期围填海区段)
浙环辐〔2024〕32号
2024-11-18
见附件
公示期为 2024年 11月 18日 至 2024年 11月 27日(7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平阳1号海上风电项目500千伏输电线路(瑞安丁山三期围填海区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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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文件浙环辐[2024]32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平阳1号海上风电项目500千伏输电线路(瑞安丁山三期围填海区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平阳润洋新能源有限公司:你公司提交的申请及《平阳1号海上风电项目500千伏输电线路(瑞安丁山三期围填海区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厅审查意见如下:一、平阳1号海上风电项目500千伏输电线路(瑞安丁山三期围填海区段)为平阳1号海上风电项目的登陆输电线路工程,位于温州市瑞安市丁山三期围垦北区历史围填海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回500kV电缆线路,自登陆点登陆后,通过定向钻穿过大堤和横四河后接入瑞安2号海上风电项目陆—1—上集控中心(与平阳1号海上风电项目共用),地下电缆路径长约0.3km。二、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结论。三、《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依法公开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须依法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六、请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做好本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七、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1月18日-2一抄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4年11月18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500千伏输电线路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