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招标采购公告(2024)
1.1地块基本情况概述南浔镇塘南单元CX-05-03-06A号地块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新安村,地块东侧为镇海中学南浔分校、南侧和西侧为空地,北侧为新安路,占地面积为84973m2。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主要为农用地和宅基地,地块内东北角,东南角曾开办过两家木制品加工企业。现地块内为空地,部分区域种有周边居民种植的蔬菜。1.2项目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 42 号)及《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切实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湖环发〔2019〕31 号)等文件要求,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批准,项目地块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 号)“第七条:符合以下情形的,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项目地块用途拟变更为敏感用地,因此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湖州市南浔创业测绘与土地规划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受湖州南浔浔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进行初步调查,以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受委托后,我公司通过资料搜集和现场调研的方式对该地块的使用情况等有关信息进行了收集与分析,对该地块进行了初步调查以及污染识别,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南浔镇塘南单元CX-05-03-06A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方案》,为后续现场环境调查工作提供指导依据。1.3调查结果概述2023年7月17日~ 7月18日由杭州宏德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土壤钻探、监测井建井和监测点坐标及监测井标高测量。2023年7月17日~ 7月30日由杭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现场取样、实验室分析工作。基于现场钻探期间对土壤的观察,并结合所参考的项目地块的工程勘察报告,调查地块地表下 6.0m 深度范围内,项目地块浅部土层由素填土、粘土、淤泥质粘土等土层组成。基于地块内外设置的6口地下水监测井水位标高,结合地块所在区域地势和周边地表水流向,初步判断本项目地块浅层地下水流向大致由西北向东南。(1)土壤环境调查结果南浔镇塘南单元CX-05-03-06A号地块初步调查共设置12个地块内土壤采集点和1个对照土壤采样点,共送检土壤样品58个(含对照点土壤样品4个、土壤现场平行样2个)。土壤样品分析了pH 值、石油烃(C10-C40)、《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 45 项基本检测项目。地块内土壤样品中pH 值、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余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指标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底泥环境调查结果南浔镇塘南单元CX-05-03-06A号地块初步调查共设置1个地块内底泥采集点,共送检底泥样品2个(含现场平行样1个)。土壤样品分析了pH 值、石油烃(C10-C40)、《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 45 项基本检测项目。地块内底泥样品中pH 值、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余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指标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3)地下水环境调查结果南浔镇塘南单元CX-05-03-06A号地块初步调查共设置5个地块内地下水采集点和1个对照地下水采集点,共检测地下水样品7套(含1个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分析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毒理学指标”11项,《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合计71项检测指标。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 pH值、浊度、色度、溶解性固体总量、总硬度、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挥发酚、碘化物、氯化物、六价铬、砷、铅、铜、锌、镍、铝、锰、钠、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萘有检出,其余检测项目均为未检出。所有检出指标检测值中浊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其余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风险筛选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4)地表水环境调查结果
地块内地表水样品中浊度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限值,其余检出指标检测值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限值、《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评价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