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绿色拆解处理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中金泽再生资源(云南)有限公司年20000辆新能源汽车(含柴汽油车)绿色拆解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对《中金泽再生资源(云南)有限公司年20000辆新能源汽车(含柴汽油车)绿色拆解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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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中金泽再生资源(云南)有限公司年20000辆新能源汽车(含柴汽油车)绿色拆解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生环复〔2024〕57号
2024年11月20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附件: 安生环复〔2024〕57号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对《年20000辆新能源汽车(含柴汽油车)绿色拆解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生环复〔2024〕57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对《年20000辆新能源汽车(含柴汽油车)绿色拆解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金泽再生资源(云南)有限公司:你单位委托云南蔚来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年20000辆新能源汽车(含柴汽油车)绿色拆解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备案号【项目代码】:2110—530181—04—01—678852)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经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行政审批领导小—1—组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宁市安宁工业园区禄裱街道办事处安丰营村委会上禄脿村,建设性质为改建。“年20000辆新能源汽车(含柴汽油车)绿色拆解处理建设项目”于2022年3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安生环复〔2022〕9号),2022年8月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530181MA6QK5P115001Q。项目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一期工程不变,二期工程利用现有的厂房作为生产场地,不再新建厂房,占地面积约4738m2,仅调整二期建设的平面布局和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分区防渗工作。本次二期工程改建后,年拆解新能源汽车(含柴汽油车)能力为7000辆(其中,年拆解电动汽车2000辆、柴油汽车1500辆、汽油汽车3500辆)、年拆解摩托车3000辆(其中,电动摩托车1000辆,燃油摩托车2000辆)、警用物资80t、生产性废旧物资(企业报废机器)360t、非生产性废旧物资(废钢铁、废旧农耕机械)80t、自行车100辆。在拆解过程中,仅对报废机动车的大部件进行整体拆除、分类后销售,不进行深度的拆解及加工利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2#厂房)、消防、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气治理设施等;报废车辆暂存区、危废暂存间、服务用房、食堂、给排水、供电、废水处理设施、应急事故池等依托已有工程。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14%。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关于对〈年20000—2—辆新能源汽车(含柴汽油车)绿色拆解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安宁〔2024〕72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述工程内容、规模、功能、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回收利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拆解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车间内污水沟收集至一期工程已建设的隔油池、油水分离器分离处理之后,与一期生活污水一同经一期工程已有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即:pH6.5~9.5,悬浮物≤400mg/L,化学需氧量≤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50mg/L,动植物油≤1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总氮≤70mg/L,石油类≤15mg/L)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安丰营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作为拆解车间地面清洁用水,不外排。施工现场应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禁止施工废水排入周围地表水体。—3—(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改建完成后全厂设置1根排气筒:拆解时废钢铁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即: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即:NMHC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10mg/m3,NMHC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设置围挡,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适时洒水降尘,对易起尘的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进出场道路路面清洁等有效的防治扬尘的措施,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三)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夜间不生产,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严格执行《建—4—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规范收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破碎粉尘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玻璃、警服、警帽、警鞋、防弹背心、其他无用拆解物等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安全气囊出售尼龙企业回收;仪表总成、线路板总成、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等统一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中的相关规定。废液油、废机油滤清器、废铅酸蓄电池、废尾气净化装置、制冷剂、沾上油污的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五)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防渗工程须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开展施工监理,确保防渗工程符合相关要求,防渗工程应在监理部门的监理下进行,对防渗工程进行施工现场监理、录像、记录并存档。—5—(六)针对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在改建项目投产运营前完成整改工作。(七)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环境风险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风险防范设施。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安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八)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污染措施落实后,依法开展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九)认真组织实施《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噪声、地下水等监测点进行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产,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设计阶段应开展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生产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自主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6—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请安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境现场执法和日常监督管理。六、请依法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24年11月20日(此件对外公开)—7—抄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安宁产业园区管委会、禄裱街道办事处、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安宁市水务局、安宁市工科信局、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各个科室(队、站)、云南蔚来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办公室,2024年11月20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汽车绿色拆解处理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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