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制品生产线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年11月21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
1
玉环普力源铸造有限公司
年产2060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二期南部海阁北路2号
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玉环普力源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060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公示稿).pdf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7250599传真:81758262
邮箱地址:yhhbspk@qq.com
通讯地址: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项目代码:2409-331083-07-02-254749玉环普力源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060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1章概述1.1项目由来1.2项目特点1.3评价工作过程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1.4.2相关规划符合性判定1.4.3行业相关规范符合性判定1.4.4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1.5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6报告书主要结论第2章总则2.1编制依据2.1.1国家法律法规2.1.2地方和部门法规、规章2.1.3技术导则与规范2.1.4项目技术文件及其他依据2.2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标准2.2.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2.2.2评价因子筛选2.2.3评价标准2.3评价工作等级2.3.1大气环境2.3.2水环境2.3.3声环境2.3.4环境风险2.3.5土壤环境2.3.6生态环境2.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2.4.1评价范围2.4.2环境保护目标2.5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I2.5.1《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概况及符合性分析2.5.2《玉环县滨港工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汇编》概况及符合性分析2.5.3《玉环市滨港工业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批稿)》概况及符合性分析...322.5.4玉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概况及符合性分析2.5.5《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概况及符合性分析2.5.6环境功能区划分第3章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现有项目调查3.1.1现有已建项目调查3.1.2在建项目调查3.1.3“已建+在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3.1.4“已建+在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3.1.5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要求3.2拟建项目概况3.2.1拟建项目概况3.2.2工程分析第4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1自然环境概况4.1.1地理位置4.1.2地形地貌4.1.3地质特征4.1.4水文地质特征4.1.5水文特征4.1.6气象特征4.2周边同类污染源调查4.3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概况4.3.1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4.3.2浙江青鑫数据有限公司4.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4.4.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4.4.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4.4.4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4.4.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II第5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1大气影响预测与评价5.1.2水环境影响分析5.1.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5.1.5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6环境风险分析5.1.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5.1.8温室气体影响分析5.2退役后环境影响分析第6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6.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6.1.1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6.1.2达标排放可行性6.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6.3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6.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6.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6.6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对策6.7辐射管理要求6.8相关规范符合性6.9环保措施汇总第7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1环保投资估算7.2环境效益分析7.2.1经济效益分析7.2.2环境损益分析7.3环境经济损益综合分析结论第8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8.1环境管理8.1.1环境管理机构设置8.1.2环境管理机构职责III8.1.3环境管理要求8.1.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8.1.5污染物排放清单及总量控制8.2环境监测计划8.2.1制定环境监测计划的必要性8.2.2监测部门8.2.3环境监测体系8.2.4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第9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9.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9.1.1项目建设概况9.1.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9.1.3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9.1.4污染防治措施汇总9.1.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9.1.6公众参与结论9.1.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9.1.8环境管理与监测结论9.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9.2.1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分析9.2.2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分析9.2.3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9.2.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9.2.5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分析9.2.6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是否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分析9.2.7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确保污染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是否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分析9.2.8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是否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分析9.2.9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是否存在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分析9.3总结论9.4建议和要求IV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3项目周围环境关系图附图4现场踏勘照片附图5总平面布置图附图7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8台州市水功能区划图附图9玉环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0玉环市国土空间用途分区规划图附图11项目区综合水文地质图附图1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图附图13玉环市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规划图附图14现有雨污管网布置图附件:附件1备案基本信息表附件2现有项目环评批复附件3现有项目验收意见附件4不动产权证附件5主要原辅料化学成分确认书附件6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附件7环境质量检测报告附件8现有项目危废处置协议附件9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清单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V第1章概述1.1项目由来玉环普力源铸造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地为玉环市滨港工业城二期南部,位于金属熔炼专业园区,主要从事铜棒生产加工。2014年企业投资建设了新增年产20600吨铜制品生产线项目,主要配置750kg熔炼炉750kg保温炉连体2台,500kg熔炼炉500kg保温炉连体4台;2021年进行技改,通过新增干式滚筒炉渣处理机2台,实施年处理793吨炉渣技改项目,主要针对本厂产生的793吨炉渣进行滚筒球磨筛分处理。两轮项目企业均按相关规定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由于铜棒生产的熔炼环节需使用废杂铜,生产不同牌号产品后通常需换炉处理,为降低换炉频率,达到降低能耗目标,企业拟实施年产2060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将原审批的2台750kg熔炼炉750kg保温炉连体技改为3台500kg熔炼炉500kg保温炉连体,总熔炼规模保持不变,预期可降低能耗约20%,符合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政策方向。此外,由于市场需求端的变化,本次技改还将对产品规格进行调整,由主产57#、59#、617#铜棒调整为以H59、HPb60-2、HPb61-1、HPb62-2铜棒为主。项目已向玉环市经信局登记备案(见附件1),项目代码为2409-331083-07-02-25474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判定见下表1.1-1。表1.1-1项目环评类别判定表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贵金属冶炼322;稀有稀土金属冶炼323;有色金属合金制造324全部(利用单质金属混配重熔生产合金的除外)其他//本项目属于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中“64-有色金属合金制造324”类别,利用废杂铜、锌锭和电解铜熔炼生产铜棒(铜合金),因此,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1.2项目特点1、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滨港工业城二期南部海阁北路2号,位于金属熔炼专业园区。2、本项目在总熔炼规模保持不变的基础上,通过大炉换小炉方式增加熔炼炉数量,降低换炉频率,达到降低能耗目标。3、本项目原料废杂铜来源于下游阀门等生产加工企业干法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和金属屑。4、1#车间技改新增的2套500kg熔炼保温连体设备仍利用被替代的2套750kg熔炼保温连体设备的环保设施(密闭收集+沉降+高效布袋除尘+高效滤筒除尘),共4套500kg熔炼保温设备配4套环保装置(1拖1),尾气仍合并排放(DA001)。5、2#车间不发生变化,1套500kg熔炼保温设备配1套环保装置(1拖1),3#车间新增1套500kg熔炼炉保温炉连体(新增后共2套),依托3#车间现有环保设施(沉降+高效布袋除尘+高效滤筒除尘,1拖2)处理,尾气与2#车间废气合并排放(DA002)。6、技改后全厂共7套500kg熔炼保温连体设备,其中1#车间4套(2套利用现有,2套替代原750kg熔炼保温连体设备)、2#车间1套(利用现有)、3#车间2套(1套利用现有,1套新增)。1.3评价工作过程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1、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接受委托后,收集及研究有关工程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环境状况调查,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并同时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各环境要素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整个工作程序依据国家及浙江省相关要求进行,具体流程见图1.3-1。图1.3-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示意图自接受玉环普力源铸造有限公司委托之日起,我公司即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在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和规范,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24年11月4日,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组织召开《玉环普力源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060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我单位根据会议形成的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玉环普力源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060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呈报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以期为日后企业监管提供依据。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二期南部海阁北路2号,属于台州市玉环市沙门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为ZH3310832010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玉环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项目不涉及玉环市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属于城镇开发边界范畴,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区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地表水属于III类水体。根据环境质量监测资料,项目区环境空气和土壤环境质量均符合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地表水现状水质为IV类,不符合III类水质标准;地下水现状水质为IV类,不符合III类水质标准。企业厂区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建设,实现雨污分流,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纳管送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本项目不新增废水,设备间接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实施不会加剧周边地表水水质污染。此外,化粪池、初期雨水池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在源头控制、分区防控和跟踪监测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实施不会加剧周边地下水水质污染。为了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当地政府发布了《玉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具体措施包括:(1)强化水环境污染治理。全力实施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建设,建立管网智慧化运维管控系统,加强已建排水设施养护。全域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深入开展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加强园区内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推进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区块巩固扩面提升。至2025年,所有乡镇(街道)级(含)以上工业园区、所有生活小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全市基本达到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2)推进土壤与地下水多要素协同防治。建立“区域环境+园区周边+企业内部”三位一体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制定实施地下水管控(治理)方案,逐步提升全市地下水水质。在此基础上,项目区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预计持续向好。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利用现有车间组织生产,不新增用地,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资源利用满足利用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滨港工业城二期南部金属熔炼专业园区,属于台州市玉环市沙门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为ZH33108320102),项目从事铜棒生产,不属于国9.1.8环境管理与监测结论企业已成立环保管理机构,配备环保管理人员,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对公司所有环保设施进行监督管理,详细记录和保存各项台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监测计划进行日常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落实排污许可、竣工验收相关要求。9.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9.2.1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分析9.2.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二期南部海阁北路2号,属于台州市玉环市沙门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为ZH3310832010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玉环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项目不涉及玉环市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属于城镇开发边界范畴,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区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地表水属于III类水体。根据环境质量监测资料,项目区环境空气和土壤环境质量均符合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地表水现状水质为IV类,不符合III类水质标准;地下水现状水质为IV类,不符合III类水质标准。企业厂区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建设,实现雨污分流,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纳管送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本项目不新增废水,设备间接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实施不会加剧周边地表水水质污染。此外,化粪池、初期雨水池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在源头控制、分区防控和跟踪监测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实施不会加剧周边地下水水质污染。为了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当地政府发布了《玉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具体措施包括:(1)强化水环境污染治理。全力实施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建设,建立管网智慧化运维管控系统,加强已建排水设施养护。全域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深入开展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加强园区内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推进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区块巩固扩面提升。至2025年,所有乡镇(街道)级(含)以上工业园区、所有生活小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全市基本达到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2)推进土壤与地下水多要素协同防治。建立“区域环境+园区周边+企业内部”三位一体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制定实施地下水管控(治理)方案,逐步提升全市地下水水质。在此基础上,项目区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预计持续向好。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利用现有车间组织生产,不新增用地,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资源利用满足利用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滨港工业城二期南部金属熔炼专业园区,属于台州市玉环市沙门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为ZH33108320102),项目从事铜棒生产,不属于国家、省、市、区(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园区阀门等主导产业的上游产业,不属于园区禁止和限制准入产业,符合园区发展规划。本项目同时符合《玉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和资源开发效率等要求。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9.2.1.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性分析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也不会对敏感点造成超标影响。只要建设单位确保各项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的发生,则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9.2.1.3建设项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二期南部海阁北路2号,属于“一心两区三带四域”中“三带”的大东海特色发展带,符合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属于城镇发展区范畴,符合《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2)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沙门镇滨港工业城,属于玉环沙干产业带的组成部分,也是温台沿海产业带重要区块组成部分。项目主要生产铜棒,属于生产阀门的上游原材料,因此符合产业带主导产业以玉环传统的汽摩配、水暖洁具、阀门、生物医药制造加工业为主的功能定位。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及用地布局。综上,本项目符合《玉环县滨港工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汇编》。(3)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主要生产铜棒,使用的原辅料、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二期南部海阁北路2号,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等,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实施细则中的禁止范围内。项目主要从事铜棒生产,主要工艺为熔炼、连铸牵引和剥皮等,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也不属于落后产能和严重产能过剩行业,因此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要求。9.2.1.4建设项目与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玉环市滨港工业城二期南部,属于金属熔炼专业园区,属于台州市玉环市沙门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为ZH33108320102),通过废杂铜重熔生产铜棒,属于园区重点发展产业水暖阀门的上游配套产业,本次原址原规模实施技改,工艺技术水平、污染防治措施不降低,通过将原审批的2台750kg熔炼炉750kg保温炉连体技改为3台500kg熔炼炉500kg保温炉连体,实现降低能耗的目标,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清单。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等方式,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与居住区之间距离达到约940m,符合空间准入管控清单。因此,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要求。9.2.1.5建设项目与《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现有项目属于高耗能项目,本次技改通过大炉换小炉方式增加熔炼炉数量,降低换炉频率,达到降低能耗目标,符合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全厂不涉及用煤,不涉及锅炉,熔炼保温一体设备全部使用公用电能,属于清洁低碳能源;原料采用品质较好的铜及铜合金块状废料、废件,末端采用高效废气收集装置,减少恶臭排放,项目与居民区最近距离达到约940m。本项目不属于超低排放行业,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OCs原料的使用,不涉及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综上,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9.2.1.6相关规范符合性分析(1)《浙江省有色金属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新增废水,依托现有熔炼系统设置的密闭集气罩和除尘系统,烟尘经沉降室+高效布袋除尘+高效滤筒处理后达标排放,预留安装文丘里活性炭粉末喷射器设施,熔炼颗粒物符合《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排放限值,铅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噁英符合《关于玉环普力源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0600吨铜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玉环建[2014]88号)中限值,非甲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固废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堆场和危废仓库分类暂存,一般固废堆场、危废仓库均按相应标准建设,设立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本项目依托现有250m3事故应急池,符合事故废水收集要求,事故废水能自流导入,现有项目2023年已编制应急预案,本项目实施后及时更新,并按要求建立重大风险事故定期应急演习制度等。本项目符合《浙江省有色金属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要求。(2)《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中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熔炼系统配备密闭集气罩,烟尘经沉降室+高效布袋除尘+高效滤筒处理后达标排放,预留安装文丘里活性炭粉末喷射器设施。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按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符合《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3)《台州市金属熔炼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二期南部海阁北路2号,位于金属熔炼专业园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符合《玉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熔炼炉采用工频电炉,使用无毒无害的精炼剂,熔炼过程在密闭的操作室内进行,采用微负压吸风,且设有沉降室和高效除尘设施,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厂区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全厂仅设置一个生活污水排放口。设备间接冷却水100%回用。厂区内按标准建设有固废贮存场所,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熔炼集尘灰按危废管理和处置。因此,本项目符合《台州市金属熔炼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指导意见》。(4)《玉环县金属熔炼行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二期南部海阁北路2号,位于金属熔炼专业园区,项目与居住区之间距离达到约940m。熔炼采用工频电炉,使用环保型除渣剂和精炼剂,铜棒中铅含量控制在2%以下。现有厂区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建设,清污分流、污污分流,设备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熔炼过程按要求设置微负压收集系统,且设有高效除尘设施,熔炼集尘灰按危废管理和处置。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四至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符合《玉环县金属熔炼行业发展规划》。(5)《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玉环市滨港工业城从2003年启动区建设、滨港工业城一期、电镀园区、到滨港工业城二期、村级留用地等区块的逐步开发,形成了以阀门水暖、汽摩配、金属制品业等制造业为主的产业园区。园区已编制《玉环县滨港工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汇编》,2011年编制《玉环县滨港工业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正稿)》,2017年委托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玉环市滨港工业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玉环保[2017]39号)。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滨港工业城二期南部海阁北路2号,位于金属熔炼专业园区,属于台州市玉环市沙门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为ZH33108320102),通过原址原规模技改达到降低能耗的目标,符合环境准入条件。项目熔炼使用电能,均属于清洁能源,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次技改将原审批的2台750kg熔炼炉750kg保温炉连体技改为3台500kg熔炼炉500kg保温炉连体,总熔炼规模保持不变,降低了生产不同牌号产品后的换炉频率,预期可降低能耗约20%,符合浙江省工业领域碳排放达峰目标,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重点污染物铅不突破原审批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综上,本项目位于合规产业园区,项目建设符合园区准入条件,符合“三线一单”、规划环评、总量控制、碳排放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实施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6)《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和严重产能过剩行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项目建设符合《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台州市玉环市三区三线、《玉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规划环评等要求。废杂铜原料进厂前必须严格检验,建立每批原料和产品检测报告存档制度,产品符合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加工铜及铜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GB/T5231-2022)。熔炼保温设施采用高效的废气收集和末端除尘装置,并预留活性炭喷射装置,颗粒物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排放限值,铅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噁英达到《关于玉环普力源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0600吨铜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玉环建[2014]88号)中限值,铜及其化合物、氧化锌达到相关计算限值,非甲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项目实施后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综上,本项目符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要求。(7)《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采用视觉筛选机筛选杂质,禁止含氯塑料入炉,熔炼保温一体设备使用公用电能;通过建立原料入厂监测制度、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确保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熔炼保持封闭化生产方式,减少无组织排放,采用高效袋式除尘技术,并预留活性炭喷射方式治理熔炼废气,集尘灰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监测计划落实二噁英监测,如有检出需公开工况参数及有关二噁英的环境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综上,本项目符合《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9.2.1.7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了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公示)等工作,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未收到相关环保意见,本次公众参与工作过程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具有合法性、代表性、有效性和真实性。本环评采纳公众参与调查的结论,公众调查满足相关要求。9.2.2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分析本环评分析了污染物排放分别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并且按照导则要求对环境空气、声环境、地下水和土壤影响进行了预测。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AERSCREEN模型进行估算,按照导则要求根据估算结果确定评价等级为一级,再采用AERMOD模型对PM10、TSP、铅进一步预测与评价。选用的软件和模式均符合导则要求,满足可靠性要求。2、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区,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本环评按导则推荐模式进行了预测,满足可靠性要求。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主要涉及大气沉降影响,土壤环境影响预测采用导则附录E中预测方法,垂直入渗和地面漫流采用定性分析方法,符合导则要求,满足可靠性要求。4、危废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进行了影响分析,满足可靠性要求。5、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实施后环境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本环评从风险调查、风险潜势初判、环境风险识别和分析、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给出风险分析结论,符合导则要求,满足可靠性要求。综上,本次环评选用的方法均按照相应导则的要求,满足可靠性原则。9.2.3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1、废气:熔炼废气采用沉降+高效布袋除尘器+高效滤筒除尘器处理,并预留活性炭喷射装置,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符合《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排放限值,铅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铜及其化合物、氧化锌符合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等规定的计算值,二噁英符合《关于玉环普力源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0600吨铜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玉环建[2014]88号)中限值,非甲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有效可行。2、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吸声、减振等方式处理,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措施有效可行。3、固废:一般固废厂内临时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固废贮存、处理处置措施有效可行。4、土壤和地下水:遵循土壤与地下水协同防治的原则,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源头控制,根据分区防渗原则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措施有效可行。5、环境风险:依托现有250m3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使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综上可知,本次项目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可靠、有效,可以确保各项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9.2.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评价过程均依照环评相关技术导则、技术方法进行,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科学。9.2.5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分析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符合符合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台州市玉环市三区三线、《玉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规划环评以及“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因此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9.2.6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是否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分析项目区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地表水属于III类水体。根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项目区环境空气和土壤环境质量均符合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地表水现状水质为IV类,不符合III类水质标准;地下水现状水质为IV类,不符合III类水质标准。企业厂区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建设,实现雨污分流,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纳管送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本项目不新增废水,设备间接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实施不会加剧周边地表水水质污染。此外,化粪池、初期雨水池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在源头控制、分区防控和跟踪监测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实施不会加剧周边地下水水质污染。9.2.7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确保污染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是否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9.2.8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是否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分析本项目为原址原规模技改项目,通过环境现状调查表明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特征因子均达标,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9.2.9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是否存在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分析本环评采用的基础资料数据均采用建设单位实际建设申报内容,环境监测数据由正规资质单位监测取得。根据多次内部审核和外部专家评审指导,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综上,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要求。9.3总结论玉环普力源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060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台州市玉环市三区三线、《玉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玉环市滨港工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规划环评以及“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禁止范围内,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浙江省有色金属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台州市金属熔炼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指导意见》、《玉环县金属熔炼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各类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在现状水平,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同时,项目环评过程进行了信息公开和意见征集,满足公众参与要求。项目运营后也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建设单位必须全面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在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二期南部海阁北路2号实施原址技改是可行的。9.4建议和要求1、环保设施应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运行、检维修过程中落实环保设施的安全管理、安全措施。2、建立并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制度、拆除活动污染防治制度。3、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铜制品生产线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