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招标采购公告(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



厦门市思明区西林西里9号楼503室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公告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本中心



)采用

动态一次竞价

方式对厦门市思明区西林西里

9号楼503室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XZL2024302。

2、标的名称:厦门市思明区西林西里9号楼503室。

3、标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西林西里9号楼503室。

4、标的面积:96.38㎡(含杂物间4.31㎡)。

5、装修情况: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6、挂牌价:2500元/月。

7、租赁期:3年(含装修期)。

8、装修期:1个月(免租金)。

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10、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按年递增,每满一整年,月租金相应递增100元。

11、租赁用途:住宅、办公(禁止经营餐饮;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2、权属证明载明用途:住宅用地/杂物间/住宅。

13、履约保证金(押金):1个月租金。

14、交易保证金:25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 }名称一致,

用途请注明



交易保证金



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

152690100100090830107431

16、公告时间:2024-11-22 至 2024-12-05。

1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4-12-05 17:00:00

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

(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



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看样时间:2024-11-22至2024-12-05(仅上班时间)。

看样联系人:黄

女士

;联系电话:

18805959000

19、动态一次竞价:

(1)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4-11-22开始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

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时间

:2024-12-06 10:00:00,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20、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1、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

)

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移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4)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



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



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

(6)风险提示:若原租户未取得承租权,原租户必须在标的成交之日起7天内无条件将其所有物品清空并支付相应的占用租金,若原租户在7天内不清空,委托方将按法律程序起诉原租户,向新租户的交房时间顺延到法律程序终结时;

(7)消防验收情况:无(请意向人注意相关风险)。

22、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



权益云交易平台



公众号,点击



我的--成交项目



,选择



交易凭证电子签章



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



权益云交易平台



公众号中的



我的--成交项目



内查看或下载;

(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4)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6)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7)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

(8)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24、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5、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6、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27、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8、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9、报名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邮箱:whr@qzcq0595.com

30、接受投诉部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综合部

联系电话:0595-22591811。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4-11-22

终结公告

变更公告

补充公告

标的图片

附件下载

QZXZL2024302公开竞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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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CQ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文件项目编号:QZXZL2024302项目名称:厦门市思明区西林西里9号楼503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450室电话:0595-221890250595-22819006邮编:362000传真:0595-22189023网址:www.qzcq0595.com目录一、项目公告二、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三、网络竞价承诺函四、授权委托书五、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七、合同范本项目公告项目编号:QZXZL2024302受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对厦门市思明区西林西里9号楼503室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项目编号:QZXZL2024302。2、标的名称:厦门市思明区西林西里9号楼503室。3、标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西林西里9号楼503室。4、标的面积:96.38㎡(含杂物间4.31㎡)。5、装修情况: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6、挂牌价:2500元/月。7、租赁期:3年(含装修期)。8、装修期:1个月(免租金)。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10、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按年递增,每满一整年,月租金相应递增100元。11、租赁用途:住宅、办公(禁止经营餐饮;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12、权属证明载明用途:住宅用地/杂物间/住宅。13、履约保证金(押金):1个月租金。14、交易保证金:2500元。(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1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3/26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银行账号:15269010010009083010743116、公告时间:2024-11-22至2024-12-05。1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4-12-0517:00:00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特别提示:①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②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18、看样时间:2024-11-22至2024-12-05(仅上班时间)。看样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880595900019、动态一次竞价:(1)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4-11-22开始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时间:2024-12-0610:00:00,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20、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21、特别提示:(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4/26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移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4)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5)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①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②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6)风险提示:若原租户未取得承租权,原租户必须在标的成交之日起7天内无条件将其所有物品清空并支付相应的占用租金,若原租户在7天内不清空,委托方将按法律程序起诉原租户,向新租户的交房时间顺延到法律程序终结时;(7)消防验收情况:无(请意向人注意相关风险)。22、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2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①现场办理: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②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我的--成交项目”,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中的“我的--成交项目”内查看或下载;(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4)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5/26(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6)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7)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8)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24、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25、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26、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27、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28、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29、报名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传真:0595-22189023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邮箱:whr@qzcq0595.com30、接受投诉部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0595-22591811。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2024-11-226/26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本公开招租项目,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组织竞价,确定承租方。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现发布网络竞价须知如下:一、意向竞租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共同遵守本须知中的各项规则,保持自身竞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二、意向竞租人可登录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免费用户注册(申请权益云账号),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三、意向竞租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报名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本中心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查,即对意向竞租人所提交报名竞价材料进行齐全性审核。意向竞租人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①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②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特别提示: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7/26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动态一次竞价流程如下:1、意向竞租人在报名前登录本中心网站(网址1)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网址2)免费用户注册。2、意向竞租人登录本中心网站(网址1)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网址2)竞价大厅选择本公开招租项目,点击“申请竞价”。3、意向竞租人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本中心账户,在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公开招租项目应提交的报名竞价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竞价材料清单详见项目公告“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4、本中心对意向竞租人提交的相关报名竞价材料审核通过后对其竞价账号进行激活。5、竞租人凭已激活的竞价账号登录本中心网站(网址1)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网址2)竞价大厅选择本公开招租项目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或进入用户中心,点击“我的交易”中的“参与报价”进行报价。网址1:www.qzcq0595.com网址2:www.unibid.cn6、动态一次竞价规则:动态一次竞价过程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各竞租人在正式报价前,应当通过本中心网站首页认真阅读竞价指导,充分了解动态一次竞价的流程。(1)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自发布项目公告之日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前,在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2)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8/26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3)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①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②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五、承租方的确定:1、通过本须知第四、五点所述产生出结果的当日为确定承租方之日。2、若已确定的承租方被取消竞得资格而递补确定新的承租方的,则本中心在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按照各竞租人最终报价排名(即报价结束后,对每个竞租人的最高报价进行排名),以各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承租方。(1)原租户未行使优先承租权,非原租户成为承租方的,以各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承租方,原租户可在递补环节行使优先承租权,原租户在收到本中心通知之日起2日内通过回复邮件或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选择行使/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原租户行使优先承租权时即确定为承租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选择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2)原租户行使优先承租权成为承租方,但未按照《公开竞价文件》的约定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以各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承租方,原租户在后续的递补环节无优先承租权。上述(1)(2)款所述本中心通知,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3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若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3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递补的竞租人(非原租户)在收到本中心通知时即确定为承租方。六、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1、成交手续办理方式:(1)现场办理: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9/26(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2)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我的--成交项目”,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中的“我的--成交项目”内查看或下载;(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2、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七、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并开具交易凭证,至此本项目的竞价活动全部完结,本中心对本项目提供的竞价活动服务至此结束。八、其他规定事项:1、竞价成交后,本中心除向承租方提供《竞价结果通知单》《合同签订通知书》《交易凭证》、交易服务费发票外,不再提供有关标的其他单证。2、若发生承租方被取消承租资格的,则本中心在征得项目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后,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按照各竞租人最终报价排名(即报价结束后,对每个竞租人的最高报价进行排名),以各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承租方或者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3、承租方未经本中心和委托方书面同意而单方修改相关竞价文件的,视为提供虚假文件及资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4、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对竞价事项之表述与本须知规定有出入之处,以本须知为准。10/26关办案,如因此导致贵中心无法按照《公开竞价文件》约定的要求及期限向承诺人原渠道退还相关款项的,承诺人同意贵中心相应顺延退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如因承诺人缴纳的上述款项不合法等原因导致该款项最终被司法机关扣划的,由承诺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全部损失,贵中心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向承诺人追偿,承诺人应赔偿贵中心和委托方的全部损失。二十八、承诺人同意,若承诺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竞得本项目标的后,因未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成交手续,或因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人弄虚作假、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开竞价文件》的行为的)导致被取消承租资格的,承诺人同意放弃该房产再次组织竞价活动的优先承租权。二十九、承诺人同意,承诺人若被递补确定为承租方的,承诺人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相应的款项并办理成交手续。若承诺人被递补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成交手续,则视为违约,承诺人同意放弃该标的再次组织竞价活动的参与权,若承诺人不放弃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的,承诺人需将与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汇入贵中心账户。三十、其他规定事项:(一)竞价成交后,贵中心除向承诺人提供《竞价结果通知单》《合同签订通知书》《交易凭证》、交易服务费发票外,不再提供有关标的其他单证。(二)承诺人未经贵中心和委托方书面同意而单方修改相关竞价文件的,视为提供虚假文件及资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诺人承担。(三)承诺人在竞价过程中若与贵中心、委托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贵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6项目编号:授权委托书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是,(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其他:□,现委派(姓名)壹人为本公司(或本竞租人)受托人,以本公司(或本竞租人)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公开招租项目的竞价活动,授权其全权代表本竞租人办理下列事项:1、办理报名竞租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2、办理竞价成交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签章等方式)□;3、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在予以授权的事项后面的□中打√,不予授权的事项后面的□中打×)。受托人在公开招租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公司(或本竞租人)的行为。本公司(或本竞租人)将承担受托人行为的任何及全部法律责任。受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受托人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姓名: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通讯地址:邮箱:邮编:,传真:竞租人(签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18/26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公司/本人系(竞价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意向竞租人,本公司/本人已于年月日向贵中心交纳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公司/本人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本次竞价活动报名/未成功报名取得竞租人资格,现本公司/本人特向贵中心申请将前述已交纳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附: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本公司/本人相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汇款账户名:汇款账户号:汇款账户开户行:申请人(签章/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9/26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房产租赁收费标准(一)租期5年(含5年)以下:序号年租金交易服务费1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500元220000~50000元(含50000元)1000元350000~100000元(含100000元)3000元4100000~200000元(含200000元)5000元5200000~300000元(含300000元)10000元6300000~500000元(含500000元)15000元7500000~700000元(含700000元)25000元8700000~1000000元(含1000000元)40000元91000000元以上按“租期5年以上”收费标准收取注: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二)租期5年以上:以租赁年限内的租金总额为基数,按《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序号资产交易总额分档费率1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2.5%2100-200万元部分(含200万元)2.0%32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1.5%4500-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0%51000-3000万元部分(含3000万元)0.6%63000万元以上0.3%注:交易服务费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单位: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性质:市场调节价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5-2259181120/26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含空地、场地等,下同)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出租房屋概况: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西林西里9号楼503室,建筑面积为96.38㎡(含杂物间4.31㎡)。二、该房屋现有装修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和乙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租赁用途: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使用(如商品经营、办公、住宿等)。第四条租赁费用及结算、支付方式:一、租金标准、结算及支付方式:(一)租金为每月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按年递增,每满一整年,月租金相应递增%(定比)。(二)租金自租赁期开始时计付(如因甲方原因推迟交房的,租金计付时间则从实际交房日开始计算),结算按每一个月(或每三个月、或每半年、或每一年度)为一个计付周期。(三)第一次租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付清,以后各次租金应于每一个计付周期开始的五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二、租赁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及结算:(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20%(取百元位整数,即十位数四舍五入)向甲方交付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作为履21/26约保证金,并于本合同签订前交清。(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退租部分房屋,但其履约保证金不予调整。(四)合同终止,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内容且无任何违约和欠费、税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如数返还履约保证金。否则,该履约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乙方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三、税费负担:(一)租赁期间,与甲方产权有关的房产税等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二)租赁期间,与乙方生产经营、使用有关的营业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直接向相关部门交纳。第五条房屋的交付及验收:一、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乙方使用。二、房屋交付使用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符合双方确认的状态。交付使用时双方共同参与,并对房屋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应当场作出书面记录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当场难以检测判断其完好状态的,乙方应在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主张并经甲方确认签字,否则视其处于完好状态。第六条房屋维护与修缮: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店铺门面广告牌应按甲方要求设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二、租赁合同终止,依附于房屋的装修不计残值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意破坏及拆除。三、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由于乙方及其他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损坏,由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第七条房屋的收回及验收:一、乙方应在租赁合同终止后两天内将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并由双方当事人当场记录签字确认。二、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交付使用时(乙方进行装修的,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移交)的完好状态,并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如交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没有处于完好状态的,甲方进行维修、更换所产生的费用有权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22/26三、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弃物,甲方有权在房屋收回后自行处置,处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检查并督促乙方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二)乙方因生产、经营等需要所租赁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甲方有义务出具。(三)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有意向对外出租的,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二、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因生产、经营等需要,有权要求甲方出具所租赁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二)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三)乙方应遵纪守法,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四)乙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用电、用汽、防火防盗等事故责任,并对事故给甲方及其他相邻方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五)乙方不得占用公用面积或在公共区域内随意摆放物品,如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得甲方书面同意。(六)租赁期满,乙方有意向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续租及优先承租权。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一、租赁期间,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事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为有效)。二、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一)未能及时提供所出租的房屋,超过约定期限两个月的。(二)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且在两个月内不能修复提供,严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房屋:(一)逾期两个月未支付租金或未支付租金数额达到应支付数额50%的。(二)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23/26(四)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或存放危险物品,或经营、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五)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六)逾期两个月未交付应当由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四、因国家政策、市政府决策发生变化需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房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但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可按该拆除(改造)片区的拆迁补偿方案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五、租赁期满,本合同约定的经济事项履行结束后自然终止。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第十条双方的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因甲方过错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给乙方使用并解除本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乙方的违约责任:(一)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日收取所欠租金3‰的滞纳金。(三)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四)租赁终止,乙方逾期交还房屋,则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双倍的房屋占用费;逾期交还房屋超过两个月的,除按原租金的双倍支付房屋占用费外,还应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逾期交还房屋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一条免责条件:一、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二、因国家政策、市政府决策发生变化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房屋,使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三、因上述一、二款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其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24/26四、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不可抗力发生后,遭遇事故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对方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由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三条其他事项:一、。二、。三、。第十四条附则: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修订补充事项,由双方协商修订补充,修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含附件《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清单》一份)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分送市财政局、市,(单位主管部门)备案。附件:《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清单》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注:如为自然人承租,则乙方改为姓名(签字),加按指纹,法定代表人改为身份证号码,正本附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25/26二、。三、。年月日签于泉州市区路(街)号大厦填写说明:1、下划线上方没有文字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下划线上方有文字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删除。26/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泉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