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4)



二手车辆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粤ADQ6446埃安牌车辆一辆

处置依据
司法裁定

标的物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4)辽0115执3824号

标的物权证情况
具有机动车登记证书、有抵押、证书编号以实际为准

标的物所有人
钟剑斌(登记)

标的物现状
使用性质
以车辆实际登记为准

钥匙
无(车辆是否可以正常启动未知)

所在地
停放于沈阳市辽中区万达驾校练车场东100米停车场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辽中区法院查封

抵押
有抵押(解抵押需原登记机关及当地法院配合)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标的物情况(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不符之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为准)
评估鉴定基准日
议价
车辆出厂日期
2022年9月29日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2022年11月24日
年审有效终止日期
未知

行车里程
以车辆实际情况为准
强制保险终止日期
未知

品牌车型
埃安牌
车架号
LNADJAB10N1000941

车辆类型
普通小型客车
燃料种类


发动机号
A2002N906C2004
发动机功率
135kw

车身颜色

变速箱类型
 

排量
 
排放标准
 

违章记录
未知
VIN码
 

配备情况
无相关车辆配件(备胎、三脚架、灭火器等)

瑕疵情况
未知(可能存在水淹、火烧等事故情况,无车辆行驶证)

标的物估值
标的物评估价
30028.00元

标的物费用
停车费用(含管理费)
20元/日(自2024年7月7日计算至实际出库之日)

税费总价
以行政机关实际收取为准

其他费用情况
交易过户费:以过户机关实际收取为主

验车费:

挪车费:按照车辆实际停放情况,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竞买公告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 7 日 10 时至2024年12月 8 日10 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机构名称: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粤ADQ6446埃安牌车辆一辆,评估价:30028.00元,起拍价;25523.80元,保证金:4000.00元,加价幅度:400.00元。
标的物信息备注:车辆瑕疵情况不详,可能存在水淹、火烧等事故情况,参与拍卖即认可车辆所有瑕疵,不得以车辆存在未知事故瑕疵等原因退拍、悔拍。车辆详情以实际状况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车辆存在无钥匙情况,如需开锁及配锁,所涉及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含看样所产生的费用)。同时本车拍卖不包括号牌指标,车辆所需欠缴的交通违章(罚分及罚款)、停车费及其他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只负责交付标的物,后续涉及过户需要的各项手续均由竞买人自行办理。车辆违章况以及年检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车辆需由外市过户到到本市的竞买人,应符合当地机动车迁入规定,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机构,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因车辆涉及异地跨省过户,过户时间未知,涉及运营车辆异地过户政策不明,过户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买受人需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后方可上路行驶,涉及车辆维修、年检、过户、单证补换等相关手续及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本院以车辆现状进行拍卖,不做任何承诺,竞买人需慎重介入,风险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2024年11月29日前向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仅2024年11月29日接受咨询并统一看样,有意者请与车辆管理场地工作人员(电话18640383703、微信同步),非咨询看样时间不接受咨询及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可能存在水淹、火烧等事故情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仔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若涉及限购,竟买人应该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负担
1.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对成交标的办理过户手续所应缴的相应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出让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滞纳金)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个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造成损失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按二手房交易方式计征税费,拍卖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2.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不能确定。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同时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委托人)。
3.本标的物因停车产生停车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费用计算自标的车辆停放开始之日(以公告列明内容为准)计算至车辆实际离场之日,本车辆按照入库之日计算至实际出库之日,收费标准为10元/日,由买受人提车时向车辆停放场地管理单位缴纳。
4.本标的物因实际停车情况,买受人提车时因提出车辆实际产生的挪车费用(包括叉车、吊车等)由买受人承担,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买受人提车时向提供挪车、提车服务的单位缴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2月 15 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辽中支行,账号:033891010200015000018292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4-27899880
举报监督电话:024-27899911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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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