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湿地授权招标采购公告(2024)



泉港政综〔2024〕131号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授权事项的批复

区自然资源局: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授权事项的请示》(泉港自然〔2024〕3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同意区自然资源局作为区人民政府授权部门,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者核准时,涉及一般湿地的,应当征求区自然资源局意见,具体事宜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抓好落实。
此复。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 2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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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授权事项的批复.pdf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文件泉港政综[2024]131号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授权事项的批复区自然资源局:《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授权事项的请示》(泉港自然[2024]3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同意区自然资源局作为区人民政府授权部门,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者核准时,涉及一般湿地的,应当征求区自然资源局意见,具体事宜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抓好落实。此复。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2024年11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1月22日印发-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般湿地授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