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钩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1-83285677   
通讯地址:辛集市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0523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000万个衣钩项目的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北中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辛集市位伯镇西五村村南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正文.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辛集市朗佑金属制限公司建设年产5000万个衣钩项目的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1.1.11.1.1.21.1.1.31.1.1.41.1.1.51.1.1.6打印编号:1727690005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4nxn7e4nxn7e4nxn7e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000万个衣钩项目的扩建项自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000万个衣钩项目的扩建项自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000万个衣钩项目的扩建项自建设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类别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IMAOF3YHFO09113018IMAOF3YHFO09113018IMAOF3YHFO0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高厦高厦高厦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高厦高厦高厦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高厦高厦高厦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河北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8MAOD7MB3IN91130108MAOD7MB3IN91130108MAOD7MB3IN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王琳20150351403500000035111403792015035140350000003511140379BH0191322市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王琳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城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城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BH019132仅限朗SCJDGL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0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8MAOD7MB3INJJDGLGL(副本)SC副本编号11名称河北中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19年01月24日GL法定代表人张志伟B营业期限2019年01月24日至长期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39号超达晶彩中经营范围护蓝测:环保设备及配件安装、维修及销售,安防设备,环保工程设计议表,电气设备住所心产场F号办公楼10层B033号险化学品除外销售及维修,算机软JDGL目,经相关部门批准个衣钩项易的扩建项目使月SCJD机关SCJDGISCJDGL202年1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gm.m家业角息公示统服送公示年度服告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仅限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0SCJDGL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8MAOD7MB3INJJDGLGL(副本)SC副本编号11名称河北中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19年01月24日GL法定代表人张志伟B营业期限2019年01月24日至长期护蓝测:环保设备及配件安装、维修及销售,安防设备经营范围住所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环保工程设计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39号超达晶彩中心产场F号办公楼10层B033号议表,电气设备个衣钩项易的扩建项目使月险化学品除外算机软销售及维修,JDGLSCJD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机关SCJDGISCJDGL202年1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gm.m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家业角息公示统服送公示年度服告姓名:王琳FullName性别:女Sex出生年月:1984.10DaleefBinh专业类别:ProfessionalType批准日期:2015-5-24APproalDae持证人签名:签发单位盖Issuedby签发日期:2015年123管理号:201503514TssuedonFileNo证书中华人民头和人力青源和会低都,施保护部准龙,它表明持证人造过局家一组的者试,环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ThissocertyttalebearerofCertificalelerdnimleoiriegninnbyChineeoemldearireaadhaaabainddqidcaiesrEimnllmpAamEngrMiaiymmmdeilSrityThrPoupTlePeeplnRpiheafChimNo-美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河北中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郑重承诺:本单位91130108MAOD7MB31N)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000万个衣钩项目的扩建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王王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5035140350000003511140379,信用编号BH019132王琳),主要编制人员包括(信用编号BH019132)(依次全部列出)等1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204年9月3日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河北中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8MAOD7MB31N)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1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3.出资人、举办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等变更的4.未发生第三项所列情形、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符合性变更的5.编制单位人员崇业单位已变更或者已调离从业单位的6.编制人员未发生第5项所列情形,全职情况变更、不在属于本单位全职人员的7.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人(签字)284年9月30日编制人员承诺书本人王琳(身份证件号码142724198410310027)郑重承诺:本人在河北中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8MAOD7MB31N)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7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编制单位终止的6.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7.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人(签字):20年9月30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式13010820241010082310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码:130108证明参保人姓名:王琳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保编号:1320002779990经办机构名称:裕华区个人身份:企业职工参保单位名称:河北中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参保日期:20204月01日本地登记日期:2024年04月01日个人参保状态:参保缴a参保人缴费明细参保险种起止年月0缴费基数应缴月数实缴月数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104-2020093920.5566辰公司建设年产5000万个衣钩项目的扩建项目使用河北中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证明机签章:证明日期:2024年10月10日1.证明开具后6个月内有效,本证明加盖印章为电子签章,黑色签章与红色签章效力相同。2.对上述信息有疑义的,可向查询地经办机构咨询,服务电话:12333。姓名王琳仅限辛集市烟佑金萬制品有限公司建设性别女民族汉出生1984年10月31日住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安邑办事处黄金水岸27号楼2单元202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个衣钩项目的扩建项目使用签发机美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有效期限2014.04.21-2034.04.2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000 万个衣钩项目的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05-130181-89-05-433213建设单位联系人高厦联系方式18633080537建设地点河北省(自治区)辛集市 位伯镇 县(区)西五村(街道)村南(石黄高速口北行1500米路西)(具体地址)地理坐标(东经115 度 12 分 57.44秒,北纬 38 度 01 分 29.18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89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R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辛集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辛行审投资备字〔2024〕85号总投资(万元)23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8.7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6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产衣钩,属于金属制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于2024年05月28日在辛集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辛行审投资备字〔2024〕85号)。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河北省地方产业政策。2、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位于河北省辛集市位伯镇西五村村南(石黄高速口北行1500米路西),扩建项目利用原有厂区,无新增建筑面积,项目东侧为其他企业、南侧为其他企业、西侧为空地、北侧为农田。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因此,该项目选址可行。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辛集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要求,本项目关于落实要求的分析如下。①生态保护红线辛集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00平方公里,占辛集市国土面积的0.11%。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属于河北平原河滨岸带敏感脆弱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涉及到辛集市行政区内的南水北调(石津灌渠)水源地保护红线区,即石津干渠中轴线两侧各30m宽的区域。辛集市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无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辛集市位伯镇西五村村南(石黄高速口北行1500米路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根据《辛集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其相关管控要求。②环境质量底线辛集市环境质量底线分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10、PM2.5、O3,非甲烷总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表1中的二级标准;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地表水石津总干渠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三干渠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厂区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70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采取了严格的治理和处理、处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③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消耗型企业,项目所用原辅材料均从外部购买,未从环境资源中直接获取,市场供应量充足;项目水、电等由当地提供,余量充足。④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辛集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要求,辛集市统筹划定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13个,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总体环境管控要求;同时分类确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单元的单元管控要求,形成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所在管控单元名称为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13018130001。辛集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下表。《辛集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一览表管控单元名称准入要求管控单元名称维度准入要求辛集市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接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开展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城镇周边以及其他重点区域、敏感区秸秆和垃圾集中整治。2、区域内禁止新建除集中供热外的燃煤锅炉。辛集市一般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1、对长期裸露的地块以及乡村土路等实施硬化绿化或脱水铺装覆盖等抑尘措施。2、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优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实行大气污染物倍量削减替代。辛集市一般管控单元1、环境风险防控1加快调整种植结构,推进生态绿色种植,建设农药化肥使用量。2、区域内已建污染风险较大企业严格监管,加强生态防护建设。辛集市一般管控单元资源利用效率1、大力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全名推广工程节水、农艺节水和机制节水,农业灌溉试行定额管理、计量控制。2、积极推广喷灌、滴灌等机械化节水技术的应用,加快推进渠灌区的桥、闸、涵和防渗设施的节水改造,打造生态节水农业示范区。3、推进农业灌溉机井统一管理制度的落实,明确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推行精准计量、精准灌溉。4、完善农业灌溉排水体系,做好相关配套工程及田间管道工程建设。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辛集市位伯镇西五村村南(石黄高速口北行1500米路西),已在辛集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辛行审投资备字〔2024〕85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河北省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辛集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准入要求。4、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产衣钩,属于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位于河北省辛集市位伯镇西五村村南(石黄高速口北行 1500米路西)。项目浸塑、预热工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SO2、NOx、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符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冀政发[2018]18号)中相关要求。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编号分析内容该企业情况评估结果第一条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第一条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本项目不属于“十小”企业符合第一条2、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不涉及符合第一条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不涉及符合第一条4、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不涉及符合第二条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第二条1、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工艺范围内符合第二条2、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不涉及符合第二条3、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符合第三条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第三条1、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取水量较小符合第三条2、提高用水效率,抓好工业节水,加强城镇节水,发展农业节水。本项目不属于耗水行业符合第三条3、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不涉及符合第四条四、强化科技支撑第四条1、推广示范适用技术。不涉及符合第四条2、攻关研发前瞻技术不涉及符合第四条3、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不涉及符合第五条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第五条1、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不涉及符合第五条2、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不涉及符合第五条3、建立激励机制。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不涉及符合第六条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第六条1、完善法规标准,健全法律法规。不涉及符合第六条2、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不涉及符合第六条3、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流域协作机制。不涉及符合第七条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第七条1、强化环境质量日标管理,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不涉及符合第七条2、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不涉及符合第七条3、严格环境风险控制,防范环境风险。不涉及符合第七条4、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不涉及符合第八条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第八条1、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不涉及符合第八条2、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编制实施七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不涉及符合第八条3、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不涉及符合第八条4、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不涉及符合第八条5、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不涉及符合第九条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第九条1、强化地**府水环境保护责任不涉及符合第九条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涉及符合第九条3、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不涉及符合第九条4、严格目标任务考核。不涉及符合第十条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第十条1、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本次环评内容会进行公示符合第十条2、加强社会监督。本次环评内容会进行公示符合第十条3、构建全民行动格局。本次环评内容会进行公示符合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编号分析内容该企业情况评估结果第一条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第一条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本项目无燃煤锅炉符合第一条2、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项目在原有厂区进行扩建,不涉及土建工程,无施工期面源污染,车间地面全部硬化,厂区无大型料堆场。符合第一条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不涉及符合第二条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第二条1、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第二条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工艺范围内符合第二条3、压缩过剩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符合第二条4、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符合第三条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第三条1、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不涉及符合第三条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不涉及符合第三条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涉及符合第三条4、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不涉及符合第四条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第四条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不涉及符合第四条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不涉及符合第四条3、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不涉及符合第四条4、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不涉及符合第五条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第五条1、调整产业布局。不涉及符合第五条2、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不涉及符合第五条3、优化空间格局。不涉及符合第六条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第六条1、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不涉及符合第六条2、完善价格税收政策。不涉及符合第六条3、拓宽投融资渠道。不涉及符合第七条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第七条1、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不涉及符合第七条2、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不涉及符合第七条3、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不涉及符合第七条4、实行环境信息公开。不涉及符合第八条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第八条1、建立区域协作机制。不涉及符合第八条2、分解目标任务。不涉及符合第八条3、实行严格责任追究。不涉及符合第九条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第九条1、建立监测预警体系。不涉及符合第九条2、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不涉及符合第九条3、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涉及符合第十条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第十条1、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不涉及符合第十条2、强化企业施治。不涉及符合第十条3、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不涉及符合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净土计划相符性对照表文件名称序号与项目有关的条例、条文本项目符合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1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项目占地不属于优先保护类耕地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2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无重金属污染物及对土壤有害的因子产生,厂区地面全部硬化,且企业严格按照“三同时”进行施工建设。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符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净土行动”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 [2017]3号)1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监测,列入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的企业要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 监测机构对其企业用地每年开展至少 1次土壤环境监测,编制土壤环境治理报告,监测数据和报告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规范危险废物处置行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利用处置企业要根据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目前未列入上述重点名单符合1.1.1.1.5、与《辛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1.1.1.2.项目与《辛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政策1.1.1.1.分析内容1.1.1.2.企业情况1.1.1.3.符合性《辛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全部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基本完成有色烟羽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保留的燃煤锅炉全面达到排放限值和能效标准。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35蒸吨/小时以上的生物质锅炉要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并禁售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可按等容量替代的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进行集中供热替代。2020年10月底前,燃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底前,全部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1.1.1.4.项目烤炉,使用天燃气1.1.1.5.符合《辛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1.1.1.61.1.1.7.着力调整用地结构,打好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强工业料堆场管理。全面强化工业企业料堆场抑尘措施,对工业企业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实行密闭,不能密闭的,设置高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苫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实行封闭式储存和运输;加强厂区内物料运送、倒运、装卸扬尘管理。到2019年,全市工业企业料堆场全部实现规范管理;对环境敏感区的煤场、料场、渣场实现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全覆盖。1.1.1.8.本项目无工业料堆场。不涉及粉状物料,物料运输、储存、使用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1.1.1.9.符合《辛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1.1.1.61.1.1.101.1.1.11.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工业炉窑拉网式排查,分类建立管理清单。严格排放标准要求,加大对不达标工业炉窑的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在资源落实的前提下,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力度;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建设统一清洁煤制气中心;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1.1.1.12.项目不涉及工业炉窑1.1.1.13.符合《辛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1.1.1.61.1.1.101.1.1.141.1.1.15.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建立全市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清单,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要求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制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严格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全面构建工业VOCs排放监控体系,提升监测能力。强化重点企业日常监管,建立基础数据和过程管理动态档案,提高废气收集效率,采用可稳定达标的废气处理工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各企业独立喷涂工序。2019年底前,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或超标报警装置;全市涉VOCs排放业企业基本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清洁工艺改造。1.1.1.16.本项目预热、浸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DA001)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SO2、NOx、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1.1.1.17.符合1.1.1.3.6、与“三挂钩”符合性分析1.1.1.4.依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明确提出相关内容:建立“三挂钩”机制。1.1.1.5.①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1.1.1.6.②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措施。1.1.1.7.③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1.1.1.8.本项目与“三挂钩”符合性分析序号1.1.1.1.“三挂钩”机制1.1.1.2.与本项目相关内容1.1.1.3.符合性11.1.1.4.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1.1.1.5./1.1.1.6./21.1.1.7.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1.1.1.8.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辛集市位伯镇西五村村南(石黄高速口北行1500米路西),为扩建项目,现有工程不存在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项目周边同类型项目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1.1.1.9.符合31.1.1.10.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1.1.1.11.项目所处区域环境质量良好1.1.1.12.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名称现有工程本次扩建内容变化情况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500m2,砖混彩钢结构,1层,主要进行衣钩生产加工。依托现有厂房不变辅助工程仓库建筑面积500m2,砖混结构。依托现有厂房不变辅助工程危废间建筑面积4m2,砖混结构。依托现有厂房不变辅助工程宿舍建筑面积60m2,砖混彩钢结构。依托现有厂房不变辅助工程办公室建筑面积30m2,砖混结构,主要进行人员办公。本次扩建新增职工人数10人,职工办公仍依托现有办公室不变公用工程给水用水由位伯工业区管网供给。用水由位伯工业区管网供给。不变公用工程供热项目生产使用天然气加热,办公室冬季使用空调供暖。项目生产使用天然气加热,办公室冬季使用空调供暖。不变公用工程供电用电从位伯供电所提供用电从位伯供电所提供不变环保工程废气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SO2、NOx、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SO2、NOx、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废气产生量,处理设施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废气预热、浸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预热、浸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废气产生量,处理设施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废水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本次扩建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新增废水量,不外排环保工程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等措施。/环保工程固废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防渗危废间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10-10cm/s);车间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除绿化、办公区域外,其他区域采取一般水泥硬化处理。危废间已经做好防渗措施,且地面没有破损;车间地面均为水泥硬化,无破损/2、产品方案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产品主要为衣钩,本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见下表(二期工程不再建设)。本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序号产品名称单位规模1衣钩万个/a600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主要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见下表。全厂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序号产品名称单位规模1衣钩万个/a56003、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扩建前数量(台)扩建数量(台)扩建后总数量 (台)1成型机2540652焊钩机7073烤炉3144皮带输送机3145固化烤炉1016打包机2024、主要原材料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产品主要为衣钩,所需主要原辅料情况见下表本项目原辅料一览表序号分类名称单位现有用量扩建用量扩建后全厂用量备注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铁丝t/a18002202020外购,固态2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聚乙烯t/a50060560外购,粉状3主要能源消耗电万kwh/a9110/4主要能源消耗新鲜水m3/a46591.8556.8/5主要能源消耗天然气万kg3.60.44储罐(1kg=1.282)原辅材料物理化学性质如下:聚乙烯:无味、无臭、无毒、表面无光泽,白色粉末或颗粒,密度约0.920 g/cm,熔点130℃~145℃。不溶于水,微溶于烃类、甲苯等。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吸水性小,在低温时仍能保持柔软性,电绝缘性高。5、公用工程(1)本项目水平衡分析①给水:项目用水由位伯工业区管网供给。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其中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用水,现有工程冷却循环系统补水量为0.05m3/d,循环水量为0.3m3(15m3/a);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职工生活用水主要为盥洗用水,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 第3部分 生活用水》(DT13/T1161.3-2016),用水量按50L/人·d计,劳动定员为30人,则生活用水量为1.5m3/d(450m3/a)。 扩建完成后厂区循环冷却水循环水量不变,仍为0.3m3(15m3/a),由于产能增加,增加了循环次数,蒸发损失有所增加,因此增加少量补充水量,增加补充水量为0.006m3/d;即一期扩建完成后整个循环冷却水补水量为0.056m3/d;本次扩建新增劳动定员6人,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 第3部分 生活用水》(DT13/T1161.3-2016),用水量按50L/人·d计,则扩建项目新增生活用水0.3m3/d,(90m3/a),即扩建后全厂用水量为1.8m3/d(540m3/a)。②排水: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现有工程废水产生量为1.2m3/d(360m3/a),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有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扩建完成后工程新增废水产生量为0.144m3/d(43.2m3/a)。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有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给排水平衡一览表 m3/d序号用水工序用水量循环水量损耗量废水产生量去向现有工程1冷却系统循环水0.050.30.05/不外排2生活用水1.500.31.2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扩建工程新增1冷却系统循环水0.006/0.006/依托现有循环水冷却系统,不外排2生活用水0.300.060.24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扩建后全厂11.1.1.1冷却系统循环水0.0560.30.056/依托现有循环水冷却系统,不外排2生活用水1.800.361.44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合计1.8560.30.4161.44-- 1.8泼洒抑尘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泼洒抑尘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职工生活用水职工生活用水 1.8561.856新鲜水新鲜水0.056 0.30.3 0.056冷却用水冷却用水 扩建后全厂水平衡图(单位:m3/d)(2)供电项目用电由位伯镇供电网提供,扩建完成后年新增用电量1万kW·h。(3)供热项目生产使用天然气加热,办公室冬季使用空调供暖。6、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本项目扩工程建新增劳动定员6人,扩建完成后全厂劳动定员共36人,工作制度不变,单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7、平面布置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车间,项目设置1个出入口,位于厂区东北侧,紧邻厂区道路,生产车间位于整个厂区东侧,办公室位于厂区西北侧,仓库位于生产车间西侧,危废间位于仓库南侧,配件库位于仓库南侧。扩建完成后全厂平面布置见下图。1.1.1.1.暂时休息室办公室办公室生产车间仓库仓库危废间危废间成品库成品库扩建设备所在位置厂区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生产工艺流程G、NG、NG、NG、NG、NG、N原料原料成型焊钩成型焊钩预热预热浸塑浸塑固化固化冷却冷却包装入库包装入库 成品 成品1.1.1.2.图例 : G:废气、N:噪声、S:固体废物图例 : G:废气、N:噪声、S:固体废物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首先,外购铁丝通过成型机成型,将成型的金属衣架所需部位进行点焊(点焊是电阻焊的一种,通过瞬间高电流,利用电阻热在金属结合的地方融化金属形成熔核,冷却后形成焊点,因此焊接过程无废气、噪声产生),点焊后将金属衣架放入天然气烤炉中预热,预热温度控制在380℃~400℃左右,然后通过浸塑工序,浸塑后进入天然气固化烤炉,固化温度控制在230℃~250℃,固化后经过循环水冷却,最后检验合格包装入库。本项目主要污染工艺及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类型工段/设备污染因子排放规律去向废气烘干工序非甲烷总烃连续、点源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依托现有)废气烘干工序SO2、NOx、颗粒物连续、点源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依托现有)废气预热、浸塑工序颗粒物连续、点源生产工序密闭,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依托现有)废水冷却水/连续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生活污水 COD、氨氮、BOD5、SS 间断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固废包装入库废包装间断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固废包装入库不合格品间断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固废布袋除尘器除尘灰间断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固废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活性炭间断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职工生活生活垃圾间断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噪声生产设备噪声连续距离衰减,厂房隔声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衣钩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决定进行扩建,利用原有厂区,一期购置烤炉、皮带输送机、成型机,年产600万个衣钩;二期购置烤炉、皮带输送机、固化烤炉、注塑机,年产400万个衣钩。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000万个衣钩项目的扩建项目已于2024年05月28日取得了辛集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辛行审投资备字〔2024〕85号),扩建项目无新增建筑面积,扩建后年产6000万个衣钩。1、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委托河北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建设年产5000万个衣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1月2日取得了辛集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批复意见(辛环表[2020]175号)。2021年3月14日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000万个衣钩项目》的验收会,并取得专家验收意见。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91130181MA0F3YHF000001Y,有效期为2020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1、现有工程主要污染源及其排放情况本次根据石家庄泓士升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9月7日为企业现有工程出具的例行监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NO.HSS字2024第F08076号,采样日期为2024.8.27,具体检测结果如下:(1)废气:现有工程废气主要为预热、浸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SO2、NOx、颗粒物。①预热、浸塑工序废气:项目在预热、浸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预热、浸塑工序进行二次密闭产尘量非常小,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2kg/h,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限值要求。②烘干工序废气:现有工程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和NOX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03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本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和NOX的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00161kg/h、0.00482kg/h、0.00482kg/h,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5mg/m3、1..5mg/m3、1..5mg/m3,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量颗粒物检测结果最大值为429u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检测结果最大值为1.04mg/m3,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其他企业限值,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现有工程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现有工程无废水外排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现有工程选用低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昼间噪声值在40.20~45.31dB(A)之间,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和不合格品、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①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处理。②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产生量为0.0445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③生活垃圾即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④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于厂区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现有工程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26t/a、NOx:0.189t/a、颗粒物:0.451t/a、VOCs(非甲烷总烃):1.44t/a、COD:0t/a、NH3-N:0t/a。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现有项目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为SO2:0.019t/a、NOx:0.0198t/a、颗粒物:0.106t/a、VOCs(非甲烷总烃):0.0412t/a、COD:0t/a、NH3-N:0t/a。3、现有工程存在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现有工程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根据验收检测报告,项目外排污染物满足现行标准要求,因此现有工程不存在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1)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辛集市省控监测站监测数据,监测站点位于辛集市,选取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例行监测点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进行判定。表3-1 2022年辛集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106016.67达标SO2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1815012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84070达标NO2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648080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7170101.43不达标PM10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67150111.33不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835108.57不达标PM2.5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1175148不达标CO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位1400400035达标O38小时平均第90位百分位数181160113.13不达标由上表分析可知,2022年辛集市监测站点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二类功能区SO2年平均质量浓度、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超标。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域。(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引用河北中寰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HBZH-H-20220029)中东柳科村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18日,且引用的监测点位处于本项目东北侧2720m处,在5km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因此,该检测数据引用有效。表3-2 项目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信息表监测点名称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监测点名称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东柳科村非甲烷总烃、TSP2022年5月16日~5月18日NE2720表3-3 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监测点名称监测因子平均时间评价标准mg/m3监测浓度范围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最大超标倍数超标率%达标情况东柳科村非甲烷总烃1h20.58~0.844200达标东柳科村TSP24h0.30.160~0.18862.700达标由分析结果可知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表1中二级标准值;TSP24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主要污染物包括COD、BOD、SS、氨氮,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因此,项目评价等级按三级B评价,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3、地下水本项目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无需进行现状监测。4、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区标准。5、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200m范围内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6、土壤环境本项目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无需进行现状监测。7、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1.1.1.1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环境要素保护目标坐标/°相对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及要求保护级别环境要素保护目标EN相对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及要求保护级别环境空气位伯村115.33520237.922583NE645居民不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修改单环境空气镇头村115.34685337.922766NW820居民不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修改单声环境本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厂界厂界外1m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地下水厂区及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生态环境厂区及200m范围内无--土壤环境项目厂区土壤/《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表1中第二类用地标准风险环境大气:周边企业;地表水:厂区废水不直接外排地表水体;地下水:厂址及周边区域地下水/风险处于可防控水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运营期废气:营运期浸塑、预热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烘干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NOX、SO2有组织排放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其他企业限值,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3、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因子标准标准来源浸塑预热工序颗粒物≤18mg/m3≤0.15kg/h《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烘干工序非甲烷总烃浓度≤60mg/m3去除率≥7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污染物排放限值烘干工序颗粒物≤30mg/m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烘干工序SO2200mg/m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烘干工序NOx300mg/m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2.0 mg/m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肉眼不可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界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注: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限值仅在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去除率不达标使执行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项目污染物名称标准值单位执行标准项目污染物名称昼间夜间单位执行标准营运期等效连续A声级≤60≤50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总量控制指标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对COD,氨氮,氮氧化物,SO2四种主要污染物实施国家总量控制。(1)废气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建成后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SO2、NOx的排放总量按照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环大气【2019】88号)要求(SO2≤200 mg/m3、NOx≤300 mg/m3)进行核算。建成后天然气用量为51280Nm3/a,废气量为698737.024Nm3/万m3原料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控制指标为:SO2=698737.024Nm3/万m3×200mg/m3×10-9=0.140t/aNOX=698737.024Nm3/万m3×300mg/m3×10-9=0.210t/a颗粒物=698737.024Nm3/万m3×30mg/m3×10-9=0.021t/a预热、浸塑、预热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表面涂装业;浸塑、预热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扩建后预热、浸塑、预热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量13000m3/h,每天8h,年工作300天,则年废气排放量为3120万m3/a。非甲烷总烃=3120万m3/a×60mg/m3/10-9=1.87t/a。颗粒物=3120万m3/a×18mg/m3/10-9=0.562t/a因此,扩建后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140t/a,NOX:0.210t/a,颗粒物:0.547,非甲烷总烃:1.87t/a。(2)废水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管理暂行办法》,排污单位废水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按照其废水排放量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执行的排放标准,计算排污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3)扩建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根据《辛集市朗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000万个衣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现有工程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26t/a、NOx:0.189t/a、颗粒物:0.451t/a、VOCs(非甲烷总烃):1.44t/a、COD:0t/a、NH3-N:0t/a。根据上述计算过程,扩建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140t/a,NOX:0.210t/a,颗粒物:0.547,非甲烷总烃:1.87t/a。扩建前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三本账”情况见下表。项目扩建前后污染物总量控制“三本账”分析类别污染物单位现有工程总量控制指标扩建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以新带老削减量扩建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增减量废气SO2t/a0.1260.140/0.140+0.014废气NOxt/a0.1890.210/0.210+0.021废气非甲烷总烃t/a1.441.87/1.87+0.43废气颗粒物t/a0.4510.547/0.547+0.096废水CODt/a00000废水氨氮t/a0000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内进行生产,项目施工期间只进行设备安装,只产生施工噪声,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土方、地基开挖等主体建筑物的施工,对环境影响很小。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源强核算企业现有工程浸塑、预热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进行二次密闭产生尘量非常小,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DA001)排气筒排放。现有工程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进行表征),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表征)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现有工程布设1台引风机。风机风量10000m3/h,一期扩建过程中将更换一台13000m3/h风机,二期扩建过程中更换一台15000m3/h风机,加强有组织废气的收集。本次评价对项目建成后DA001、DA002排气筒以及全厂无组织废气重新进行核算和达标分析。①浸塑、预热工序废气:项目在浸塑、预热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浸塑、预热工序进行二次密闭产尘量非常小,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扩建后项目原材料使用量为560t/a,类比同行业,在浸塑、预热过程中,颗粒物的产生量基本在原料量的0.01%,则颗粒物产生量为0.056t/a,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项目年工作时间2400h,风机风量为13000m3/h,该装置对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9%,则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为0.0005t/a,排放速率为0.00021kg/h,排放浓度为0.01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量为0.0056t/a,排放速率为0.0023kg/h。②烘干工序废气:项目在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扩建后项目原材料使用总量为560t/a,参考美国国家环保局编写的《工业污染源调查与研究》等相关资料,在浸塑、预热过程中,废气的产生量基本在原料量的0.01%~0.04%之间,从对环境最不利的角度出发,有机废气产生量以原料量的0.04%计,则一期扩建后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22t/a,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项目年工作时间2400h,风机风量为13000m3/h,该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90%,则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为0.020t/a,产生速率为0.008kg/h,产生浓度为0.64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量为0.022t/a,排放速率为0.009kg/h。②浸塑、预热工序废气:项目在浸塑、预热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浸塑、预热工序进行二次密闭产尘量非常小,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扩建后项目原材料使用量为560t/a,类比同行业,在浸塑、预热过程中,颗粒物的产生量基本在原料量的0.01%,则颗粒物产生量为0.056t/a,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项目年工作时间2400h,风机风量为13000m3/h,该装置对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9%,则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为0.0005t/a,排放速率为0.017kg/h,排放浓度为0.0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量为0.0056t/a,排放速率为0.0023kg/h。③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与有机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本项目烤炉、固化烤炉为天然气加热炉,扩建后年用天然气40000t(51280m3)。经查阅《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手册》燃烧1万Nm3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量为107753Nm3,则一期扩建后废气量为552557.384Nm3。本项目颗粒物产生情况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5.4产排污系数法计算:污染物源强按式(10)计算。E=R×β/×(1-)x10(10)100式中:E——核算时段内第j种污染物排放量,t;R——核算时段内燃料耗量,t或万m;—产污系数,kg/t或kg/万m,参见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普查数据(以最新版本为准)和HJ953。采用罕见、特殊原料或工艺的,或手册中未涉及的,可类比国外同类工艺对应的产排污系数文件或咨询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选取近似产品、原料、炉型的产污系数代替;1.1.1.1. β取0.5kg/万m3-燃料,无处理措施,η=0 ,即颗粒物的排放量=5.1280×0.5×1×10-3=0.0026t/a。本项目SO2产生情况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5.1.2 燃油、燃气锅炉中公式(7)进行核算:Eso.=2R×S.x|1-2(7)1×Kx10-s100式中:Eo——核核算时段内二氧化硫排放量,t;R——核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万m;S—燃料总硫的质量浓度,mgm;77脱硫效率,%;K--燃料中的硫燃烧后氧化成二氧化硫的份额,量纲一的量。一-燃料中的硫燃烧后氧化成二氧化硫的份额,量纲一的量。SO2产生量根据天然气含硫率确定,根据资料商用天然气含硫量为20mg/m3;项目无处理设施,η=0;根据HJ991附录B,K=1。即项目SO2排放量= 2×5.1280×20×1×1×10-5=0.0021t/a。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5.1.1 燃煤、燃生物质锅炉中公式(5)进行核算:ENOEPNox×0××10(5)NOx-91-100式中:ENO核算时段内氮氧化物排放量,t;锅炉炉膛出口氮氧化物质量浓度,mgm;PNOx核算时段内标态干烟气排放量,m;0-脱硝效率,%。NNOx本项目废气量为552557.384Nm3,则NOX产生量为0.017/a。废气经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运行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则颗粒物、SO2和NOX的排放速率分别为0.001kg/h、0.001kg/h、0.007kg/h,排放浓度为4.7mg/m3、3.8mg/m3、30.77mg/m3,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综上所述,采用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废气污染源参数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见下表4-1,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4-2,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见表4-3、表4-4,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见表4-5。表4-1 废气污染物排放源一览表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治理前排放形式治理设施治理后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量(t/a)污染物产生浓度(mg/m3)污染物排放速率(kg/h)排放形式收集效率处理效率污染防治设施名称是否为可行技术污染物排放量(t/a)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污染物排放速率(kg/h)预热、浸塑、预热工序非甲烷总烃0.2249.330.093有组织90%90%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是0.020.640.008浸塑、预热工序颗粒物0.0562.330.023有组织90%99%集气罩+布袋除尘是0.00050.0170.00021天然气燃烧颗粒物0.00264.70.001有组织---是0.00264.70.001天然气燃烧SO20.00213.80.001有组织---是0.00213.80.001天然气燃烧NOX0.02128.960.007有组织---是0.02128.960.007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009无组织--------0.022--0.009厂界无组织颗粒物----0.0023无组织--------0.0056--0.0023项目排放口基本情况表编号及名称类型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参数编号及名称类型纬度经度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高度(m)内径(m)温度(℃)流速(m/s)排气筒DA001一般排放口115.21596938.02433638150.32511.0排气筒DA002一般排放口115.21598038.02416238605.010011.0表4-3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一期核算排放浓度/(mg/m3)一期核算排放速率/(kg/h)一期核算年排放量/(t/a)主要排放口1----------主要排放口合计----一般排放口1DA001排气筒颗粒物0.0020.000020.0000542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0.060.00090.00223DA002排气筒颗粒物0.470.00010.000263DA002排气筒SO20.380.00010.000213DA002排气筒NOX3.0770.00070.021一般排放口合计颗粒物0.000054一般排放口合计非甲烷总烃0.0022一般排放口合计颗粒物0.00026一般排放口合计SO20.00021一般排放口合计NOX0.0017有组织排放总计非甲烷总烃0.0022有组织排放总计颗粒物0.00031有组织排放总计SO20.00021有组织排放总计NOX0.0017表4-4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产污环节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年排放量/(t/a)序号产污环节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年排放量/(t/a)1生产车间未被收集废气非甲烷总烃车间密闭、加强管理、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浓度限值2.00.0321生产车间未被收集废气颗粒物车间密闭、加强管理、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0.04表4-5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物年排放量/(t/a)1非甲烷总烃0.0612颗粒物0.011323SO20.00214NOx0.021(3)非正常工况产排污情况分析①工艺装置开、停车、检修时废气污染物排放分析各工艺装置,进行有计划检修开停车及临时性故障停车时,各工艺及环保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开车时先打开环保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停车时物料停止投料,当工艺设备完全停车后,再关闭环保设施,装置内物料量均较正常生产时小的多,污染物的排放量小于正常生产时的排放量,且开停车系统置换气均能按正常操作进入各工艺及环保设施,进行有效处理,废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②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根据对本项目产排污节点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采取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最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达到饱和、布袋除尘器故障导致废气处理效率下降至0%,将会造成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超标排放,但由于排放时间短,故对环境影响较小。表4-6 非正常工况情况一览表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单次持续时间/min应对措施设备故障非甲烷总烃30及时检修设备故障颗粒物30及时检修设备故障SO230及时检修设备故障NOx30及时检修表4-7 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物排放污染源风量m3/h污染物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DA001排气筒13000非甲烷总烃0.1313.33DA001排气筒13000颗粒物0.033.33DA002排气筒13000颗粒物0.0013.72DA002排气筒13000SO20.0013.01DA002排气筒13000NOx0.00930.05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产冷却采用间接冷却方式,冷却水不直接与物料接触,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新增职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现有防渗旱厕1座,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表4-8 项目废水及治理措施一览表污染源污染因子产生量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治理措施是否可行技术排放量(m3/d)排放去向职工生活污水COD0.240m3/d(72m3/a)3500.025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现有防渗旱厕1座,定期清掏农作农肥是0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氨氮0.240m3/d(72m3/a)250.002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现有防渗旱厕1座,定期清掏农作农肥是0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SS0.240m3/d(72m3/a)2000.014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现有防渗旱厕1座,定期清掏农作农肥是0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BOD50.240m3/d(72m3/a)2500.015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现有防渗旱厕1座,定期清掏农作农肥是0不外排综上,本项目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成型机、焊钩机、打包机等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以及厂界围墙等措施,噪声值可降低25dB(A)。项目设备噪声源分布情况见表4-9。表4-9 项目新增设备噪声源及分布情况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最大噪声级[dB(A)]持续时间防治措施排放源强度dB(A)1成型机702400h/a基础减震、厂房隔声45(1)预测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4-2021)中推荐的工业噪声预测模式。预测计算只考虑工程各声源经减噪措施和声源至受声点的几何发散衰减,不考虑空气吸收及影响较小的附加衰减。采用预测模式如下:单个声源对预测点的噪声影响计算: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声级值,dB(A); LA(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级值,dB(A); r――预测点至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点距声源的距离,m; △LA――各种因素引起的噪声衰减量,dB(A)。多个声源对某预测点在T时间内所产生的噪声级计算:1.1.1.2式中:Leq(T)――预测点的总声级,dB(A); n――室外声源个数;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2)预测结果本次预测计算只考虑工程各声源噪声防治措施效果和各声源至受声点的几何发散衰减,不考虑空气吸收及影响较小的附加衰减。运行过程中各预测点声级值预测结果见表4-40表4-10 噪声贡献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序号预测点名称贡献值标准值达标情况1东厂界57昼间≤60dB(A)(夜间不生产)达标2南厂界58昼间≤60dB(A)(夜间不生产)达标3西厂界57昼间≤60dB(A)(夜间不生产)达标4北厂界56昼间≤60dB(A)(夜间不生产)达标由上可知,设备噪声对厂界贡献值的范围为56~58dB(A),由于本工程设备采取减振、隔音降噪措施,厂房采取吸声材料,均为封闭厂房。因此,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扩建项目涉及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不合格品、除尘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新增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扩建项目废包装产生量约0.06t/a,不合格品约0.12t/a,除尘灰约0.0053t/a,项目新增劳动定员6人,生活垃圾为0.6t/a。项目一般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4-11表4-11 项目一般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表污染工序固废扩建产生量(t/a)类别处置措施生产过程废包装0.0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检验不合格产品0.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0.005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办公生活垃圾0.9/收集后定期有环卫部门收集处理(2)危险废物1)危险废物基本情况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的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④废活性炭:活性炭使用量根据吸附废气量计算(活性炭对废气中有机物的平均吸附容量约为0.3g/g),扩建后全厂废气处理装置中活性炭吸附的有机物(非甲烷总烃)量约为0.22a,则吸附所需活性炭量为0.73t/a(0.22÷0.3=0.96t/a)。活性炭吸附为物理吸附,吸附过程存在吸附饱和问题,使用一段时间后可能会出现吸附量小或失去吸附功能,为此,活性炭吸附装置每季更换一次活性炭,每年更换四次,活性炭吸附装置计算装填量为0.18t/次,考虑吸附的废气,则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7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可知,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39-49,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4-12。表4-12 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表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形态主要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HW49900-039-490.7固态有机物3个月T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2)贮存场所基本情况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危废间,位于生产车间西侧。危废间满足安全设计要求,具有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功能,危废间防渗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由专人看管,设有警示标志。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现场踏勘结果显示,危废间现有防渗层均完好无损坏。危废暂存间内外均需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具体要求如下:表4-13 危险废物标识要求场合样式要求室外(粘贴于门上或悬挂)危险废物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形状:等边三角形,边长40cm颜色: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字体:黑体字,字体颜色:黑色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类选择室外(粘贴于门上或悬挂)主要成分:危险废物危险类别化学名称:危险情况:FLAMMABLE易燃安全措施:废物产生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批次:数量:产生日期:危险废物主要成分:危险类别化学名称:危险情况:FLAMMABLE易燃安全措施:废物产生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批次:数量:产生日期: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尺寸:40×40cm底色:醒目的橘黄色字体:黑体字字体颜色:黑色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类选择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主要成分:危险废物危险类别化学名称:危险情况:FLAMMABLE易燃安全措施:废物产生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批次:数量:产生日期:危险废物主要成分:危险类别化学名称:危险情况:FLAMMABLE易燃安全措施:废物产生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批次:数量:产生日期: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尺寸:20×20cm底色:醒目的橘黄色字体:黑体字字体颜色:黑色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类选择表4-14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贮存场所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最大贮存能力贮存周期危废间废活性炭HW49900-039-49车间西侧4m2桶装/袋装2t年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工作程序相关规定进行网上申报后开展办理转移手续。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转移危险废物前,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申请领取电子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数据应当在信息系统中至少保存十年。因特殊原因无法领取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可以先使用纸质转移联单,并于转移活动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信息系统中补录电子转移联单。危废外运时,公司应当向当地生态环境局提交下列材料:a拟转移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特性、形态、包装方式、数量、转移时间、主要危险废物成分等基本情况;b运输单位具有运输危险货物资格的证明材料;c接受单位具有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资格及同意接受的证明材料。(3)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按每人每日产生0.5kg计,项目新增劳动定员6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综上所述,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综上所述,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5、地下水、土壤影响分析为防止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间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10-10cm/s);车间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除绿化、办公区域外,其他区域采取一般水泥硬化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厂区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应明确保护措施。本次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占地面积,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7、环境风险分析(1)环境风险识别本项目所涉及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活性炭,主要分布于危废间,本项目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见下表。表4-15 本项目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一览表序号风险源危险物质名称最大储存量包装规格1危废间废活性炭2t50L(2)环境风险类型及影响途径本项目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属于易燃物质,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遇明火、高热可能发生火灾事故;若发生泄漏,还会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及影响途径见下表。表4-16 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及影响途径一览表风险源主要危险物质环境风险类型环境影响途径可能受环境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危废间废活性炭火灾大气、土壤、地下水居民区(3)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活性炭。风险物质在运输、储存、生产过程中均存在引发火灾等事故的可能性,若发生火灾爆炸未完全燃烧产生的CO 会对周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污染大气环境;消防废水外排,也会造成水环境和土壤的污染。危废间内暂存的废活性炭发生泄漏,若不能及时将泄漏的物收集,会导致泄漏物流出危废间,对水环境和土壤的造成污染。(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种事故都可以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以减少事故的发生或使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结合本项目特点,运行阶段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①危废暂存间处地面做防腐防渗处理。加强对厂区地面完好性的排查,加强对危废间地面完好情况的排查,若是出现地面破损,立即派人进行修复。厂区其他区域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渗措施。②风险防范措施各类事故的发生大多数与操作管理不当有直接关系,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风险的意识;加强对厂区工作人员对危险废物的处置、处理措施培训;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③对危废暂存间实行定期的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尽快解决;在危废暂存间外入口处设立警告牌严禁烟火。(5)应急预案由于自然灾害或人为原因,当事故灾害不可避免的时候,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唯一可以抵御事故灾害蔓延和减缓灾害后果的有力措施。所以,如果在事故灾害发生前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系统,制定周密的救援计划,而在灾害发生的时候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以及系统恢复和善后处理,可以拯救生命、保护财产、保护环境。对于本项目来说,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由于危险废物在储存、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泄露引起的,如果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受影响的主要为大气环境、地下水、土壤等。本项目应按照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及时发出警报,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救援小组的领导下,紧急隔离危险物品,切断电源,疏散人群,抢救受害人员,同时启动灭火、消防设备。只要员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对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发生事故后能正确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本项目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都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8、监测计划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依据和基础,为环境统计和环境定量评价提供科学依据,并据此制定污染防治对策和规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7-2017)相关规定以及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制定本项目运行期监测计划。表4-17 污染源监测计划类别监测位置监测因子监测点位置最低监测频率执行标准废气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气筒出口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废气DA002排气筒颗粒物、NOX、SO2排气筒出口1次/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废气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气筒出口1次/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废气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废气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厂界1次/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浓度限值废气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厂区内1次/年《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噪声厂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厂界1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9.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内容,无需进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废气浸塑、预热工序颗粒物生产线密闭+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废气烘干工序颗粒物、SO2、NOX集气罩+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后15m高排气筒《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废气烘干工序非甲烷总烃集气罩+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后15m高排气筒《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废气无组织排放源非甲烷总烃车间密闭,加强管理,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等厂界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废气无组织排放源颗粒物车间密闭,加强管理,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SS、COD、氨氮泼洒厂区抑尘不外排地表水环境冷却水SS循环使用不外排声环境生产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废包装、不合格品、除尘灰、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废包装、不合格品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废间,定期交于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项目原料及危废泄露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一般防渗区为生产车间、库房;简单防渗区为办公室。厂区在满足相应防渗要求的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采取的防渗措施一览表序号名称防渗及防腐措施1危废暂存间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或参照GB 18598执行2生产车间、库房等效黏土防渗Mb≥1.5m,K≤1×10-7cm/s;或参考GB16889执行3办公室一般硬化即可生态保护措施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风险防范措施:①危废暂存间处地面做防腐防渗处理。其他区域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渗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各类事故的发生大多数与操作管理不当有直接关系,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②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风险的意识;加强对厂区工作人员对危险废物的处置、处理措施培训;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③对原料储存、危废暂存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实行定期的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尽快解决;在危废暂存间、库房外入口处设立警告牌严禁烟火。④加强对厂区地面完好性的排查,加强对危废间地面完好情况的排查,若是出现地面破损,立即派人进行修复。(5)应急预案由于自然灾害或人为原因,当事故灾害不可避免的时候,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唯一可以抵御事故灾害蔓延和减缓灾害后果的有力措施。所以,如果在事故灾害发生前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系统,制定周密的救援计划,而在灾害发生的时候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以及系统恢复和善后处理,可以拯救生命、保护财产、保护环境。对于本项目来说,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由于油墨、纸板在储存、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火灾引起的,如果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受影响的主要为大气环境、地下水、土壤等。本项目应按照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及时发出警报,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救援小组的领导下,紧急隔离危险物品,切断电源,疏散人群,抢救受害人员,同时启动灭火、消防设备。只要员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对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发生事故后能正确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本项目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都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河北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中塑料制品行业B级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中环保档案、台账记录以及运输监管方式等相关要求执行;1、环保档案存档内容包括:①环评批复文件和竣工环保验收文件;②环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定期巡查维护制度、环保奖惩制度等);③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2、台账记录内容包括:①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②记录吸附剂更换周期、更换量;③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录;以上记录至少需保存一年。3、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4、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台账。5、生产前取得排污许可手续,规范排污口设置及标示标牌,按污染源监测计划实施定期监测。六、结论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三线一单”及环境管控要求;项目运营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环境风险可防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期扩建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扩建变化量⑦颗粒物0.026----0.000054--0.026054+0.000054非甲烷总烃0.02----0.00216--0.02216+0.00216颗粒物0.002----0.00026--0.00226+0.00026SO20.011----0.00021--0.01121+0.00021NOX0.011----0.0017--0.0127+0.0017废水COD--------------废水氨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0.5----0.06--0.56+0.0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1.0----0.12--1.12+0.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灰0.0445----0.0053--0.0498+0.005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4.5----0.9--5.4+0.9危险废物废活性炭0.5----0.0072--0.5072+0.0072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单位:t/a注释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图、附件: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敏感点位图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及周边关系图附图4项目与辛集市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5项目与辛集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区位置关系图附件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选址意见附件4现有工程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附件5现状检测引用报告附件6承诺书附件7委托书附件8环评单位承诺书本报告表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需要进行专项评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衣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