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水产饲料生产车间技改配套 高性能复合陶瓷结构材料研发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当前位置:>
索 引 号:
013101089/2024-9077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已批项目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高淳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4-11-2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公告期限;项目环境;南京市;批复;行政复议;报告表;行政诉讼;影响;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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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环(高)建〔2024〕58号南京福斯特饲料有限公司特种水产饲料生产车间技改配套项目(重新报批).pdf
宁环(高)建〔2024〕59号南京钧天精细陶瓷有限公司高性能复合陶瓷结构材料研发生产项目.pdf
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传真:56821767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联系人: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对南京福斯特饲料有限公司特种水产饲料生产车间技改配套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高)建〔2024〕58号
2024.11.22
2
关于对南京钧天精细陶瓷有限公司高性能复合陶瓷结构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高)建〔2024〕59号
2024.11.22
5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南京福斯特饲料有限公司特种水产饲料生产车间技改配套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宁环(高)建〔2024]58号南京福斯特饲料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南京福斯特饲料有限公司特种水产饲料生产车间技改配套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形成如下审批意见:一、根据申报,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荆山东路15号,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0076m2。本项目共5条自动化生态环保型特种水产饲料生产线,其中3条虾蟹料生产线,2条膨化料生产线,形成年产虾蟹料48000t/a,膨化料52000t/a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属于重新报批项目。与原环评比较:实际生产中水喷淋装置添加植物型除臭剂,新增水喷淋废水,水喷淋废水配套设置废水处理站处理,属于重大变动,需履行环评重新报批手续;同时原环评中有5根排气筒,实际为2根。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符合相关规划和环保政策要求并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进行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三、在工程运行以及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领先水平。(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接管至南京荣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官溪河。接管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未列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蒸汽冷凝水、水喷淋废水回用。(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废气收集效率、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以及排放浓度达《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碎、膨化、烘干、冷却、包装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臭气浓度、硫化氢、氨、三甲胺),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三甲胺)和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氨气、硫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标准值;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三甲胺)和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氨气、硫化氢)厂界无组2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新改扩建二级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及合理布局设备,确保声环境达到该区域的声功能要求,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设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落实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环境治理设施的设计、施工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纳入环保3投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八)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和监测。四、本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暂核定为:有组织废气:颗粒物≤0.333t/a、硫化氢≤0.003t/a、氨≤0.011ta、三甲胺≤0.004t/a;无组织废气:颗粒物≤0.629ta、硫化氢≤0.0009ta、氨≤0.012t/a、三甲胺≤0.0009t/a。生活污水污染物(接管/排入环境):废水量≤541.2/541.2ta,COD≤0.198/0.027t/a、SS≤0.109/0.005t/a、NHN≤0.014/0.003t/a、TN≤0.026/0.008t/a、TP≤0.0026/0.0003t/a、动植物油≤0.003/0.0005t/a。五、该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完成验收手续。建设项目在投产前,按规定落实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六、按照环保要求建立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档案。七、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八、本项目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4响评价文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未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22日抄送: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8li.5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南京钧天精细陶瓷有限公司高性能复合陶瓷结构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宁环(高)建〔2024]59号南京钧天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南京钧天精细陶瓷有限公司高性能复合陶瓷结构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形成如下审批意见:一、根据申报,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工业园区66号。购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工业园区66号闲置厂房约30亩(20000m),项目备案证为新建厂房、研发中心、办公楼及其他配套管理用房30000平方米,实际为利用地块内的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生产并取消研发中心。购置捏合机、高温电阻炉、粉体糖衣机、液压成型机、气动浇注机、强度检测仪等设备,进行高性能复合陶瓷结构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万件耐火陶瓷、2500吨研磨介质、200吨工业陶瓷及1000万件陶瓷传感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符合相关规划和环保政策要求并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进行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三、在工程运行以及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1的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领先水平。(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一并接管至高淳区固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接管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其中动植物油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高淳区固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废气收集效率、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以及排放浓度达《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因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电能源,不适用于《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标准限值。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2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排放标准。(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及合理布局设备,确保声环境达到该区域的声功能要求,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设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落实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污水处理站等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3设施,环境治理设施的设计、施工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纳入环保投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八)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和监测。四、本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暂核定为: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颗粒物≤0.776t/a、非甲烷总烃≤0.089t/a;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颗粒物≤1.704t/a、非甲烷总烃≤0.001t/ao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接管/排入环境):废水量≤5395.4/5395.4ta,COD≤0.565/0.262t/a,SS≤0.386/0.054t/a,氨氮≤0.043/0.006t/a,总氮≤0.062/0.019ta,总磷≤0.005/0.001t/a,动植物油≤0.026/0.001t/a。其中生产废水污染物(接管/排入环境):废水量≤4099.44099.4ta,COD≤0.197/0.197t/a,SS≤0.248/0.041t/ao五、该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完成验收手续。建设项目在投产前,按规定落实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六、按照环保要求建立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档案。七、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综合4行政执法局负责。八、本项目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未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南京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22日抄送: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种水产饲料生产车间技改配套 高性能复合陶瓷结构材料研发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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