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方案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

北方药谷德生(沈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药国际CDMO基地项目二期A阶段工程

项目类型

城市建设类

加工制造类项目

建设单位

北方药谷德生(沈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

/

监测单位

/

地理位置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水保〔2018〕37号),北方药谷德生(沈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沈阳市组织召开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的文件要求进行判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等情形未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故验收组依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要求,自主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可实施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要求,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即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0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1:

北方药谷德生(沈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药国际CDMO基地项目二期A阶段工程验收鉴定书(6份,盖公章签字).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方案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