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渠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兰县普兰镇吉让居民委员会水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地点:普兰县普兰镇吉让居民委员会水渠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项目概括:修建灌溉调节水塘一座设计库容量2000m3,配套渠道986米(其中 748m渠道为利用现有渠道,对现有渠道进行修复,238m为新建),渠道分水口3座。
(4)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5)建设单位:普兰县农业农村局
(6)联系人:沈工 152250817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渠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