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地产招标采购公告(淮阳县峰华置业有限公司2024)


变卖公告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3日10时至2025年2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user_,机构名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第一条拍卖标的: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城关镇龙都大道西侧淮周路南峰华新时代第1幢-1层1307号商业房地产、所在宗地取得方式为出让、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自2016年05月24日至2056年05月24日止、房屋性质为商品房、商品房用途为商服、框剪结构、设备设施:配有水、电、通讯、消防、自动扶梯、垂直电梯、中央空调等设施设备、所在楼幢地上27层、地下2层、所在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27.20平方米。
第二条拍卖价格信息:起拍价共计:214468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买受人资格、标的物买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西段)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事先联系(咨询电话:0394-8158599) 五、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3:拍卖标的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城关镇龙都大道西侧淮周路南峰华新时代-1层至5层共计31套商业房地产,出卖人为淮阳县峰华置业有限公司,各买受人详见评估报告(估价对象明细表),但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手续;现已知该拍卖商铺竞买成交后,由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对于成交后能否过户,请买受人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特别提示4:拍卖标的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城关镇龙都大道西侧淮周路南峰华新时代-1层至5层共计31套商业房地产,包含房屋及其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配套设备、附属设施和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但不包含位于该房屋内的可移动物品及其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
特别提示5: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拍卖标的不含室内的家具及家电。
特别提示6: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有疑问的,需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
因处置标的物产生的税费应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前依法缴纳。被执行人逾期未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如需法院协助征收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申请从标的物处置成交价款中扣缴的,由本院从本次拍卖款中划缴至税务机关指定账户。
(2)不动产的买受人或者承受人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其自行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3)不动产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如被执行人拒不缴纳应缴税费或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本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4)最终应缴税费以拍卖成交(以物抵债)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
(5)本案拍卖款抵扣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拍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被执行人本次拍卖应缴税费;3.本次拍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除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备注:对被处置不动产的历史欠缴税费,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向纳税人追缴。)
(6)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荷花支行 户名: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账号: 6228402087059150666)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标的物名称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城关镇龙都大道西侧淮周路南峰华新时代第1幢-1层1307号商业房地产)的保证金:20000元。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阿里巴巴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394-8158599(郭法官)
0394-8158141(财产处置团队)
监督电话:0394-8158203(金老师)

阿里巴巴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房地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