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2024年11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2366340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山西宏昇烨环境检测实验室
山西太原迎泽区
山西宏昇烨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山西晋凯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209、211内部进行重新布置,安装通风设施,购置检验检测设备,作为实验室使用,210作为办公场所使用。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要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噪声、粉尘、废水、固废等对环境的影响。(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酸雾过滤网+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处理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后经楼顶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要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控制各环节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满足无组织排放相关要求。(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水收集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0.5m3/d,处理工艺为“酸碱中和+高级氧化分解+净化+消毒”)处理后,水质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由太原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纯水机制备废水、冷却(水浴)废水的水质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由太原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方式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已污染的实验室废物、废样品、废药品试剂、含重金属清洗废水、实验废液等)在危废库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未污染实验室废物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售。废水处理滤芯、废RO膜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防泄漏、防流失、防遗撒措施,对化学试剂库房、危废贮存点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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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