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 森林防火车辆驾驶员综合服务中心 节能评估审查招标采购公告(2024)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强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期)项目

项目代码
2411-232700-04-01-317402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强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期)项目

项目类型
审批类
项目法人单位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总投资额
12000.0000万元
产业结构指导目录
7.应急物资储备:新型防火涂料、防火材料、阻火抑爆装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大兴安岭森林防火车辆驾驶员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面积6000平方米,占地面积10公顷。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审批状态
办理时间
批复文号

新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批复办结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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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加强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 森林防火车辆驾驶员综合服务中心 节能评估审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