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无源器件、光有源器件、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迁建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苏纳光电有限公司光无源器件、光有源器件、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迁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苏州苏纳光电有限公司光无源器件、光有源器件、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公司位于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华凌街9号,租赁泰凌医药(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1号楼空置厂房,建筑面积9800m2,包括车间一层的光刻区、刻蚀区、镀膜区、切割区、清洗区、检验测试区、质检区和车间二层的测试间、设备区以及原料仓库、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等。
项目性质:迁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C3981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
建设规模和内容:公司购置有机清洗台、水浴锅、清洗机等清洗设备以及打胶机、光刻机、膜厚仪、热板、喷胶机、纳米压印机等光刻设备以及刻蚀机台、白光干涉仪、光学镀膜机、CVD、电子束蒸发、退火炉、红外光谱等刻蚀和镀膜设备和双面清洗机和真空固化炉等研磨和抛光设备以及切割设备和外观检验测试设备、老化设备等。
项目审批年产光无源器件15000片(6英寸硅透镜10000片、6英寸硅V槽5000片)、光有源器件600片(3英寸探测器500片、3英寸激光器100片)、电子元器件10000片(6英寸电容)。
工作时数:公司全厂员工319人,两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年工作时数480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公司属于战略新兴产业,生产过程中的第一阶段的低浓度含氮显影清洗水、含氮有机清洗水、含氮磷喷淋塔废水、其他不含氮磷工业废水与本次总体验收的的双面清洗、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并经市政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吴淞江。3台电加热水洗喷淋装置废水经厂内“前处理+RO膜”处理后回用。
公司厂房业主于2023年3月3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P10863)。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清洗环节有机废气经设备集中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湿法刻蚀环节无机废气(包括氨水清洗产生的废气与BOE清洗废气)经设备集中收集后进入喷淋塔处理,尾气由15m高P2排放;LP/PECVD镀膜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台电加热水洗喷淋装置(1台为备用)+1台喷淋塔处理通过15m高P3排放;PEALD镀膜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台水洗机预处理,之后与1台电加热水洗喷淋预处理后的W-CVD镀膜和干法刻蚀废气合并进入1台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25m高P4排放;特气房设置一套“管道集气+喷淋塔”应急处置措施(连续运行),尾气经15米高P5排气筒外排;
以上未收集到的废气车间无组织外排;喷砂废气经设备配套的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设备热排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车间同层排风口排放;
项目以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能满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蚀刻设备、光刻设备以及废气治理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源强较低,企业通过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减小对周围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其中: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NMP废液、酸性废液、碱性废液、废显影液、抛光废液、废胶、废无尘纸/布、废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水处理RO浓水、废活性炭,收集委托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处置,以上调试期间产生量较少,产生部分完成转移处置。
项目设置面积40m2的危废仓库,位于厂区西侧,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废过滤耗材,收集后由苏州苏环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项目设置面积为10m2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西南角,建设基本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标准》(GB 18599-2020)。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由房东物业委托苏州顺伟思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清运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
其他环境保护要求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公司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口,在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苏州苏纳光电有限公司光无源器件、光有源器件、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迁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后续要求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子工业》(HJ1031-2019)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细化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完善危废仓库的环保工作制度,落实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的通知及“《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2024]16号)”等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3、加强项目生产废气处理设施的收集效率,按照《江苏省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定期更换符合碘值要求的活性炭,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安全风险辨识,确保污染防治措施的总体安全运行、稳定达标。
4、本次验收仅对当天现场检查情况负责,企业应继续保持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保证各治污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26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苏纳光电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华凌街9号
联系人:徐工
邮箱:1376752283@qq.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光无源器件、光有源器件、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迁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