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产品研发实验室招标采购公告(2024)


杭州慧润科技有限公司自建产品研发实验室项目的公示(受理)

杭州慧润科技有限公司自建产品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我局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杭州慧润科技有限公司自建产品研发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68号1幢
建设单位:杭州慧润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杭州新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4年11月29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全文:见附件
联系电话:0571-23616029(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电子邮件:3478232860@qq.com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9日起七个工作日
公众如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不同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杭州慧润科技有限公司自建产品研发实验室项目报告表脱敏.doc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杭州慧润科技有限公司自建产品研发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慧润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4年11月

杭州新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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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Xinl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 Ltd
目 录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0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0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5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61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63

六、结论

64

附表

附图: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
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3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4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关系示意图

附图5
周边环境照片

附图6
临安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附图7
临安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8
临安区生态保护红线图

附件:

附件1
立项文件

附件2
营业执照

附件3
不动产权证

附件4
租赁合同

附件5
纳管协议

附件6
厂房承租备案登记

附件7
真实性承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杭州慧润科技有限公司自建产品研发实验室项目

项目代码
2411-330112-04-01-629610

建设单位联系人
*成
联系方式
189****2967

建设地点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68号1幢

地理坐标
( 119 度 49 分 34.885 秒, 30 度 16 分 21.129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迁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
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411-330112-04-01-629610

总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比(%)
5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650.92m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对应一览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项目不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以及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无需设置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无需设置。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临界量,无需设置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不涉及,无需设置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不涉及,无需设置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青山湖科技城概念性及城市设计规划》;
审批部门:原临安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山湖科技城概念性及城市设计规划的批复。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青山湖科技城概念性及城市设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审查文件文号:浙环函[2013]411号,2013.9.23。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一、青山湖科技城概念性及城市设计规划简述及其符合性分析
《青山湖科技城概念性及城市设计规划》(下简称《规划》)简述《规划》于2010年10月经原临安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其概况如下:
1、规划范围

规划共分为三个空间层次:

概念规划范围东至临安市与余杭市行政界限,南至杭徽高速公路及板桥石亭子,西至锦城街道,北至中苕溪,总面积约115平方公里。

城市设计范围东至临安经济开发区,南至杭徽高速,西至西环路,北至旗子山,总面积约10.3平方公里。城市设计重点范围东临余杭边界、西至横坞山村、南至水泥厂、北至胜联村大礼堂,规划面积约2平方公里。

2、结合青山湖科技城启动区的山水空间形态,科技城的空间结构体现为“一轴、三心、五区”。

一轴:打造十里科技长廊

顺应山谷地形,结合水系,依托大园路构建南北向的公共服务带串联科技城三大公共服务核心,以街区型的空间组织模式为主,打造十里科技长廊。

作为科技城核心功能与空间组织的纽带,科技长廊是青山湖科技城的脊梁,展现科技之魂,文化之魄。规划形成独特的空间与功能序列,并结合以水为脉的开放空间体系,赋予其特有的文化与景观内涵,是科技城创新与服务品质的集中展示区。

三心:研发中心、转化中心、城市中心

(1) 研发中心

在首期启动区块,结合16家科研院所的入驻,建设以研发孵化、综合服务为主的配套服务中心,规划商务宾馆、创业大厦、管理大楼等功能建筑,为科技城的首期发展及科研服务提供支撑。研发中心将成为科技城未来中小型研发企业的创业摇篮,是科技城最具创新活力的思维碰撞地。

(2)转化中心

依托轻轨 5号线,在南苕溪北岸建设转化中心,配置转化大厦、服务大楼、管理大楼、高档宾馆、商务会展以及风险投资、产权交易等功能,为科研成果的产品化与市场化提供综合性服务,是科研成果走向市场,实现经济效益的助推器。唯有通过转化中心的服务支持,科技城才能真正发挥“科技引领未来”的作用,才能真正体现青山湖科技城的影响力与科研品牌。

充分利用区域强大的制造业基础,形成科研成果的中试基地与产业化平台,增强科技城的核心竞争力,通过研发与制造产业的融合互动,增强产业发展活力。中试基地集科研、生产、综合管理、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主体功能包括:

a.生产用房:中式车间、生产基地、繁育基地、试验区等;b.辅助用房:仓库等;

c.综合管理办公:管理用房、学术综合楼、研发交流、培训教室等;d.休闲餐饮。

(3)城市中心

依托轻轨 5号线站点,以复合多元的功能组织建设城市服务综合体,重点发展综合性的生活服务业,如大型商业、文化设施、医疗设施、酒店、商务等功能,面向临安、服务科技城,体现科技城生活配套的高标准与高品质。

三大中心通过十里科技长廊的开放空间体系加以联系,形成整体的互动发展格局,共同体现科技城的核心竞争力。

五区:宜居宜业的主体功能区

(1)人才培训区

在相对封闭的山谷区,结合电子科技大学的建设,规划人才与教育培训功能区,增加公共设施的共享以及教学成果向研发的转化。一方面为科技城培养高端人才,另一方面依托科技城高素质的师资力量为高虹-横畈等制造业培养大量技术人才,同时,也作为职业再培训的基地。

(2)科技研发区

依托首期入驻的16家科研院所进行空间与功能的拓展,增加园区型和街区型研发机构的空间集聚,积极吸引国内外先进的科研院所入驻,是科技城科技研发功能的主要空间载体。科研区块功能相对独立,并向转化服务区进行拓展延伸。

(3)转化服务区

围绕转化中心,形成产品中试、生产服务、商务居住等功能的空间集聚。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持。转化服务区体现功能混合多元的建设理念,强调研发与城市服务功能的延伸,承担科技研发和城市服务区块之间的过渡作用。

(4)城市服务区

依托轻轨5号线和城市中心,采用TOD发展模式,打造城市综合服务的功能,强调多元混合和配套完善。

(5)生活居住区

构建服务完善、环境宜人的高尚生活社区,不同的居住组团体现不同的空间发展特色,为科技城工作人员提供不同层次的多元化居住选择和完善的生活配套服务。

五大功能区的建设构成科技城的主体功能,形成类似“中科院-中关村-海淀区”的功能空间架构,体现研究-转化-生活的功能联动。通过“一轴三心五区”空间架构的确立,实现具有青山湖特色的科技城发展模式。

3、产业布局

规划形成“三区多谷”的产业空间结构。“三区”指三个产业片区,“多谷”指生命健康谷以及科技研发谷。

“三区”:产业片区,结合“三城”打造三个产业片区。

1、锦城片区

锦城片区为科技城的服务片区。规划在城东新区结合轨道交通锦城站发展高等级文化、商业、金融设施,如音乐厅、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影城、图书馆、大型商业中心等,在城东新区原高新园区文一路以南地区设置总部基地。

城东新区以软件信息及外包服务、文化创意、中介咨询服务、休闲商务等高新产业功能为主体,以突出的自然生态园环境和为产业发展提供高端配套服务功能为特色,兼具生态旅游和都市休闲功能,生态型、综合型、开放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青山片区

青山片区为科技城的研发片区。规划以转化中心、城市中心、研发中心为核,以科技研发和教育培训为支撑,建设体现新时代特色、青山湖地域特点的、综合型、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源地、研发基地。

(1)根据现状的优势和科技城的需求,聚集科研、高校和企业研发,积极打造研发创新基地。积极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转化中心;共建公共技术支撑平台,鼓励资源节约且促进交流。

(2)面向杭州大都市区,积极发展郊区休闲经济,建设休度假基地。依托良好环境,积极发展健康服务如疗养中心等

(3)科技城的崛起,需要一个相对独立于锦城的中心,商业、文体、医疗等生活服务中心,服务于青山湖街道、胜联组团和部分横畈地区。本次规划范围覆盖了《青山湖科技城概念规划》中十里科技长廊的城市服务区和生活居住区,而且相较于胜联组团、横畈,本次规划区域居住、商业等方面均有较好基础,交通条件较好,是打造一个新中心的首选之地。

(4)充分利用好青山湖和苕溪的环境优势,重新梳理和提升空间品质,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高科技人才居住地,杭州外围居住组团,临安东部品质生活社区

(5)工业园区现状形成了先进装备制造业为特色,机械制造业、电子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金属制品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纺织服装业等四大主导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体系,吸引了杭氧、杭叉等企业进驻园区。从未来科技城发展的可持续性角度考虑,综合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规划范围内多数企业逐步向横畈片区置移,逐步释放城市发展空间。

3、横畈片区

规划范围为16.5km2,具体四至范围为:东界临安与余杭行政界线,南临大园路隧道,西至前毛坞森林公园,北邻洪村。 横畈片区为科技城的产业片区,整合现状镇区的功能及产业,结合科技城及杭州现代服务业基地的拓展功能,形成科技城的高新制造业生产片区,重点发展新材料、装备制造业、新能源、电子信息(物联网)等产业类型。 基于产业转移的产业承接:产业化区应将开发区内已落户的杭氧、杭叉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作为优势基础,大力发展超、特高压输变电成套设备,轨道交通装备,空分成套设备,高档数控机床,高档印刷机械,节能环保设备,大型工程机械,汽车部件,大飞机零配件,关键基础零部件及大型铸锻件等高端装备制造业。

基于现有支柱产业的提升创新:从规划范围内的现状产业构成看,积极促进曳引机、绿色照明等传统产业的产业链形成,以及其他无污染、低能耗、技术密集型产业作为有机组成部分。

基于提高园区品质的的现代服务业创建——利用园区环境景观优越的良好条件,在保留的林地、水库周边安排生态健康休闲用地,设置企业会所、都市休闲娱乐、都市养生等设施;根据现代企业发展需求,建设仓储物流设施,为企业提供高效的生产服务。

三个产业片区之间形成功能联动,研发片区为产业片区提供智力支持与动力保障,产业片区为研发片区的市场化推广提供产业环境并反哺研发片区的成长,服务片区则为产业片区、研发片区的建设与发展,为其中人才的生活与工作提供强劲的服务支撑。

“多谷”:生命健康谷、科技研发谷

生命健康谷:规划在青山湖以南发展体育休闲、医疗保健、度假房产等产业,设置体育公园、健康会所、疗养中心、室外spa等项目,同时结合青山湖北侧的南山、凤凰山以及西大山设置森林公园,在其中发展植物园、郊野公园、山地瑜伽、机车运动、登山步道、森林浴场等项目,发展山地体育健身以及旅游休闲。

科技研发谷:科技研发产业主要结合谷地呈组团式布局,其中胜连研发片区以及高新区研发片区为产业研发区块,山谷研发片区规划为高端研发区块。教育培训产业结合现状浙江林学院、警官学校等布局。

4、给水规划

(1)现状概况

规划区现状主要由太湖源水厂(供水能力10万吨/日)、高虹水厂(规划2万吨/日,现状1万吨/日)、锦北水厂(现状5万吨/日,远期7万吨/日)及青山水厂联合供给,其中青山水厂为青山片区的应急备用水源,在用水高峰期间为青山片区补充供水。

其中锦城、青山湖、锦南、锦北街道及板桥乡由太湖源水厂(供水能力10万吨/日)及锦北水厂(现状5万吨/日,远期7万吨/日)联合供给。

(2)给水工程规划

①供水方式

青山湖由临安第二水厂供水

②管网规划

青山片区沿城区主要道路铺设 DN200-DN500 毫米配水管道,沿大园路铺设DN500毫米给水管道,并预留给水接口至横畈片区。

5、排水规划

(1)科技城排污现状

青山湖科技城沿现状文一路敷设有2根d500-d800毫米污水管道,天柱街铺设d600毫米污水管道,区内有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一座,7目前运行规模4万m3/d,现状收集为1.6万m3/d。

(2)科技城规划排污系统

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现状4万m3/d,远期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万m3/d)主要收集科技城东部青山湖街道污水。

(3)污水管网布置

科技城现状北侧污水通过跨南苕溪d600毫米污水倒虹吸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南侧污水通过景观大道d1000毫米污水管道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东侧污水通过d600毫米污水跨河倒虹吸跨南苕溪通过污水泵站提升后进入污水处理厂。科技城内地势南北高,中间低,南苕溪从城中穿越,规划保留3条主要进厂管线,并沿市政道路完善铺设污水管道收集城区污水,通过现状污水进厂管线将规划区污水 全部收集进厂处理,提高污水处理率。

6、产业结构体系

以建立研发—转化—制造的产业联动体系,实现研发与生活服务的融合为目标,突出产业发展的区域带动作用,强化在杭州和浙江省产业发展格局中的战略 地位,青山湖科技城应打造由战略培育、基础提升和服务拓展三大产业门类组成的产业体系。

(1)战略培育型产业

研发产业是青山湖科技城产业发展的战略性重点,需要加以战略性培育。青山湖科技城应抓住省级科创基地和国家级孵化中心建设的有利契机,抓住首批16家科研院所的建设机遇,以建设孵化中心、管理中心、综合服务易中心为载体,集聚创新型产业、创意型产业和创造型产业,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以及电子信息(物联网)的研发、生产以及孵化。通过研发产业带动制造业的发展。

(2)基础提升型产业

青山湖科技城的产业发展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制造业基础之上,在某个科学领域找到突破口,进而形成特有的竞争力。而核心和优势产业的选择要基于地区产业的发展基础和比较优势,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临安区提出加快电线电缆、绿色照明、装饰纸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结合青山湖科技城所在区域 的产业发展基础和未来前景,装备制造业和新能源加工等产业应进一步加以提升和强化,以制造业的拓展为基础,为科技研发产业的发展提供市场化途径,并反哺科技研发。

(3)服务拓展型产业服务产业是青山湖科技城科学产业发展和宜居宜业城区建设的重要支撑,需要进行结构性拓展,一方面要为研发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创新氛围,另一方面要营造吸引和留住高端科学人才的环境,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生活 及配套环境。临安区提出积极发展旅游、商贸物流、文化创意、信息服务、软件业、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青山湖科技城应当结合自身特点,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会议展览、信息咨询、服务外包和技术培训等行业。消费性服务业则重点聚焦于旅游度假、休闲娱乐、康体疗养和零售贸易。

项目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68号1幢,属于青山片区。青山片区为科技城的研发片区。规划以转化中心、城市中心、研发中心为核,以科技研发和教育培训为支撑,建设体现新时代特色、青山湖地域特点的、综合型、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源地、研发基地。禁止化肥、农药化工、冶炼、制革、造纸、电镀、印染、酸铅蓄电池等项目入园;严禁燃煤企业入园;严格控制耗水量大、废水排放量较大、对大气环境构成不利影响的项目入区;禁止造纸等污水产生量大的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严格控制涉重等项目入区建设;大力发展超、特高压输变电成套设备,轨道交通装备,空分成套设备,高档数控机床,高档印刷机械,节能环保设备,大型工程机械,汽车部件,大飞机零配件,关键基础零部件及大型铸锻件等高端装备制造业。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行业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规划环评中禁止、限制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可以满足青山湖科技城规划环评要求。
二、《青山湖科技城概念性及城市设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
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委托浙江大学编制了《青山湖科技城概念性及城市设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9月16日,通过原浙江省环保厅主持召开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2013年9月23日,原浙江省环保厅出具了《青山湖科技城概念性及城市设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浙环函[2013]411 号)。2017年12月,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委托浙江大学在对现有规划环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情况、最新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了生态空间清单、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环境标准清单等6张规划环评结论清单,并编写相应补充材料,为当地政府及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规划环评总结论:青山湖科技城旨在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 的科技创新之城,成为“科技新城、品质新区”,成为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科技资源集聚区、技术创新源头区、高新企业孵化区、低碳经济示范区,是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的核心组成部分、新产业发展的先导区,对于提升杭州以及浙江省的综合竞争力和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具有重要的战略引领作用。

本评价经综合分析认为,青山湖科技城在规划定位、产业导向、总体布局方面是基本合理的。通过进一步深化科技城产业类型、用地类型布局等规划方案,明确部分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在详规中明确市政工程规划内容、居民点安置搬迁方案规划及充实青山湖保护规划, 同时加快相关基础环保设施建设,加强产业入园过程控制,严格执行产业、项目环保准入条件,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落实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切实加强污染风险防范,创新区域环境管理机制与体制,青山湖科技城规划的实施从环保上讲是可行的。

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地址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68号1幢,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属于实验室项目,不属于工业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所属生态空间的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及当地主导(特色)产业的三类工业建设项目;项目不占用水域及其他自然生境;“三废”可达标排放。项目不在人居保障区内;本项目按规定开展环评,项目不违背规划环评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提出的整改措施,项目建设符合清单2要求。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单3管控要求。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可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固废处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项目实施与规划调整建议不冲突。项目建设符合清单4要求。项目不涉及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的禁止、限制准入产业。项目建设符合清单5要求。项目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标准清单6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青山湖科技城概念性及城市设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要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三区三线中“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根据最新浙江省“三区三线”中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杭州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693.5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7.85%。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68号1幢,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生态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且周边无自然生态红线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也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故本项目用地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开发限制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1)水环境质量底线
到2025年,力争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三无、两提升、三个百分百”,即: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地表无劣Ⅴ类水体,无断流(干涸)河流;市控以上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与水生生物完整性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100%,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国家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 100%。
临安区2025年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10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 100%;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 100%。
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2025年,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力争O3浓度达到拐点,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全面达标。
临安区2025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PM2.5年均浓度完成市下达的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 95%以上。
3)土壤风险防控底线
2025 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下达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7%以上。
临安区2025年土壤风险防控底线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7%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杭州市下达指标要求。

根据监测数据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属于达标区;附近地表水水质各监测指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Ⅲ类标准限值。

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排污总量制度下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等级,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68号1幢,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新征用地。项目营运期会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项目所在地用电、用水补给充裕,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在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的承受范围之内,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杭环发〔2024〕49号,2024年7月10日),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临安区青山湖综合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具体准入清单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1-3 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一览表

名称

内容

管控单元空间属性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33011220014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临安区青山湖综合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管控单元分类

重点管控单元
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引导

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
环境风险防控

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重点管控对象

青山湖科技城科研区块,青山湖科技城核心区(青山湖区块)。
符合性分析:

①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68号1幢,行业类别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属于实验室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已于2024年11月11日经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411-330112-04-01-629610),符合“临安区青山湖综合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中的空间布局引导要求;
②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经收集和治理后,能够达标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合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纳管;噪声经减震降噪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各污染物的排放水平能够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临安区青山湖综合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中的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③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分析,项目环境分析总体可控,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实验室研发设备、污染防治设施和各类风险物质的管理。在此基础上,项目建设能够符合“临安区青山湖综合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中的环境风险防控。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
2、“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九条及第十一条,对建设项目审批要求符合性进行分析,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8“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符合性分析
是否
符合
四性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因此建设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符合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
本项目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开展环境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评估结论可靠性。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安全合理处置。
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
符合
五不批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符合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项目所在地属于大气环境达标区。项目附近地表水各水质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12)Ⅲ类水体标准,现状水质良好。声环境质量均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区域环境质量较好。
符合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本项目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符合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原有环境污染。
符合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建设项目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符合
3、《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表1-9 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序号
判断依据
本项目
符合性
1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
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
符合
2

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
本项目不涉及涂装、印刷等工艺。
符合
3

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
本项目不涉及涂料使用。
符合
4

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
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符合
5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
①本项目原料在常温下均不易产生废气;
②本项目废气收集采用实验室整体收集搭配局部集气罩收集的方式,集气罩风速不低于0.3m/s,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处理。
符合
6

①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
②石化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
本项目废气采用800碘值的颗粒活性炭吸附技术处理,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5%。
符合
7

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
本项目治理设施较实验设备“先启后停”
符合
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第六章 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中的第一节 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严格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工业园。推进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逐步退出。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线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68号1幢,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为研发实验室项目,不属于生产线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范畴,符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中相关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
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规定:“第十三条 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第十五条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第十六条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第十九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经对照分析,项目不属于实施细则禁止的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要求。
6、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第三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十三条“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根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该项目不属于禁止发展和限制类产业。对此,项目于2024年11月11日经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411-330112-04-01-629610),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的产业政策要求。

7、《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24]11号)符合性分析
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24】11号),本项目符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要求,符合性见下表。
表1-10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摘录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源头优化产业准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两高一低”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一般应达到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引领性)水平、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新改扩建项目应对照 《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的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改扩建项目方可投产。推动石化产业链“控油增化”。

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属于实验室项目,不属于“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符合。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年本)》,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 等要求,依法依规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鼓励现有高耗能项目参照标杆水平要求实施技术改造,加大涉气行业落后工艺装 备淘汰和限制类工艺装备的改造提升。加快推进6000万标砖/年以下(不含)的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等限制类产能升级 改造和退出,支持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材料制造产业。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符合。
提升改造产业集群。中小微涉气企业集中的县(市、区) 要制定涉气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园提质升级,产业集聚度一般不低于70%。各地对烧结砖、废橡胶利用、船舶修造、纺织染整、铸造、化纤、包装印刷、制鞋、钢结构、车辆零部件制造等涉气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和时限。推进活性炭集中再生设施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方式运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废气治理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政府引导,推进布局优化,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中心、汽修钣喷中心等“绿岛”设施。

临安区已设立一座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符合。
加强重点领域恶臭异味治理。开展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市政设施和畜禽养殖领域恶臭异味排查整治,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控制农业源氨排放,研究推广氮肥减量增效技术,加强氮肥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加大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力度。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和在线监控。

本项目所在工业区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空气中恶臭异味不明显,企业本身不属于重点企业。符合
全面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新改扩建项目优先生产、使用非溶剂型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和原辅材料,原则上不得人为添加卤代烃物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钢结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领域全面推广使用非溶剂型VOCs含量产品。全面推进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汽车整车、工程机 械、车辆零部件、木质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以及吸收性承印物凹版印刷、软包装复合、纺织品复合、家具胶粘等工序,实现溶剂型原辅材料“应替尽替”。

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属于实验室项目,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物料的使用。符合
深化VOCs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排查整治,除恶臭异味治理外,全面淘汰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废气治理设施。推进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 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单独收集处 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密闭收集 处理。石化、化工、化纤、油品仓储等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 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治理设施。2024年底前,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县(市、区)实现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数 字化管理,各设区市建立VOCs治理用活性炭集中再生监管服务平台。

本项目废气治理采用活性炭吸附。符合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2.1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类别判定说明
杭州慧润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租用浙江钜典药业有限公司七层和八层厂房,合计面积1650.92m2,并购置研发设备,检测仪器,实施自建产品研发实验室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从事润滑油和润滑脂的产品研发和性能测试,不涉及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中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判定本项目编制类别为报告表,具体见表2-1。

表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节选)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

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

/

/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和润滑脂的产品研发和性能测试,为“五十、其他行业--108、除1-107外的其他行业,不涉及通用工序”,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中排污管理单位,暂时不进行排污许可申报及管理。

2.2建设内容

2.2.1工程组成
工程组成如下:
表2-2 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名称

建设内容和规模

主体工程

实验区

项目实验区位于厂房8楼整层,其中分为制样间、检测间等区域,制样间功能为产品研发,检测间功能为样品测试,实验区面积825.46m2。
辅助工程

办公区
厂房7楼整层作为办公区,面积825.46m2。
原料区
厂房8楼部分区域作为原料仓储区域
公用工程

供电

生活、实验用电由当地市政电网直接供给
供水

采用当地给水管网直供
排水

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本项目实验清洗废水经“隔油+生化”处理、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混合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处理后集中排放。
环保工程

废气

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8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

本项目实验清洗废水经“隔油+生化”处理、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混合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试验设备均位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

废包装桶、废试剂瓶、实验废液、滤渣、实验样品、废活性炭、油污、污泥、含油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2.2项目产品方案
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和润滑脂的产品研发和性能测试,不涉及产品的量化生产。
表2-3 本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

研发规模(t/a)
单次研发规模/批次(kg/批次)

研发周期

批次/年

1

润滑油
0.62
约24.8

5天/批次

25

2

润滑脂
0.62
约24.8

6天/批次

25

*部分样品测试结束后留样保存,用于后期做数据观察和比对,剩余无观察价值的做危废处理。
2.2.3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原辅材料汇总见下表:
表2-4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年消耗量

包装规格

最大储存量

备注
1

基础油

1000kg

100kg/包装桶
200kg
研发材料
2

稠化剂【有机胺】

20kg

1kg/试剂瓶
1kg
研发材料
3

稠化剂【异氰酸酯】

20kg

1kg/试剂瓶
1kg
研发材料
4

稠化剂【氢氧化锂】

20kg

1kg/试剂瓶
1kg
研发材料
5

稠化剂【十二烷基苯磺酸】

20kg

1kg/试剂瓶
1kg
研发材料
6

稠化剂【12-羟基硬脂酸】

20kg

1kg/试剂瓶
1kg
研发材料
7

稠化剂【氢氧化钙】

20kg

1kg/试剂瓶
1kg
研发材料
8

稠化剂【葵二酸】

20kg

1kg/试剂瓶
1kg
研发材料
9

稠化剂【硬脂酸】

20kg

1kg/试剂瓶
1kg
研发材料
10

填料【胶体石墨粉】

20kg

1kg/试剂瓶
1kg
研发材料
11

添加剂【聚异丁烯】

20kg

1kg/试剂瓶
1kg
研发材料
12

添加剂【硼酸】

20kg

1kg/试剂瓶
1kg
研发材料
13

添加剂【氢氧化钾】

20kg

1kg/试剂瓶
1kg
研发材料
14
甲苯
50 L
10L/试剂瓶
10L
检验测试材料
15
盐酸
1L
1L/试剂瓶
1L
检验测试材料
16
硫酸
1L
1L/试剂瓶
1L
检验测试材料
17
丁酮
1L
1L/试剂瓶
1L
检验测试材料
18
乙醇
100L
20L/试剂瓶
20L

检验测试材料
19
石油醚
1800L
25L/试剂瓶
75L

检验测试材料
20
氢氧化钡
20kg
1kg/试剂瓶
5kg
检验测试材料
21
异丙醇
50L
500ml/试剂瓶
10L
检验测试材料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基础油:原油提炼和精制而成,是以各种不同化学结构的烃类为主要成分的混合物,闪点170℃以上。
稠化剂【有机胺】:无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具有良好的溶解性,能与酸反应生成盐,并能和部分有机化合物发生烷基化反应和酰基化反应。
稠化剂【异氰酸酯】:无色清亮液体, 有强刺激性,密度1.04mg/m3,沸点39.1℃,闪点<-15℃,遇热、明火、氧化剂易燃。
稠化剂【氢氧化锂】:白色结晶性粉末,密度:1.43g/cm3,熔点:462℃,沸点:315℃,溶于水,微溶于。
稠化剂【十二烷基苯磺酸】:棕色黏稠液体,为有机弱酸,相对密度1.05,熔点:10℃,沸点:925℃,溶于水,不溶于一般的。
稠化剂【12-羟基硬脂酸】:片状或针状结晶的化学物质,熔点:74-76℃,储存条件:-20℃。
稠化剂【氢氧化钙】:白色粉末状固体,密度:2.24g/cm3,熔点:580℃,沸点:2850℃,微溶于水。
稠化剂【葵二酸】:白色片状晶体,密度:1.106g/cm3,熔点:133-137℃,沸点:374.3℃,微溶于水,难溶于苯、石油醚、四氯化碳、易溶于乙醇和乙醚。
稠化剂【硬脂酸】:白色蜡状透明固体或微黄色蜡状固体,密度:0.84g/cm3,熔点:67-72℃,沸点:361℃,不溶于水。
填料【胶体石墨粉】:由两微米以下的石墨颗粒平均分散在有机溶剂中形成的一种石墨粉,它是一种黑色黏稠的悬浮状液体,在常温下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能耐酸、耐碱和耐有机溶剂的腐蚀。
添加剂【聚异丁烯】:由异丁烯经正离子聚合制得的聚合物,无色至淡黄色的粘稠液体或橡胶状半固体,密度:0.92g/cm3,溶于和,可与、等互溶,但不溶于水、等极性溶剂。
添加剂【硼酸】:白色结晶性粉末,有滑腻手感,无气味,密度:1.435g/cm3,熔点:170.9℃。
添加剂【氢氧化钾】:白色结晶性粉末,密度:1.450g/cm3,熔点:361℃,沸点:1320℃,可溶于水。
2.2.4主要研发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
表2-5 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表
序列

设备类型

设备名称

数量

1

主要设备

均质机

1

2

主要设备

三辊磨机

4

3

主要设备

25L小釜

1

4

主要设备

5L小釜/套

5

5

主要设备

反应系统(分散机和预溶罐)
1

6

主要设备

通风柜

14

7

检测设备

PDSC(一套)

1

8

检测设备

磁力搅拌器

1

9

检测设备

大称量电子天平

1

10

检测设备

滴点软化点测定仪

1

11

检测设备

电脑式橡塑万能材料试验机

1

12

检测设备

电热鼓风干燥箱

3

13

检测设备

电位滴定仪+2个PH电极

1

14

检测设备

电子天平

4

15

检测设备

动态防锈测定仪

1

16

检测设备

杠杆式天平

1

17

检测设备

鼓风干燥箱

5

18

检测设备

红外谱图检扫描仪(一套)

1

19

检测设备

加热磁力搅拌器

2

20

检测设备

精密天平

3

21

检测设备

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

1

22

检测设备

克利夫兰杯法闪点和燃点试验器

1

23

检测设备

流变仪

1

24

检测设备

汽车轮轴承润滑脂漏失量测定器

1

25

检测设备

全自动行星式高速搅拌机

1

26

检测设备

润滑油和润滑脂蒸发损失测定仪

1

27

检测设备

润滑脂低温转矩测定仪

1

28

检测设备

润滑脂防腐蚀试验器

1

29

检测设备

润滑脂滚筒安定性测定器

2
30

检测设备

润滑脂和石油脂锥入度

1

31

检测设备

润滑脂剪切试验器

3

32

检测设备

润滑脂抗水淋性能测定仪

1

33

检测设备

润滑脂氧化安定性测定器

1

34

检测设备

润滑脂蒸发度测定仪

1

35

检测设备

赛多利斯电子天平

1

36

检测设备

三目正置金相显微镜

1

37

检测设备

石油产品色度测定器

1

38

检测设备

四球摩擦试验机

1

39

检测设备

速度型轴承震动测定仪

1

40

检测设备

微量高速离心机

1

41

检测设备

盐雾腐蚀试验箱

1

42

检测设备

运动粘度测定仪

2

43
公用工程

空压机

1

44
公用工程

污水处理设施/套
1

45

公用工程

废气处理设施/套
1
2.2.5公用工程

1、供电:该项目生活、实验用电由当地市政电网直接供给。
2、给排水:

给水系统:该项目给水系统采用当地给水管网直供。

排水系统:企业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本项目实验清洗废水经“隔油+生化”处理、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混合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 -2018)表1标准)后集中排放。
2.2.6劳动定员及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实验室定员10人。年工作日280天,每天8小时工作,厂内不设食宿。
本项目实验室位于厂房8楼整层,面积825.46m2,7楼整层作为办公区,825.46m2,详情见附图。
2.2.7水平衡
本项目水平衡见下图:

SHAPE \* MERGEFORMAT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下图:
(1)润滑脂研发试验和性能检测流程
SHAPE \* MERGEFORMAT

图2-2本项目润滑脂研发试验和性能检测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润滑油研发试验和性能检测流程
SHAPE \* MERGEFORMAT

图2-3本项目润滑油研发试验和性能检测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说明:
本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和润滑脂的研发试验和性能检测,工艺流程图如上所示,工艺说明如下:

(1)立项:由办公室实验人员针对产品的研发和性能测试进行申报,按照产品的不同性能需求进行定性研发;
(2)制定方案:根据立项阶段的要求,制定研发方案,具体如何进行产品的研发,性能的展现,确定试验的研发原料、试验条件、试验设备、试验时间,待明确试验方案具备可行性方可后续开展正式研发试验。
(3)样品制备检测:检测原料的纯度和有效性,确保试验原料稳定。
(4)配料:根据试验方案对原料进行配比和调节,按照比例进行备料。
(5)反应:根据不同产品的性能进行不同添加剂的投加,按照不同的试验条件和试验比例进行产品的研发,以得到性能不同的润滑油和润滑脂。反应过程中会涉及有机加成反应,主要以酯类反应为主。主要反应过程如下:

反应式:
2 12-羟基硬脂酸
氢氧化钙

2 12-羟基硬脂酸钙
2水

反应式:
2硬脂酸
氢氧化钙

硬脂酸钙
2水
(6)过滤:反应结束后,得到试验方案中相应的产品,需要进行过滤处理,去除产品中的杂质
(7)检测:采用甲苯、盐酸、硫酸等试剂对产品进行检测,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以及性能进行测试,以确定产品是否达到试验方案的要求。
(8)评估:根据检测结果对产品进行综合性评估,得到最终的试验成果。
营运期污染因素

本项目实验过程中主要污染因子如下表所示:
表2-6 污染因子分析表

名称

排放工序/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主要污染物因子

废气

反应釜冷却脱气
研发废气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检测

检测废气
非甲烷总烃、盐酸雾、硫酸雾、甲苯

废水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CODCr、NH3-N等

实验清洗
清洗废水
CODCr、TN等

噪声

实验室

设备运行噪声

Leq(A)

固体废物

原料包装
废包装桶
包装桶

废试剂瓶
试剂瓶
研发
实验废液
实验废液
过滤
滤渣

杂质

检验/试用

实验样品
不合格品和无观察留用价值的试验品
废气治理

废活性炭

活性炭

废水处理
油污
油污
废水处理
污泥

污泥
设备维护
含油废抹布
含油废抹布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废纸屑、塑料等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2.4原有审批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现有场地为闲置厂房,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况。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2023年度杭州市临安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临安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0.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4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4%;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0.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臭氧(O3)平均浓度144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8天,优良率90.4%,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根据以上分析,临安属于达标区。监测结果见表3-1。
表3-1 大气监测点数据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

标准值

(μg/m3)

占标率

(%)

超标率(%)
达标

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5
60
8.33
0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3
40
57.5
0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48.7
70
69.57
0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0.6
35
87.43
0

达标

CO

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

600
4000
15
0

达标

O3
百分位数(90%)8h平均质量浓度

144
160
90
0

达标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修订版),项目附近地表水为南苕溪,属太湖流域(苕溪58),水功能区为南苕溪临安农业用水区3,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用水区,目标水质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为了解地表水水质现状,故本次评价采用杭州河道水质中临安区南苕溪汪家埠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4日,具体监测数据见表3-2:
表3-2 地表水监测数据

时间

断面

名称

地表水

名称

pH

溶解氧mg/L

高锰酸盐指数

mg/L

氨氮

mg/L

总磷

mg/L

2024.2.1
汪家埠
南苕溪

7.5
6.9
2.6
0.682
0.15
2024.3.8
南苕溪

8
6.4
0.7
0.032
0.02
2024.4.3
南苕溪

7.7
6.6
2.2
0.115
0.06
2024.5.7
南苕溪

7.9
5.7
3.1
0.055
0.05
2024.6.7
南苕溪

7.5
5.7
2
0.137
0.06
2024.7.4
南苕溪

8.1
6.5
2.2
0.06
0.16
Ⅲ类标准
6-9

≥5
≤6
≤1.0
≤0.2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上表可知,南苕溪汪家埠断面的各因子监测值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水环境现状质量较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青山湖科技城概念性及城市设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根据《2023年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杭州市区及3个县(市)各类标准适用区昼间噪声均达标。则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现场踏勘,项目周边50m范围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无需对周边环境进行现状监测。。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68号1幢,不新增用地,且在现有厂房实施,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保护目标,故本项目不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
6、地下水
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实验,实验室位于厂房8楼,实验室做好防渗措施,建设项目无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根据编制指南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现状调查。

7、土壤环境
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实验,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难降解有机污染物,根据编制指南原则上不开展土壤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区域现状及规划和初步踏勘,项目评价区域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边界外500m范围内敏感点的空气环境质量,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本项目边界外500m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具体见表3-3。

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边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目前尚无开发利用计划。

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68号1幢,利用现有已建工业厂房实施研发,不新增用地,且项目用地范围内没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表3-3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类别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UTM/X
UTM/Y
大气

环境

杭州医学院青山湖校区

772148.01

3352348.50

约12812人
人群

健康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


170
青山智汇城

771496.99

3352119.84

约4500人

西南

400
千家村自然村

771923.00

3352775.85

约30户



350

地下水

/

地下水Ⅳ类区

/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研发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以及检测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硫酸雾、盐酸雾,非甲烷总烃、甲苯、硫酸雾、盐酸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表3-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18m)

二级

(kg/h)

监控点

浓度(mg/m3)

非甲烷总烃

120

14.2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甲苯
40

4.36
2.4
盐酸雾
100
0.362
0.2
硫酸雾
45

2.16
1.2

表3-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序号

污染物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摘录):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有组织排放标准值

排气筒高度

排放量,kg/h

1
臭气浓度

20(无纲量)

18m

2000(无量纲)

2、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实验清洗废水经“隔油+生化”处理、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混合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 -2018)表1标准)后集中排放,具体标准见下表。

表3-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单位:除pH外为mg/L

标准名称

pH

CODCr
BOD5
NH3-N

SS

TP

石油类
三级标准
6~9
500
300
35*
400

8*
20

*注:纳管后NH3-N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排放限值35mg/L和8mg/L。
表3-7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污染物

pH

CODCr
BOD5
SS

氨氮

TP

石油类
TN

GB18918一级A标准
6~9

≤50

≤10

≤10

≤5(8)*
≤0.5

1
15

DB 33/2169- -2018
/

≤40

/

/

≤2(4)1
≤0.3
/
≤12(15)1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注1: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
3、噪声排放标准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表3-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标准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其中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总量

控制

指标
1、总量控制指标

(1)总量控制

根据浙江省现有总量控制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包括:CODCr、NH3-N、SO2、NOX、工业烟粉尘、VOCs和重点重金属。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Cr、氨氮、烟粉尘、VOCs。本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9。

表3-9 总量控制值建议值 单位:t/a

污染物

项目建成后排放总量(总量建议值)

排放增减量

CODCr
0.007
+0.007
NH3-N

0.0003
+0.0003
VOCs
0.013
+0.013
本项目属于专业实验室,不属于工业项目,故本项目污染物新增总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进行实验,简单装修后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无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研发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甲苯、硫酸雾、盐酸雾、臭气浓度。
1.1废气排放源强及防治措施
1.1.1废气源强

(1)研发废气
本项目采用基础油、各种稠化剂、填料及各种添加剂进行研发,废气主要来源于物料有机加成反应过程,类比同类实验室项目,按相对不乐观的条件下取值,该过程非甲烷总烃的平均可能产生量按照有机物料使用量的20%计算,本项目有机物料年用量0.14t,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28t。
(2)检测废气
本项目采用甲苯、盐酸、硫酸等试剂对产品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气,因各种不同的试剂使用量较少,导致检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硫酸雾、盐酸雾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故本环评不对上述因子进行定量分析。
(3)恶臭废气

本项目臭气主要来自各种化工物料,其散发的气味具有刺激性,以臭气浓度来表征。由于本项目臭气主要集中在制样间及检测间中,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8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排放量较小。
一般恶臭多为复合恶臭形式,其强度与恶臭物质的种类和浓度有关。有无气味及气味的大小与恶臭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有关。恶臭的标准可以以人的嗅觉器官对气味的反应将臭味强度分为若干级的臭味强度等级法,该标准由日本制定,在国际上也比较通用。标准中从嗅觉强度上将恶臭分为0、1、2、3、4、5六个等级,关于六个等级臭气强度与感觉的描述见表4-1。

表4-1 恶臭强度与感觉描述一览表
恶臭等级

感觉

臭气强度

0

恶臭

无气味

1

勉强感觉臭味存在

嗅阈

2

稍可感觉出臭味存在

轻微

3

极易感觉臭味存在

明显

4

强烈的气味

强烈

5

无法忍受的极强气味

极强烈

根据同类企业的对比分析,制样间、检测间内稍可感觉出臭味存在,恶臭等级为2级;制样间、检测间外恶臭味较小,恶臭等级为1级;制样间、检测间外50m无臭味。因此,项目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有组织排放及厂界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1.1.2防治措施
(1)收集措施
在制样间以及检测间设置直径0.2m的圆形万向吸风罩共8个,根据《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6758-2008),吸风罩风速取0.6m/s;制样间和检测间共设有通风柜14个,其中6个尺寸为1.6*1.08*2.35,1个尺寸为3.3*1.8*2.35,3个尺寸为1.2*0.85*2.35,4个尺寸为1.5*0.85*2.35,通风柜操作高度为1.2m,通风柜平均每小时换风60次;制样间和检测间顶部设有排风口进行整体换风,制样间参数为16.64*6.98*5,检测间参数为15.96*7.15*5,平均每小时换风6次,详细风量情况见下表。
表4-2各设施废气风量一览表

设施
参数
数量
风量m3/h
万向吸风罩
直径0.2m
风速0.6m/s
8
542.592

通风柜
1.6*1.08*2.35
每小时换风60次

操作高度1.2m
6
746.496
3.3*1.8*2.35

1
427.68
1.2*0.85*2.35

3
220.32
1.5*0.85*2.35

4
367.2
制样间
16.64*6.98*5

每小时换风6次
1
3484.416

检测间

15.96*7.15*5
每小时换风6次
1
3423.42

风机合计风量
9212.124
(2)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合计风机风量为9212.124m3/h(本环评取9300m3/h),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产品研发检测过程属于间歇性,年研发检测时间以700h计,废气收集效率90%,活性炭装置处理效率60%。
表4-3 本项目废气产排污情况
排气筒编号

污染物种类

产生量

(t/a)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

mg/m3
处理方式

风量

m3/h

DA001
非甲烷总烃

0.025

0.01
0.0143
1.5
活性炭

9300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0.003

0.003

0.01

/

采用合理的通风量进行通风

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较少,对环境影响可控。
(3)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气产生途径较为单一,废气中污染因子以非甲烷总烃为主,其余因子产生量极少,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根据《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项目有机废气采用800碘值的颗粒活性炭吸附是可行的,符合废气的治理工艺要求
1.2排放口基本信息

本项目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4-4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编号

DA001

排放口名称

排气筒

排放口类型

一般排放口

排气筒地理坐标

(根据天地图获取)

经度

119度49分34.518秒
纬度

30度16分21.529秒
排气筒高度(m)

18
排气筒出口内径(m)

0.5

排气温度(℃)

25

1.3非正常工况排放量核算
本项目的非正常工况主要是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即废气装置失效,造成排气筒废气中废气污染物未经净化直接排放,或集气装置失效,导致废气大量无组织排放,其排放情况如表4-5、4-6所示:
表4-5 非正常工况排气筒排放情况

污染源

DA001排气筒

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
非正常排放原因

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处理效率为0
非正常排放状况

浓度(mg/m3)

8.9
速率(kg/h)

0.083

频次及持续时间

2次/年,1h/次
排放量(kg)

0.166

表4-6 非正常工况无组织排放情况

污染源
无组织
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
非正常原因
集气装置出现故障,收集效率为0
非正常排放状况
速率(kg/h)

0.093

频次及持续时间

2次/年,1h/次
排放量(kg)

0.186

应对措施:为防止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运行。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个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②定期更换活性炭,活性炭更换周期详见固废章节;

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

④应定期维护、检修废气收集、净化装置,以保持废气处理装置的净化能力和净化容量,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⑤运行设备前,废气处理设备开启,关闭设备一段时间后再关闭废气处理设备,不存在废气突然排放的情况。
1.4监测计划
本项目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制定了相应的污染源自行监测计划,具体如下表环境废气监测计划如下:
表4-7营运期自行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DA001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甲苯、硫酸雾、盐酸雾、臭气浓度
1次/年

厂界

非甲烷总烃、甲苯、硫酸雾、盐酸雾、臭气浓度
1次/年
1.5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时要求企业实验室增强空气流通,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实验室内的环境影响。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2.1废水源强核算

(1)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厂区不设食宿,用水系数以50L/人•d计,则用水量为0.5t/d、140t/a。产污系数按0.9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0.45t/d,126t/a。生活污水水质类比城市污水水质:CODCr350mg/L、NH3-N35mg/L,则各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CODCr0.044t/a、NH3-N0.004t/a。

(2)实验清洗废水
据企业提供资料,实验器皿及设备清洗每天耗水量约0.05t,产污系数按0.9计,则清洗废水年产生量12.6t,参考《实验室废水综合处理技术研究》(秦承华、南开大学)对23个化学类实验室废水水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CODcr100-1200mg/L、SS70-200mg/L,本报告取平均值约为CODcr700mg/L、SS140mg/L,本项目涉及油类物质以及有机胺的使用,废水中氨氮、总氮、石油类产生浓度参考同类型企业为氨氮45mg/L、总氮45mg/L、石油类500mg/L,则各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CODCr0.009t/a、SS0.002t/a、氨氮0.0006t/a、总氮0.0006t/a、石油类0.006t/a。
2.2水污染物排放信息及防治措施

(1)本项目具体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如下表。
表4-8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类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物治理设施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排放口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设施治理工艺

1

生活污水

CODCr、

NH3-N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TW001

化粪池

厌氧

DW001



企业总排口

2

实验清洗废水
CODCr、SS、石油类

TW002

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隔油+生化

(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表4-9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1

排放口编号

DW001

排放口地理坐标a
经度

119°49′35.291″

纬度

30°16′21.280″
废水排放量(万t/a)

0.01386
排放去向

纳入污水管网

排放规律

间断排放

间歇排放时段
8:00-17:00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名称

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
污染物种类及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CODcr
40

NH3-N

2

TN

12

SS

10

石油类
1
a对于排至厂外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排放口,指废水排出厂界处经纬度坐标。

(3)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验清洗废水经“隔油+生化”处理、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混合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 -2018)表1标准)后集中排放。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38.6t/a,CODCr环境排放量约0.006t/a,NH3-N环境排放量约0.0003t/a;SS环境排放量约0.001t/a;总氮环境排放量约0.0002t/a;石油类环境排放量约0.0001t/a。
①化粪池属于厌氧处理技术,本项目排放的冲厕废水水质简单,污染物浓度低,可生化性较好,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以达到纳管标准;从目前实际应用来看,冲厕废水均由化粪池预处理,应用范围广;从经济可行性角度来看,化粪池运行成本低;综上,化粪池处理冲厕废水为可行技术。

②项目实验清洗废水经“隔油+生化”处理后纳管排放,隔油可有效去除水中的油类物质以及各种悬浮物,生化可有效降低水中CODcr浓度,针对CODc、SS处理效率可达70%,针对氨氮、总氮处理效率可达76%,针对石油类处理效率可达97%。
本项目实验清洗废水的水质及污水处理池对各污染物的去除效率详见下表。

表4-,10 废水水质及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效率

污染物名称

产生情况

处理效率

处理后浓度

标准

浓度mg/L

%

浓度mg/L

浓度mg/L

实验清洗废水

CODCr
700

70

210

500

SS
140

70

42

400

氨氮
45

76

11

35

总氮
45

76

11

/
石油类

500
97
15

20

由上表可以看出,实验清洗废水经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各指标均可达到纳管标准。
具体污水处理工艺见下图:
SHAPE \* MERGEFORMAT

图4-1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2.3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制定了废水自行监测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表4-11营运期自行监测方案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废水
废水总排口

pH、CODcr、NH3-N、SS、TP、TN、石油类
1次/年
2.4废水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清洗废水。实验清洗废水经“隔油+生化”处理、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混合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 -2018)表1标准)后集中排放。本项目年工作280天,不属于季节性运营的项目,不存在废水处理设施长期停运的情况。
本项目厂区内雨污分流,所在区域已铺设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经管网收集后进入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处理,对项目周围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纳入周边道路市政雨水管网,采用缓冲式自流排水模式,就近排入内河,废水达标排放。
2.5项目依托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68号1幢,属于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的纳污范围内,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位于临安区科技大道2518号。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4万m3/d,包含一期2万m3/d,二期2万m3/d,尾水排入南苕溪。目前污水厂尚有余量处理本项目废水,且本项目在其服务范围之内,区域道路配套的污水管网已先期建成,因此,本项目废水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框图见下图:

图4-2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工艺流程图
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 -2018)表1标准)。
根据浙江省排污单位执法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上的数据,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7月11日出水水质详细情况见表4-12。
表4-12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出水水质情况

日期

监测项目
出口浓度

标准限值

排放单位
是否达标

2024年7月11日
pH
7

6~9
无量纲

氨氮
0.265

2(4)
mg/L


动植物油

0.39

1

mg/L



粪大肠菌群数

110

1000

个/L



化学需氧量
26

40

mg/L


六价铬

<0.05

0.05

mg/L



色度

2

30





石油类

0.33

1

mg/L



烷基汞

<0.00001

0

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9.7

10

mg/L



悬浮物

6

10

mg/L



LAS

<0.5

0.5

mg/L



总氮(以N计)
8.19

12(15)
mg/L



总镉

0.00018

0.01

mg/L



总铬

0.0132

0.1

mg/L



总汞

<0.001

0.001

mg/L



总磷(以P计)
0.16

0.3

mg/L



总铅

0.00417

0.1

mg/L



总砷

0.00145

0.1

mg/L



根据上表可知,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运行良好,出水水质可稳定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规定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 -2018)表1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污水排放量约140t/a(0.5t/d),约占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处理余量的0.0075%,占比较小。根据前面分析,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废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污水厂整体处理系统不会产生明显冲击影响。因此在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后送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处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2.6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实验清洗废水。实验清洗废水经“隔油+生化”处理、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混合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 -2018)表1标准)后集中排放。
在此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3.1噪声排放源强

本项目不设置高噪声设备,主要的噪声为实验过程中的机器设备运行噪声,根据类比分析,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噪声源强具体见下表:
表4-13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单位:dB(A)
序号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m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声压级/距离声源距离/dB(A)/m
1
风机
9300 m3/h
12

20

73

90/1
消声、减震
8:00-

17:00
备注:①坐标原点(0,0,0)为项目所在厂房西南角;
②声源源强为类比调查。
表4-14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单位:dB(A)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四周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dB

(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
损失/dB

(A)
建筑外噪声
声压级/距离声源距离/dB(A)/m
X
Y
Z
声压级/dB

(A)
建筑物外距离
1
实验室
均质机

75/1

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
4

19
21
4

73

8:00-

17:00
21

52

1
2

三辊磨机

80/1

14

19
21
4

78

21

57

1
3

反应釜

78/1

7

20

21
4

76

21

55

1

4

反应系统
78/1

4
10

21
4
76

21

55

1

5

磁力搅拌器
78/1

16
15

21
2
77

21

56

1

6

电脑式橡塑万能材料试验机

75/1

18
13
21
2
74
21

53
1
7

电热鼓风干燥箱

75/1

30
13
21
2
74
21

53
1

8

鼓风干燥箱

75/1

30

12

21
3

73

21

52

1

9

加热磁力搅拌器
78/1

14

17

21
5

76
21

55
1

10
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
75/1

25
10

21
4
73

21

52

1

11
全自动行星式高速搅拌机
80/1

4
17
21
6
77
21

56
1

12
四球摩擦试验机

75/1

26
3
21
3
74
21

53
1

13
微量高速离心机

75/1

12
16
21
7
71
21

50
1

14
盐雾腐蚀试验箱

75/1

24

11
21
4
73
21

52
1

15
空压机
80/1
39
2
21
2
79
21
58
1
备注:①坐标原点(0,0,0)为项目所在厂房西南角;
②声源源强为类比调查。
3.2噪声防治措施

为进一步维护区域声环境质量,本环评提出以下噪声防治要求,具体见表4-15。

表4-15 噪声防治措施要求

噪声防治措施名称
(类型)
噪声防治措施规模
噪声防治
措施效果
噪声源控制措施
①合理布局,正常实验时保持实验室门窗关闭;
②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
确保达标
排放
管理措施
①定期检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3.3达标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的技术要求,本次评价采取导则上的推荐模式。

A室外声源

①计算某个声源在预测点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

L——octI—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L——oct(r0)—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

Δloct——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等引起的衰减量,其计算方法详见“导则”正文)。
如果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w oct,且声源可看作是位于地面上的,则

②由各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该声源产生的声级LA。

B室内声源

①首先计算出某个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oct,1为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wZoct为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r1为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R为房间常数,Q为方向因子。

②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

③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④将室外声级Loct,2(T)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等效声源第i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Lwoct:

式中:S为透声面积,m2。

⑤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Lwoct,由此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C计算总声压级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n,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n,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out,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out,j,则预测点的总等效声级为:

式中:T为计算等效声级时间,N为室外声源个数,M为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经预测,项目噪声对厂界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16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方位





西



声源至厂界贡献值

49
56

53
59
根据上表,项目正常营运期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3.4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厂界环境噪声监测要求如下:
表4-17 噪声监测计划

监测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边界四周

昼LeqdB(A)

1次/季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下。
(1)废包装桶(S1)

本项目废包装桶(S1)主要为基础油的包装桶,产生量约0.1t/a。
(2)废试剂瓶(S2)
本项目废试剂瓶(S2)主要为个各种添加剂、助剂的试剂瓶,产生量约0.003t/a。
(3)实验废液(S3)

项目物料反应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液,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年产生量约0.04t/a。

(4)滤渣(S4)

项目润滑油研发时,过滤时会产生滤渣,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滤渣产生量为0.02t/a。
(5)实验样品(S5)

项目润滑油、润滑脂合计年研发量1.24t,部分样品留样保存,用于后期做数据观察和比对,剩余无观察价值的做危废处理,则实验样品(S5)产生量约0.62t/a。
(6)废活性炭(S6)

本项目活性炭装置废气吸附量约为0.015t/a,活性炭采用800碘值的颗粒炭,活性炭的吸附能力为0.15kg/kg,如果采用抛弃法,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115t/a。根据《杭州市VOCs废气治理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建设和使用要求(试行)》,大于5000m3/h并小于10000m3/h风量的活性炭装置,要求活性炭箱活性炭填装量最少为1t,更换频次不超过500h/次,结合实际作业情况,本项目年研发检测时间为400h,则活性炭箱活性炭更换周期为1次/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019t/a。环评取较大值,则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1.019t/a。
(7)油污(7)
项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时,废水中大部分油类物质和悬浮物会被清理形成油污,经计算,油污产生量约0.007t/a。
(8)污泥(S8)
项目废水生化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污泥(S8),经计算,污泥产生量约0.007t/a。
(9)含油废抹布(S9)
项目实验设备需每天采用抹布进行擦拭清洁,含油废抹布(S9)产生量约0.01t/a,。
(10)生活垃圾(S10)
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垃圾产生系数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4t/a。

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4-18固体废物及副产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单位:t/a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测产生量

1

废包装桶
原料包装
固态
包装桶

0.1

2

废试剂瓶
原料包装

固态

试剂瓶
0.003

3

实验废液

研发

液态

废液

0.04
4

滤渣

过滤

固态
杂质

0.02

5

实验样品
检验/试用
固态
润滑油、润滑脂
0.62

6
废活性炭
废气治理
固态
活性炭
1.019

7
油污

废水处理

固态
油污
0.007

8
污泥

废水处理

固态
污泥

0.007

9
含油废抹布
设备维护
固态
含油废抹布
0.01

10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废纸屑、塑料等
1.4

4.2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A、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判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结果详见表4-19。
表4-19项目副产物属性判定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是否属固体废物

判定依据

1
废包装桶
原料包装

固态



通则第4.1(c)

2

废试剂瓶
原料包装

固态


通则第4.1(c)

3

实验废液

研发
液态


通则第4.2(l)
4

滤渣

过滤

固态

通则第4.2(l)
5

实验样品
检验/试用
固态


通则第6.1(b)

6
废活性炭

废气治理
固态



通则第4.3(l)

7
油污

废水处理
固态


通则第4.3(e)
8
污泥
废水处理
固态


通则第4.3(e)
9
含油废抹布

设备维护
固态



通则第4.1(c)

10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通则第4.1(i)

B、固废代码判定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以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判定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并对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进行汇总,判定结果详见下表:
表4-20 固废代码判定表
序号
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于危废
废物代码
1
废包装桶
原料包装
固态
包装桶


HW49:

900-047-49
2
废试剂瓶
原料包装

固态

试剂瓶

HW49:

900-047-49

3

实验废液

研发

液态

废液



HW14;900-017-14
4

滤渣

过滤

固态
杂质


HW49;900-047-49

5
实验样品
检验/试用
固态
润滑油、润滑脂

HW49;900-047-49
6
废活性炭

废气治理
固态

活性炭



HW49:

900-039-49

7
油污
废水处理
固态
油污

HW49:

772-006-49

8
污泥
废水处理
固态
污泥


HW49:

772-006-49

9
含油废抹布

设备维护
固态

含油废抹布


HW49:

900-041-49

10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废纸屑、塑料等



/

项目危险废物基本情况汇总见下表。
表4-21项目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

产生量(t/a)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主要成分

产废

周期

危险特性

污染防

治措施

1

废包装桶

HW49:

900-041-49

0.01
原料包装

固态

包装桶

1次/d
T/I
密闭储存于危废间内,储运过程不遗撒,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

废试剂瓶
HW49:

900-041-49

0.003

原料包装

固态

试剂瓶
1次/d
T/I
3
实验废液

HW14;900-017-14
0.04
研发

液态

废液

1次/d
T/I
4
滤渣
HW49;900-047-49

0.02

过滤

固态
杂质

1次/11天
T/I
5

实验样品
HW49;900-047-49
0.62

检验/试用
液、固态
润滑油、润滑脂
1次/11天

T/I

6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1.019

废气治理
固态
活性炭

1次/年
T

7

油污
HW49:

772-006-49

0.007

废水处理
固态

油污
1次/d
T
8

污泥
HW49:

772-006-49

0.007

废水处理
固态

污泥
1次/d
T
9

含油废抹布

HW49:

900-041-49

0.01

设备维护
固态
含油废抹布

1次/d

T/I
项目固体废物排放量分析结果见表4-22。
表4-22 项目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分析结果汇总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属性

预测产生量(t/a)

利用处置方式

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1

废包装桶
原料包装
危险固废
0.1

密闭储存于危废间内,储运过程不遗撒,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2

废试剂瓶
原料包装

危险固废
0.003

符合

3

实验废液

研发

危险固废

0.04
符合

4
滤渣

过滤

危险固废

0.02

符合

5
实验样品
检验/试用
危险固废
0.62

符合

6
废活性炭
废气治理
危险固废
1.019

符合

7
油污

废水处理
危险固废

0.007

符合
8

污泥

废水处理

危险固废

0.007

符合

9

含油废抹布
设备维护
危险固废

0.01

符合

10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一般固废
1.4

环卫部门清运
符合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存储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一般固废暂存间的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一般固废根据其性质及回收利用价值,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单位回收处理。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企业须设立独立的危废仓库,并做好标识标牌,同时企业应做到如下要求:①危险废物堆放同其他物资保持一定的间距,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堆放区必须有隔离区隔断,有明显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单独收集和贮运,由专业人员操作。②危险废物应堆放于室内,不能露天堆放,堆放设施应有防泄漏、防渗、防雨的措施,地面硬地化、无裂隙,经过耐腐蚀处理。中转堆放期不超过国家规定。③对危险废物在外委过程中,遵照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运行和管理要求,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随处倾倒而严重污染环境。
结合《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相关要求,本项目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分析如下:
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单独设置危废仓库,设置标识标牌,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仓库,并定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4-23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名称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位置

占地

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能力

贮存

周期

1

危废仓库

废包装桶

HW49

900-047-49

实验室东南侧
5m2
分类收集存放,袋装,地面防渗防漏

1.5t
一季度

2

废试剂瓶
HW49

900-047-49

3
实验废液

HW14

900-017-14
4

滤渣
HW49

900-047-49
5
实验样品
HW49

900-047-49
6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7
油污
HW49

772-006-49

8
污泥

HW49

772-006-49
9
含油废抹布

HW49

900-041-49

本项目危险废物每季度产生量约0.7t/a,危废仓库占地面积为5平方米,最大储存能力为1.5吨,可容纳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

2、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工艺环节与贮存场所距离较近,便于转移,避免危废的散落、泄漏所引起的环境问题。有资质单位定期到企业内进行收集和转运,采用专业危废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3、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危废主要为废包装桶、废试剂瓶、滤渣、实验废液、实验样品、废活性炭、油污、污泥、含油废抹布,经收集后存放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置。
综上所述,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厂区内应设一般固废暂存间或者防雨淋堆场,并及时清运;危险废物需要设置危废仓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危废存放场所,地面硬化,危废仓库做好防腐防渗防漏措施,明显的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定期处理,按要求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各类固废处置方式切实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

①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鉴于项目所排放废气不涉及重金属,且及产生量极少,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所排放废气不会因大气沉降而对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②项目危废仓库在破损的情况下等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垂直入渗影响,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NH3-N、石油类。危废主要为废包装桶、废试剂瓶、实验废液、滤渣、实验样品、废活性炭、油污、污泥、含油废抹布。
(2)防控措施

本项目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实验室、危废仓库防渗技术要求按重点防渗区执行,办公区、一般固废贮存区按一般防渗区执行,其余区域进行一般性地面硬化,在落实上述分区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避免因污染物垂直入渗对厂区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表4-24 本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

防渗分区

厂内分区

防渗等级

一般防渗区

办公区、一般固废贮存区等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重点防渗区

实验室、危废仓库等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k≤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综上,在落实上述分区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避免因污染物垂直入渗对厂区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6、生态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68号1幢,利用现有已建工业厂房,不新增用地,且项目周边环境中无珍稀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无需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7、环境风险

7.1风险物质及风险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对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进行危险性分级识别,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Q= q1/Q1+ q2/Q2+…+ qn/Qn

其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吨);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吨)。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具体如下表示:

表4-25 危险物质储存情况(单位:t)
序号
物质
最大储存量
临界量
Q
1

基础油

0.172
2500
0.0000688
2

稠化剂【异氰酸酯】

0.001
0.5
0.002
3

稠化剂【氢氧化锂】

0.001
50
0.00002
4

稠化剂【十二烷基苯磺酸】

0.001
50
0.00002
5

稠化剂【12-羟基硬脂酸】

0.001
50
0.00002
6

稠化剂【氢氧化钙】

0.001
50
0.00002
7

稠化剂【葵二酸】

0.001
50
0.00002
8

稠化剂【硬脂酸】

0.001
50
0.00002
9

添加剂【硼酸】

0.001
50
0.00002
10
添加剂【氢氧化钾】

0.001
50
0.00002
11
甲苯
0.0009
10
0.00009
12
盐酸
0.001
7.5
0.0001
13
硫酸
0.002
10
0.0002
14
丁酮
0.0008
10
0.00008
15
乙醇

0.02
50
0.0004
16
石油醚
0.06
2500
0.000024
17
氢氧化钡
0.005
50
0.0001
18
异丙醇
0.008
10
0.0008
19
危险废物
1.5

50

0.03

由上表内列的数据可知,Q=q1/Q1 + q2/Q2 + … + qn/Qn =0.0340228<1。故环境风险潜势为I。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4-26。
表4-26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IV、IV+
III
II
I
评价工作等级



简单分析
根据以上分析,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简单分析即可。
7.2主要风险分析

本项目主要风险源为危险物质泄露、废气处理设施故障等。
(1)危险物质泄漏进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此外,发生火灾时,将会导致原辅料和产品燃烧、释放出有毒气体,严重影响大气环境。
(2)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影响大气环境。

7.3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1)实验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进行临时储存时,储存地点应与实验区进行一定的隔离,长期储存的原料应存于仓库内。加强仓库与实验室的隔离。禁止将原料储存在实验场地,尤其不可堆在设备边上和消防设施周围。
(2)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高压水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在各建筑物内、工艺装置区等配置适量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用于扑灭初期火灾及小型火灾,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3)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非直接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物料仓库,严禁烟火,进出仓库都要有严格的手续,以免发生意外;仓库内须有消防通道;物品分开放置。实验室及仓库要设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仓库内保持阴凉干燥,防止原料高热自燃,在不影响实验的情况下,实验室内要保持较高的相对湿度。
(4)实验室内设备布置合理,各机械设备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禁止在通道上堆放原料,机械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障正常运行。高速转动的轴、轮等部位要定期、按时注入润滑剂,各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装置。
(5)加强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导致实验室火灾:每天对实验室设备,特别是废气处理装置、电器设备、空压设备等进行检查,防止因为设备故障而引起火灾;对实验室的员工进行上岗培训,使其了解作业中应该注意的具体事项,特别是不允许抽烟。
7.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a、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1)危险物品的装运应做到定车、定人。定车应是要把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工具相对固定,专车专用。凡用来盛装危险物质的容器,包括汽车槽(罐)车不得用来盛装其他物品。定人就是把管理、驾驶、押运及装卸等工作的人员加以固定,这就保证了危险物品的运输任务始终是由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来担负,从人员上保障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b、原料储存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1)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
(2)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仓温不宜超过30℃,湿度不超过85%。
(3)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
(4)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
(5)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6)桶装堆垛不可过大,应留墙距、顶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
(7)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8)建立日常原料保管、使用制度,要严订管理与操作章程。设立安全环保机构,专人负责。
(9)对员工加强培训,进行必要的安全消防教育,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
(10)在使用前做好个人防护,对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检查,做到万无一失才能使用。
c、实验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实验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范措施。因此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提高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对该企业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本报告建议在将来的设计、施工、运行阶段应考虑下列安全防范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1)厂房内设备布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规范、规定,设备之间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间距,并按要示设置消防通道;
(2)尽量采用技术先进和安全可靠的设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车间内设置必要的安全卫生设施;
(3)在实验岗位设置事故柜和急救器材、救生器、防护面罩、衣、护目镜、胶皮手套、耳塞等防护、急救用品;

d、废气治理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废气治理风险防范措施除加强操作人员工作素质外,主要在于对废气治理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定期检查废气装置的运行情况,保证废气处理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最大程度减少废气治理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启废气治理设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若废气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则必须停止实验。定期更换活性炭,做好相应废气处理设施检查台账及活性炭更换台账。
为确保处理效率,在实验设备检修期间,废气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企业需根据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要求,对项目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通过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发生概率可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将进一步下降,环境风险可控。
8、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

9、环保投资
企业应严格执行 “三同时”等环保制度,并强化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全面达到国家与地方环保相关规定要求。环保设施投资估算见表4-27。

表4-27环保投资费用估算
序号

分类

污染治理措施

投资(万元)

1
废气治理设施
1套活性炭装置,管道

8

2

噪声治理措施

减振材料、隔声措施等

1
3

固废治理设施

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危废处置协议等

1

4
合计

——

10
合计本项目“三废”治理投资10万元,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5%。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非甲烷总烃、甲苯、硫酸雾、盐酸雾、臭气浓度
废气收集后收集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8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甲苯、硫酸雾、盐酸雾、臭气浓度
加强实验室通风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pH、CODCr、NH3-N、TN、SS、石油类
实验清洗废水经“隔油+生化”处理、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混合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 -2018)表1标准)后外排

实验清洗废水

声环境
设备噪声
等效 A 声级
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减振基础。合理布局,注意维护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废包装桶、废试剂瓶、实验废液、滤渣、实验样品、废活性炭、油污、污泥、含油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①重点防渗区的区域应采用高标号水泥浇灌或硬化,使其防渗效果达到6m厚的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效果,或参考GB18598执行,防止各种废水及废液下渗到地下水,防止地下水污染。
②一般防渗区的区域应采用高标号水泥浇灌或硬化,废水输送管道采取防腐材料,管道外部管沟采取环氧树脂涂层。使其防渗效果达到1.5m厚的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效果,或参考GB18598执行,防止各种废水及废液下渗到地下水,防止废水下渗到地下水。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具体防范措施见7.4。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六、结论
6.1主要要求

(1)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委托环保设计单位进行废气、废水、噪声的设计、治理工作。

(3)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废包装桶、废试剂瓶、实验废液、滤渣、实验样品、废活性炭、油污、污泥、含油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无害化处理。
(4)为了保证厂区内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达到较好的实际使用效果,建议企业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制度,设置专人负责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加强各种处理设施的维修、保养及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环保设施故障时,应立即停产,待环保设施检修完毕运行正常后,方能恢复实验。

(5)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环评报告评价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如设备、原辅材料消耗等经营情况有大的变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
6.2环评总结论
综合以上各方面分析评价,“杭州慧润科技有限公司自建产品研发实验室项目”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管控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在拟建地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非甲烷总烃
/
/
/
0.013t/a
/
0.013t/a
+0.013t/a

废水
水量(万吨)
/
/
/
0.01386
/
0.01386
+0.01386

CODcr
/
/
/
0.006t/a
/
0.007t/a
+0.007t/a

NH3-N
/
/
/
0.0003t/a
/
0.0003t/a
+0.0003t/a

TN
/
/
/
0.0002t/a
/
0.0002t/a
+0.0002t/a

SS
/
/
/
0.001t/a
/
0.001t/a
+0.001t/a

石油类
/
/
/
0.0001t/a
/
0.0001t/a
+0.0001t/a

危险固废
废包装桶
/
/
/
0.1t/a
/
0.1t/a
+0.1t/a

危险固废
废试剂瓶
/
/
/
0.003t/a
/
0.003t/a
+0.003t/a

危险固废
实验废液
/
/
/
0.04t/a
/
0.04t/a
+0.04t/a

危险固废
滤渣
/
/
/
0.02t/a

0.02t/a
+0.02t/a

危险固废
实验样品
/
/
/
0.62t/a

0.62t/a
+0.62t/a

危险固废
废活性炭
/
/
/
1.019t/a
/
1.019t/a
+1.019t/a

危险固废
油污
/
/
/
0.007t/a
/
0.007t/a
+0.007t/a

危险固废
污泥
/
/
/
0.007t/a
/
0.007t/a
+0.007t/a

危险固废
含油废抹布
/
/
/
0.01t/a
/
0.01t/a
+0.01t/a

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
/
/
/
1.4t/a
/
1.4t/a
+1.4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建产品研发实验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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