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服务招标采购公告(2024)


阳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及流程图(药品零售)

阳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及流程图
(药品零售)
1.适用范围: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非法人企业,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2.审批依据:(1)《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通过,2019年8月修订第五十一条(2)《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2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公布 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二条。
3.受理机构:阳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申请条件:(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2)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4)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5)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应是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5.申请材料目录:(1)《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表,(2)拟设营业场所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营业场所布局图(设置仓库的还需提供仓库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所提交申请相关人员的无违规承诺书,(4)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陈列、仓储的设施设备目录,(5)如开展集团内远程审核处方服务,需提供符合《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远程审核处方服务平台指导原则》的材料,(6)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证明文件)及聘书或任命文件,(7)免于现场验收告知承诺书(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企业填写)。
6.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查→现场勘验→审核→决定→发证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结果送达:邮寄或窗口领取。
9.监督投诉渠道:电话投诉0635-6026903
咨询电话:18866530803
10.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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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行政许可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