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石料招标采购公告(2024)
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1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
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1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5285339 邮编:645154
通信地址:高县庆符镇滨江西路(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县庆符镇水井村四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220万吨/年新建工程
高县庆符镇水井村采石场
高县庆符镇水井村四组
四川已任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水井村四组,拟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5万元,占总投资的0.5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矿区面积为0.2570km2,开采深度:+620m~+460m,采用露天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矿区总体分为3个采区,采用挖掘机开挖矿体,挖掘机装车(大块矿石采用液压锤二次破碎),自卸汽车外运的台阶式采矿工艺,开采规模为220万吨/年,同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公用、仓储、环保工程等设施。
1.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表现为:废水、废气、噪声、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治理。 2.项目施工期间环保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管理要求,扬尘采取洒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开休息时段作业,使用低声源设备。 3.项目营运期环保措施: (1)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设置雨水导排收集沟,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或矿山抑尘用水不外排。 (2)废气:开采粉尘:采用湿法作业,设置洒水车、移动式雾炮机喷雾降尘。二次破碎粉尘:采用移动式雾炮机喷雾抑尘。装卸粉尘:采用移动式雾炮机喷雾抑尘。堆场粉尘:边开采、边回填,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并采用防尘网遮盖,播撒草籽进行绿化。道路运输扬尘:设置车辆冲洗及配套设施;采区道路采用碎石路基,并定期清扫,洒水抑尘;车辆减速慢行,采取篷布遮盖。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禁鸣限速等。 (4)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抹布: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5)生态环境治理:边开采边复垦,矿山开采结束后采区覆土、植草、种树进行复垦,恢复其生态功能,恢复项目区域及周边生物多样性。严格落实排水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绿化工程、临时防护工程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石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