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年11月30日,东莞市鑫云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鑫云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厂区一(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在项目厂区内组织召开了东莞市鑫云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厂区一(一期)竣工环境保护与工程单位(东莞市胜源通风工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鑫云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厂区一拟在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田头环村西路19号1号楼301室(地理坐标:北纬23° 0'28.640";东经113°58'4.220")建设生产,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总占地面积1540m2,总建筑面积1544m2,项目主要从事手机充电线的加工生产。环评报告及批复申报产能为,年加工手机充电线3000万条/年。该项目全年生产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我单位于2024年6月委托东莞市华东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鑫云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8月15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鑫云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4〕3525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总概算约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概算约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厂区一实际总概算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该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目前项目(一期)建设已完成,现申请项目(一期)验收,一期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区一部分设备,主要为注塑机12台、烘料机6台、破碎机4台、自动焊锡机9台、电烙铁5把、裁线机3台、干燥机6台、冷却水塔1台、空压机1台、环保设施1套。项目建成后,企业年产手机充电线1200万条。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现场情况与环评审批内容一致,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不涉及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
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及设备管理,无组织排放。
项目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经加强车间及设备管理,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建设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设备选型、平面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隔声等。
(四) 固体废物
项目的固废主要包括边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废包装材料、锡渣、不可回用塑胶边角料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给专业的回收公司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可回用塑胶边角料及注塑件次品,经过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工序。
项目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机油由危废专用贮存装置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危废暂存间防范措施
①建设单位按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并落实了防风、防雨等措施;
②项目使用专用包装桶分类收集危废,暂存于于危废暂存间,同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
(2)厂区火灾防范措施
①建设大内在车间内设有“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②建设单位将灭火器材设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
③建设单位制定了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职工消防知识的培训;
④建设单位定期维护保养自动消防系统,定期检查电路系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注塑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其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同时还应控制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破碎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焊锡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锡及其化合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均可以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的较严值。
(3)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厂界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外排废气、废水、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无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小组同意东莞市鑫云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厂区一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附件1:
公示版-验收意见-厂区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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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盖章版-东莞市鑫云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厂区一验收监测报告11.30-厂区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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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保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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