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生产131.4万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82690631、82690633
邮箱:jtjjkfqhbk@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示日期

1
生产131.4万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
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
常州爱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12.5

附件:《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生产131.4万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doc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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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生产131.4万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重新报批)建设单位(盖章):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PilzElec正尔磁电子打印编号:1721984738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zc51p700zc51p700zc51p700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生产131.4万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生产131.4万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生产131.4万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类别35-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35-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35-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二报告表二报告表二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058634794C91320413058634794C91320413058634794C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ThomasPeterPilzThomasPeterPilzThomasPeterPilz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赵春宇专春享赵春宇专春享赵春宇专春享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赵春宇28赵春宇28赵春宇28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常州爱森环保科技有限公环保科常州爱森环保科技有限公环保科常州爱森环保科技有限公环保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WRXBN3J91320413MA1WRXBN3J91320413MA1WRXBN3J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何晓丽20170353403520163430430002252017035340352016343043000225BH016967lon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贺超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简况、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影响分析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简况、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影响分析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BH069986贺起何晓丽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评价适用标准、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结论与建议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评价适用标准、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结论与建议BH016967阳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常州爱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WRXBN3J)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生产131.4万只安全自动1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何晓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7035340352016343043000225,信用编号BH016967),主要编制人员包括何晓丽(信用编(号贺超(信用编号BH016967)、BH0699866)(依次全部列出)等2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C承诺单位(公章年月E编号320482666202406190109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91320413MA1WRXBN3J(1/1)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副本)名称常州爱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8年06月28日法定代表人陈浩住所常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经营范围环境保护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评估;环境信息咨询及相关业务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证的职业证书类培训):土壤修复:环保设备销售;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HE登记机关二3DF2024年190619月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gsxt.gov.cn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光ooo.co兴oo兴光光nooo兴ooo光oo兴cocc光205tt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ngineer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姓名何晓丽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水平和证件号码:******************能力。性别:女环境国出生年月:1986年11月和批准日期:22017年05月21日民共咄★X管理号:20170353403520163430430002252箱计等RE蛋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G茶OG茶OGDGGGOSOOOGROG茶DGOGOG采G06GOOOGAOGOGOG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请使用官方江苏智慧人社APP扫描验证参保单位全称:常州爱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参保地:金坛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WRXBN3J查询时间:202401-202409共1页,第1页单位参保险种单位参保险种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总人数缴费总人数555555序号1姓名何晓丽姓名何晓丽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342427198611116343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342427198611116343缴费起止年月202407一202409缴费起止年月202407一202409缴费月数3说明:1.本权益单涉及单位及参保职工个人信息,单位应妥善保管。2.本权益单为打印时参保情况。3.本权益单已签具电子印章,不再加盖鲜章。4.本权益单记录单出具后有效期内(6个月),如需核对真伪,请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扫描右上方二维码进行验证(可多次验证)。社打印时间:024年9月5日电子专用章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生产131.4万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重新报批)项目代码2402-320458-89-01-67264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50****8525建设地点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地理坐标( 119 度 39 分 19.151 秒, 31 度 44 分 23.24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 77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坛开经发备字[2024]28号总投资(万元)1212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33394(利用现有土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金坛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审查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海门经济开发区等13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苏政复〔1993〕6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金坛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关于金坛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审查文号:苏环审〔2015〕52号金坛经济开发区最新规划正在编制,暂未完成审批。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关于《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69号,金坛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正式启用,共划定耕地保护目标31.378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28.26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98.67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115.67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不属于划定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1)规划相符性分析表1-1 项目与金坛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金坛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内容本项目建设区情况是否符合规划范围:东至在建省道203(东环路),南至规划沿江城际铁路,西至金湖路(金宜路)-S340-丹金溧漕河,北近开发区行政界线,距金坛和丹阳市界500m处,总面积71.3km2。本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在金坛经济开发区内规划范围内。符合产业定位:纺织服装、机械电子、高端装备制造、盐化工、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医药、研发服务。本项目主要产品为配电开关控制设备,为机械电子行业,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符合环保基础设施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污水经收集后排入金坛第二污水厂集中处理,该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4万方每天,规划规模16万方每天,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32/1072-2007)后排入尧塘河;开发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本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制纯浓水和安全光栅预处理清洗废水,经厂内新增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不外排;项目各项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符合开发区应引进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无污染或者污染程度低的项目,其生产工艺、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至少是国内先进水平。机械装备、电子行业禁止引进电镀、表面处理类项目,化工行业禁止引进与盐化工及下游产品生产不相关的化工项目、农药项目,新材料禁止引进太阳能电池切片、钢铁等传统型金属材料、水泥等传统型非金属材料的生产项目,纺织禁止引进排放量较大的纯印染和纯染整类企业和项目。在园区大气中HCl稳定达标前禁止引进排放大气污染物HCl的企业和项目。推进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布局的现有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和升级改造,不符合产业定位和布局的企业禁止新建、改扩建,并逐步淘汰,其中,九华能源、振兴纺机等2家涉铅企业应于2015年底关停。本项目污染程度低,无电镀、表面处理工艺,非太阳能电池切片、钢铁等传统型金属材料、水泥等传统型非金属材料的生产项目,不属于纯印染和纯染整类企业和项目,本项目不排放HCl气体。符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内供热管网,2018年底前实现区内集中供热或使用清洁能源;加快现有燃煤设施拆除工作,改用集中供热或使用清洁能源;新入区企业严禁自建燃煤设施。园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和污水集中处理,建设完善区内污水管网,封堵现有企业自有排口,2015年底前完成所有企业废水接管,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生活污水接管;加快实施中水回用工程,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达30%。加强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制纯浓水和安全光栅预处理清洗废水,经厂内新增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符合加强区域大气环境保护,严格落实HCl等大气特征污染物防治措施,强化恶臭、VOCs等特征污染物的控制与治理,严格控制SO2、NOx、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如期改善与稳定达标。回流焊废气、回流焊设备清洗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波峰焊废气、波峰焊设备清洗废气、灌胶固化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符合落实《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强太湖流域水环境保护。以丹金溧漕河、尧塘河为重点,加大区域河流综合整治力度。严格控制园区人口规模和用水定额,减少工业企业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严格控制COD、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实现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本项目均不在上述红线中。符合(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项目与《金坛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关于金坛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2 项目与金坛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开发区应引进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无污染或污染程度低的项目。本项目属于C38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工艺污染程度低。符合2在园区大气中HCl稳定达标前禁止引进排放大气污染物HCl的企业和项目。项目不排放HCl废气。符合3与钱资荡生态红线区边界相邻2000米内用地布置为污染程度低的工业项目。项目距钱资荡生态红线区最近距离为5.4km;项目排放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置,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为最低,满足环保主管部门指标的要求。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污水达标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属于“污染程度低的工业项目”。符合4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和污水集中处理,建设完善区内污水管网。项目所在地金坛经济开发区已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经污水管网接管至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5加强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建设一般固废仓库及危险废物仓库收集、贮存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6加强区域大气环境保护,严格落实HCl等大气特征污染物防治措施,强化恶臭、VOCs等特征污染物的控制与治理,严格控制SO2、NOx、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不排放HCl、SO2、NOx,本项目回流焊废气、回流焊设备清洗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波峰焊废气、波峰焊设备清洗废气、灌胶固化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7落实《江苏省太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强太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制纯浓水和安全光栅预处理清洗废水,经厂内新增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不外排,满足《江苏省太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符合8严格控制园区人口规模和用水定额,减少工业企业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严格控制COD、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制纯浓水和安全光栅预处理清洗废水,经厂内新增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符合本项目属于C38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工艺污染程度较低;厂区内已实施雨污分流;项目无HCl排放,本项目回流焊废气、回流焊设备清洗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波峰焊废气、波峰焊设备清洗废气、灌胶固化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制纯浓水和安全光栅预处理清洗废水,经厂内新增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建立一般固废仓库、危险废物仓库,满足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的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项目污染程度较低,满足《江苏省太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距钱资荡生态红线区最近距离为5.4km,不会导致其生态红线区域服务功能下降。因此,项目建设符合《金坛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关于金坛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中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38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主要为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对照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4〕3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本项目已经取得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审批,备案证号坛开经发备字[2024]28号,项目代码:2402-320458-89-01-672640。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2、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依托现有标准厂房进行生产建设,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坛国用(2013)第5397号)和房产证(金坛市房权证村镇字第CZ0101955号),该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见附件)。(2)本项目位于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内,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根据《金坛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报告书》,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其用地功能与规划用地性质相符;本项目主要从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符合金坛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为机械电子行业;且项目所在区域给水、排水、供电、供气、交通等基础设备完善,具备污染集中控制条件,符合区域环保规划要求。(3)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规定的常州市生态红线一级、二级管控区范围内;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规定的常州市生态红线管控区范围内。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挂钩”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①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等文件,对照项目所在地常州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本项目所在地不在常州市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距离最近生态红线保护目标钱资荡重要湿地的最近距离为5.4km,符合江苏省及地方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与生态红线区相对位置见附图4。表1-3 项目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生态空间保护名称县(市、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备注生态空间保护名称县(市、区)主导生态功能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备注钱资荡重要湿地金坛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钱资湖湖面区域位于本项目西南侧,距离本项目5.4km②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常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不达标,目前区域已经制定环境质量改善计划,在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整治后,本项目建设后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整体改善。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后,能达标排放,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不降低周边环境质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3常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常州市纳入“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20个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5%,无劣V类断面。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51个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的比例为94.1%。根据地表水引用监测报告可知,尧塘河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制纯浓水和安全光栅预处理清洗废水,经厂内新增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不外排,本项目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水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同时,本项目产生噪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环境功能,不会触碰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声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本项目已做地面硬化不会出现下渗现象。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③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利用已经建成的水、电等资源供应系统,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全面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三废达标排放;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C38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经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⑤与《常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版)公告》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属于为重点管控单元。表1-4 常州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空间布局约束”的相关要求。(2)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各设区市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书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53号)《2023年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常政发〔2023〕23号)等文件要求。(3)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4)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规定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内,满足《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不属于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化石、化工、焦化、建材等高污染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常政办发〔2021〕130号),到2025年,常州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满足省下达指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32号),完善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目前,本项目处于环评编制阶段,在环评审批前将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制度,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指标和平衡方案,故符合文件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2)根据《常州市长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常长江发〔2019〕3号),大幅压减沿江地区化工生产企业数量,沿江1公里范围内凡是与化工园区无产业链关联、安全和环保隐患大的企业2020年底前依法关停退出。(3)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建成应急水源工程。(4)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涉爆粉尘企业等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督体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本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规定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内,满足《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的相关要求;不属于沿江地区化工生产企业;本项目运营期加强风机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的通知》(苏水节〔2022〕6号),到2025年,常州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0亿立方米,其中非常规水源利用量控制在0.81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8.5%,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688。(2)根据《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上报稿)》,永久基本农田实际划定是7.53万公顷,2035年任务量为7.66万公顷。(3)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常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类别的通告》(常政发〔2017〕163号)、《市政府关于公布溧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类别的通告》(溧政发〔2018〕6号),常州市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禁止燃用的燃料主要包括:①“II类”(较严),具体包括: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②“III类”(严格),具体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4)根据《常州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常政办发〔2021〕101号),到2025年,常州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881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非化石能源利用量达到86.43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3%,比重比2020年提高1.4个百分点。到2025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按2020年可比价计算)五年累计下降达到省控目标。本项目主要是用水、电作为生产能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⑥《常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位于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根据《常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该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具体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见下表。表1-5 常州市金坛区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常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引入纺织服装中废水排放量较大的纯印染和纯染整类企业(除金坛时尚织染集聚区)。(2)禁止引入机械电子、高端装备制造业中电镀、表面处理类企业,淘汰、限制类的如普通高速钢钻头、铣刀、锯片、丝锥、板牙项目、普通微小型球轴承制造项目;禁止生产国家禁止或公告停止销售的车辆;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准的汽车。(3)禁止引入化工中与盐化工及下游产品生产不相关的化工项目。(4)禁止引入新材料产业中太阳能电池切片生产项目。(5)禁止引入化工新材料中钢铁等传统型金属材料;水泥等传统型非金属材料。(6)禁止引入新医药产业中不符合GMP要求的安瓿拉丝灌封机、劳动保护、安瓿灌装注射用无菌粉末、非易折安瓿等。本项目属于C38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不属于本区域禁止引入产业。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本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废水、废气中各污染物总量在区域内平衡。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项目投产前按要求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相关部门备案。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大力倡导使用清洁能源。(2)提升废水资源化技术,提高水资源回用率。(3)严禁自建燃煤设施。项目使用清洁能源电能,不自建燃煤设施。本项目与《常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准入清单”相符,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文件要求。12.4、与环保相关管理要求相符性分析表1-6 与环保相关管理要求相符性分析类别文件要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点)本项目是否相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①项目选址、布局、规模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要求;②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本项目采取的措施有效可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区域已经制定环境改善方案,项目建设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③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可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④企业为扩建项目厂区运行至今,未受到环保投诉和行政处罚,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和环境问题;⑤本项目基础数据真实有效,评价结论合理可信,本项目不存在不予批准的情形。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本项目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项目生产废气均经过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接管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企业做好分区防渗等措施的前提下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固废分质分类处置、噪声排放符合相应标准,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本项目拟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符合《2022年常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二、重点任务(一)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1.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做好国家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严格落实点位长制,重点区域落实精细化管控措施。2.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炉窑、垃圾焚烧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严格控制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3. 强化建筑工地、道路、堆场、矿山等扬尘管控。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及全市工地扬尘监控信息化指挥控制平台建设。强化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运输管理,城市建成区全面使用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推动港口码头仓库料场全封闭管理,易起尘港口多点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提高城市保洁机械化作业比率,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全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比率控制在0.2%以内。本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不属于重点区域;回流焊废气、回流焊设备清洗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波峰焊废气、波峰焊设备清洗废气、灌胶固化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不在《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中禁止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不占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内。本项目不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开展生产性捕捞的活动。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且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本项目与《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①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义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以及防治技术指南,采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确保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本项目使用胶水灌胶固化,A胶为环氧树脂,B胶为固化剂,属于本体型胶粘剂-环氧树脂类,根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03-24043266-JC-01),施工状态中VOC未检出,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在设备维护、治具清洗过程中使用到清洗剂,为水基清洗剂,根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03-24038433-JC-01),施工状态中VOC未检出,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回流焊废气、回流焊设备清洗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波峰焊废气、波峰焊设备清洗废气、灌胶固化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知》(苏环办【2014】128号)指南规定:“①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②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机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 75%”。本项目使用胶水灌胶固化,A胶为环氧树脂,B胶为固化剂,属于本体型胶粘剂-环氧树脂类,根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03-24043266-JC-01),施工状态中VOC未检出,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在设备维护、治具清洗过程中使用到清洗剂,为水基清洗剂,根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03-24038433-JC-01),施工状态中VOC未检出,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回流焊废气、回流焊设备清洗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波峰焊废气、波峰焊设备清洗废气、灌胶固化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加快推进石化行业、化工行业、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油品储运销、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6个重点行业的治理任务;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减少VOCs产生;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本项目使用胶水灌胶固化,A胶为环氧树脂,B胶为固化剂,属于本体型胶粘剂-环氧树脂类,根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03-24043266-JC-01),施工状态中VOC未检出,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在设备维护、治具清洗过程中使用到清洗剂,为水基清洗剂,根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03-24038433-JC-01),施工状态中VOC未检出,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回流焊废气、回流焊设备清洗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波峰焊废气、波峰焊设备清洗废气、灌胶固化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放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放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使用胶水灌胶固化,A胶为环氧树脂,B胶为固化剂,属于本体型胶粘剂-环氧树脂类,根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03-24043266-JC-01),施工状态中VOC未检出,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在设备维护、治具清洗过程中使用到清洗剂,为水基清洗剂,根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03-24038433-JC-01),施工状态中VOC未检出,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回流焊废气、回流焊设备清洗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波峰焊废气、波峰焊设备清洗废气、灌胶固化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关于印发常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污防攻坚指办[2021]32号)(一)明确替代要求。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等行业为重点,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源头替代具体要求,加快推进182家企业清洁原料替代工作。(二)严格准入条件。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三)强化排查整治。(四)建立正面清单。其他行业企业涉VOCs相关工序,要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规定的末、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品。本项目使用胶水灌胶固化,A胶为环氧树脂,B胶为固化剂,属于本体型胶粘剂-环氧树脂类,根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03-24043266-JC-01),施工状态中VOC未检出,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在设备维护、治具清洗过程中使用到清洗剂,为水基清洗剂,根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03-24038433-JC-01),施工状态中VOC未检出,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回流焊废气、回流焊设备清洗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波峰焊废气、波峰焊设备清洗废气、灌胶固化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 号)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三、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四、深化园区和集群整治,促进产业绿色发展。本项目使用胶水灌胶固化,A胶为环氧树脂,B胶为固化剂,属于本体型胶粘剂-环氧树脂类,根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03-24043266-JC-01),施工状态中VOC未检出,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在设备维护、治具清洗过程中使用到清洗剂,为水基清洗剂,根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03-24038433-JC-01),施工状态中VOC未检出,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回流焊废气、回流焊设备清洗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波峰焊废气、波峰焊设备清洗废气、灌胶固化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①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②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④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⑤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⑥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⑦围湖造地;⑧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制纯浓水和安全光栅预处理清洗废水,经厂内新增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不在限制和禁止行业范围内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属于太湖三级保护区的范围,本项目属于C38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不属于太湖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项目符合《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的审批指导意见》1、实施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负增长原则.即重点区域内建设项目使用大气污染物总量,原则上在重点区域范围内实施总量平衡,且必须实行总量2倍减量替代。2、强化环评审批。对重点区域内新上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及全市范围内新上高能耗项目“高耗能项目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食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审批部分对其环评文本应实施质量评估。3、推进减污降碳。对重点区域内新上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及全市范围内新上高能耗建设项目的严格审批,区级审批部门审批前需向生态环境局报备,审批部门方可出具审批文件。本项目属于C38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不属于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食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造纸及纸制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因此,不属于高能耗项目。本项目拟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项目距离国控站点(金坛城区)直线距离约5.2km,距离省控站点(金坛监测站)4.6km,不属于重点区域。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本项目属于C38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符合《江苏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3〕144号)1.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等工业企业排放含重金属、难生化降解废水、高盐废水的,不得排入城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2.发酵酒精和白酒、啤酒、味精、制糖行业(依据行业标准修改单和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排放浓度可协商),淀粉、酵母、柠檬酸行业(依据行业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排放浓度可协商),以及肉类加工(依据行业标准,BOD5浓度可放宽至600mg/L,CODCr浓度可放宽至1000 mg/L)等制造业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含优质碳源、可生化性较好、不含其它高浓度或有毒有害污染物,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协商确定纳管间接排放限值,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向当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可准予接入。3.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其它情况均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参照评估指南评估纳管的可行性。企业在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的同时,应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本项目属于C38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不属于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等工业企业,企业主要废水为制纯浓水和安全光栅预处理清洗废水,经厂内新增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企业已按照要求领取排水许可证符合3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尔磁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3日,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所属行业为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经营范围主要为从事与电子技术有关产品的研究;电子产品、电器配件的加工、制造;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与装置、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大型可编程控制器(PLC)、新型传感器、安全继电器产品及其零部件、附件的生产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限分公司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皮尔磁公司2014年申报《新建年产紧凑型安全继电器15000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2月24日取得金坛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坛环开审[2014]2号),2018年6月6日企业组织了竣工验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于2018年7月18日取得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紧凑型安全继电器15000只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常环坛验[2018]5号)。2019年企业申报《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生产516100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20日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金环审[2019]167号),2019年9月26日企业组织了竣工验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于2020年1月16日取得常州市环境保护局《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生产516100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常环坛验[2020]26号)。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证书编号:91320413058634794C001Y,有效期限:自2020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4日止。为满足市场发展,皮尔磁公司新增一条安全光栅生产线,原产品增加产能,形成年产131.4万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安全继电器产能增加至100万只/年,磁性开关产能增加至20万只/年,新增带防护锁的安全开关2万只/年、安全光栅1.2万只/年、小型控制器8.2万只/年)。本项目于2024年02月21日取得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坛开经发备字[2024]28号,项目代码:2402-320458-89-01-672640)。该项目于2024年10月29日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审批文号为常金环审[2024]130号。取得环评批复后,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开始进行项目建设尚未完工,由于项目未对废气污染物中的锡及其化合物进行评价,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项目变动内容进行分析,论证项目变动是否构成重大变动。变动内容对照分析情况见表2-1。表2-1 项目变动对照分析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类别变动内容实际是否重大变化性质 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项目开发、使用功能不变,主要生产配电开关否规模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项目生产产能不发生变化。否规模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生产产能不变,无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否规模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应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应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生产能力不变,新增锡及其化合物否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整体布局不发生变化,不新增敏感点否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下列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新增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是生产工艺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否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以上的。项目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新增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是环境保护措施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无废水直接排放口否环境保护措施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以上的。不新增废气一般排放口否环境保护措施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噪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变,不利环境影响不加重否环境保护措施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不变,不利环境影响不加重否环境保护措施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减弱或降低的。事故废水暂存能力及拦截设施不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不减弱否对照上表分析,项目生产产能不变,新增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构成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的规定,项目属于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 77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2,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编制工作,经过现场勘查及工程分析,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1.1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名称:生产131.4万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见附图1;建设内容:新增一条安全光栅生产线,原产品增加产能,形成年产131.4万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项目(安全继电器产能增加至100万只/年,磁性开关产能增加至20万只/年,新增带防护锁的安全开关2万只/年、安全光栅1.2万只/年、小型控制器8.2万只/年);建设性质:扩建;职工人数: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由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内部调剂解决。现有项目共42人;生产班制:单班8h制,全年工作300天;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2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4.13%;1.2项目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2。表2-2本项目产品方案表序号生产线名称产品规格设计能力工作时长h/a1配电开关生产线安全继电器PNOZ、S&X56.5万只24002配电开关生产线磁性开关Mga10.4万只24003配电开关生产线带防护锁的安全开关/2万只24004配电开关生产线安全光栅/1.2万只24005配电开关生产线小型控制器/8.2万只2400表2-3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方案表序号生产线名称产品规格设计能力工作时长h/a序号生产线名称产品规格扩建前本项目扩建后全厂工作时长h/a1配电开关生产线安全继电器PNOZ、S&X43.5万只56.5万只100万只24002配电开关生产线磁性开关Mga9.6万只10.4万只20万只24003配电开关生产线机器人PRBT6100台/年0024004配电开关生产线带防护锁的安全开关/02万只2万只24005配电开关生产线安全光栅/01.2万只1.2万只24006配电开关生产线小型控制器/08.2万只8.2万只2400合计//131.4万只0备注:机器人不再生产。1.3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原辅材料及使用量见表2-4。表2-4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类 别名 称扩建前本项目扩建后全厂原料塑料壳129万只130万只259万只原料电子元件3472.5万只3480万只6952.5万只原料电路板49.5万只50万只99.5万只原料接线端子台339万只340万只679万只原料继电器129万只130万只259万只原料安全光栅贴片元器件01400万个1400万个原料安全光栅铝制外壳型材012km(直径10mm)12km(直径10mm)原料安全光栅玻璃板01.1万个1.1万个原料安全光栅电路板011万个11万个原料安全光栅柔性电路板08.5万个8.5万个原料安全光栅结构件043.3万个43.3万个原料小型控制器PCB板020.6万个20.6万个原料小型控制器USB 接口03万个3万个原料小型控制器塑料外壳028.8万个28.8万个原料小型控制器液晶屏模块03万个3万个原料小型控制器端子056.8万个56.8万个原料小型控制器继电器04.8万个4.8万个原料小型控制器脉冲发生器03万个3万个原料小型控制器调节棒03万个3万个原料小型控制器贴片元器件07050万个7050万个原料小型控制器PCB板012.2万个12.2万个辅料胶水(包括环氧树脂和固化剂两种胶水)0.73t(其中环氧树脂0.58t,固化剂0.15t)0.73t(其中环氧树脂0.58t,固化剂0.15t)1.46t(其中环氧树脂1.16t,固化剂0.3t)辅料焊锡膏(成分:锡82-88%、银2-3%、铜0.1-1%、松香4-6%、合成酒精2-4%、乙二醇醚1-3%和二聚酸1-3%;规格500g/罐;)0.4t0.6t1t辅料助焊剂(离子水(90%~98%)以及专利成分(2% -10%))0.41t0.6t1t辅料焊锡条(成分:锡98%;规格:0.5kg/卷;)0.4t0.6t1t辅料清洗剂(水基性中性清洗剂基于多价醇类)0.63t0.87t1.5t辅料氮气200t250t450t辅料焊丝(无铅焊丝,成分:锡98%;规格:0.5kg/卷;)0.004t0.006t0.01t辅料零件(机器人)100套00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使用胶水灌胶固化,A胶为环氧树脂,B胶为固化剂,属于本体型胶粘剂-环氧树脂类,本体型胶粘剂VOC含量限值如下:表2-5 本体型胶粘剂VOC含量限值项目限值项目环氧树脂类VOC含量g/L(其他)≤50根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03-24043266-JC-01),施工状态中VOC未检出,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相关限值要求。本次虽然使用环氧树脂类胶水,但胶粘剂使用量较少,且VOC检测报告为未检出,因此,本次不进行定量分析。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在设备维护、治具清洗过程中使用到清洗剂,为水基清洗剂,水基清洗剂VOC含量限值如下:表2-6 水基清洗剂VOC含量限值项目限值项目水基清洗剂VOC含量g/L(其他)≤50根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03-24038433-JC-01),施工状态中VOC未检出,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相关限值要求。助焊剂VOC分析本项目使用的助焊剂主要成分为去离子水(90%~98%)以及专利成分(2% -10%),根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03-24038937-JC-01),施工状态中VOC未检出。表2-7 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名称理化性质燃烧性毒理性质焊锡膏灰色膏状物质,有轻微气味,熔点:217℃;沸点:260℃;闪点:141℃;比重3-5%//助焊剂助焊剂名称:PacIFic 2009 MLF,主要成分为去离子水(90%~98%)以及专利成分(2% -10%)。本品为白色到透明液体,气味温和,避免与碱和氧化剂接触,本产品稳定无火灾和爆炸危险。不燃无毒清洗剂清洗剂名称:MultiEx N7-TS RM,水基性中性清洗剂基于多价醇类。本品为透明液体,气味中性,属于不燃物质,避免接触强氧化物质,无毒。/低毒氮气化学式N2,通常状况下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而且一般氮气比空气密度小。氮气占大气总量的78.08%(体积分数),是空气的主要成份之一。在标准大气压下,氮气冷却至-195.8℃时,变成无色的液体,冷却至-209.8℃时,液态氮变成雪状的固体。氮气的化学性质不活泼,常温下很难跟其他物质发生反应,所以常被用来制作防腐剂。但在高温、高能量条件下可与某些物质发生化学变化,用来制取对人类有用的新物质。//锡元素符号Sn,银白色的软金属,比重为7.3,熔点232℃,金属锡柔软,易弯曲,熔点231.89 °C,沸点2260 °C。有三种同素异形体:白锡为四方晶系,密度7.28g/cm3,硬度2,延展性好;灰锡为金刚石形立方晶系,密度 5.75g/cm3;脆锡为正交晶系,密度6.54g/cm3。//1.4主要设备清单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2-8。表2-8 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扩建前本项目扩建后全厂备注1真空包装机Boss NE42VA台101进口2PCB 打印机Asys INSIGNUM 4000 Laser台101进口3外壳打印机Trumpf Turemarkstation 5000台112进口4剪脚成型机Polyver G3-Cutter台101进口5剪脚机C066MA台101进口6剪脚成型机C069G台101进口7扁平带状导线压机HK500台101进口8锡膏印刷机EKRA X5 Prof.台101进口9轨道模组Asys台909进口10富士贴片机FUJI NXT3台101进口11回焊炉Rehm VXP+ 734台101进口12光学检测仪Viscom S3088 Ultra台101进口13切板机Frost NTE -200 P2台112进口14钢网清洗机Kolb PS300台101进口15清洗机Blechstueble RATZEPUTZ台101进口16干燥柜Totech MSD-1202-52台101进口17化学品柜Dueperthal Typ 90台101进口18烘烤炉Binder FD240台101进口19电路测试仪SPEA3030台303进口20外壳压合机Gechter 4KN HKPL台101进口21功能测试仪PILZ FU2013-S6,FU2015-01台404进口22高压测试仪PILZ HS2012台303进口23传输单元Haprotec台101进口24冷却单元Haprotec台101进口25波峰焊SEHO Power N2台101进口26波峰焊治具清洗机Blechstueble RATZEPUTZ台101进口27注胶机Scheugenpflug DosP016 + A310台101进口28固化炉Memmert UN30台112进口29气动折臂吊助力机械手EAK-W2R1PLM-W台101进口30打包扎带机Cyklop CI-89NG台101进口31纸团机AUTOPAD PPC5EC.211台101进口32热缩包装机Kalfass KC 5040台112进口33切割机Elumatec MGS142/31台011进口34清洗机 KKS-H2-85-1100台011进口35激光打印机ACI WorkstationComfortAxNumAmbis台011进口36TX测试仪 Elesta W145025台011进口37RX测试仪 Elesta W145027台011进口38终端测试仪Elesta W145026台011进口39在线程序烧录仪Elesta W170228-3台011进口40 涂胶机Bdtronic B5000台011进口41功能测试仪/台011进口42高压测试仪/台011进口43光学测试仪/台011进口44ICT测试仪SPEA3030台011进口45纯水机0.5t/h台011进口项目依托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新增带防护锁的安全开关、安全光栅小型控制器、安全继电器和磁性开关,其中安全继电器和带防护锁的安全开关工艺流程一致,安全继电器、磁性开关和带防护锁的安全开关预处理生产工艺流程一致,安全光栅与安全继电器、磁性开关部分工艺流程重叠。本次主要新增生产设备为纯水机、清洗剂、切割机、涂胶机和固化炉,其中纯水机、清洗剂、切割机、涂胶机主要用于安全光栅生产工艺,固化炉用于磁性开关/安全开关注胶机后固化使用,其余生产工艺所需设备互通,企业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全厂设备满足本次新增项目要求。1.5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状况情况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利用自有厂房进行建设。厂区由东至西依次为广场、联合厂房(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装卸货区、办公楼及技术用房)、二期车间及二期技术用房(目前为空地),厂区南侧为自行车棚及汽车棚。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东侧隔云湖路为空地、南侧为江苏科美声学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地、北侧为江苏顺丰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1.6项目组成建设项目由主体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其配套辅助工程组成,项目组成详见下表。表2-9 本项目主体、公用和辅助工程一览表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类别建设名称扩建前本项目扩建后全厂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3986.04m203986.04m2依托现有公用工程供水4207.67m3/a28.83m3/a4236.5m3/a市政供水公用工程排水2960m3/a0m3/a2960m3/a接管至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公用工程供电173万kwh/a110万kwh/a283万kwh/a市政供电环保工程废气回流焊废气、回流焊设备清洗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7000m3/h依托现有,达标排放环保工程废气波峰焊废气、波峰焊设备清洗废气、灌胶固化废气通过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7000m3/h依托现有,达标排放环保工程废气激光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纤维棉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依托现有,达标排放环保工程污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制纯浓水和安全光栅预处理清洗废水,经厂内新增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新增污水站环保工程噪声合理布局,并设置消声、隔声等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厂界设绿化隔离带。厂界达标环保工程一般固废堆场20m2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危废仓库20m2依托现有1.7水平衡企业车间地面采用环氧地坪,车间整洁干净,仅进行简单的扫地清洁,不进行拖洗。企业原辅料进入后及时堆放至室内仓库,厂区内定期打扫地面,初期雨水不涉及污染问题。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由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内部调剂解决,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 本项目在设备维护、治具清洗过程中使用到清洗剂与水1:9混合配成的清洗液,定期更换,根据现有项目实际情况,预计产生量为7t/a,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安全光栅预处理阶段,根据产品要求,使用超声波清洗机对切割好的半成品采用纯水清洗,清洗机2600mm*910mm*1000mm,用水量按80%容积计,半个月更新一次,则纯水量为45t/a,预计产生清洗废水40t/a,污染物成分为COD和SS,清洗废水水质简单,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纯水机制备0.5t/h,效率以70%计,则自来水用量64t/a,浓水排放量为19t/a,浓水污染物成分为COD和SS,制纯浓水水质简单,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图2-2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单位:t/a)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生产车间建设,只需购置、安装设备,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很小,本次环评将不予论述。二、运营期本项目主要生产安全继电器、磁性开关、带防护锁的安全开关、安全光栅和小型控制器,其中安全继电器和带防护锁的安全开关工艺流程一致,安全继电器、磁性开关和带防护锁的安全开关预处理生产工艺流程一致,具体工艺流程如下:1、安全继电器/磁性开关/带防护锁的安全开关预加工生产工艺流程如下:1.1.1.1图2-3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简述:检验:对进厂的电子元件、集成电路板、零件外壳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部分进入下一预加工工序,不合格的部分直接退回原厂,此工序有废包装塑料(S1-1)、废包装纸(S1-2)产生;切割:根据产品要求,采用零件切割机对合格的电子元件进行切割,有切割粉尘产生(G1-1);切割过程有废弃电线头(S1-3)及噪声(N)产生;弯曲:根据产品要求,采用切割折弯机对电子元件进行弯曲加工,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激光打印:根据产品要求,在备用集成电路板、零件外壳表面按照设计要求,采用激光标签打印机雕刻出图形、文字、条码等,此工序有少量印制废气(G1-2)及设备噪声N产生。2、安全继电器和带防护锁的安全开关生产工艺流程图2-4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印刷锡膏:采用锡膏印刷机将焊膏印刷到备用集成电路板A面(采用单面贴片工艺)或B面(采用双面贴片工艺)焊盘上,为备用电子元件的焊接做准备,此工序仅有废焊膏盒(S2-1)产生;贴装:采用贴片机将备用电子元件准确安装到经印刷锡膏工序加工后的备用集成电路板A面(采用单面贴片工艺)或B面(采用双面贴片工艺)的固定位置上,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回流焊:采用回焊炉产生的热风将焊膏融化,使备用电子元件与备用集成电路板A面(采用单面贴片工艺)或B面(采用双面贴片工艺)牢固粘接在一起。回焊炉采用电加热(加热时先预热160-180℃、150秒,再进行保温段220℃、90秒,最后进行回流段220℃、30-90秒),并采用氮气作为保护气体,以减少氧化,提高焊接润湿力,加快润湿速度,减少锡球的产生,避免桥接,从而得到良好的焊接质量,钢网、冷凝槽需要定期清洗,此工序有少量回流焊废气(G2-1)、回流焊设备清洗废气(G2-2)、废焊膏盒(S2-2)、废纤维棉(S2-3)、废活性炭(S2-4)、清洗废液(S2-5)及噪声(N)产生。光学检测:利用显微镜等光学检测仪器检测回流焊后的工件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的回到上道工序重新焊接,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翻板:采用单面贴片工艺的备用集成电路板无需经过翻板工序,采用双面贴片工艺的备用集成电路板采用翻转机翻转,以便对备用集成电路板A面(采用双面贴片工艺)进行加工,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通孔插装:手工采用通孔插装技术安装零件,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波峰焊:插装电子元件的集成电路板进入无铅波峰焊机中,将电子元件金属引脚与集成电路板焊接在一起。无铅波峰焊的基本原理为:将熔化的焊料,经电动泵或电磁泵喷流成设计要求的焊料波峰,使预先装有电子元器件的线路板通过焊料波峰,实现元器件焊端或引脚与线路板焊盘之间连接的软钎焊。波峰焊器具需要定期清洗,此工序会有波峰焊废气(G2-3)、波峰焊设备清洗废气(G2-4)、锡渣(S2-6)、废焊膏盒(S2-7)、废助焊剂桶(S2-8)、废纤维棉(S2-9)、废活性炭(S2-10)、清洗废液(S2-11)及噪声(N)。检测:采用在线检测仪对经上述加工后的集成电路板进行检测,测试合格的进入下一工序,不合格品回到前道工序重新加工,以确保集成电路板的焊接质量,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组装:将合格的集成电路板与备用电镀机械部件、零件外壳等组装在一起,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测试:对经组装工序加工后的集成电路板进行装配质量的测试,测试合格的成品进入包装工序,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包装:采用包装塑料、包装纸对成品、CD盘、使用说明书进行包装,包转完成后即为本项目产品,此工序有废包装塑料(S2-12)及废包装纸(S2-13)产生。3、磁性开关/安全开关生产工艺流程图2-5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印刷锡膏:采用锡膏印刷机将焊膏印刷到备用集成电路板A面(采用单面贴片工艺)或B面(采用双面贴片工艺)焊盘上,为备用电子元件的焊接做准备,此工序仅有废焊膏盒(S3-1)产生;贴装:采用贴片机将备用电子元件准确安装到经印刷锡膏工序加工后的备用集成电路板A面(采用单面贴片工艺)或B面(采用双面贴片工艺)的固定位置上,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回流焊:采用回焊炉产生的热风将焊膏融化,使备用电子元件与备用集成电路板A面(采用单面贴片工艺)或B面(采用双面贴片工艺)牢固粘接在一起。回焊炉采用电加热(加热时先预热160-180℃、150秒,再进行保温段220℃、90秒,最后进行回流段220℃、30-90秒),并采用氮气作为保护气体,以减少氧化,提高焊接润湿力,加快润湿速度,减少锡球的产生,避免桥接,从而得到良好的焊接质量,钢网、冷凝槽需要定期清洗,此工序有少量回流焊废气(G3-1)、回流焊设备清洗废气(G3-2)、废焊膏盒(S3-2)、废纤维棉(S3-3)、废活性炭(S3-4)及清洗废液(S3-5)产生。光学检测:利用显微镜等光学检测仪器检测回流焊后的工件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的回到上道工序重新焊接,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手工焊接:采用手持微型焊接设备将线束点焊于集成电路板A面,此工序有轻微手工焊接废气(G3-3)及废焊丝(S3-6)产生;组装检测:将磁性开关其他备用部件与焊接好的集成电路进行组装,完成后采用测试仪对经上述加工后的集成电路板进行检测,测试合格的进入下一工序,以确保集成电路板的焊接质量,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灌胶固化:采用灌胶设备对合格产品进行灌胶并固化,此工序采用全密封灌胶机进行灌胶,结束后产品取出进行固化,此时会有灌胶固化废气(G3-4)及废胶水盒(S3-7)产生;功能测试:对经组装工序加工后的集成电路板进行装配质量的测试,测试合格的成品进入包装工序,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包装:采用包装塑料、包装纸对成品、CD盘、使用说明书进行包装,包转完成后即为本项目产品,此工序有废包装塑料(S3-8)及废包装纸(S3-9)产生。4、安全光栅生产工艺流程1.1.1.2.(1)表面贴装1.1.1.3图2-6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PCB激光印制:根据产品要求,在线路板按照设计要求,采用激光标签打印机雕刻出图形、文字、条码等,此工序有少量印制废气(G4-1)及设备噪声N产生。印刷锡膏:采用锡膏印刷机将焊膏印刷到备用集成电路板A面(采用单面贴片工艺)或B面(采用双面贴片工艺)焊盘上,为备用电子元件的焊接做准备,此工序废焊膏盒S4-1产生;贴片:采用贴片机将备用电子元件准确安装到经印刷锡膏工序加工后的备用集成电路板A面(采用单面贴片工艺)或B面(采用双面贴片工艺)的固定位置上,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回流焊:采用回焊炉产生的热风将焊膏融化,使备用电子元件与备用集成电路板A面(采用单面贴片工艺)或B面(采用双面贴片工艺)牢固粘接在一起。回焊炉采用电加热(加热时先预热160-180℃、150秒,再进行保温段220℃、90秒,最后进行回流段220℃、30-90秒),并采用氮气作为保护气体,以减少氧化,提高焊接润湿力,加快润湿速度,减少锡球的产生,避免桥接,从而得到良好的焊接质量,钢网、冷凝槽需要定期清洗,此工序有少量(G4-2)、回流焊设备清洗废气(G4-3)、废焊膏盒(S4-2)、废纤维棉(S4-3)、废活性炭(S4-4)及清洗废液(S4-5)产生。光学检测:利用显微镜等光学检测仪器检测回流焊后的工件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的回到上道工序重新焊接,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切板:采用手动切板机对电路板进行分割,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及排放。ICT测试:利用ICT测试仪对半成品进行线路测试,该工序无污染物产生及排放。(2)预生产加工图2-7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切割:根据产品要求,采用切割机对铝型材进行切割,生产过程会有切割粉尘G4-4产生,切割过程有废铝材S4-6及噪声N产生;清洗:根据产品要求,使用超声波清洗机对切割好的半成品采用纯水清洗,清洗水定期添加,循环使用,产生清洗废水W4-1和制纯浓水W4-2;激光打印:根据产品要求,在铝材表面按照设计要求,采用激光标签打印机雕刻出图形、文字、条码等,此工序有少量印制废气(G4-5)及设备噪声N产生。(3)组装测试图2-8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组装检测:将光栅的各个部件与焊接好的线路板进行组装,完成后采用测试仪对经上述加工后的集成电路板进行检测,测试合格的进入下一工序,以确保集成电路板的焊接质量,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手工焊接:采用手持微型焊接设备将线束点焊于集成电路板A面,此工序有轻微手工焊接废气(G4-6)及废焊丝(S4-7)产生;组装测试:将光栅的各个部件与外壳型材进行组装,完成后采用测试仪对经上述加工后的集成电路板进行检测,测试合格的进入下一工序,以确保集成电路板的焊接质量,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点胶、粘贴:采用涂胶机对合格产品进行点胶并自然晾干,此时会有点胶粘贴废气G4-7及废胶水盒S4-8产生;终端测试:对经组装工序加工后的集成电路板进行装配质量的测试,测试合格的成品进入包装工序,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包装:采用包装塑料、包装纸对成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包装,包转完成后即为本项目产品,此工序有废包装塑料(S4-9)及废包装纸(S4-10)产生。5、小型控制器生产工艺流程1.1.1.41.1.1.5.图2-9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PCB激光打印:根据产品要求,在PCB板表面按照设计要求,采用激光标签打印机雕刻出图形、文字、条码等,此工序有少量印制废气(G5-1)及设备噪声N产生。印刷锡膏:采用锡膏印刷机将焊膏印刷到备用集成电路板A面(采用单面贴片工艺)或B面(采用双面贴片工艺)焊盘上,为备用电子元件的焊接做准备,此工序仅有废焊膏盒(S5-1)产生;贴片:采用贴片机将备用电子元件准确安装到经印刷锡膏工序加工后的备用集成电路板A面(采用单面贴片工艺)或B面(采用双面贴片工艺)的固定位置上,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回流焊:采用回焊炉产生的热风将焊膏融化,使备用电子元件与备用集成电路板A面(采用单面贴片工艺)或B面(采用双面贴片工艺)牢固粘接在一起。回焊炉采用电加热(加热时先预热160-180℃、150 秒,再进行保温段220℃、90秒,最后进行回流段220℃、30-90秒),并采用氮气作为保护气体,以减少氧化,提高焊接润湿力,加快润湿速度,减少锡球的产生,避免桥接,从而得到良好的焊接质量,钢网、冷凝槽需要定期清洗,此工序有少量回流焊废气(G5-2)、回流焊设备清洗废气(G5-3)、废焊膏盒(S5-2)、废纤维棉(S5-3)、废活性炭(S5-4)、清洗废液(S5-5)及噪声(N)产生。光学检测:利用显微镜等光学检测仪器检测回流焊后的工件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的回到上道工序重新焊接,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切板:采用手动切板机对电路板进行分割,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及排放。ICT检测:将小型控制器采用ICT测试仪进行检测,测试合格的进入下一工序,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插件组装:手工安装插件零件,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波峰焊:插装电子元件的集成电路板进入无铅波峰焊机中,将电子元件金属引脚与 集成电路板焊接在一起。无铅波峰焊的基本原理为:将熔化的焊料,经电动泵或电磁泵喷 流成设计要求的焊料波峰,使预先装有电子元器件的线路板通过焊料波峰,实现元器件引脚与线路板焊盘之间连接的软钎焊。波峰焊器具需要定期清洗,此工序会有波峰焊废气(G5-4)、波峰焊设备清洗废气(G5-5)、锡渣(S5-6)、废焊膏盒(S5-7)、废助焊剂桶(S5-8)、废纤维棉(S5-9)、废活性炭(S5-10)、清洗废液(S5-11)及噪声(N)。激光打印:根据产品要求,在塑料外壳表面按照设计要求,采用激光标签打印机雕刻出图形、文字、条码等,此工序有少量印制废气(G5-6)及设备噪声N产生。组装:将小型控制器及零件外壳等组装在一起,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测试:对经组装工序加工后的小型控制器进行装配质量的测试,测试合格的成品进入包装工序,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包装:采用包装塑料、包装纸对成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包装,包转完成后即为本项目产品,此工序有废包装塑料(S5-12)及废包装纸(S5-13)产生。6.其他污染物产生环节环保设施产污环节分析安全光栅预处理清洗废水和制纯浓水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产生废液S6-1、废滤芯S6-2和废反渗透膜S6-3,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抹布手套员工灌胶和点胶过程中有废抹布手套产生S6-4。6、产污环节一览表表 2-10 本项目产污环节一览表污染物类别产污环节编号主要污染因子废气切割(电子元件)G1-1颗粒物废气激光打印G1-2、G4-1、G5-1、G5-6颗粒物废气激光打印(铝制外壳型材)G4-5颗粒物废气回流焊G2-1、G3-1、G4-2、G5-2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废气清洗(加清洗剂)G2-2、G2-3、G3-2、G4-3、G5-3、G5-5非甲烷总烃废气波峰焊G2-3、G5-4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废气手工焊接G3-3、G4-6锡及其化合物废气灌胶固化、点胶粘贴G3-4、G4-7非甲烷总烃废气切割(铝制外壳型材)G4-4颗粒物废水安全光栅预处理清洗废水W4-1COD、SS、溶解性总固体废水制纯浓水W4-2COD、SS噪声生产、公辅设备运行N昼间连续A声级固废检验S1-1废包装塑料固废检验S1-2废包装纸固废切割S1-3废弃电线头固废印刷锡膏S2-1、S3-1、S4-1、S5-1废焊膏盒固废回流焊S2-2、S3-2、S4-2、S5-2废焊锡盒固废回流焊S2-3、S3-3、S4-3、S5-3废纤维棉固废回流焊S2-4、S3-4、S4-4、S5-4废活性炭固废回流焊S2-5、S3-5、S4-5、S5-5清洗废液(加清洗剂)固废波峰焊S2-6、S5-6锡渣固废波峰焊S2-7、S5-7废焊膏盒固废波峰焊S2-8、S5-8废助焊剂桶固废波峰焊S2-9、S5-9废纤维棉固废波峰焊S2-10、S5-10废活性炭固废波峰焊S2-11、S5-11清洗废液(加清洗剂)固废包装S2-12、S3-8、S4-9、S5-12废包装塑料固废包装S2-13、S3-9、S4-10、S5-13废包装纸固废手工焊接S3-6、S4-7废焊丝固废灌胶固化S3-7、S4-8废胶水盒固废切割(铝制外壳型材)S4-6废铝材固废废水处理S6-1废液固废废水处理S6-2废滤芯固废废水处理S6-3废反渗透膜固废灌胶、点胶等S6-4废抹布手套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一、环保手续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尔磁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3日,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所属行业为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皮尔磁公司2014年申报《新建年产紧凑型安全继电器15000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2月24日取得金坛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坛环开审[2014]2号),2018年6月6日企业组织了竣工验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于2018年7月18日取得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紧凑型安全继电器15000只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常环坛验[2018]5号)。2019年企业申报《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生产516100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20日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金环审[2019]167号),2019年9月26日企业组织了竣工验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于2020年1月16日取得常州市环境保护局《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生产516100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常环坛验[2020]26号)。(1)公司原有环评及验收情况一览表见下表2-11 原有环评及验收情况序号项目名称报告类型审批文号及时间验收情况1新建年产紧凑型安全继电器15000只项目报告表2014年2月24日取得金坛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坛环开审[2014]2号)2018年6月6日通过《新建年产紧凑型安全继电器15000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2生产516100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报告表2019年8月20日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金环审[2019]167号)2019年9月26日通过《生产516100只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2)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证书编号:91320413058634794C001Y,有效期限:自2020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4日止。二、工艺流程原有项目主要产品为安全继电器、磁性开关和机器人,其中机器人已不再生产(机器人主要为组装,不涉及产污节点),安全继电器和磁性开关工艺流程与本项目一致,此处不详细介绍。三、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1、废水皮尔磁公司现有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2024年01月16日企业例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2230043743103C001),废水排放情况详见下表:表 2-12 废水监测结果 单位:mg/L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项目监测结果执行标准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项目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执行标准污水总排口(DW001)2024.01.13pH值8.08.28.16.5-9.5污水总排口(DW001)2024.01.13COD312216500污水总排口(DW001)2024.01.13SS131111250污水总排口(DW001)2024.01.13NH3-N2.283.451.7235污水总排口(DW001)2024.01.13TP0.510.300.293.0经监测,企业污水总排口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 pH 值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常州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2、废气原有项目回流焊废气经纤维过滤器处理后与设备清洗废气一并接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原有项目波峰焊废气经纤维过滤器处理后与设备清洗废气、灌胶固化废气一并接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根据2023年9月20日企业例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2230043743101CQ),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详见下表:表 2-1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结果执行标准2023.09.20DA001出口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速率(kg/h)ND0.222023.09.20DA001出口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mg/m3)ND52023.09.20DA001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kg/h)3.59×10-432023.09.20DA001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3)0.264602023.09.20DA002出口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速率(kg/h)ND0.222023.09.20DA002出口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mg/m3)ND52023.09.20DA002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kg/h)1.38×10-432023.09.20DA002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3)0.07360经监测,DA001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和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速率、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经监测,DA002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和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速率、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表 2-14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监测日期监测点位监测结果(mg/m3)执行标准(mg/m3)监测项目监测日期监测点位123执行标准(mg/m3)非甲烷总烃2023.09.211#0.0036ND0.0028/非甲烷总烃2023.09.212#0.06680.04660.06374.0非甲烷总烃2023.09.213#0.04420.03850.03854.0非甲烷总烃2023.09.214#0.03320.06150.03254.0颗粒物2023.09.211#0.2150.2160.201/颗粒物2023.09.212#0.3430.2880.2860.5颗粒物2023.09.213#0.3180.3030.3290.5颗粒物2023.09.214#0.3270.2830.2960.5锡及其化合物2023.09.211#NDNDND0.06锡及其化合物2023.09.212#NDNDND0.06锡及其化合物2023.09.213#NDNDND0.06锡及其化合物2023.09.214#NDNDND0.06经监测,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周界外浓度最高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3、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措施风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消声措施综合措施降噪。根据根据2024年01月15日企业例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2230043743103C001),噪声监测结果如下:表 2-15 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监测点位昼间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结果dB(A)标准值dB(A)2024.01.15东厂界53.2602024.01.15南厂界49.3602024.01.15西厂界58.1602024.01.15北厂界53.060经监测,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4、固废表 2-16 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序号固废名称属性废物代码环评产生量(t/a)实际产生量(t/a)处置方式1废包装袋一般工业固废900-003-S176.56.5外售综合利用2废弃电线头一般工业固废900-003-S170.30.3外售综合利用3废焊锡丝一般工业固废900-003-S170.020.02外售综合利用4锡渣一般工业固废900-003-S170.060.06外售综合利用5废焊锡膏及助焊剂危险废物900-014-130.040.04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6废活性炭危险废物900-039-491.91.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7废纤维棉危险废物900-041-490.10.1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8废包装桶/盒危险废物900-041-490.20.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9废润滑油危险废物900-217-080.10.1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0废清洗液危险废物900-404-063.03.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1废胶水危险废物900-014-130.8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2废含油抹布手套危险废物900-041-490.10.1混入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13生活垃圾一般固废/66环卫部门清运综上,现有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5、总量根据环评及验收材料,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表 2-17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单位:t/a污染物类别污染物名称环评批复量验收排放核算量废水废水量29602960废水COD1.1840.470废水SS0.5920.297废水NH3-N0.060.043废水TP0.0060.0037废水TN//废气有组织VOCs(非甲烷总烃以VOCs计)0.04860.02952废气有组织锡及其化合物0.000610.000013废气无组织VOCs(非甲烷总烃以VOCs计)0.0542/废气无组织锡及其化合物0.002632/废气无组织颗粒物0.0057/固废一般固废00固废危险固废00固废生活垃圾00三、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现有项目厂区运行至今,未受到环保投诉和行政处罚,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和环境问题,不涉及以新带老措施。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所在区域达标情况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报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书中的数据或结论。本次评价选取2023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根据《2023常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各评价因子数据见下表。表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区域评价因子平均时段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达标率(%)达标情况常州全市SO2年平均浓度860/达标常州全市SO2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4-17150100达标常州全市NO2年平均浓度3040/达标常州全市NO2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6-1068098.1达标常州全市PM10年平均浓度5770/达标常州全市PM10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2-18815098.8达标常州全市PM2.5年平均浓度3435/不达标常州全市PM2.5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6-1517593.6不达标常州全市CO日平均第95百分位1.14000/达标常州全市O3日最大8h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7416085.5不达标2023年常州市环境空气中SO2、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SO2、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日均值和O3日最大8h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6.4.1.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压降PM2.5浓度、增加优良天数为主要目标,强化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确保柴油货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油货车主要污染,推进非电行业到氮氧化物深度减排和超低放改造,鼓励燃气机组实施脱氮。严格管控各类扬尘,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各类建设工地、堆场扬尘控制。加强重点VOCs行业治理,制定出台全市VOCs名录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使用量。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细化限产限排等应急管控清单。通过各项有效措施,本项目所在地的空气环境质量将得到改善。(2)项目拟建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引用“湖畔光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中珑庭花园(距离本项目2.1km<5km)于2022.03.07~2022.03.09监测的非甲烷总烃。引用的监测点位(珑庭花园G1)位于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监测数据距今尚在3年有效期内,监测期间至今区域内未新增明显的大气污染源;本次引用的大气环境质量数据符合引用原则。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信息见表3-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表3-3,引用数据报告编号:JCH20240155。表3-2 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监测点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本项目车间距离(m)监测点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本项目车间距离(m)珑庭花园G1非甲烷总烃2022.03.07~2022.03.09NW2100表3-3 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结果监测点位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mg/m3监测浓度范围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频率(%)达标情况监测点位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mg/m3监测浓度范围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频率(%)达标情况珑庭花园G1非甲烷总烃小时值20.56-0.64320达标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值。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3年常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相关内容,2023年,常州市纳入“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20个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5%,无劣V类断面。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51个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的比例为94.1%,无劣V类断面。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现有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接管至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为尧塘河。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布设2个引用断面,分别位于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500m、下游2000m处,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江苏久诚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05月31日-2024年06月04日(报告编号为:JCH20240155)的实测数据。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数据的监测断面在项目地表水评价范围内,断面设置符合导则要求;监测时间未超过3年,区域内污染源未发生重大变化,引用时间有效;因此,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数据能够反映本项目纳污水体的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有效。表3-4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监测断面监测项目pH(无量纲)化学需氧量(mg/L)氨氮(mg/L)总磷(mg/L)W1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上游500m最小值7.0150.2460.14W1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上游500m最大值7.2170.5360.19W1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上游500m超标率%0000W2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下游2000m最小值7.0170.2740.12W2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下游2000m最大值7.2190.4800.19W2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下游2000m超标率%0000Ⅲ类水质标准6-9≤20≤1.0≤0.2由上表可见,尧塘河监测结果中各项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水环境质量良好。三、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内,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敏感点目标。四、生态环境现状本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内,企业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活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五、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开展电磁辐射监测与评价。六、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本项目位于地面硬化的建成车间内,采取分区防渗,危废仓库、原辅材料仓库、污水站、生活污水管线规划为重点防渗区,对土壤、地下水污染影响较小,因此可不进行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内,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目标。表3-4 其他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与本项目距离(m)规模环境功能水环境丹金溧漕河NW700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水环境尧塘河E43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声环境厂界四周/厂界四周50m范围《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下水项目所在地周边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保护目标。生态环境钱资荡重要湿地SW54004.61km2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一、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现有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接管至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尾水排入尧塘河。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具体见下表:表3-5 废水污染物接管标准 单位:mg/L排放口编号污染物接管标准浓度限值标准来源DW001pH(无量纲)6.5~9.5常州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DW001COD500常州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DW001SS250常州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DW001氨氮(以N计)35常州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DW001总磷(以P计)3常州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DW001总氮50常州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根据《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常州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放执行标准具体见下表。表3-6 常州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执行日期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标准来源2026年3月28日前COD50《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标准2026年3月28日前氨氮4(6)[1]《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标准2026年3月28日前总氮12(15)[1]《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标准2026年3月28日前总磷0.5《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标准2026年3月28日前pH(无量纲)6~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2026年3月28日前SS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注:[1]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光栅清洗废水和制纯浓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到清洗工段,回用水水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工业用水标准。 表3-7 项目生产用水回用水水质浓度及标准 单位:mg/L项目CODSS溶解性总固体标准值50-1000二、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及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及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表3-8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染物监控位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车间排气筒出口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出口201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0.5锡及其化合物车间排气筒出口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出口50.2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0.06非甲烷总烃车间排气筒出口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出口60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4本项目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表3-9 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限值 单位:mg/m3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非甲烷总烃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三、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由于《常州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17)》(常政办发〔2017〕161号)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类,本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8号,为2类声功能区,该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情况见表3-10。表3-10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dB)夜间(dB)执行区域2类6050东、南、西、北厂界四、固废排放标准本项目涉及的固体废物分类执行《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第4号)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总量控制指标1、各类污染物建议总量申请指标见下表根据《常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15]104号)和《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制定),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见下表。表 3-10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申请表 单位:t/a种类污染物名称现有项目环评批复量现有项目排放情况本项目产生量本项目削减量本项目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实施后全厂排放总量本项目实施后增加量本项目排入外环境量污水(接管量)污水量296029600000296000污水(接管量)COD1.1841.18400001.18400污水(接管量)SS0.5920.59200000.59200污水(接管量)氨氮0.060.0600000.0600污水(接管量)总磷0.0060.00600000.00600污水(接管量)总氮//0000/00有组织废气VOCs(非甲烷总烃以VOCs计)0.04860.04860.03240.029160.0032400.05184+0.003240.00324有组织废气锡及其化合物0.000610.000610.00860.007740.0008600.00147+0.000860.00086无组织VOCs(非甲烷总烃以VOCs计)0.05420.05420.003600.003600.0578+0.00360.0036无组织锡及其化合物0.0026320.0026320.0010500.0010500.003682+0.001050.00105无组织颗粒物0.00570.00570.01060.00270.007900.0136+0.00790.0079固废一般固废006.916.9100000固废危险废物0025.7225.72000002、总量平衡方案(1)废水本项目无废水排放。(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VOCs和颗粒物(含锡及其化合物),新增有组织VOCs排放量为0.00324t/a,无组织VOCs排放量为0.0036t/a,新增有组织颗粒物(含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0.00086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00895t/a。(3)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故企业不单独申请核定总量指标。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不需要土建工程施工,只需购置、安装设备,生产调试即可,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很小,本次环评将不予论述。1.1.11.1.21.1.31.1.41.1.51.1.61.1.7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4.2.1废水(1)废水污染物源强分析企业车间地面采用环氧地坪,车间整洁干净,仅进行简单的扫地清洁,不进行拖洗。企业原辅料进入后及时堆放至室内仓库,厂区内定期打扫地面,初期雨水不涉及污染问题。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由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内部调剂解决,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 本项目安全光栅预处理阶段,根据产品要求,使用超声波清洗机对切割好的半成品采用纯水清洗,清洗机2600mm*910mm*1000mm,用水量按80%容积计,半个月更新一次,则纯水量为45t/a,预计产生清洗废水40t/a,污染物成分为COD、SS和溶解性总固体,清洗废水水质简单,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纯水机制备0.5t/h,效率以70%计,则自来水用量64t/a,浓水排放量为19t/a,浓水污染物成分为COD和SS,制纯浓水水质简单,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表4-1 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废水源废水量(m3/a)产生情况排放情况排放去向废水源废水量(m3/a)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处理措施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排放去向安全光栅预处理清洗废水40COD500.002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COD--全部回用安全光栅预处理清洗废水40SS1000.004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SS--全部回用安全光栅预处理清洗废水40溶解性总固体1000.004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溶解性总固体--全部回用制纯浓水19COD200.00038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全部回用制纯浓水19SS200.00038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全部回用合计59COD40 0.00238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全部回用合计59SS74 0.00438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全部回用合计59溶解性总固体68 0.004污水站(保安过滤器+反渗透)全部回用(2)污染防治措施1)污水处理工艺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安全光栅预处理清洗废水和制纯浓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项目进厂区污水站废水混合后废水量为59t/a(约0.20t/d),混合后综合水质为:COD 40mg/L、SS 74mg/L、溶解性总固体68mg/L。工艺废水进入厂区污水站,污水处理站涉及处理能力为0.5t/d(>0.20t/d),污水处理工艺见下图:废水收集水箱一一保安过滤器一一反渗透装置一出水回用T浓水收集箱T保安过滤器一-浓水反渗透一一出水回用废液收集箱T委外处理图4-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根据企业提供的设计方案:A.原水收集水箱用于进水缓冲,储存原水,为后续设备用水提供稳定、充足的水源。水箱上配备液位控制器,通过水箱液位的高低控制进水电磁(动)阀和原水泵的起停,如当水箱水位较低时进水电磁(动)阀打开自动补水;水箱处于高水位时进水电磁(动)阀自动停止补水;当水箱水位较低时原水泵自动停止工作。B.原水泵从原水水箱中抽水,用于提升原水供水压力,满足后续处理设备正常运行需要的压力和流量。原水泵与原水水箱上的低水位联动,当原水水箱处于低水位时,原水泵停止输送,避免原水泵在无水状态下工作而损坏。水泵过流部件材质为SUS304不锈钢。C.保安过滤器其目的是滤去由于预处理工序可能带来的大于5µm的颗粒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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