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招标采购公告(2024)
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2月6日沈阳顺发食品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报告表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506638 邮编:110300
联系地址: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沈阳顺发食品厂技改项目
新民市法哈牛镇法哈牛村
沈阳顺发食品厂
沈阳浩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详见http://open.sypgzx.com/web/totalprocess-detail?doNow=0&id=1864832222629072896&process=4&title=%E6%B2%88%E9%98%B3%E9%A1%BA%E5%8F%91%E9%A3%9F%E5%93%81%E5%8E%82%E6%8A%80%E6%94%B9%E9%A1%B9%E7%9B%AE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