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EGR冷却器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4)
【受理公示】《安徽德普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套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EGR冷却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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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我局受理了《安徽德普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套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EGR冷却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时间:3个工作日。
联系股室: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电话:0550-2301081,传真:0550-5183886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政务中心
邮编:2395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德普森-正文(1).docx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台套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EGR冷却器技改项目
单位(盖章):安徽德普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4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20万台套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EGR冷却器技改项目
项目代码
2407-341124-07-02-688550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全椒县杨桥开发区传塘路188号
地理坐标
经度:118度17分47.871秒,纬度:32度7分101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三十、金属制品业 33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全椒县经信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
/
总投资(万元)
450
环保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比(%)
2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建筑面积10187.80(依托现有)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全椒县杨桥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0)》
规划审批机关:无
规划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文件名称:《全椒县杨桥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审批机关:正在审批中
规划审查文件文号:正在审批中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全椒县杨桥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0)》相符性分析
项目位于全椒县杨桥开发区传塘路188号,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全椒县杨桥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项目占用厂房为工业用地,符合全椒县杨桥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且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因此,本项目与全椒县杨桥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总体规划相容。
2、与《全椒县杨桥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
规划期限为:2023-2030年,其中:近期2023-2025年。
规划范围与面积:东至滁州大道,西至椒陵大道、北至合宁高速、南至传堂路,规划总面积468.38公顷(7025.7亩)。
总体定位:本轮产业发展规划确立工业集中区主导产业定位为“装备制造、新型建材业”,培育产业定位为“绿色食品产业”。
主导产业:装备制造、新型建材业。
空间结构规划:“两轴三区两中心”,其中:“两轴”是指沿G312国道形成的横向产业集聚轴和沿经二路形成的纵向联动发展轴。三区分别为工业集中区东区、中区、西区;两中心为工业集中区工业邻里中心。
综上可得,本次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装备制造产业,符合全椒县杨桥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属于其中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项目。
本项目于2024年07月15日经全椒县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2407-341124-07-02-688550)。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厂址选择在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杨桥开发区传塘路188号,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当地用地规划。
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厂区南面是县道传塘路,东边是安徽宏全新材料有限公司、县道经二路,西面是安徽盈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面是滁州九紫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详见附图3,企业所从事的生产活动功能与周围环境功能相容,且项目所在区域周围无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存在明显的制约因素。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简称三线一单)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本项目建设需进行“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分区管控
本项目位于滁州市全椒县杨桥开发区传塘路188号,根据《全椒县杨桥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0),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根据与最新“三区三线”成果分析,本项目选址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号)、《安徽省生态红线园区保护规划》和《滁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园区分布图》,本项目不在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其他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各类保护地,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为二类区,需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襄河水环境质量需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声环境功能为2类区,需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根据《全椒县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发布》中数据统计可知,全椒县2023年属于不达标城市。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车间无组织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经预测,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均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综上所述,项目选址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滁州市全椒县杨桥开发区传塘路188号,不新增工业用地。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均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杨桥开发区传塘路188号,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限制准入类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允许类,项目占地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
本项目所在区域目前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加工,生产工艺简单且生产过程产生三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分区管控:
经对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数据,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4112420028)。
项目地
图1-1 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
(5)与《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滁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对照《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滁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内,与滁州市“三线一单”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 1-3。
表 1-3 项目与滁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管控要求
情况
相符性
大气重点管控区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
开发
建设
活动
的要
求
1
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
本项目不在主城
区,位于杨桥开发区传塘路188号
相符
2
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
项目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相符
3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
造、水泥和平板玻
璃等行业
相符
4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 ,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对照《安微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本项目 不属于“两高”行业。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
相符
5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项目不属于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相符
6
在城市规划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杨桥开发区传塘路188号
相符
7
禁止高灰分、高硫分煤炭进入市场。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已建成的煤矿所采煤炭属于高灰分、高硫分的,应当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期限内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中的灰分、硫分达到规定的标准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作为燃料
相符
8
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不得新建、扩建、改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的供热设施:原有分散的中小型燃煤供热锅炉应当限期拆除
本项目不需要供热
相符
9
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项目不属于钢铁、
水泥、电解铝、平
板玻璃等行业
相符
10
禁止淘汰落后类的产业进入开发区
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类的产业
相符
11
在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VOCs高污染企业
项目位于杨桥开发区传塘路188号
相符
限制
开发
建设
活动
的要
求
12
加大钢铁、铸造、炼焦、建材、电解铝等产能压减力度
项目不属于钢铁、
铸造、炼焦、建
材、电解铝等行业
相符
13
严格资源节约和环保准入门槛,转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要求,避免产业转移中的资源浪费和污染扩散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相符
污染物排放管控
允许
排放
量要
求
14
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0.3万吨、60.6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6%、16%。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10%以上
本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054t/a。
本项目新增废水接管量:废水量200t/a、COD0.016t/a、氨氮0.001t/a。在全椒县总量指标内平衡
相符
15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项目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不得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相符
16
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 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
项目不使用炉窑供热
相符
17
因地制宜制订集中供热方案,具备条件的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鼓励企业使用集中供热、供气设施提供的热源,各工业园区在2020年基本实现集中供热
不涉及
相符
18
深入推进包装印刷行业 VOCs 综合治理。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绿色原辅材料和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优化烘干技术,配套建设末端治理措施,实现包装印刷行业 VOCs全过程控制
项目不属于包装印
刷行业
相符
19
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2 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产生的 VOCs初始排放速率为0.0091kg/h;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
产品规定的除外,
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相符
20
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 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汽车制造底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车中涂、色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料,加快客车、货车等中涂、色漆改造。钢制集装箱制造在箱内、箱外、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在确保防腐蚀功能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特种集装箱采用水性涂料。木质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末等涂料和水性胶粘剂;金属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粉末涂料;软体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胶粘剂。工程机械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粉末和高固体分涂料。电子产品制造推广使用粉末、水性、辐射固化等涂料
不涉及
相符
21
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不涉及
相符
22
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严格环境准入,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建立 VOCs 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报批环评文件时应附 VOCs 等量替代的来源说明,并落实相应的有机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有机废气排放较少,企业建立VOCs 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相符
23
新建、迁建 VOCs 排放量大的企业应入工业园区并符合规划要求,必须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施,安装废气收集、回收或净化装置,原则上总净化效率不得低于90%
本项目有机废气排放较少
相符
其他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要
求
24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
相符
25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相符
26
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而向大气排放的,应当进行污染防治处理
本项目废气采用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均达标排放
相符
2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具体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具体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相符
28
裸露地面扬尘、道路扬尘、装卸扬尘控制具体要求从严执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较
短,裸露地面扬
尘、道路扬尘、装
卸扬尘控制具体要求从严执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要求
相符
环境风险防控
29
限制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的化学品。强化对现有化工园区、化学品码头等重大风险源排查,完善化工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本项目产品不属于高环境风险化学品,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技术及先进的生产设备,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应进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
水重点管控区
污染物排放管控
区域水污染物消减/替代要求
30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
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企业严格执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要求
相符
水污
染控
制措
施要
求
31
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本项目仅产生生产
废水,排入全椒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相符
32
建设项目所在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总磷超标的,实施总磷排放量2倍或以上削减替代。所在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总磷达标的,实施总磷排放量等量或以上削减替代。替代量应来源于项目同一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上游拟实施关停、升级改造的工业
企业,不得来源于农业源、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已列入流域环境质量改善计划的工业企业。相应的减排措施应确保在项目投产前完成
本项目仅产生生产
废水,排入全椒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相符
33
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
企业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相符
34
开展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和污染治理,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量、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通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全椒县开发区污水
处理厂。
相符
环境风险防控
35
磷石膏库、尾矿库、暂存场按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要求采取防渗、地下水导排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开展日常监控,防范地下水环境污染
不涉及磷石膏库、
尾矿库的暂存,企
业针对危废仓库等已采取防渗措施
相符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36
大力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工业水循环利用。推动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不涉及
相符
37
促进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垃圾焚烧、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相符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防控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
38
禁止在土壤中使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降阻产品
不涉及
相符
39
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项目位于全椒县杨桥开发区传塘路188号,属于
工业用地
相符
40
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相符
41
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相符
42
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不属于有色金属冶
炼、焦化等行业企
业
相符
43
严格禁止在生态红线控制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人口聚集区内,新建涉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
红线控制区、生态
环境敏感区、人口
聚集区
相符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
44
建设项目应该配套建设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未建成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其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
废物暂存在危废仓
库。危废委托有资
质单位处置危废
相符
45
对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案缺乏可行性,或者协议委托单位的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单位处置能力明显不足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
相符
46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
经营用地的用途变
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
相符
47
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本项目对开发建设
过程中剥离的表
土,应当单独收集
和存放,符合条件
的应当优先用于土
地复垦、土壤改
良、造地和绿化等
相符
48
重点单位通过新、改、扩建项目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发现项目用地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污染责任人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活动
企业不属于重点单
位
相符
49
重点单位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
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
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相符
50
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将地下储罐的信息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地下储罐的信息包括地下储罐的使用年限、类型、规格、位置和使用情况等
相符
c.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皖环发[2022]5号)相符性分析
对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皖环发[2022]5号)中“在建设项目环评中,做好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充分论证是否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对不符合的依法不予审批。”的要求,根据表 1-3,本项目与滁州市“三线一单”准入清单相符;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符合园区规划以及产业定位要求,因此项目与《安徽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办法(暂行)》相符。
d.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本项目未涉及管控条款内容,符合要求;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规定范畴。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3、与《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号)、《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滁州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号)中“开展“禁新建”行动”:
①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
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
②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
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
③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
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本项目距离长江支流滁河最近距离为10.6km,不在长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远离长江干流岸线5km区域,且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本项目在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后,运营期产生污染较小,故《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号)相符。
4、与《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
表1-4 与《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对比分析表
分类要求
《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相符性分析
优化产业布局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优化调整VOCs产业布局。在城市建成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VOCs高污染企业。在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等生态功能区实施限制开发。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杨桥开发区传塘路188号,不在自然保护区以及水土保持区等生态功能区
加快产业升级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VOCs重点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装备,提前淘汰污染物排放强度大、产品附加值低、环境信访多的落后产能,关闭能耗超标、污染物排放超标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
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装备,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
严格建设项目准入
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严格环境准入,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建、迁建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应入工业园区并符合规划要求,必须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废气收集、回收或净化装置,原则上总净化效率不得低于90%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本项目位于全椒县杨桥开发区,符合全椒县杨桥开发区规划要求;有机废气在车间无组织达标排放
因此,本项目符合《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
5、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
序号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项目情况
相符性
1
源头和过程控制
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清洗有机废气车间通风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符合
2
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
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清洗有机废气车间通风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符合
6、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
文件
要求
相符性分析
1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文)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物料,生产过程产生的清洗剂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VOCs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废气收集系统的管道应密闭,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
5.1.1 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5.1.2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5.1.3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其中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符合5.2条规定。5.1.4 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3.6条对密闭空间的要求。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废气收集系统,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废气收集系统的正常运行,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使用清洗剂,为低挥发性VOCs。
3
与《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环委办〔2022〕37号)符合性分析
8、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2022年度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1吨及以上企业编制实施“一厂一策”。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开展年度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推进实施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开展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家具制造、木材加工等涉气产业集群排查治理清单,重点涉VOCs工业园区及产业集群编制执行VOCs综合治理“一园一案”。
本项目不涉及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建设单位挥发性污染物产生量为0.054吨/年,不属于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1吨及以上的企业;项目不使用高VOCs物料。
4
《关于加快解
决当前挥发性
有机物治理突
出问题的通知》
(环大气
[2021]65号)
产生VOCs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无尘等级要求车间需设置成正压的,宜建设内层正压、外层微负压的双层整体密闭收集空间。对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业,距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推广以生产线或设备为单位设置隔间,收集风量应确保隔间保持微负压。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宜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
项目产生的清洗有机废气和切削液油雾车间通风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7、与清洗剂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使用的清洗剂是水基清洗剂,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5。由表可知,本项目使用水基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限值要求。
表1-5 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相符性分析
清洗剂品种
挥发性有机物(VOCS)限值g/L
本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水基清洗剂
≤50
根据清洗剂VOC检测报告,本项目所用水基清洗剂VOC含量为27g/L。
是
8、与《关于印发<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晥环发[2024] 1号)符合性分析
表1-6 与《关于印发<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晥环发[2024] 1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方案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加强替代管理。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竹木加工、家具制造、汽车修理与维护、鞋和皮革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要按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指引(试行)》要求,开展低 VOCs 原辅材料和生产方式替代,优化管控台账及档案管理,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单位按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指引(试行)》要求,开展低 VOCs 原辅材料和生产方式替代,优化管控台账及档案管理,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符合
2
严格项目准入。根据《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要求,进一步完善 VOCs 排放管控地方标准建设,细化相关行业涂料种类及各项污染物指标限值,编制实施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制鞋、汽修、木材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全省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和涂料、油墨等生产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需满足低(无)VOCs 含量限值要求。省内市场上流通的水性涂料等低 VOCs 含量涂料产品,执行《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应在包装标志或产品说明上标明符合标准的分类、产品类别及产品类型(或施涂方式)。
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清洗剂,能够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中相关 VOC 含量限值要求,不属于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项目。本项目使用的清洗剂,执行《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在包装标志或产品说明上标明符合标准的分类、产品类别及产品类型(或施涂方式)。
符合
3
强化示范带动。结合产业特点,实施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重点行业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企业豁免末端治理设施试点,完善建立含VOCs 物料生产端和使用端清洁原辅材料替代正面清单。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清洗剂中VOCs含量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中相关 VOC 含量限值要求。
符合
9、与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皖环发[2022]8 号)相符性分析
表1-7 与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序号
规划要求(节选)
本项目情况
是否
相符
1
三、全面推动绿色转型发展
(2)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有效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引导能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改扩用煤项目严格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
不使用煤炭能源,主要采用电和水,均为清洁能源,且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两高”项目。
符合
2
四、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1、精准施策,持续改善大气环境(2)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 全过程控制体系,实施VOCs 排放总量控制。全面推进使用低 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
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清洗废气和切削液油雾无组织车间排放
符合
3
四、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系统治理,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3)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继续以重点排污企业和开发区为重点,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管控。以补足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重点,持续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
本项目周边污水管网配套完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符合
4
四、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六)严防生态环境风险 2.强化固体废弃物、重金属、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2)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着力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升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快省内危险废物鉴别机构建设。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持续推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转运要求进行处理,建立危废台账,完善危废管理。
符合
10、与《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环委办【2022】37 号)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1-8 与《安徽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符合性分析
内容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1、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完善“双碳”政策体系,编制安徽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方案,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开展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和清缴。编制年度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探索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深化低碳城市试点和适应气候变化城市试点。
本项目采用电能,不涉及甲烷、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
符合
2、加强煤炭消费管理。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加强商品煤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鼓励和支持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和推广。禁止新建企业自备燃煤设施,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燃煤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
本项目不涉及煤炭的使用。
符合
3、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坚持实施“增气减煤”,提升供应侧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消费侧电力比重,增加天然气供应量、优化天然气使用,2022年底前,新增电能替代电量60亿千瓦时,天然气供气规模达76亿立方米。持续推进以煤为燃料的工业炉窑清洁燃料替代改造,提高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比例。推进现有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功能转换,积极争取“外电入皖”。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供应系统,因地制宜开发风电与光伏发电,鼓励建设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推进生物燃料乙醇项目改造提升。
本项目使用电能,不涉及煤炭的使用。
符合
4、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碳排放控制要求。有序开展产业承接和重点行业省内调整优化,高水平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全面排查“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停批停建,科学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拟建项目。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
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根据《安徽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皖节能[2022]2号)中“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的内容,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
符合
5、实施产业集群提升工程。对现有传统产业集群,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施治”原则进行整治提升,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并设立空气质量监测站点,2022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持续推动钢铁、石化、有色金属、建材、船舶、纺织印染、酿造等产业绿色转型,沿江城市加快推进化工企业整改达标或依法依规搬迁至合规园区。根据企业产业集群特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的热、汽供应中心,集中喷涂中心,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等吸附剂集中再生中心。
本项目位于全椒县杨桥工业集中区,属于新建,不属于钢铁、石化、有色金属、建材、船舶、纺织印染、酿造等行业;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6、加强统筹谋划。研究制定全省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印发“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实施清单化调度,强力推动落实。严格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未达到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2022年底前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完成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制订,并向社会公开。
根据全椒县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发布数据,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O3不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为不达标区,本项目应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环境影响降到最小。
符合
7、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规范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修订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9月底前完成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落实差异化监管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细则,持续开展年度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帮扶,依法查处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以皖北地区为重点,实施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皖北与苏北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区域等跨区域大气污染应急预警机制建设。
要求本项目在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要求、应急管理等要求进行大气污染防治。
符合
8、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2022年度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1吨及以上企业编制实施“一厂一策”。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开展年度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推进实施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开展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家具制造、木材加工等涉气产业集群排查治理清单,重点涉VOCs工业园区及产业集群编制执行VOCs综合治理“一园一案”。实施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推动焦化、玻璃等行业深度治理。加快推进马钢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力争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摸排现有工业燃煤锅炉,明确超低排放改造时间表。
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涉及锅炉和炉窑。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环委办【2022】37号)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厂内VOCs的产生及排放。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由来
安徽德普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全椒县杨桥开发区传塘路188号,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制造等。企业现有项目《安徽德普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套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EGR冷却器项目》于2018年1月24日取得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原全椒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全环评【2018】3号),于2021年1月24日安徽德普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套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EGR冷却器项目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1年05月18日申请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41124MA2NPLMW77001Z。
现由于企业发展需求,安徽德普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50万元,在现有生产厂房购置三台淬火炉、增加超声波清洗设备、购置10台加工中心,完善加工流程,使工序更加合理,建设“年产20万台套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EGR冷却器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变。
项目已于2024年07月15日在全椒县经信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407-341124-07-02-688550)。
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中“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中“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金属制品业 “33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表2-1 环评类别判定情况表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
71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汽车整车制造(仅组装的除外);汽车用发动机制造(仅组装的除外);有电镀工
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三十、金属制品业
67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浸塑和电泳除外);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和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的除外)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安徽德普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根据拟建项目的特点、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等有关资料,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安徽德普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台套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EGR冷却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全椒县杨桥开发区传塘路188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450万元,依托现有生产厂房,购置三台淬火炉、增加超声波清洗设备、购置10台加工中心,完善加工流程,工序更加合理,建设年产20万台套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EGR冷却器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变。
建设性质:扩建;
建筑面积:10187.80m2(依托现有);
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劳动定员:安徽德普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员工111人,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在现有员工中调剂,全年工作34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5440小时,设食堂,不设住宿。
表2-2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扩建前
扩建后
增减量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
10187.80m2
建筑面积
10187.80m2
不变
位于现有厂房内
储运工程
原料、成品仓库
占地面积
1400m2
占地面积
1400m2
不变
位于现有厂房内
公用工程
给水
7509t/a
8265.68t/a
+756.68t/a
由市政给水管网集中供给
排水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6000t/a
6000t/a
0
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
循环冷却水
9t/a
9t/a
0
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产废水(后道清洗废水)
/
200/a
+200/a
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
供电
70万kwh/a
90万kwh/a
+20万kwh/a
由市政电网供给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化粪池、隔油池
化粪池、隔油池
不变
现有
清洗废水
/
污水处理设备(调节池+絮凝池)
+1套污水处理设备(调节池+絮凝池)
新增,排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
废气处理
焊接烟尘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不变
现有
氟化物
无组织排放,加强厂房内通排风
无组织排放,加强厂房内通排风
不变
现有
食堂油烟
静电油烟净化器
静电油烟净化器
不变
现有
清洗剂挥发废气
/
车间无组织达标排放
清洗剂挥发废气车间无组织达标排放
新增
噪声处理
隔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门窗、设备减振、绿化、合理布置等综合防治措施)
隔声≥25dB(A)
隔声≥25dB(A)
/
厂界达标
固废处置
一般固废暂存区
50m2
50m2
0
依托现有,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
危废仓库
20m2
20m2
0
依托现有,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
环境风险
消防池
12m3
12m3
0
依托现有,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
3、项目规模及产品方案
项目主要产品方案及规模详见下表。
表2-3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表
序号
产品名称及规格
年设计能力(万只/年)
年运行时数
备注
改建前
改建后
增减量
1
机油冷却器
20
20
0
5440h
/
2
EGR冷却器
20
20
0
4、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二、三、四批)、《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25号),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不属于其中的淘汰或落后设备。
表2-4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生产线/工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改建前
改建后
增减量
冷却器生产线
数控车床
430AL /530CL
35
35
0
现有已建已验
氩弧焊
CK40/CK50
3
3
0
现有已建已验
万能外圆磨床
TIG-200T
4
4
0
现有已建已验
固定压力机
J23-40
4
4
0
现有已建已验
电焊机
Y32
1
1
0
现有已建已验
捆包机
X6132C
3
3
0
现有已建已验
冲压机
M1320E
5
5
0
现有已建已验
气动压床
TGE-11B
16
16
0
现有已建已验
烘干炉
HJ-160
1
1
0
现有已建已验
真空钎焊炉
JBS-80
5
5
0
现有已建已验
冷冻干燥机
SWA-808
1
1
0
现有已建已验
空压机
VTHB-8812
2
2
0
现有已建已验
超声波清洗机
WX-40
0
3
+3
本项目增加3台
鼓泡漂洗机
自制
0
4
+4
本项目增加4台
机油泵网带通过式清洗机
JNWD-20
0
1
+1
本项目增加1台
淬火炉
RX3-30-10
0
3
+3
本项目增加3台
加工中心
/
0
10
+10
本项目增加10台
5、主要原辅材料
表2-5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主要成分及含量)
性质
年使用量
最大存储量
备注
改建前
改建后
增减量
1
不锈钢管
/
固态
200t/a
200t/a
0
10t/a
外购、汽运
2
不锈钢板
/
固态
25万个/a
25万个/a
0
5万个/a
外购、汽运
3
钎粉
K(x)AL(y)F(z)
固态
0.7t/a
0.7t/a
0
0.1t/a
外购、汽运
4
不锈钢接头
/
固态
25万个/a
25万个/a
0
5万个/a
外购、汽运
5
不锈钢支架
/
固态
50万个/a
50万个/a
0
5万个/a
外购、汽运
6
无烟气焊焊丝
/
固态
1.0t/a
1.0t/a
0
0.5t/a
外购、汽运
7
无烟Ar保护焊丝
/
固态
1.2t/a
1.2t/a
0
0.6t/a
外购、汽运
8
清洗剂
胺类1~5%,可溶化剂1%以下,有机酸铵盐类15~25%,水70~80%,消泡剂1%以下,表面活性剂1%以下,防腐剂1%以下,防蚀剂1%以下
液态
1.0t/a
1.0t/a
0
0.5t/a
外购、汽运
9
氮气
N2
气态
200罐/a
200罐/a
0
100罐/a
外购、汽运
10
氧气
O2
气态
20瓶/a
20瓶/a
0
5瓶/a
外购、汽运
11
乙炔气
C2H2
气态
20瓶/a
20瓶/a
0
5瓶/a
外购、汽运
12
氩气
Ar
气态
40瓶/a
40瓶/a
0
5瓶/a
外购、汽运
13
切削液
精制润滑油5~3
0%、脂肪酸酰胺
10~20%、脂肪酸聚氧乙烯醚1
0~20%、多元醇
酯20~40%、斯
潘-80 3~5%
液态
0
5t/a
+5t/a
2t/a
外购、汽运
14
润滑油
矿物油
液态
0
2t/a
+2t/a
1t/a
外购、汽运
注:现有项目使用清洗剂,但未对其清洗剂用水和清洗剂挥发废气进行分析,本次扩建项目重新对废水和废气进行核算。
6、主要原料理化性质
表2-6 原辅材料理化特性、毒性毒理
名称
理化特性
燃烧爆炸性
毒性毒理
清洗剂
无色透明液体,混溶于水,用作工业零配件的油污清洗
不燃
/
切削液
高性能的半合成金属加工液,橙黄色透明液体,20℃时的密度(kg/L)为0.89,能有效防止加工工件生锈或受到化学腐蚀,还能有效防止细菌侵蚀感染。
不燃
/
润滑油
性状: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无气味或略带异味,闪点:>452.4℃(基于矿物油);燃烧上下极限:典型1~10%v/v(基于矿物油)。
可燃
/
7、公用工程
(1)用、排水
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淬火冷却用水、清洗剂配制用水。给水量为506.68t/a,由市政给水管网集中供给。
①淬火冷却用水
本项目淬火采用水冷,淬火过程部分材料需进行水冷,水槽尺寸为 3000*2000*1200mm,共2个,水槽水占水槽容积的80%,即单个水槽水量为57.6m3。淬火过程热的工件放入水槽水冷,水会挥发为水蒸气,每天损耗量为水槽水量的0.5%,附着在工件上的水为水槽水量的0.5%,即每天损耗量为1.152m3,则淬火补充用水量为391.68m3/a。
②清洗剂配制用水
本项目使用清洗剂对冷却器进行清洗(采取两道清洗)。
A、 首道清洗需使用清洗剂和自来水按照一定的比例(1:15)配制,项目清洗剂年用量为1t,则调配用水量约为15t/a,其中工业清洗剂含水根据其MSDS,为70~80%,本项目取80%,则水共为15.8t/a。20%的水3.16t/a在超声波清洗过程中损耗,10%的水1.58t/a在工件表面自然蒸发损耗,剩余11.06t/a的清洗废水作为危废,首道清洗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B、 后道清洗需使用自来水对冷却器再进行清洗,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清洗用水量约为250t/a,损耗率以20%计,则后道清洗废水排放量为200t/a。后道清洗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设备(调节池+絮凝池)处理后,接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切削液配比用水
本项目切削液用量为5t/a,按切削液:水1:20的比例进行配置,则切削液用水100t/a。95%的水在切削过程中蒸发,剩余5%进入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2-7 本次扩建项目用水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用水量
废水产生量
处理措施
排放量t/a
生产
淬火冷却用水
391.68t/a
0
挥发损耗及附着工件损耗,不外排
0
清洗剂配制用水
15
0
前道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后道清洗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设备(调节池+絮凝池)处理后接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0
清洗用水
250
200
200
切削液配比用水
100t/a
0
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0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t/a)
本项目完成后全厂水平衡图如下:
图2-2 全厂水平衡图(t/a)
(2)供电
本项目年用电量约20万kWw·h,由市政供电,可以满足项目生产及生活需要。
8、平面布局
项目厂房位于全椒县杨桥开发区传塘路188号,项目厂区南面是县道传塘路,东边是安徽宏全新材料有限公司、县道经二路,西面是安徽盈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面是滁州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详见附图3。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车间内由北向南分别设置冲压区、装配区、加工中心、清洗区等,原料存放区位于车间西侧,用于存放原料,成品存放区位于车间南侧,用于存放成品,危废库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一般固废暂存点紧邻危废库。从项目厂区平面布置来看,项目储运、生产等功能区独立分开,减少交叉干扰,满足各区的功能,减少了各个工序物料及产品的运送距离。项目厂区布局设计合理、物流顺畅,卫生条件和交通、安全、消防均满足企业需要及行业要求。
9、项目排污管理类别分析
(1)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判定
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制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判定本项目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分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2)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
根据项目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进行判定,可知:本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表中的“三十一、汽车制造业 36”中“8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二十八、金属制造业 33”中“81.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经对照本项目的排污许可填报“管理类别”应为“登记管理”。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一、施工期
本项目依托安徽德普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无主体工程建设,施工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工艺简单,工期较短,且属于厂区内施工,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结束。
二、运营期
(1)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器生产工艺以及产污流程(其中G-废气、S—固废、N—噪声、W—废水):
清洗剂
G4清洗废气、W1清洗废水
清洗
注: 扩建新增工序
图2-2 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器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说明:
板边、集成管和翘片冲压:靠压力机和模具成形加工对铝板和铝带施加外力,使之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的工件的铝板、集成管和翘片,在此过程中会产生板材边角料(S1)、管件边角料(S2)、边角料(S3)和设备噪声(N1、N2、N3);
芯体装配:将冲压后的铝板、集成管、翘片和外购部件进行组装,此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N4);
芯体校正:装配后的芯体加上阻盖后进行芯体校正,保证芯体的位置;
④氩弧焊:运用氩弧焊对校正后的芯体进行焊接,保证工件之间的衔接,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焊接烟尘(G1);
⑤钎焊:钎焊过程由喷淋、烘干和钎焊三个工区组成,喷淋使用的钎焊剂不溶于水,使用时需要不停的搅拌;经过喷淋后的工件自动进入烘干区,烘干工区温度控制为250±20℃,其目的是去除工件及喷淋钎焊剂含有的水分;经干燥后的工件进入钎焊工区进行钎焊。钎焊工区为密封环境,并通过氮气隔绝氧气,以防止焊剂氧化,钎焊工区温度控制为580±5℃-605±5℃,钎焊是采用比母材熔点低的金属材料K(x)AL(y)F(z)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低于母材融化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实现连接焊件。钎焊炉附带冷却系统,冷却水循环利用,冷却水用量3t/h,每月补充一次,每次1.5t,循环水年补18t。钎焊环节均采用电加热,此过程会产生氟化物(G2);
⑥气焊:运用气保焊机将钎焊后的工件和其他零部件进行焊接,以满足客户产品尺寸要求,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G3);
⑦试压检漏:钎焊后的工件在室温下利用压缩空气进行干检,即采用正负压试漏台进行密封性检测。干检不合格产品再用漏水槽进行水检,进一步确认是否产生气泡判断工件的密封性,检测泄露位置。水检不合格的产品在漏点人工喷淋焊剂在工件表面,采用氧气乙炔焊剂进行补焊,水箱中水循环利用。
⑧总成装配:试压检测合格后的产品加上零部件进行总成装配,此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N5);
⑨清洗:装配完成的产品利用超声波清洗机、鼓泡漂洗机和机油泵网带通过式清洗机清洗掉产品表面的油污。在超声波清洗机内槽体中加入配置好的清洗剂(清洗剂和水按照1:15的比例),通过清洗槽壁将超声波辐射到槽子中的清洗液。由于受到超声波的辐射,使槽内液体中的微气泡能够在声波的作用下从而保持振动。破坏污物与清洗件表面的吸附,引起污物层的疲劳破坏而被剥离,气体型气泡的振动对固体表面进行擦洗从而去除表面油污。本项目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置,清洗剂挥发产生废气(G4);
⑩总成检测:装配后的产品进行外观、质量、性能各方面进行检测,合格的进行包装入库,此过程会产生报废品(S4)和废包装盒(S5)。
(2)EGR冷却器(汽车尾气再循环冷却器)生产工艺以及产污流程:
图2-3 EGR冷却器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说明:
①机加工:利用加工中心等对钢管、钢板进行加工。该工序使用切削液,切削液对主要刀具起冷却、润滑、排屑和防锈的作用,可有效减少加工过程中刀具与工件的摩擦,降低切削区的温度。此工序会产生废边角料S6、废切削液S7、噪声和油雾废气G6-1;
②淬火:将加工好的工件送入淬火炉中进行加热,采用电加热的方式,温度为850℃,是为了改变金属材料表面或内部的显微组织结构来消除残余应力,淬火完后的工件需立即进行冷却降温,通过浸入淬火机下方自带的收集槽中冷却降温到正常温度,本工序不产生污染物,产生设备噪声N;
③回火:调质回火是指一种用以改善钢铁材料综合力学性能的热处理工艺。即在淬火后再经高温回火处理。其目的在于使钢铁零部件获得强度与韧性的良好配合,既有较高的强度,又有优良的韧性、塑性、切削性能等。淬火后,将工件送入淬火炉中进行加热,此过程使用电加热,加热温度为600℃,随炉降温不再加热,炉门关闭(或者半开)随炉降温到300℃,然后出炉随着接触空气开始冷却到正常的空气温度,通过高温回火,使材料硬度达到使用要求;仅高温加热,无污染物产生。
③精加工:根据生产要求,利用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等加工设备,对回火后的工件单位外形、尺寸等精确加工,加工过程添加切削液(切削液兑水按照1:20的比例)起到除锈润滑等作用,在此过程中废切削液S8和噪声N和油雾废气G6-2;
④装配测试:将加工后的支架、接头等零件进行组装,装好后的工件在室温下利用压缩空气进行干检,即采用正负压试漏台进行密封性检测。干检不合格产品再用漏水槽进行水检,进一步确认是否产生气泡判断工件的密封性,检测泄露位置;
⑤清洗:装配完成的产品利用超声波清洗机、鼓泡漂洗机和机油泵网带通过式清洗机清洗掉产品表面的油污。在超声波清洗机内槽体中加入配置好的清洗剂(清洗剂和水按照1:15的比例),通过清洗槽壁将超声波辐射到槽子中的清洗液。由于受到超声波的辐射,使槽内液体中的微气泡能够在声波的作用下从而保持振动。破坏污物与清洗件表面的吸附,引起污物层的疲劳破坏而被剥离,气体型气泡的振动对固体表面进行擦洗从而去除表面油污。本项目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理,清洗剂挥发产生废气G5;清洗完的产品自然晾干后即为成品。
(二)主要污染工序
表2-8 本项目产污环节汇总表
编号
污染物类型
产污环节
主要污染物
治理措施以及去向
1
废气
清洗工序
非甲烷总烃
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机加工工序
2
废水
清洗
前道清洗废水
作为危废,委托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后道清洗废水
全椒县污水处理厂
3
噪声
生产设备
噪声
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4
固体废物
机加工
废边角料
外售综合利用
5
机加工
废切削液
作为危废,委托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6
设备润滑
废润滑油
7
包装
废包装桶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一、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企业现有项目《安徽德普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套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EGR冷却器项目》于2018年1月24日取得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原全椒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全环评【2018】3号),于2021年4月24日安徽德普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套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EGR冷却器项目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1年05月18日申请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41124MA2NPLMW77001Z。
二、现有项目情况介绍
1.现有项目产品方案
现有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2-9。
表2-9 现有项目产品方案环评审批及验收情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车间或生产线)
产品
设计能力
(万只/年)
实际能力
(万只/年)
运行时数(h/a)
生产车间
机油冷却器
20
20
5440
EGR冷却器
20
20
2.现有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
(1)现有项目机油冷却器工艺流程图见下图2-4。
图2-4 现有项目机油冷却器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现有项目EGR冷却器工艺流程图见下图2-5。
图2-5 现有项目EGR冷却器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三)现有项目污染物产生情况
1.废气
(1)废气产生及处置情况
现有项目营运期钎焊炉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的钎焊废气无组织排放;氩弧焊和气保焊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尘,焊接烟尘采用1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率80%、净化率达95%)对该焊接烟尘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烟废气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于楼顶排放。
图2-7 现有项目废气处理示意图
(2)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根据验收报告中安徽威正测试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0日对厂区无组织废气检测情况,现有项目无组织废气实际排放情况见表2-10。
表2-10现有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浓度单位:mg/m3)
采样日期
监测点位
名称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限值
评价
2021.04.09
G1
颗粒物
排放浓度
0.312
1.0
达标
G2
排放浓度
0.327
G3
排放浓度
0.396
G4
排放浓度
0.379
2021.04.10
G1
颗粒物
排放浓度
0.294
G2
排放浓度
0.345
G3
排放浓度
0.397
G4
排放浓度
0.380
2021.04.09
G1
氟化物
(μg/m3)
排放浓度
7.6
20
达标
G2
排放浓度
8.8
G3
排放浓度
8.7
G4
排放浓度
8.9
2021.04.10
G1
氟化物
(μg/m3)
排放浓度
7.8
G2
排放浓度
8.4
G3
排放浓度
8.8
G4
排放浓度
8.7
如上表所示,现有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1)废水产生及处置情况
现有项目主要用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冷却循环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再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最终由花园水库排入襄河。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图2-8 现有项目废水水平衡图(m3/d)
根据验收报告中安徽威正测试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0日检测情况,现有项目废水经处置后排放浓度满足全椒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具体见下表。
表2-11 现有项目废水达标排放情况一览表(单位:mg/L,pH为无量纲)
排放口
污染物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接管浓度限值
达标情况
废水出口(2021.04.09)
pH值
7.95
8.01
7.98
6~9
达标
COD
262
254
276
500
达标
氨氮
13.1
12.1
12.4
45
达标
BOD5
74.3
80.7
76.3
300
达标
悬浮物
118
122
118
400
达标
废水出口(2021.04.10)
pH值
8.03
7.96
7.98
6~9
达标
COD
290
282
277
500
达标
氨氮
12.8
12.1
12.0
45
达标
BOD5
83.4
85.0
79.4
300
达标
悬浮物
120
122
114
400
达标
4.固废
现有项目固废主要为板材边角料、管件边角料、边角料、废清洗剂、不合格产品、报废品、废包装盒、废铁屑,均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板材边角料、管件边角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报废品、废铁屑和废包装盒收集后厂家回收处理。企业建有固体废物贮存仓库,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弃物有废清洗剂和废清洗剂包装桶,危险废物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后交由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已签订危废协议),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所有固废合理处置零排放。
表2-12 现有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序号
固废名称
属性
形态
产生工序
主要成分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现有项目产生量t/a
处理处置方式
1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固
生活办公
瓜皮纸屑
SW61
900-001-S61
30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
废边角料
固
机加工
钢材
SW62
900-003-S62
20
厂家回收处理
3
报废品
固
机加工
钢材
24
4
废铁屑
固
机加工
钢材
10
5
废包装盒
固
包装
塑料
SW59
900-099-S59
2
6
不合格产品
固
检验
钢材
SW62
900-003-S62
1.5
7
废清洗剂
危险废物
液
清洗
有机物
HW08
900-214-08
0.9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8
废清洗剂包装桶
固
清洗
有机物
HW08
900-249-08
0.1
5、噪声
现有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现状达标情况如表2-13所示,根据验收报告中安徽威正测试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0日的噪声检测情况。
表2-13 现有项目厂界噪声现状达标情况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
监测结果
(dB(A))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厂界东北侧(N1)
2021.04.09
昼间
54.9
60
达标
厂界东南侧(N2)
昼间
54.7
达标
厂界西南侧(N3)
昼间
56.9
达标
厂界西北侧(N4)
昼间
55.6
达标
厂界东北侧(N1)
夜间
43.5
50
达标
厂界东南侧(N2)
夜间
42.1
达标
厂界西南侧(N3)
夜间
41.9
达标
厂界西北侧(N4)
夜间
42.0
达标
厂界东北侧(N1)
2021.04.10
昼间
53.9
60
达标
厂界东南侧(N2)
昼间
54.8
达标
厂界西南侧(N3)
昼间
56.8
达标
厂界西北侧(N4)
昼间
54.9
达标
厂界东北侧(N1)
夜间
43.2
50
达标
厂界东南侧(N2)
夜间
42.1
达标
厂界西南侧(N3)
夜间
41.8
达标
厂界西北侧(N4)
夜间
41.7
达标
6.现有项目总量情况
参照《安徽德普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套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EGR冷却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有项目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如表2-14所示。
表2-14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t/a)
类别
污染物
环评量
废气
颗粒物
0.0336
废水
废水量
6000
COD
1.92
SS
0.9
BOD5
0.96
氨氮
0.18
动植物油
0.15
(4) 现有项目存在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
①由于现有项目使用清洗剂,但未对清洗剂用排水和清洗剂挥发废气进行源强核算,本次扩建项目一并对其重新计算。
②现有项目废气、废水以及噪声未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中规定的监测因子、频次及时进行自行监测,本次扩建完成后,应及时按要求进行废气、废水以及噪声监测。
③扩建完成后,对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清洗区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
④扩建完成后应对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所规范化整治
一般固废仓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建设。危废仓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设置。
A.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要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雨、防洪水。
B.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及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在醒目处设置一个标志牌。
C.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边界要采用墙体封闭,并在边界各进出路口设置明显标志牌。
⑤本次扩建完成后,企业应建立健全各种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仓库、生产车间严禁明火。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配置足量的泡沫、干粉等灭火器,并保持完好状态。
⑥对车间地面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厂房内的生产区、一般固废堆放处、仓库等地面用水泥进行硬化,危废仓库地面采用环氧处理,阻断污染物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可能。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一、环境空气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全椒县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发布》,2023年度,全椒县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5μg/m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20μg/m3的要求;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22μg/m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40μg/m3的要求;一氧化碳年评价值为1.0mg/m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4 mg/m3的要求;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年评价值为163μg/m3,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160μg/m3的要求PM10年平均值为52μg/m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70μg/m3的要求;PM2.5年平均值为26μg/m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35μg/m3的要求。
表3-1 全椒县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
标准值
(μ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日均质量浓度
5
60
10
达标
NO2
年日均质量浓度
22
40
52.5
达标
PM10
年日均质量浓度
52
70
72.86
达标
PM2.5
年日均质量浓度
26
35
80
达标
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1000
4000
25
达标
O3
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
163
160
95
不达标
综上,2023年全椒县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为不达标区。
(2)补充监测
本次评价区域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引用《全椒县杨桥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
(202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大气现状数据,本项目距离城东花园约1.8km,监测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18日,符合引用要求。监测数据具体如下:
表3-2 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污染物
平均时间
评价标准(mg/m3)
监测浓度范
围(mg/m3)
最大浓度
占标率/%
超标
率/%
达标
情况
城东花园
非甲烷总烃
小时平均
2.0
0.32-0.37
18.5
0
达标
根据上表可知,监测点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
根据《全椒县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发布》,项目周边的襄河国控化肥厂下断面国家考核要求为地表水Ⅲ类水质,2023年度年均值符合Ⅲ类水质要求。建设项目废水接管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满足排放标准后排入襄河,根据滁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襄河执行III类水质要求,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根据现场勘探,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并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无需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
四、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在做好防渗的前提下项目运营期间不会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
响,无需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六、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无需开展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与调查,本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本项目厂界外500米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3。
表3-3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坐标
相对方位
相对距离(m)
规模
环境功能区
X
Y
1
三角塘
居住区
环境空气
-282
0
西侧
279
约100人
环境空气二类区
2
传塘公租房
-100
-116
西南侧
144
约200人
3
传塘小区
-267
-116
西南侧
300
约300人
4
全椒职业学校
文化教育区
186
-323
东南侧
407
约1000人
注:以厂界西南角为坐标原点(0,0)
2、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地表水水体为襄河。
表3-4 项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序号
主要保护目标
坐标/m
性质、规模
距离(m)
方位
保护级别
X
Y
地表水环境
1
襄河
/
/
小型河流
2200
西南侧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
3、声环境保护目标
厂界外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
4、其它环境保护目标
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清洗工序和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浓度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排放限值,具体见下表。
表3-5废气排放标准限值表
污染物名称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执行标准
mg/m³
非甲烷总烃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排放限值,详见下表。
表3-6 本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监控点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非甲烷总烃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员工在现有项目中调剂,故无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产生,本项目主要产生后道清洗废水,接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襄河。
表3-3 污水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接管标准
标准来源
尾水排放标准
标准来源
pH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6~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
COD
500
50
SS
400
10
NH3-N
30
5
TP
4
0.5
BOD5
200
10
石油类
20
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0
0.5
3、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详见下表:
表3-7 厂界噪声排放限值
标准
昼间
夜间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60dB(A)
50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其中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固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总量
控制
指标
本次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表见表3-8。
表3-8 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 单位:t/a
类别
污染物
名称
现有项目
本项目
以新带老削减量
全厂最终排放量
排放增减量
排放量
产生量
削减量
接管量
排放量
废气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
0.054
/
/
0.054
/
/
/
颗粒物
0.0336
/
/
/
/
/
0.0336
/
废水
废水量
6000
200
/
200
200
/
6200
+200
COD
1.92
1.2
/
0.016
0.01
/
1.93
+0.01
SS
0.9
0.02
/
0.01
0.002
/
0.902
+0.002
BOD5
0.96
1.2
/
0.01
0.0001
/
0.9601
+0.0001
氨氮
0.18
0.084
/
0.006
0.001
/
0.181
+0.001
动植物油
0.15
/
/
/
/
/
0.15
0
石油类
/
0.002
/
0.001
0.0001
/
0.0001
+0.0001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如下:
(1)废气总量排放指标:无组织:VOCs0.054t/a。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量为200m3/a,接管量为COD:0.016t/a,氨氮:0.001t/a,外排环境量 COD:0.01t/a,氨氮:0.001t/a。废水均接管至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在污水处理厂范围内平衡。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于现有已建厂房内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为少量设备安装(包含环保
设施),施工量较小,施工期影响分析略。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气
1、产污环节及污染物产生量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清洗剂挥发废气和切削液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
(1)清洗废气
本项目冷却器均需进行清洗,以上清洗使用水基清洗剂,使用过程会有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以非甲烷总烃计,此工序年运行2720h,本项目水基清洗剂年用量为1t/a,根据清洗剂检测报告,清洗剂VOCs含量为27g/L,根据清洗剂MSDS报告,清洗剂密度为1.045g/mL,则清洗工序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0548t/a,排放速率为0.0095kg/h,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要求“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本项目清洗剂挥发废气初始排放速率低于2kg/h,废气产生量较小,故不设置收集处理措施直接于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切削液油雾
本项目机加工工序过程中使用的切削液挥发少量有机废气。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机械加工业系数手册中07机械加工系数表中车床加工工序产污系数,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产污系数为5.64千克/吨-原料,本项目切削液年用量共为5t/a,此工序年运行2720h,则本项目机加工工序挥发的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0282t/a。由于废气产生量较少,且都是少量水气油雾,因此切削液挥发废气于车间作无组织排放。车间可收集的废气初始排放速率为0.0104kg/h。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企业生产车间废气初始排放速率<2kg/h,可不配置处理设施作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图4-1 本项目废气管线收集图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表4-1 项目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产生情况
排放形式
主要污染治理设施
污染物排放情况
排污口编号
排放标准浓度
限值mg/m3
产生浓度mg/m3
产生量t/a
治理措施
处理能力m3/h
收集效率
去除效率
是否为可行技术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清洗工序
非甲烷总烃
/
0.0548
无组织
/
/
/
/
/
/
0.0095
0.0548
/
4.0
机加工工序
非甲烷总烃
/
0.0282
/
/
/
/
/
/
0.0104
0.0282
/
4.0
2、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制定本项目大气监测计划如下:
表42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自行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无组织
厂界
非甲烷总烃
1次/年
生产厂房外
非甲烷总烃
1次/年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
(1)无组织达标排放
清洗剂挥发废气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点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避免因过度无组织排放影响周边环境,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生产车间顶部设置排风换气系统,连续运行,及时将各工序产生的废气排至室外,减少其在车间内的累积;
②尽可能采取密闭性措施,有效避免废气的外溢,尽可能使无组织排放转化为有组织排放;
③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并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有效避免废气的外逸;
④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多种措施并举,减少污染物排放;
⑤合理布置车间,将产生无组织废气的工序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地方,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
⑥加强厂内绿化,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以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气体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可减少本项目的无组织气体的排放,使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降低到较低的水平。
4、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的有关规定,确定无组织排放源的卫生防护距离,可由下式计算:
式中:——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kg/h;
Cm——污染物的标准浓度限值,mg/m3;
L——卫生防护距离,m;
R——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A、 B、C、D——计算系数,从GB/T 132091中查取,风速取3.7m/s,具体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4-3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序号
污染源
污染物
参数A
参数B
参数C
参数D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m)
卫生防护距离(m)
1
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
400
0.010
1.85
0.78
0.061
50
根据上表计算结果,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参考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为厂界外50m,根据现场踏勘,项目50m范围内无居民敏感点,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设置。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经预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并且能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设置的要求。
6、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二、废水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本次不新增员工,员工在现有项目中调剂,故无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产生,本项目主要产生后道清洗废水,接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襄河,本项目废水产生源强情况详见下表4-8。
表4-8 废水产生和接管情况表
污染源
废水量(m3/a)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产生
预处理方法
污染物名称
接管浓度(mg/L)
接管量(t/a)
排放方式及去向
浓度(mg/L)
产生量(t/a)
后道清洗废水
200
COD
100
1.2
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絮凝池)
COD
80
0.016
全椒县污水处理厂
NH3-N
30
0.084
NH3-N
20
0.006
BOD5
100
1.2
BOD5
50
0.01
SS
100
0.02
SS
50
0.01
石油类
10
0.002
石油类
5
0.001
接管情况
处理措施
最终排放情况
合计
废水量(m3/a)
污染物名称
接管浓度(mg/L)
接管量(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排放方式及去向
200
COD
80
0.016
全椒县污水处理厂
50
0.01
襄河
NH3-N
20
0.006
5
0.001
BOD5
50
0.01
0.5
0.0001
SS
50
0.01
10
0.002
石油类
5
0.001
0.5
0.0001
表4-9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类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排放口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处理 能力
是否为可行技术
1
生产废水
COD、NH3-N、石油类、SS、BOD5
全椒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但有规律,且不属于非周期性规律
TW001
污水处理站
调节池+絮凝池
2m3/d
是
DW001
☑是
□否
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排放
□温排水排放
□厂房或厂房处理设施排放口
表4-10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UTM坐标)
废水排放量(t/a)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1
DW001
118度34分15.74秒
31度51分9.58秒
200
全椒县污水处理厂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但有规律,且不属于非周期性规律
昼间
全椒县污水处理厂
COD
50
NH3-N
5
BOD5
10
SS
10
石油类
1
2、废水自行监测要求
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等相关规定,本次项目废水监测计划如下表所示,废水监测计划见表411。
表411 废水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污水总排口
pH、COD、NH3-N、SS、TN、石油类、BOD5
1次/年
全椒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水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后道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接管要求接管至全椒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①厂区污水处理站达标可行性分析
安徽德普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现已建有污水处理站1座,污水处理规模为2m3/d,本项目废水产生量约为200m3/a(0.59m3/d),污水处理规模可接纳本项目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如下:
接管全椒县污水处理厂
絮凝池
调节池
沉渣
图 4-3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调节池:污水调节池工作原理:常用平流式污泥调节池的结构是污水从池的一端流入,从另一端流出,水流在池内做水平运动,池平面开头呈长方形,可以是单格或多格串联。在池的进口端或沿池长度方向,设有一个或多个贮泥斗,贮存沉积下来的污泥,为使池底污泥滑入污泥斗,池底应用0.01-0.02mm的坡度。
絮凝池:絮凝池又称混凝池,是一种用于处理水体中悬浮物和胶体物质的设备它通过添加化学药剂使悬浮物和胶体物质聚集成较大的颗粒,然后利用重力沉降或浮力上升等方式将其分离出来。
达标接管可行性分析
设计处理效率及出水效果:该污水站处理采用成熟、应用广泛的废水处理工艺,该工艺处理效率较高。
4、全椒县污水处理厂接管处理可行性分析
(1)污水处理厂概况
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已建工程位于全椒县屏三路与观陈路交叉口,占地面积41326m2,2018年竣工,实际建成污水处理规模5.0万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A2/O法+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处理后尾水排入襄河下游。已建工程污水收集范围为主要为全椒县城老城区、城南新区、城东片区、邱塘片区、杨桥片区等区域生产生活用水排污。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详见下图。
图4-4 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全椒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襄河,其可行性分析如下:
①接管可行性分析
目前全椒县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5万m3/d,尚有余量0.35万m3/d的处理能力,本项目废水接管量为0.59m3/d,占其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能力的0.016%,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负荷,项目所在地属于全椒县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因此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完全有能力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
②水质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水能达到全椒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产生废水水质较为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生化处理系统产生较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排放量在水质、水量上均满足全椒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从运行时间、处理余量、接管要求等方面分析本项目废水具有接管可行性,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5、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受纳水体环境质量达标区域,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后道清洗废水),水质可达接管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襄河,从水质水量、接管标准及建设进度等方面综合考虑,项目废水接管至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因此,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三、噪声
1、噪声源强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加工中心、淬火炉等,噪声源强在75~90dB(A),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见下表。
表4-4 噪声污染源强核算表格(室内)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型号
声功率级/dB(A)
治理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m
室内边界声级
/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 dB(A)
建筑物外噪声
X
Y
Z
声压级
/dB(A)
建筑物外距离m
1
现有厂房
超声波清洗机
WX-40
70~85
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厂房内采取隔声、基础减振,靠近厂界一侧采用双层隔声板加隔音棉
15~50
5~21
0~4
70
昼、夜间
15
55
1
2
鼓泡漂洗机
自制
70~85
15~50
5~21
0~4
70
15
55
1
3
机油泵网带通过式清洗机
JNWD-20
75~85
15~50
5~21
0~4
70
15
55
1
4
淬火炉
RX3-30-10
75~90
20~35
10~14
0~5
75
15
60
1
注:以厂房西南角为坐标原点。
2、预测模式和结果
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工业噪声预测模式,具体模式如下:
①室内声源,在只取得A声级时,采用下式计算:
LA(r)=LA(r0)-A
A可选择对A声级影响最大的倍频带计算,一般可选中心频率为500Hz的倍频带作估算。
A = Adiv+Aatm+Agr+Abar+Amisc
几何发散衰减:
(Adiv) Adiv=20Lg(r/r0)
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Aatm) :
表4-5 倍频带噪声的大气吸收衰减系数
温度℃
相对湿度%
大气吸收衰减系数,dB/km
倍频带中心频率 Hz
63
125
250
500
1000
2000
4000
8000
10
70
0.1
0.4
1.0
1.9
3.7
9.7
32.8
117.0
20
70
0.1
0.3
1.1
2.8
5.0
9.0
22.9
76.6
30
70
0.1
0.3
1.0
3.1
7.4
12.7
23.1
59.3
15
20
0.3
0.6
1.2
2.7
8.2
28.2
28.8
202.0
15
50
0.1
0.5
1.2
2.2
4.2
10.8
36.2
129.0
15
80
0.1
0.3
1.1
2.4
4.1
8.3
23.7
82.8
取倍频带500Hz的值。
地面效应衰减(Agr):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式中:r—声源到预测点的距离,m;hm—传播路径的平均离地高度,m;hm=F/r;F:面积,m2r,m;
若Agr计算出负值,则Agr可用“0”代替。
其他情况可参照 GB/T17247.2进行计算。
屏障引起的衰减(Abar):本项目没有声屏障,取值为0;
其他多方面原因引起的衰减(Amisc):本项目取值为0。
②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式近似求出:
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A)。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图4-2 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图例
也可按下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然后按下式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式中: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下式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
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
然后按下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
③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本次预测背景值采用现状报告数据。
将设备噪声源在厂区平面图上进行定位,利用上述的预测数字模型,将有关参数代入公式计算,预测拟建工程噪声源对各向厂界的影响。
将设备噪声源在厂区平面图上进行定位,利用上述预测模型,将有关参数代入公式计算,预测拟建项目噪声源对厂界外的影响,经计算,项目昼、夜间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6 厂房边界噪声值预测一览表
预测点
贡献值
达标情况
昼间dB(A)
夜间dB(A)
北厂界
55.7
45.0
达标
东厂界
55.8
46.5
达标
南厂界
53.1
45.6
达标
西厂界
56.8
46.9
达标
根据上述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在厂界处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建议建设单位拟通过以下方式控制项目噪声:
①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是最积极的措施,设备选型考虑尽可能采用低噪声设备。
②合理布置厂区车间位置。在厂区的布局上,生产区和办公区尽可能相距较远,预防噪声对工作、休息环境产生影响。
③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主要噪声设备加设建筑基座等,减小设备噪声及振动的影响。设置隔声罩降噪。
④生产车间封闭,安装隔声门窗,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形成隔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
⑤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加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机械磨损,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
该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以上措施后不会对建设项目周围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制定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如下:
表4-7 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表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厂界噪声
厂界
等效连续A声级
1次/季度,昼夜间
四、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产排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有废边角料、沉渣、废切削液、清洗废水、废润滑油和废包装桶。
(1)危险废物
①废切削液:根据前文水平衡可知,本项目废切削液产生量10t/a,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②清洗废水:根据前文水平衡可知,本项目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1.06t/a,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③废润滑油
设备使用过程将用到少量润滑油,半年清理一次设备收集槽内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主要成分为矿物油,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则废润滑油年产生量约为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17-08,收集后委托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④废包装桶
本项目使用润滑油、切削液,在拆包使用完毕后,会有废包装桶产生,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共计约0.1t/a,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49-08),委托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
①废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废边角料产生量约为5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②沉渣:项目后道清洗废水处理会有沉渣产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沉渣产生量约为1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情况详见下表。
表4-8 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序号
固体废物
产生工序
形态
属性
产生量t/a
处置量t/a
产废周期
处置方式
1
废边角料
机加工
固态
一般固废
5
5
每天
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2
沉渣
废水处理
固态
1
1
3
废切削液
机加工
液态
危险废物
10
10
3个月
委托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4
清洗废水
清洗
液态
11.06
11.06
3个月
5
废润滑油
设备润滑
固态
0.01
0.01
6
废包装桶
原辅包装
固态
0.1
0.1
表4-9 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t/a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切削液
HW08
900-249-08
10
机加工
液态
有机物
有机物
3个月
T,In
委托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2
清洗废水
HW08
900-214-08
11.06
清洗
液态
有机物
有机物
3
废润滑油
HW08
900-217-08
0.01
包装
液态
润滑油
润滑油
T
4
废包装桶
HW08
900-249-08
0.1
设备运行、检修及保养
固态
润滑油
润滑油
T,I
2、处置去向及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项目固体废物有废边角料、废切削液、清洗废水、废润滑油和废包装桶。废边角料和沉渣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切削液、清洗废水、废润滑油和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将其交由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表4-10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设施)名称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位置
占地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能力/t
贮存周期
1
危废暂存间
废切削液
HW08
900-249-08
车间西北侧
20m2
桶装
25
3个月
2
清洗废水
HW08
900-214-08
桶装
3
废润滑油
HW08
900-217-08
桶装
4
废包装桶
HW08
900-249-08
桶装
项目危废暂存间位于车间西北侧,建筑面积约20m2,防雨淋、防腐蚀、防渗漏、防流失等处理,一次最大存储量25t,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可满足危险废物存储的需求。
(2)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1)一般固废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切断污染途径的方式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2)危险废物要求
本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切削液均作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应按照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规范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及危险废物贮存的环境管理,危废暂存间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②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③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危废暂存间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危废暂存间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
④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⑤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⑥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据国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结合贮存设施特点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
⑦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
⑧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
⑨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临时性贮存设施建设、管理和监督等应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导监督下进行,并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控要求,防止对生态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3)危险废物贮存措施
本项目设置1间2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储存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的要求进行,贮存应根据不同性质的危险废物进行分区贮存,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并做好防渗、消防等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查,并注册登记,做好记录,记录上需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日期、存放位置及去向;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定期对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及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并做好记录;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废物贮存的规定,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建设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建立危废标识。
4)危险废物的处置与转移
按照危险固废处置的有关规定,对属于国家规定属于危险废物之列的固体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危险废物转移活动需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记录。外运时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文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应做到不沿途抛洒;因此,必须加强对危险固体废弃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妥善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贮存场所应有明显的标志,并有防雨、防晒等设施。
综上,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五、风险环境影响分析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1、评价依据
(1)风险调查
经查询《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表B.1、《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GB 30000.18-2013)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中清洗剂、切削液等属于风险物质。
(2)风险潜势初判
(1)危险物质识别
本项目生产、储运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表B.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表格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按下列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Q1、Q2、Qn——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临界量,t。
表4-11 临界量与实际量对比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一次最大储量(t)
临界量(t)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n)
1
切削液
2
2500
0.0008
2
清洗剂
0.5
50
0.01
3
润滑油
1
2500
0.0004
4
危险废物
0.5
50
0.01
合计
0.0212
注:清洗剂、危险废物临界量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表B.2中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2,类别3),即50。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Q<1。则企业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2、生产过程风险识别
项目运营过程中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和机械损伤等后果十分严重的且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事故。根据分析,本项目的风险因素归纳如下:
(1)火灾事故;
(2)液体原料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泄漏;
(3)危废流失。
因此,本评价主要对建设项目营运期间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及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的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3、应急事故池核算
原辅料液压油、液氨可燃、泄露,厂区若发生火灾,事故情况下消防水也有可能外泄,将很容易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体污染;因此应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并在四周设置防护围堤及导流系统等措施,以防止事故情况下排污、排水造成的泄漏,从而通过地表下渗至地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根据《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物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针对发生火灾事故后产生的污水量和严重爆炸、火灾事故后产生的污水量,明确规定了应急事故池容积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V总=(V1+V2-V3)max+V4+V5
式中:(V1+V2-V3)max——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取其中最大值;
V1——V1为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1个罐组或1套装置的物料量,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1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1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本项目无储罐。因此V1=0m3。
V2——发生事故的储罐、装置或铁路、汽车装卸区的消防水量,m3;发生事故时的消防水量,m3;V2=∑Q消×t消
式中: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
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式中:Q消—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建筑物室内消防栓设计流量15L/s(48m3/h);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本次V3=0。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企业涉及生产废水(清洗废水0.58m3/d),因此V4=0.58。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a/n;qa—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根据全椒县气象资料,年平均降雨量为980mm,年平均降雨日数按90天计算,雨水汇水面积以生产厂房清洗区占地面积(0.1hm2)计算,则V5=10.88m3。
通过以上数据可计算得本项目应急事故废水最大量为:
V总=(V1+V2-V3)max+V4+V5=(0+48)+0.58+10.88=59.46m3
根据计算结果可知,企业事故应急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少于59.46m3。企业应建设一座60m3的应急池。正常生产时应保持事故池空置状态,当发生事故时关闭雨水排放阀,并开启事故池进水阀,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废水可排入事故池,不向外排放,不会对保护目标产生影响。本项目应加强事故预防,定期巡查、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的事故异常运行苗头。主要操作人员上岗前应严格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1)火灾事故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含可燃物质,在运输、储存过程中操作不当可能会导致火灾发生。一旦发生火灾,将放出大量的辐射热,危及火灾周围人员的生命及毗邻建筑物和设备的安全,如果产生的热量和气体在短时间内无法扩散,则可能引发爆炸。要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最主要的手段是从管理入手,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措施。
①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在厂区总平面布置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合理布置生产车间设备平面布局,生产区、储存区、办公区进行严格区分。所有建、构筑物之间或与其他场所之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防止在火灾时相互影响。严格按工艺处理物料特性,对厂区进行危险区域划分;按《安全标志》规定在装置区设置有关的安全标志。另外厂区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在易发生火灾地点附近设置消防栓及一定数量的抢修器材。
②贮运系统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贮存区(仓库)的火灾危险性,为保障其的防火安全,仓库建筑物在火灾高温作用下要求其基本构件能在一定时间内不被破坏、不传播火灾、延缓和阻止火势蔓延,为疏散人员、物资和扑灭火灾赢得时间。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按二级考虑,所用建筑材料应为非燃烧体;原辅料贮存在专门贮存场所内;贮存场所为封闭设施,必须有防雨、防晒、防渗、防尘、防扬散和防火措施,并有足够的疏散通道;严格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注重操作人员的素质,加强对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巡检。
③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各类设备和管道从设计、安装,制造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要求进行,车间加强通风。所有设施必须由当地有关质检部门进行验收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设立隔离栏,并有警示标志。
④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对装置生产过程中采取集中检测、显示、链锁、控制和报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⑤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
本项目防爆、防火电缆,电气设备采用触电保护,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防爆电器(气)的安装和布防符合《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要求。
根据车间的不同环境特性,选用不同的电气设备,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和接地保护。执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GB50254-96)等的要求,确保工程建成后电气安全符合要求。
⑥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根据火灾危险性等级和防火,防爆要求,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均应采用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凡禁火区均设置明显标志牌。安全出口及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2版)的要求。
厂区消防用水与厂内生产、生活用水管网系统合并,在厂内按照规范要求配置消火栓及消防水炮。
厂内不设消防站,由当地消防中队负责消防工作。
火灾报警系统:全厂采用电话报警,报警至当地消防中队。
⑦防火、防爆管理措施
工程可能遇到的火源主要是施工明火、吸烟、维修用火、电器火灾、静电火花、雷击、撞击火星等,应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局部设备维修时,应和非检修设备、管线断开加盲板,盲板应挂牌登记,防止串油、串气引发事故。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重点部位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器,并定期检查,保持有效状态;建议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3)液体原料贮存和运输过程泄漏
本项目液体原料主要为润滑油、切削液和清洗剂,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有可能由于管理、操作不当而泄漏。因此液体原料需设置单独存放区域,且原料桶下设置托盘,四周设置围堰阻隔,地面采用2mm厚的环氧树脂防渗材料处理,做好防尘、防雨、防渗、防腐“四防”措施;储存及生产过程中做到规范操作,避免发生泄漏。
(4)危险废物流失
本项目的主要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清洗废水和废润滑油等,经收集、贮存运送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设计要求建设,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做好防渗漏处理。万一发生危废流失事故,应立刻检查源头,及时寻回流失的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通过简单风险分析,再采取相应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发生率可以降到最低水平,并能减少或者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六、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使用的切削液、清洗剂和润滑油等均为液体原料,如果不加管控,不慎泄漏,除了造成土壤肥力下降、对土壤孔隙度等理化性质产生一定的影响外,其中的有毒有害元素将可能进入土壤,对土壤造成污染,并有可能污染地下水。
建设项目污染区包括生产、贮运装置,包括仓库等。根据污染区通过各种途径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物料、“三废”的泄漏量(含跑、冒、滴、漏)及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产生和排放量,将污染区进一步分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间和清洗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渗混凝土+环氧树脂地坪,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建议建设单位在做了地面硬化的基础上刷涂环氧树脂漆,使其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
一般防渗区:主要为生产区等。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1.9157m,渗透系数K≤10-7cm/s。
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能够保证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项目区地下水、土壤的影响较小。
表4-12 分区防渗划分表
防渗分区
厂内分区
需采取措施
重点防渗区
危废间、清洗区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7cm/s,或参照GB18597执行
一般防渗区
生产区
地面防渗需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9157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综上分析,项目采取上述的分区防渗措施后,正常运营状况下可以有效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
七、环保投资
表4-13 项目环保投资表
序号
类别
治理对象
治理方案
投资(万元)
治理效果
1
废气治理
无组织废气
通过车间通排风设施,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
2
达标排放
2
废水治理
清洗废水
调节池+絮凝池
3
达标排放
3
噪声治理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相应隔声、基础减振;隔声罩
2
噪声达标排放
4
固体废物
废边角料、沉渣
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3
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废切削液
危废暂存间,委托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废润滑油
废包装桶
清洗废水
合计
10
/
八、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对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环法函[2005]114号文)的要求设置与管理排污口(指废气排气筒、废水接管口、固定噪声源和固废临时堆放场所)。在排污口附近醒目处按规定设置环保标志牌,排污口的设置要合理,便于采集监测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1、污水排放口
废水总排放口应设置具备采样和流量测定条件的采样口,并设置标识牌,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设置合理,便于采样和监测计量。
2、废气排放口
建设单位应按相关环保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标明排气筒高度、出口内径、排放污染物种类等,同时预留采样口和设置便于采样检测的平台。
3、固定噪声源
固定噪声污染源对边界影响最大的,应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规定,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固体废物
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同时设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在厂区的废气排放源、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形状及颜色见下表,环境保护图形符号见下表。
表4-14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形状及颜色表
标志名称
形状
背景颜色
图形颜色
警告标志
三角形边框
黄色
黑色
提示标志
正方形边框
绿色
白色
表4-15 环境保护图形符号一览表
序号
提示图形符号
警告图形符号
名称
功能
1
废气排放口
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
2
一般固体废物
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
3
噪声排放源
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
4
/
危险废物
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
5
污水排放口
表示污水向水体排放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厂界
非甲烷总烃
车间加强通排风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排放限值
声环境
生产设备
噪声
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标准
地表水环境
生产废水(后道清洗废水)
COD、NH3-N、TP、石油类、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污水处理设备(调节池+絮凝池)
全椒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及处置去向:
固体废物名称
固废属性
产生量
处置措施
工艺
处置量
废边角料
一般固废
5t/a
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5t/a
沉渣
1t/a
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1t/a
废切削液
危险废物
10t/a
交由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10t/a
清洗废水
危险废物
11.06t/a
11.06t/a
废润滑油
危险废物
0.01t/a
0.01t/a
废包装桶
危险废物
0.1t/a
0.1t/a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重点防渗,防渗混凝土+环氧树脂地坪,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建议建设单位在做了地面硬化的基础上刷涂环氧树脂漆,使其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其他区域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1.9157m,渗透系数K≤10-7cm/s
生态保护措施
无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环境风险应急机构的设置;
2、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仓库的日常管理、储存、使用、运输中的防范措施。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应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统筹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7号)等要求,加强排污许可证申领后的日常执行管理。
(1)排污口管理:
建设单位应在各排污口处设立较明显的排污口标志牌,其上应注明主要排放污染物的名称以警示周围群众;
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的有关内容,由环保主管部门签发登记证;
规范化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属环保设施,建设单位必须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如果需要变更的必须报环境监察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排污口的情况,如: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进行建档管理,并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2)台账的管理:
根据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按照排污口和有组织排放源进行记录。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3)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保证各排污口的正常运行;
(4)对各项环保设施操作、维护定量考核,建立环保设施运行档案;
(5)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六、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能力;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可确保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现有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因此,本次评价认为,企业在认真、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22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t/a)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⑦
废气
无组织
颗粒物
0.0336
/
/
/
/
0.0336
0
非甲烷总烃
/
/
/
0.054
/
0.054
+0.054
废水
COD
1.92
/
/
0.0116
/
1.9316
+0.0116
SS
0.9
/
/
/
/
0.9
0
TP
/
/
0.0008
/
0.0008
+0.0008
BOD5
0.96
/
/
0.0023
/
0.9623
+0.0023
氨氮
0.18
/
/
0.0001
/
0.1801
+0.0001
动植物油
0.15
/
/
/
/
0.15
0
石油类
/
/
/
0.00015
/
0.00015
+0.00015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
0.00006
/
0.00006
+0.00006
/
生活垃圾
30
/
/
/
/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边角料
20
/
/
5
/
25
+5
沉渣
/
/
1
/
1
+1
废包装盒
2
/
/
/
/
/
/
不合格产品
1.5
/
/
/
/
/
/
危险废物
废清洗剂
0.9
/
/
/
/
/
/
废清洗剂包装桶
0.1
/
/
/
/
/
/
清洗废水
/
/
/
11.06
/
11.06
+11.06
废包装桶
/
/
/
0.1
/
0.1
+0.1
废切削液
/
/
/
10
/
10
+10
废润滑油
/
/
/
0.01
/
0.01
+0.01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车间平面布置以及分区防渗图
附图 3 建设项目周边概况图
附图4 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 5与滁州生态空间管控位置关系图
附图 6 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
附件:
附件 1 备案表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法人身份证
附件 4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 5 现有项目登记回执
附件 6 环评委托书
附件 7 关于资料真实性确认函
附件8 清洗剂MSDS
附件9 清洗剂VOCs监测报告
附件10 环评预审函
附件11 危废处置
�
回火
精加工
回火
精加工
G--废气
S--固废
N--噪声
W--废水
淬火
钢管、钢板
机加工切削液
S6、S7、
N、G6-1
N
S8、N、G6-2
切削液
装配测试
成品
清洗剂G5、W2、N清洗
支架、接头
�
�
钎焊废气
烹制油烟
排气筒楼顶排放
集气罩+油烟净化器
焊接烟尘
车间无组织排放
焊接烟尘净化器
车间无组织排放
钎焊废气
烹制油烟
排气筒楼顶排放
集气罩+油烟净化器
焊接烟尘
车间无组织排放
焊接烟尘净化器
车间无组织排放
�
清洗剂挥发废气、切削液油雾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排放
清洗剂挥发废气、切削液油
雾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排放
D
c
m
c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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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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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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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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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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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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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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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lg(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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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
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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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0lg(1010)
eqgeqb
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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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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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柴油发动机机油冷却、EGR冷却器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