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永修县殡葬管理所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修县殡葬管理所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23231011
通讯地址:江西省永修县西二路九江市永修生态环境局(330300)

项目名称
永修县殡葬管理所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永丰垦殖场长兴村蔡家垅组(E115°49′56.004″,N28°58′34.766″)

建设单位
永修县殡葬管理所

环评机构
南昌科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110483.67m2。项目生产规模为殡葬服务3000具/年,墓地规划新增墓穴总量21388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同安苑等8个墓区、机动车停车位144个,新增2台火化炉及1台遗物焚烧炉及废气、废水处理设备,其余依托原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原则建设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项目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进入收集池暂存后用于罐区绿化及墓区浇灌,不外排。 2、项目废气主要为火化废气、遗物焚烧废气等。火化废气经“快速强制风冷+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后经3根12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DA002、DA003),排放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中排放限值。遗物焚烧废气经“快速强制风冷+碱性干粉脱硫脱酸+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发电机产生的少量烟气经自带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15m高排气管排放。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各项控制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绿化等治理措施,使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解剖废物、特殊废水、火化炉底渣、飞灰、遗物焚烧炉渣、脱硫废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