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燃气导入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现将沈阳恩斯克有限公司市政燃气导入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项目名称:沈阳恩斯克有限公司市政燃气导入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五号街5号
建设单位:沈阳恩斯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现仅将2台0.5t/h燃丙烷锅炉改造为2台0.5t/h燃天然气锅炉,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均依托现有,1台1t/h燃天然气锅炉未建设,11台加热炉未进行改造,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本次仅验收2台0.5t/h燃天然气锅炉。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翟井龙
联系电话:1389883080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意见.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燃气导入工程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