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型金属表面处理剂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4)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4年12月11日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青源)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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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青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910吨环保型金属表面处理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许可决定书
台环建(新)〔2024〕35号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台环建(新)〔2024〕35号 关于浙江青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910吨环保型金属表面处理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许可决定书.docx

台环建(新)〔2024〕35号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青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910吨环保型金属表面处理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许可决定书浙江青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贵单位报送的由浙江佳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青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910吨环保型金属表面处理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关于要求审批的申请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并依法公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批复如下:一、根据《环评报告表》,该项目租用在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九塘南路669号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投料、搅拌、分装生产线及相关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910吨环保型金属表面处理剂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的生产工艺、设备清单等建设内容具体见环评文件。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采取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我局原则同意环评报告表结论,贵单位需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二、若贵单位在报批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将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批准文件;或者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或者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三、本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本次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年排放总量为3288.621吨,CODCr外排环境总量0.099吨/年,NH3-N外排环境总量0.005吨/年,工业烟粉尘外排环境总量为0.113吨/年。其他特征污染因子排放总量须控制在本项目环评报告指标内。本项目实施后新增的主要污染物CODCr、NH3-N指标削减替代来源在区域范围内调剂解决,CODCr、NH3-N新增指标须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四、本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并经科学论证,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实施清污、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纳管排放。本项目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和产生环节等情况,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投料/搅拌/分装废气、检测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盐酸雾、硫酸雾、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其他排放限制具体见文本。(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其中靠九塘南路一侧执行4类标准。(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固废堆场,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相应法律法规要求。五、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工作。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配备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做好各类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环境应急相关制度,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六、建立完善的企业自行环境监测制度。你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加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七、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贵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贵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法人承诺书内容,在项目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或登记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11日抄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海虹街道办事处、台州湾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直属执法队,浙江佳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保型金属表面处理剂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