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家具招标采购公告(2024)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关于木制家具、木门及板式家具生产与销售项目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
015120531-202412-938878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2-11 10:12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关于木制家具、木门及板式家具生产与销售项目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号:
关键字:
审批决定公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关于木制家具、木门及板式家具生产与销售项目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关于木制家具、木门及板式家具生产与销售项目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2024年12月10日对云南安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木制家具、木门及板式家具生产与销售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mail:jnhbjb@163.com
电话/传真:0871-67801832
通信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北苑路21号
邮编:650600
2024年12月1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关于对《木制家具、木门及板式家具生产与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生环晋复〔2024〕43号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1.昆生环晋复(2024)43号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文件昆生环晋复[2024]43号关于对《木制家具、木门及板式家具生产与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南安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你单位委托云南绿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木制家具、木门及板式家具生产与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青山基地,租用云南小钟名门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占地3.5亩,建筑面积为5536m2。本项目建成后年产3000套实木家具。1项目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84.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9万元。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关于对《木制家具、木门及板式家具生产与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晋宁[2024]26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项目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可行,同意项目按《报告表》所述工程内容、规模、功能、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应建立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循环水池废水每年更换一次,更换废水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达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A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经园区管网排入古城水质净化厂处理。(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开料锯料、压刨犁刨、打孔、开榫、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中央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0米;喷底漆、喷面漆、漆面修复、烤漆工序产2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甲苯、二甲苯、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负压经水帘柜+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0米。项目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甲苯、二甲苯应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控制标准》表2小型标准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0.818t/a,甲苯0.1025t/a,二甲苯0.1154t/a,颗粒物0.5545t/a。(三)项目产生噪声的场所和设施应合理布局,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值应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应分类规范收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物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废边角木料、除尘器木屑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公司。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隔油池油污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漆3渣、废漆桶、废胶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水帘柜废水、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严格执行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风险防范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项目完成建设发生实际排污之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七)认真组织实施《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等监测点进行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产,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三、《报告表》应当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项目应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运行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4报我局审核。五、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请晋宁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项目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六、依法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2024年12月10日5抄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阳街道办事处,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办公室2024年12月10日印发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木制家具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