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岳阳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决定公示
关于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岳阳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1日对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岳阳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8882050(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730-8882050
通讯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岳阳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岳环评〔2024〕73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岳阳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2024年12月11日
岳环评〔2024〕73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岳阳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你单位(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法人代表:周新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621070565867K)提交的《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岳阳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申请书》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你单位委托岳阳市优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审查意见的《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岳阳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符合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报告书分析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岳阳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关于《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岳阳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的报告(岳环事评估〔2024〕70号)及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预审意见,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批复如下:一、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部署3个子项目,分别岳阳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岳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整治项目,以此消减对新墙河水环境造成的污染,间接改善洞庭湖水体的环境质量。其中子项目《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万m3/d)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6月16日取得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批复,并已于2022年11底完成单机、联机调试,2023年4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岳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整治项目开工时间为2022年3月、竣工时间为2022年12月。本次环评为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岳阳县新墙河流域总磷削减工程一期),属于生态治理类,建设投资2436.82万元(环保投资82.6万元),其治理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目前已获得湖南省财政厅下拨资金2010.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河滨缓冲带建设工程:在沙港河支流-潼溪村段修建河滨缓冲带湿地5ha(共种植挺水植物21149m2、种植沉水植物3600m2、草皮护坡23367m2;新建生态浮岛2000m2);(2)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在甘田河入河口段建设生态湿地1ha(共种植挺水植物9972m2)、城南河入荣家湾水库段建设入河生态湿地2.5ha(共种植挺水植物7424m2,沉水植物5472m2,草皮护坡6525m2)、白洋水库泄洪渠-新墙河入口泄洪缓冲区建设入河口生态湿地1.6ha(共种植挺水植物2898m2、沉水植物8792m2、草皮护坡6046m2);(3)河道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在白洋泄洪渠旁泥家湖排渠建设生态护岸2km(白洋水库泄洪渠旁泥旁建设生态护岸902m;在白洋水库新建生态浮岛5800m2;清淤4395.95m3);四龙河-铁山水库北干渠-沙港河入河口段建设生态护岸11km(四龙河部分区域进行清淤、种植挺水植物及草皮进行护岸建设,共种植挺水植物17509.50m2、生态护岸11030m,清淤10931.50m3,草皮护岸118242.90m2);荣家湾水库-长风北路东边段建设生态护岸1.05km(荣家湾水库建设生态护岸1050m,共种植挺水植物1050m2,种植草皮护岸4307m2,抛石1464m3)、新墙镇园艺村建设生态沟渠1.5km(新墙镇园艺村桩号k0+00至桩号k0+812进行生态连锁砖护坡建设,本段共铺设连锁砖2229m2,植草护坡2877m2)、杨林河-沙港河入河口段建设生态护岸4km(杨林河桩号k0+000至桩号k2+892进行生态植草护坡建设,本段共种植挺水植物8356m2,草皮护岸41496m2。对杨林河桩号k3+000至桩号k3+800进行生态连锁砖护坡建设,本段共铺设连锁砖2736m2,清淤2384m3,草皮护坡1859m2)。由于目前项目实际已经施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新墙镇园艺村生态沟渠初步设计中生态护岸长1.5km,实际由于部分区域无法施工,因此只建设了812m,剩余未建设。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在2023年6月底前,中央资金执行率达60%以上;2023年12月底前总体资金拨付率达60%以上,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达到相应绩效目标。为保证项目完成进度,项目已于2023年8月开始建设,且环评介入时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的建设内容,预计于2024年12月完工。因此,本项目属于补办环评手续。二、施工期环保措施的可行性。目前仅杨林河-省道S310-沙港河入河口段生态护岸建设工程中的草皮护岸和荣家湾水库-长风北路东边段生态护岸建设工程中的边坡整理暂未施工。根据对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措施的核查,并针对现有施工过程中的污染源进行现状监测得知:已完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无遗留废气污染源;施工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及有效处置,措施可行,对周围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施工单位通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布置临时隔声围挡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未对周边环境及临近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未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正在施工的区域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要求,确保TSP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mg/m3),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废水和固体废物得到妥善的处置。三、已建工程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现场踏勘和收集的资料可知:已建工程的临时工程及设施均已拆除、清理干净并恢复原状,工程施工区均已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良好,覆盖度较高。根据对施工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调查和环评期间对生态环境的监测情况可知,优势科植被数量种类基本一致,无明显变化;工程在建设前后仅在短期内造成了野生动物分布格局的变化,但未造成区域物种种类变化,工程建设前后陆生动物现状变化不大。建设前后评价区浮游生物的群落结构未发生明显变化,浮游动物的群落结构未发生明显变化。底栖动物优势种群差别不大,常见优势群种基本相同,工程建设未造成调查区内底栖动物大量减少,对底栖动物影响较小。工程已实施的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通过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工程建设对评价区内生态环境的影响,前后生态环境变化较小,未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各项工程的实施,有利于生态系统的恢复,可提生态系统的丰富性和稳定性,可改善水体底泥,增强水体净化能力,有效改善了河口水质,营造更为良好的生态环境;随着项目的运营,区域生态环境将持续改善。四、已建工程对水质的影响。根据可研阶段地表水调查历史数据和环评阶段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对比分析可知,各水系水质的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都有一定程度的改善,随着项目完工运行,将进一步有效的改善沙港河支流-潼溪村段、甘田河入河口段、白洋水库泄洪渠旁泥家湖排渠、四龙河-铁山水库北干渠-沙港河入河口段、城南河入荣家湾水库段、白洋水库泄洪渠-新墙河入口泄洪缓冲区、新墙镇园艺村及杨林河-沙港河入河口段的水质环境现状。五、针对现有工程目前存在的已完成的湿地未及时进行维护、部分植物已经死亡、荣湾湖生态湿地种植挺水植物等问题,应加快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整治方案并达到相关要求。六、设立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工程后期的维护管理措施,加强对湿地植物的维护和管理。选择种植对水中超标元素吸附较多的植物,定期更新收割,逐步降低水体中的超标因子。加强对水环境的宣传保护,完善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及安全标识标牌。坚持保护优先和预防为主,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对修复地域再次造成污染和破坏。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通过对湿地植被、水鸟、鱼类、底栖动物、水质的监测,评估工程实施前后区域水系变化情况及本工程的生态修复效果。对工程实施后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水质变化趋势、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生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及批准的环评报告文本送至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具体负责。你单位如对本批复不服,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君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