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用棉 医疗用品 卫生用品招标采购公告(2024)
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 品、卫生用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服务机构
联系人
竣工公示文件(链接)
1
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
品、卫生用品项目
太仓市浏河镇
星海路1 号
苏州铃兰医疗
用品有限公司
江苏国森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
吴工 5351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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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一.前言1.1项目由来1.2编制依据1.3验收程序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2.1设计简况2.3验收过程简况2.3.1验收过程2.3.1验收监测结论2.3.2验收意见结论三.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3.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3.1.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3.1.2环境监测计划3.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四.整改工作情况4.1整改意见4.2整改完成情况附件一验收意见一.前言1.1项目由来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28日,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太仓市浏河镇闸北村二十七组(浏河镇浏茜路东侧),企业于1993年申请建设,并填写《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8月获得批复,后因发展需要又于2004年扩建日用酒精消毒棉建设项目,进行了《苏州铃兰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增加日用酒精消毒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登记,并获得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2004-144号),后又因发展于2015年1月进行了《苏州铃兰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增加日用酒精消毒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并获得太仓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太环建[2015]4号]。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与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签订搬迁协议后于2020年启动西部工业地块公开挂牌出让手续,该地块位于浏河镇北部工业区规四路东、苏张泾路支路南(现地址实际命名为太仓市浏河镇星海路1号),总用地36603.9m2,拟新建总建筑面积7.3万m2,总投资80亿日元(折人民币5亿元)。2020年3月委托江苏盛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2月10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了《关于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行审环评[2020]30241号)。项目于2022年8月29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配置“开松机11台、开松机22台、梳棉机7台、圆盘机5台、烘箱2台、收卷机2台、棉网输送帘1条、检针机1台、凝棉器3台、裁断机2台、入盒机械手1台”等生产设备及配套公辅设备,年产医疗用棉400吨、消毒棉1200万盒、化妆棉4000吨、脱脂棉750吨。后于2023年10月建设了EOG灭菌车间(包括“2套预热柜和2套灭菌柜+两座解析房”),并于2024年1月28日取得EOG灭菌废气治理设施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现项目剩余部分(年产医用口罩2.2亿枚、医用纱布200万匹和绷带35吨)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7月竣工并开始调试。本项目员工800人,全年工作350天,三班制8小时制,年工作时数8400小时。年产医疗用棉400吨,医用口罩2.2亿枚,化妆棉4000吨,消毒棉1200万盒,脱脂棉750吨,医用纱布200万匹,绷带35吨。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梳棉废水);产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梳棉废气、EOG灭菌废气和乙醇挥发废气;噪声主要为梳棉机、裁断机、空压机、缝纫机等机器产生的运转噪声;本次验收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与职工生活垃圾均能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受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接了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并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在详细检查及收集、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企业根据监测结果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根据本项目的环保审批文件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方案,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19日对该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024年12月8日,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监测单位(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代表以及2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与要求,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对本项目的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查看了项目工程建设、环保管理及污染防治措施经现场踏勘与核查,形成验收意见。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对验收意见中提出问题逐条进行整改。结合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竣工验收意见及项目环评的相关资料,编制了《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2.1设计简况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28日,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太仓市浏河镇闸北村二十七组(浏河镇浏茜路东侧),企业于1993年申请建设,并填写《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8月获得批复,后因发展需要又于2004年扩建日用酒精消毒棉建设项目,进行了《苏州铃兰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增加日用酒精消毒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登记,并获得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2004-144号),后又因发展于2015年1月进行了《苏州铃兰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增加日用酒精消毒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并获得太仓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太环建[2015]4号]。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与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签订搬迁协议后于2020年启动西部工业地块公开挂牌出让手续,该地块位于浏河镇北部工业区规四路东、苏张泾路支路南(现地址实际命名为太仓市浏河镇星海路1号),总用地36603.9m2,拟新建总建筑面积7.3万m2,总投资80亿日元(折人民币5亿元)。2020年3月委托江苏盛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2月10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了《关于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行审环评[2020]30241号)。项目第一阶段于2022年8月29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第一阶段已配置“开松机11台、开松机22台、梳棉机7台、圆盘机5台、烘箱2台、收卷机2台、棉网输送帘1条、检针机1台、凝棉器3台、裁断机2台、入盒机械手1台”等生产设备及配套公辅设备,年产医疗用棉400吨、消毒棉1200万盒、化妆棉4000吨、脱脂棉750吨。后于2023年10月建设了EOG灭菌车间(包括“2套预热柜和2套灭菌柜+两座解析房”),并于2024年1月28日取得EOG灭菌废气治理设施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现项目剩余部分(年产医用口罩2.2亿枚、医用纱布200万匹和绷带35吨)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7月竣工并开始调试。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全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于2024年7月18日-19日进行验收监测,并于2024年8月编制完成验收报告。职工人数、工作制度:项目员工800人,全年工作35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8400h。厂区内不设食宿。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梳棉废水);产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梳棉废气、EOG灭菌废气和乙醇挥发废气;噪声主要为梳棉机、裁断机、空压机、缝纫机等机器产生的运转噪声;本次验收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与职工生活垃圾均能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2.2施工简况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员工生活污水和梳棉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梳棉废水和生活污水,梳棉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石英砂机械过滤+金属过滤+布袋过滤”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梳棉工序,其余部分和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太仓市浏河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梳棉废气、EOG灭菌废气和乙醇挥发废气,其中: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直接通过20米高的FQ1排气筒排放;梳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地吸式尘笼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洗涤室”处理无组织排放;EOG灭菌废气包括灭菌柜废气、解析房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环氧乙烷,灭菌柜废气收集后经1套“水汽分离器+6级喷淋+除雾器”处理后与解析房废气一起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FQ2排气筒排放;乙醇废气直接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梳棉机、裁断机、缝纫机等生产设施以及空压机、风机等公辅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隔声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无纺布、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给太仓信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废棉”外售给太仓时捷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污泥”与生活垃圾一起由浏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处理。已提供相关协议。危险废物:“废酒精、喷淋废液”委托无锡中天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天能炭素(江苏)有限公司处置。已提供相关协议。厂内已基本按相关规范要求建设20m2一般固废堆场、10m2危废仓库。2.3验收过程简况2.3.1验收过程受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接了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并于2024年7月10日进行了现场踏勘,踏勘期间实际建设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与本项目环评基本一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了“三同时”验收监测方案。根据本项目的环保审批文件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方案,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19日对该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2024年12月8日,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介绍、监测单位对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审阅和核实了相关资料形成验收意见。2.3.1验收监测结论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19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并编写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论如下:(1)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FQ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要求;FQ2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环氧乙烷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2)监测结果表明:接管废水中pH值范围以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的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总氮的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厂内废水处理出水(回用水)中PH值范围以及化学需氧量、TDS、石油类、LAS、粪大肠杆菌浓度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要求。(3)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南、西、北侧厂界(东侧厂界与邻厂共边,未监测噪声)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规范暂存、妥善处理,实现零排放。综上所述,“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表9-9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日期123最大值(mg/m3)标准限值(mg/m3)评价结论车间门外1米W5非甲烷总烃2024.4.90.670.680.670.686.0达标车间门外1米W5非甲烷总烃2024.4.100.700.710.720.726.0达标气象参数2024年7月18日,风速:1.8m/s;2024年7月19日,风速:2.4m/s;2024年7月18日,风速:1.8m/s;2024年7月19日,风速:2.4m/s;2024年7月18日,风速:1.8m/s;2024年7月19日,风速:2.4m/s;2024年7月18日,风速:1.8m/s;2024年7月19日,风速:2.4m/s;2024年7月18日,风速:1.8m/s;2024年7月19日,风速:2.4m/s;2024年7月18日,风速:1.8m/s;2024年7月19日,风速:2.4m/s;2024年7月18日,风速:1.8m/s;2024年7月19日,风速:2.4m/s;2024年7月18日,风速:1.8m/s;2024年7月19日,风速:2.4m/s;备注////////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9.2.1.4厂界噪声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10。表9-10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点位监测时间点位监测时间东▲1#dB(A)南▲2#dB(A)西▲3#dB(A)北▲4#dB(A)3类区标准dB(A)评价2024.7.18昼间/56.454.553.665达标2024.7.18夜间/50.851.144.2552024.7.19昼间/52.852.156.7652024.7.19夜间/51.548.743.255达标气象参数气象参数2024年7月18日,晴;2024年7月19日,晴。2024年7月18日,晴;2024年7月19日,晴。2024年7月18日,晴;2024年7月19日,晴。2024年7月18日,晴;2024年7月19日,晴。2024年7月18日,晴;2024年7月19日,晴。2024年7月18日,晴;2024年7月19日,晴。监测工况监测工况正常生产,项目东侧与邻厂共边,故点位取消监测正常生产,项目东侧与邻厂共边,故点位取消监测正常生产,项目东侧与邻厂共边,故点位取消监测正常生产,项目东侧与邻厂共边,故点位取消监测正常生产,项目东侧与邻厂共边,故点位取消监测正常生产,项目东侧与邻厂共边,故点位取消监测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的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9.2.1.5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棉、废无纺布、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废酒精、喷淋废液、废活性炭、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无纺布和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给太仓信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废棉外售给太仓时捷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废酒精和喷淋废液作为危废统一委外给无锡中天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作为危废统一委外给天能炭素(江苏)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由浏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处理。9.3环评批复执行情况检查表9-10环评批复检查情况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查意见实际环境检查结果落实结论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单位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一、根据你单位委托苏盛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叶仁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2354243511420303,信用编号:BH022370)编制的《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所列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二、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仓市浏河镇规四路东、苏张泾路支路南建设,建成后年产医疗用棉400吨、医用口罩2.2亿枚、化妆棉4000吨、消毒棉1200万盒、脱脂棉750吨、医用纱布200万匹、绷带35吨项目年产医疗用棉400吨、医用口罩2.2亿枚、化妆棉4000吨、消毒棉1200万盒、脱脂棉750吨、医用纱布200万匹、绷带35吨落实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迁建后项目梳棉废水须收集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其中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回用水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生活污水须收集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委托本项目梳棉废水收集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其中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落实浏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0米高FQ1排气简排放;梳棉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进入1#布袋除尘器处理,未收集粉尘再经“地吸尘笼式除尘器+2#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处理后的粉尘最终进入洗涤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EOG灭菌废气(环氧乙烷)经6级水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须加强管理,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未经批准不得设置燃煤或燃油锅炉设施。本项目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9)67号)》中燃气锅炉低氢改造NOx排放限值,即NOx<50mg/m3;环乙烧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标准。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0米高FQ1排气简排放;梳棉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进入1#布袋除尘器处理,未收集粉尘再经“地吸尘笼式除尘器+2#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处理后的粉尘最终进入洗涤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EOG灭菌废气收集后经水汽分离器+6级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0米高FQ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灭菌柜的尾气独立进入水汽分离器+6级喷淋+除雾器处理后再与解析房尾气一起合并经二级活性炭箱进一步吸附净化),乙醇废气直接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落实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本项目实际采用合理布局、减震设备、建造隔音板等,经检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落实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无纺布和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给太仓信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废棉外售给太仓时捷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废酒精和喷淋废液作为危废统一委外给无落实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锡中天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作为危废统一委外给天能炭素(江苏)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由浏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处理。落实5、项目以厂界为执行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须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新建各类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须待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拆迁完毕后方可投入生产。本项目实际以厂界为执行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不新建各类环境敏感目标。落实6、建设单位应按《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本项目设置托盘,废酒精放在防渗漏托盘中。落实7、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要求。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要求落实8、项目排污口须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设置。本项目已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设置。落实9、建设单位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编制自行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落实10、本项目建设施工期须采取有效措施减缓环境影响,切实做好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污染控制及治理。本项目建设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缓环境影响,切实做好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污染控制及治理。落实11、建设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本项目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落实四、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内平衡;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一)水污染物(接管量/外排量,单位:t/a)生活污水排放总量22400,其中COD7.616/1.12、SS3.136/0.224、氨氢0.5432/0.1792、总氢0.672/0.336、总磷0.0896/0.0112。生产废水排放总量34991.5,其中COD2.0995/1.7496、SS0.0472/0.0472。(二)大气污染物(单位:t/a)颗粒物0.36,二氧化硫0.15,氨氧化物0.945。该项目最终允许污染物排放总量以排污许可证核定量为准。本项目已取得排污登记回执,属于排污登记管理,未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五、项目建成后,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已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20585608268400P003X;有效期:2022年07月29日至2027年07月28日。落实六、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的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负责,苏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不定期抽查。与环评一致落实七、建设单位是该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环评和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期、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与环评一致落实八、如该项目所涉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应执行最新的排放标准。与环评一致落实九、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发生重大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重新审核与环评一致落实10验收监测结论10.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接管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和悬浮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回用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10.2废气监测结果验收监测结果表明:FQ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废气符合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FQ2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排放的环氧乙烷废气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10.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本次噪声监测点位,厂界周围共设3个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各厂界的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规定限值。10.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无纺布和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给太仓信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废棉外售给太仓时捷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废酒精和喷淋废液作为危废统一委外给无锡中天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作为危废统一委外给天能炭素(江苏)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由浏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处理。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一般固废贮存及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表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020-320565-27-03-505860建设地点太仓市浏河镇星海路1号太仓市浏河镇星海路1号太仓市浏河镇星海路1号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划√)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划√)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划√)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划√)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划√)建设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年产医疗用棉400吨,医用口罩2.2亿枚,化妆棉4000吨,消毒棉1200万盒,脱脂棉750吨,医用纱布200万匹,绷带35吨年产医疗用棉400吨,医用口罩2.2亿枚,化妆棉4000吨,消毒棉1200万盒,脱脂棉750吨,医用纱布200万匹,绷带35吨年产医疗用棉400吨,医用口罩2.2亿枚,化妆棉4000吨,消毒棉1200万盒,脱脂棉750吨,医用纱布200万匹,绷带35吨年产医疗用棉400吨,医用口罩2.2亿枚,化妆棉4000吨,消毒棉1200万盒,脱脂棉750吨,医用纱布200万匹,绷带35吨实际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年产医疗用棉400吨,医用口罩2.2亿枚,化妆棉4000吨,消毒棉1200万盒,脱脂棉750吨,医用纱布200万匹,绷带35吨年产医疗用棉400吨,医用口罩2.2亿枚,化妆棉4000吨,消毒棉1200万盒,脱脂棉750吨,医用纱布200万匹,绷带35吨报告表单位江苏盛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盛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盛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报告表文件审批机关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文号审批文号苏行审环评[2020]30241号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建设项目开工时期2024.32024.32024.32024.32024.32024.3竣工日期竣工日期2024.7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2022年7月29日2022年7月29日2022年7月29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建设项目验收单位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监测单位环保设施监测单位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时工况90%90%90%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万元)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1000所占比例(%)222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实际环保投资(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万元)1000所占比例(%)222建设项目污水治理(万元)300废气治理(万元)500噪声治理(万元)噪声治理(万元)150固体废物治理(万元)固体废物治理(万元)50绿化及生态(万元)0其他(万元)-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运营单位运营单位运营单位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0585608268400P91320585608268400P验收监测时间验收监测时间验收监测时间2024年7月18-19日2024年7月18-19日2024年7月18-19日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废水(生活污水)废水(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化学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悬浮物悬浮物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氨氮氨氮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总磷总磷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总氮总氮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废水(工业废水)废水(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化学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悬浮物悬浮物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废气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颗粒物颗粒物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与项目有关苏州铃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医疗用棉、医用口罩、化妆棉等医疗用品、卫生用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其他特征污染物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附件:1、生产工况表;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清单;3、营业执照;4、产权证明;5、备案证;6、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7、第一阶段验收意见8、EOG灭菌废气治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9、EOG灭菌废气治理设施项目验收意见10、排污登记;11、环卫协议;12、固废处理协议;13、危废协议;14、检测报告;15、排水许可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用棉 医疗用品 卫生用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