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机空压机冷却塔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广东顺德浦罗迪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顺德浦罗迪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2、项目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创业一路3号之三
3、建设单位名称:广东顺德浦罗迪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占地面积1646m2
6、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度11分44.093秒,北纬22度54分58.939秒
7、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吸尘器塑料配件的生产与经营。
二、环保设施及环评要求:
1、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北滘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潭州水道;循环冷却水水系统定期排水,作为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
2、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做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专门回收公司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中,存至一定量后交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月10日。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3318202836
公示版---验收意见.pdf
广东顺德浦罗迪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2024年12月4日,广东顺德浦罗迪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佛山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南》的公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的建设以及“三同时”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有建设单位广东顺德浦罗迪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顺德安评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工程师,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阅并召开现场会议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创业一路3号之三,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3度11分44.093秒,北纬22度54分58.939秒),项目占地面积1646m,建筑面积为1646m,主要从事吸尘器塑料配件生产;规模:年产吸尘器塑料配342.61吨/年。(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本项目于2024年8月15日经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佛环0306环审〔2024)39号。本项目于2024年9月1日开始建设,2024年9月30日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竣工。2024年10月3日至11月10日进行试运行并于2024年11月12日至111月13日进行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本项目运行至今无任何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四)验收范围项目验收范围为当前实际建设的生产规模:年产吸尘器塑料配342.61吨/年。主要生产设备详见附件。(五)验收监测期间工况2024年11月12日及11月13日进行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广东顺德浦罗迪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内各项设施运行正常、稳定,各主要生产工序的生产工况达到80%以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技术要求。二、工程变动情况根据《广东顺德浦罗迪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顺德浦罗迪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环0306环审〔2024〕39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项目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适用范围是其他排污单位)后,由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网管引至北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尾水排入潭州水道。2(二)废气项目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T2367-2022)表3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值-排气筒浓度≤20(无纲量)。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三)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四)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含油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收集后交由佛山市壹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处理。并对危险废物的产生与转移做好台账登记。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一)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北滘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潭州水道。(二)废气项目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3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值-排气筒浓度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三)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以及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级为55-65dB(A)。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音和降噪措施后,再经厂房的隔声以及距离的衰减,项目营运期噪声源对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能够保证项目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根据现场调查及监测结果,项目营运期间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的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厂界噪声对外界影响不大,项目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六、总量控制达标情况根据《广东顺德浦罗迪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顺德浦罗迪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佛环0306环审(2024〕39号),项目已审批分配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指标0.936/a(有组织排放量为0.451t/a,无组织排放量为0.485t/a);。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VOCs(含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平均排放速率约为0.023kg/h。根据库广东顺德浦罗迪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的实际生产情况,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经核算,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按工况100%折算)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069t/a4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七、验收结论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已按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验收小组现场检查了项目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项目已达到验收要求,经研究讨论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措施)验收,后续应加强环保管理。OI广东顺德浦罗迪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2月4日5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123设备名称注塑机(200T)注塑机(400T)拌料机单位台台台审批规模10203建设规模6143备注比审批少4台比审批少6台与审批一致456破碎机空压机冷却塔台台台211211与审批一致与审批一致与审批一致.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碎机空压机冷却塔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