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 智能仓储设备 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新建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年12月13日受理浙江华硕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0套光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15套智能仓储设备、180套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新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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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硕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0套光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15套智能仓储设备、180套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新建项目
桐乡市崇福镇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
浙江华硕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4.12.13
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3-88112019、0573-88061994、0573-88622013 传真:0573-88061994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公示稿——年产150套光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15套智能仓储设备、180套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新建项目.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150套光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15套智能仓储设备、180套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华硕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概况图附图3建设项目厂区及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4桐乡市崇福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附图5桐乡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6桐乡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桐乡市“三区三线”图附图8桐乡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不动产权证附件4关于污水纳管处理的意向书附件5危废承诺书附件6安全风险辨识承诺书附件7专家咨询意见及修改说明附件8总量平衡意见附件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50套光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15套智能仓储设备、180套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新建项目年产150套光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15套智能仓储设备、180套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新建项目年产150套光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15套智能仓储设备、180套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312-330483-07-01-3433742312-330483-07-01-3433742312-330483-07-01-34337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自治区)桐乡市崇福镇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浙江省(自治区)桐乡市崇福镇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浙江省(自治区)桐乡市崇福镇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地理坐标(120度26分35.852秒,30度30分5.106秒)(120度26分35.852秒,30度30分5.106秒)(120度26分35.852秒,30度30分5.10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028电子测量仪器制造C3439其他物料搬运设备制造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七、仪器仪表制造业40--专用仪器仪表制造402--(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12-330483-07-01-343374总投资(万元)2328.8(万美元)环保投资(万元)135环保投资占比(%)0.79施工工期(月)24个月—1—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否是:用地(用海)面积(亩)用地(用海)面积(亩)28亩(18669.88m2)28亩(18669.88m2)28亩(18669.88m2)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专项评价的类别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本项目不涉及排放废气含本项目不涉及排放废气含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专项评价设置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情况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无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桐乡无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后排钱塘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本项目Q<1,有毒有害和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无项目未超过临界量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生态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无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桐乡市崇福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桐乡市崇福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桐乡市崇福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桐乡市崇福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桐乡市崇福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桐乡市崇福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桐乡市崇福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桐乡市崇福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无无无无无无无—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桐乡市崇福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符合性分析第十六条规划结构结合现状已有建设意向以及功能定位,规划以功能为基础,以道路为骨架形成“一心二轴二片”的用地功能格局。“一心”:位于崇德路与语溪大道交叉处的城镇商业中心。“二轴”:崇德路和语溪大道两条城镇公建轴。“二片”:以京杭运河为界的东西居住片区,分别为老镇东片和老镇西片。第二十条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17.38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6.40%。主要是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崇福镇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光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智能仓储设备和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土空间的要求。综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桐乡市崇福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总体定位。1、《桐乡市崇福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符合性分析第十六条规划结构结合现状已有建设意向以及功能定位,规划以功能为基础,以道路为骨架形成“一心二轴二片”的用地功能格局。“一心”:位于崇德路与语溪大道交叉处的城镇商业中心。“二轴”:崇德路和语溪大道两条城镇公建轴。“二片”:以京杭运河为界的东西居住片区,分别为老镇东片和老镇西片。第二十条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17.38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6.40%。主要是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崇福镇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光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智能仓储设备和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土空间的要求。综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桐乡市崇福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总体定位。1、《桐乡市崇福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符合性分析第十六条规划结构结合现状已有建设意向以及功能定位,规划以功能为基础,以道路为骨架形成“一心二轴二片”的用地功能格局。“一心”:位于崇德路与语溪大道交叉处的城镇商业中心。“二轴”:崇德路和语溪大道两条城镇公建轴。“二片”:以京杭运河为界的东西居住片区,分别为老镇东片和老镇西片。第二十条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17.38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6.40%。主要是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崇福镇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光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智能仓储设备和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土空间的要求。综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桐乡市崇福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总体定位。1.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情况分析如下表1.1-1。表1.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汇总“三线一单”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生态保护红线[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本项目位于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均能达到环境质量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则本项目各项污染物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消耗的能源、资源较小,企业在现有厂房内进行生产,资源利用上线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1.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情况分析如下表1.1-1。表1.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汇总“三线一单”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生态保护红线[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本项目位于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均能达到环境质量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则本项目各项污染物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消耗的能源、资源较小,企业在现有厂房内进行生产,资源利用上线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1.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情况分析如下表1.1-1。表1.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汇总“三线一单”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生态保护红线[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本项目位于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均能达到环境质量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则本项目各项污染物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消耗的能源、资源较小,企业在现有厂房内进行生产,资源利用上线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1.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情况分析如下表1.1-1。表1.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汇总“三线一单”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生态保护红线[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本项目位于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均能达到环境质量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则本项目各项污染物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消耗的能源、资源较小,企业在现有厂房内进行生产,资源利用上线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其他符合性分析1.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情况分析如下表1.1-1。表1.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汇总“三线一单”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生态保护红线[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本项目位于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均能达到环境质量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则本项目各项污染物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消耗的能源、资源较小,企业在现有厂房内进行生产,资源利用上线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1.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情况分析如下表1.1-1。表1.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汇总“三线一单”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生态保护红线[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本项目位于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均能达到环境质量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则本项目各项污染物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消耗的能源、资源较小,企业在现有厂房内进行生产,资源利用上线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1.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情况分析如下表1.1-1。表1.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汇总“三线一单”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生态保护红线[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本项目位于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均能达到环境质量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则本项目各项污染物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消耗的能源、资源较小,企业在现有厂房内进行生产,资源利用上线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C4028电子测量仪器制造、C3439其他物料搬运设备制造和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要从事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智能仓储设备和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选址属于“桐乡市崇福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320001)”,不属于该区禁止的负面清单项目。本项目属于C4028电子测量仪器制造、C3439其他物料搬运设备制造和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要从事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智能仓储设备和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选址属于“桐乡市崇福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320001)”,不属于该区禁止的负面清单项目。本项目属于C4028电子测量仪器制造、C3439其他物料搬运设备制造和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要从事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智能仓储设备和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选址属于“桐乡市崇福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320001)”,不属于该区禁止的负面清单项目。序号管控要求管控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2“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文件《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2]18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应布局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内;新增交通用地,可以选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但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应符合占用、准入条件,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且“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纳入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本项目位于桐乡市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不属于桐乡市划定的“三区三线”划定的限制区域(详见附图7),位于城镇建设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1.3“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目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已发布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嘉环发〔2024〕39号),但该文件中未对桐乡市的三线一单进行更新,因此,本次环评仍对照《桐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行分析。本项目位于桐乡市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对照《桐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属于“桐乡市崇福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320001)”。符合性对照见表1.3-1。表1.3-1桐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4—空间布局引导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2、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对不符合桐乡市重点支持产业导向的三类工业项目禁止准入,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3、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4、严格限制新、扩建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涉VOCs重污染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5、除热电行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6、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位于桐乡市崇福镇工业园区内,属于“C4028电子测量仪器制造、C3439其他物料搬运设备制造、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要工艺为机械加工、焊接、喷塑固化、注塑和组装,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设备均使用电能,不使用煤高污染等燃料,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新增的VOCs、颗粒物进行区域替代削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企业实行雨污分流,厂区与周边居住区之间相隔较远。符合污染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3、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4、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项目“三废”经相应的措施处理后能满足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新增废气污染物总量通过区域平衡替代削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企业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收集管线、生产车间均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对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2、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要求企业定期评估环境和健康风险。本项目将配套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本项目企业不属于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符合资源开发效率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能耗较小。符合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桐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控制方案》(桐政发〔2020〕22号)的要求。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桐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控制方案》(桐政发〔2020〕22号)的要求。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桐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控制方案》(桐政发〔2020〕22号)的要求。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桐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控制方案》(桐政发〔2020〕22号)的要求。—5—1.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符合性分析1.4.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以及《桐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可以维持周边环境质量现状,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新增污染物通过区域平衡替代削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14.2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桐乡市融杭区锦绣大道南东侧工业用地,主要从事光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智能仓储设备、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的生产。根据项目用地红线图,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用地规划的要求。对照《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不涉及港口码头项目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区内,土建工程不涉及风景名胜核心景区、海洋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且项目不涉及高污染、高耗能及落后淘汰生产工艺及设备,符合《浙江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C4028电子测量仪器制造、C3439其他物料搬运设备制造、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要从事光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智能仓储设备、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可依法平等进入。对照《嘉兴市当前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目—6—录》,本项目也不属于其中所列限制和禁止类项目。同时对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负面清单。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浙江省及嘉兴市产业政策的要求。1.5《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具体见表1.5-1。表1.5-1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录》,本项目也不属于其中所列限制和禁止类项目。同时对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负面清单。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浙江省及嘉兴市产业政策的要求。1.5《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具体见表1.5-1。表1.5-1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录》,本项目也不属于其中所列限制和禁止类项目。同时对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负面清单。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浙江省及嘉兴市产业政策的要求。1.5《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具体见表1.5-1。表1.5-1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序号负面清单项目情况1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港口码头项目建设。2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本项目不涉及港口码头项目建设。3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5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66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7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本项目不涉及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8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内。9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10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11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12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1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本)》中高污染类产品。1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露天矿山建设项目。15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8—序号环境风险物质名称生产单元名称所在位置CAS号最大存在总量t临界量t危险物质Q值1.机油公用工程油类仓库/0.625000.000242.切削液贮存单元油类仓库/0.625000.000243.危废(废切削液除外)环保工程危废暂存库/5.28500.10564.废切削液(COD大于10000的有机废液)环保工程危险暂存库/1.25100.125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0.23108考虑危险废物每三个月处置一次,最大暂存量按三个月产生量核算。经计算,Q<1,无需设置专项评价。4.7.3影响途径环境风险物质在储存过程中渗漏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土壤污染。4.7.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4.7.4.1危化品仓库风险防范措施危化品暂存在危化品库。危化品仓库应满足以下风险防范措施:a.危化品库周边建议设置导流渠和收集沟,地面防腐防渗,一旦发生泄漏时,收集沟内可收集泄漏的物料。b.项目方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c.项目方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危化品种类和数量以及相应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4.7.4.2危废仓库风险防范措施考虑危险废物每三个月处置一次,最大暂存量按三个月产生量核算。经计算,Q<1,无需设置专项评价。4.7.3影响途径环境风险物质在储存过程中渗漏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土壤污染。4.7.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4.7.4.1危化品仓库风险防范措施危化品暂存在危化品库。危化品仓库应满足以下风险防范措施:a.危化品库周边建议设置导流渠和收集沟,地面防腐防渗,一旦发生泄漏时,收集沟内可收集泄漏的物料。b.项目方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c.项目方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危化品种类和数量以及相应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4.7.4.2危废仓库风险防范措施考虑危险废物每三个月处置一次,最大暂存量按三个月产生量核算。经计算,Q<1,无需设置专项评价。4.7.3影响途径环境风险物质在储存过程中渗漏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土壤污染。4.7.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4.7.4.1危化品仓库风险防范措施危化品暂存在危化品库。危化品仓库应满足以下风险防范措施:a.危化品库周边建议设置导流渠和收集沟,地面防腐防渗,一旦发生泄漏时,收集沟内可收集泄漏的物料。b.项目方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c.项目方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危化品种类和数量以及相应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4.7.4.2危废仓库风险防范措施考虑危险废物每三个月处置一次,最大暂存量按三个月产生量核算。经计算,Q<1,无需设置专项评价。4.7.3影响途径环境风险物质在储存过程中渗漏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土壤污染。4.7.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4.7.4.1危化品仓库风险防范措施危化品暂存在危化品库。危化品仓库应满足以下风险防范措施:a.危化品库周边建议设置导流渠和收集沟,地面防腐防渗,一旦发生泄漏时,收集沟内可收集泄漏的物料。b.项目方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c.项目方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危化品种类和数量以及相应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4.7.4.2危废仓库风险防范措施考虑危险废物每三个月处置一次,最大暂存量按三个月产生量核算。经计算,Q<1,无需设置专项评价。4.7.3影响途径环境风险物质在储存过程中渗漏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土壤污染。4.7.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4.7.4.1危化品仓库风险防范措施危化品暂存在危化品库。危化品仓库应满足以下风险防范措施:a.危化品库周边建议设置导流渠和收集沟,地面防腐防渗,一旦发生泄漏时,收集沟内可收集泄漏的物料。b.项目方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c.项目方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危化品种类和数量以及相应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4.7.4.2危废仓库风险防范措施考虑危险废物每三个月处置一次,最大暂存量按三个月产生量核算。经计算,Q<1,无需设置专项评价。4.7.3影响途径环境风险物质在储存过程中渗漏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土壤污染。4.7.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4.7.4.1危化品仓库风险防范措施危化品暂存在危化品库。危化品仓库应满足以下风险防范措施:a.危化品库周边建议设置导流渠和收集沟,地面防腐防渗,一旦发生泄漏时,收集沟内可收集泄漏的物料。b.项目方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c.项目方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危化品种类和数量以及相应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4.7.4.2危废仓库风险防范措施考虑危险废物每三个月处置一次,最大暂存量按三个月产生量核算。经计算,Q<1,无需设置专项评价。4.7.3影响途径环境风险物质在储存过程中渗漏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土壤污染。4.7.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4.7.4.1危化品仓库风险防范措施危化品暂存在危化品库。危化品仓库应满足以下风险防范措施:a.危化品库周边建议设置导流渠和收集沟,地面防腐防渗,一旦发生泄漏时,收集沟内可收集泄漏的物料。b.项目方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c.项目方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危化品种类和数量以及相应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4.7.4.2危废仓库风险防范措施考虑危险废物每三个月处置一次,最大暂存量按三个月产生量核算。经计算,Q<1,无需设置专项评价。4.7.3影响途径环境风险物质在储存过程中渗漏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土壤污染。4.7.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4.7.4.1危化品仓库风险防范措施危化品暂存在危化品库。危化品仓库应满足以下风险防范措施:a.危化品库周边建议设置导流渠和收集沟,地面防腐防渗,一旦发生泄漏时,收集沟内可收集泄漏的物料。b.项目方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c.项目方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危化品种类和数量以及相应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4.7.4.2危废仓库风险防范措施—76—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危废仓库应满足以下风险防范措施:a.危险废物的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b.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贮存场周边建议设置导流渠和收集沟,地面防腐防渗,一旦发生泄漏时,收集沟内可收集泄漏的物料。为加强管理,贮存场应按《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要求设置指示牌;c.项目方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d.项目方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危废种类和数量以及相应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4.7.4.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化品仓库和危废仓库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分区暂存,定期检查原料包装;远离火种,排除火灾隐患;预留空置包装,以保证泄漏物料可及时存放。废气处理设施施建立环保责任制度,落实到人、明确职责;责任人每天巡回检查,及时发现缺陷,及时上报、尽早处理;检修岗位设立设备检修维护台账,为检修提供依据;值班人员发现故障时,及时分析原因,进行必要的操作与调整,如无法及时消除,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厂区内设置应急堵漏物资,能保证泄露的危险物质能在车间内得到有效处理,不会污染厂区其他地面,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或土壤。本项目为新建厂房项目,考虑企业后续发展,企业应按规范要求落实事故应急池与雨水排放口截止阀、切向阀的建设。事故池要建设在雨水排放口附近,实现突发环境事件时废水自流。企业要从建设、生产、污染防治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7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机器人焊接废气DA001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至53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环境喷塑废气DA002颗粒物收集后经“大旋风+脉冲布袋”二级回收系统处理后至53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环境固化废气DA003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收集后直接至53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环境注塑废气DA004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收集后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至53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大气环境激光切割废气颗粒物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大气环境手工焊接废气无组织颗粒物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大气环境切削液挥发有机废气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少,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排出/大气环境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加强废气收集和车间密闭《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大气环境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加强废气收集和车间密闭《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环境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加强废气收集和车间密闭《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地表水环境DW001化学需氧量、氨氮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声环境生产设备噪声(等效声级)1)车间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车间中间。2)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并采取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正常运行时关闭门窗。3)厂区内设置专门的站房,将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布置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声环境生产设备噪声(等效声级)在站房内。4)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包括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破损布袋及集尘、废塑粉、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焊丝、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磨削油泥、废油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焊丝、废塑粉和破损布袋出售给物资公司,废机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磨削油泥和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包括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破损布袋及集尘、废塑粉、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焊丝、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磨削油泥、废油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焊丝、废塑粉和破损布袋出售给物资公司,废机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磨削油泥和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包括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破损布袋及集尘、废塑粉、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焊丝、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磨削油泥、废油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焊丝、废塑粉和破损布袋出售给物资公司,废机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磨削油泥和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包括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破损布袋及集尘、废塑粉、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焊丝、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磨削油泥、废油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焊丝、废塑粉和破损布袋出售给物资公司,废机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磨削油泥和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化品仓库和危废仓库地面防腐防渗,废水纳管排放,化粪池和管道衔接装置等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防漏、防渗措施,定期检查管道,禁止在管道上放置重物。危化品仓库和危废仓库地面防腐防渗,废水纳管排放,化粪池和管道衔接装置等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防漏、防渗措施,定期检查管道,禁止在管道上放置重物。危化品仓库和危废仓库地面防腐防渗,废水纳管排放,化粪池和管道衔接装置等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防漏、防渗措施,定期检查管道,禁止在管道上放置重物。危化品仓库和危废仓库地面防腐防渗,废水纳管排放,化粪池和管道衔接装置等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防漏、防渗措施,定期检查管道,禁止在管道上放置重物。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厂区内及周围的绿化工作,尽量提高厂区及四周的绿化覆盖率,这样可使对生态的影响降至最小,由于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不多,且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基本不会造成生态影响。加强厂区内及周围的绿化工作,尽量提高厂区及四周的绿化覆盖率,这样可使对生态的影响降至最小,由于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不多,且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基本不会造成生态影响。加强厂区内及周围的绿化工作,尽量提高厂区及四周的绿化覆盖率,这样可使对生态的影响降至最小,由于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不多,且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基本不会造成生态影响。加强厂区内及周围的绿化工作,尽量提高厂区及四周的绿化覆盖率,这样可使对生态的影响降至最小,由于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不多,且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基本不会造成生态影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关注危废仓库。定期检查危废的储存情况;要求四周设置导流沟,若物料泄漏,可将泄漏液体有效收集在车间。重点关注危废仓库。定期检查危废的储存情况;要求四周设置导流沟,若物料泄漏,可将泄漏液体有效收集在车间。重点关注危废仓库。定期检查危废的储存情况;要求四周设置导流沟,若物料泄漏,可将泄漏液体有效收集在车间。重点关注危废仓库。定期检查危废的储存情况;要求四周设置导流沟,若物料泄漏,可将泄漏液体有效收集在车间。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为了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好本工程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业主单位应设置环保管理部门,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拟建工程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本次评价根据企业的自身特点及污染物产生情况,提出针对该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1)环境管理机构的建设:企业应长期设置专职环境管理机构,负责整个企业的环保工作,配置兼职管理人员1人。(2)管理要求内容:①制定全厂环保规章制度及环保岗位规章制度,检查制度落实情况。②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③负责厂内环境监测工作,汇总各产污环节,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环保工作,配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环保工作。④加强机械设备维修,确保设备正常并高效运行,落实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危废处置工作;并根据污染物监测结果、设备运行指标等做好统计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⑤搞好环境保护宣传和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及技术培训等工作。为了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好本工程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业主单位应设置环保管理部门,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拟建工程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本次评价根据企业的自身特点及污染物产生情况,提出针对该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1)环境管理机构的建设:企业应长期设置专职环境管理机构,负责整个企业的环保工作,配置兼职管理人员1人。(2)管理要求内容:①制定全厂环保规章制度及环保岗位规章制度,检查制度落实情况。②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③负责厂内环境监测工作,汇总各产污环节,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环保工作,配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环保工作。④加强机械设备维修,确保设备正常并高效运行,落实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危废处置工作;并根据污染物监测结果、设备运行指标等做好统计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⑤搞好环境保护宣传和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及技术培训等工作。为了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好本工程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业主单位应设置环保管理部门,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拟建工程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本次评价根据企业的自身特点及污染物产生情况,提出针对该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1)环境管理机构的建设:企业应长期设置专职环境管理机构,负责整个企业的环保工作,配置兼职管理人员1人。(2)管理要求内容:①制定全厂环保规章制度及环保岗位规章制度,检查制度落实情况。②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③负责厂内环境监测工作,汇总各产污环节,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环保工作,配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环保工作。④加强机械设备维修,确保设备正常并高效运行,落实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危废处置工作;并根据污染物监测结果、设备运行指标等做好统计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⑤搞好环境保护宣传和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及技术培训等工作。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排污口规范化根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企业所有排放口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排污口标志牌。(1)污水排放口根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对厂区外排的主要水污染物进行监测,根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企业所有排放口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排污口标志牌。(1)污水排放口根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对厂区外排的主要水污染物进行监测,根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企业所有排放口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排污口标志牌。(1)污水排放口根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对厂区外排的主要水污染物进行监测,—80—在建设项目的总排放口设置采样点,在排污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2)废气排放口根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对厂区外排的主要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在建设项目的总排放口设置采样点,在排污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3)固定噪声排放源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企业边界噪声敏感点且对外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4)设置标志牌要求标志牌应设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如标志牌、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等)属环保设施,排污单位必须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各环保标志详见下表。表5-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在建设项目的总排放口设置采样点,在排污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2)废气排放口根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对厂区外排的主要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在建设项目的总排放口设置采样点,在排污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3)固定噪声排放源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企业边界噪声敏感点且对外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4)设置标志牌要求标志牌应设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如标志牌、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等)属环保设施,排污单位必须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各环保标志详见下表。表5-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在建设项目的总排放口设置采样点,在排污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2)废气排放口根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对厂区外排的主要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在建设项目的总排放口设置采样点,在排污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3)固定噪声排放源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企业边界噪声敏感点且对外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4)设置标志牌要求标志牌应设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如标志牌、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等)属环保设施,排污单位必须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各环保标志详见下表。表5-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在建设项目的总排放口设置采样点,在排污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2)废气排放口根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对厂区外排的主要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在建设项目的总排放口设置采样点,在排污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3)固定噪声排放源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企业边界噪声敏感点且对外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4)设置标志牌要求标志牌应设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如标志牌、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等)属环保设施,排污单位必须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各环保标志详见下表。表5-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简介:污水排放口提示图形符号污水排放口表示污水向水体排放简介:噪声排放源警告图形符号噪声排放源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简介:噪声排放源提示图形符号噪声排放源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简介:固体废物提示图形符号表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D简介:废气排放源提示图形符号废气排放源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简介:危险废物提示图形符号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排污许可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属于“三十五、仪器仪表制造业--专用仪器仪表制造402,”,本项目不涉及通用工序,属于登记管理,因此本项目排污许可管理级别为登记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属于“三十五、仪器仪表制造业--专用仪器仪表制造402,”,本项目不涉及通用工序,属于登记管理,因此本项目排污许可管理级别为登记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属于“三十五、仪器仪表制造业--专用仪器仪表制造402,”,本项目不涉及通用工序,属于登记管理,因此本项目排污许可管理级别为登记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属于“三十五、仪器仪表制造业--专用仪器仪表制造402,”,本项目不涉及通用工序,属于登记管理,因此本项目排污许可管理级别为登记管理。—81—六、结论浙江华硕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0套光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15套智能仓储设备、180套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新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控制要求,且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发展总体规划;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第三条);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四性五不准”的要求。且项目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定,加强环保管理,项目的实施可行。—82—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VOCs0000.19900.1990.199废气颗粒物0001.35501.3551.355废水废水量0003060030603060废水CODCr0000.12200.1220.122废水NH3-N0000.00600.0060.00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金属边角料0000(233)00(233)0(23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塑料边角料0000(2)00(2)0(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0000(5)00(5)0(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焊丝0000(2)00(2)0(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塑粉0000(0.418)00(0.418)0(0.41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破损布袋0000(0.5)00(0.5)0(0.5)危险废物废机油0000(2)00(2)0(2)危险废物废油桶0000(0.18)00(0.18)0(0.18)危险废物废切削液桶0000(0.18)00(0.18)0(0.18)危险废物废含油抹布和手套0000(0.1)00(0.1)0(0.1)危险废物废切削液0000(5)00(5)0(5)危险废物含切削液金属屑0000(15)00(15)0(15)危险废物磨削油泥0000(2)00(2)0(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0000(2.151)00(2.151)0(2.151)—83—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84——8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光学视觉智能筛选设备 智能仓储设备 新能源装配机械设备新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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