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招标采购公告(中山市东凤镇东和平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2024)
终止合同公示
杨炎华
有租用
我小区的薛裕祥塘单元号001(约8.5亩),租期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由于东和平村发展建设需要,规划在我小区薛裕祥塘作尾水处理设施建设,为周边鱼塘尾水处理作中转使用
,经与杨炎华有协商一致,并经小区股东户代表、村“两委”会议表决通过,与杨炎华有终止相关的租赁合同,现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1、终止时间:自 2024年12月31日起,我小区终止与杨炎华签订的合同。
2、杨炎华需要在合同期满后,将鱼塘土地的使用权交换给我小区。逾期清理的,鱼塘土地上的附着物无条件归小区集体所有,不作任何补偿。
3、经小区集体验收通过收回鱼塘,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租户缴清租金的情况下于2025年1月31日前退还给杨炎华。
4、本次终止合同事宜,均不属双方违约,互不追究双方责任,不作任何补偿
5、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
特此公示
东和平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第十二小区)
2024年12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