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整治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
建设单位:杭州京杭运河二通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1、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5日~2025年1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海港
联系电话:1616531676
建设单位:杭州京杭运河二通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备注:
附件1:京杭运河新开挖段环保验收调查报告 公示版.pdf
附件2:京杭运河新开挖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41212.docx
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意见2024年12月12日,杭州京杭运河二通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京杭运河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工程起点为博陆,沿临平与桐乡的边界往南新辟航道,在杭州与嘉兴的边界附近穿320国道、沪杭铁路、沪杭高速公路、杭浦高速公路、杭州绕城公路、德胜路,终于八堡船闸上游引航道,全长23.4km,全线采用限制性Ⅲ级双线航道标准,通航水深3.2m,航道底宽45m,航道标准面宽70m,新建护岸43.41km,加固护岸0.8km,航道防冲加固4.36公里。新建桥梁21座(本次验收19座),新建临平博陆东洋埭综合服务区、南庄应急锚地、嘉兴海宁前进服务区、杭州德胜远程待泊区,博陆至八堡段水利设施工程桥梁主墩防护工程及建设航道标志、视频监控等设施和航道绿化工程。2、建设过程及环境保护审批情况2011年7月,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完成了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2012年1月31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以浙环建[2012]8号文对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最早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本次验收项目于2019年4月28日开工,2023年6月21日主线交工,2023年7月18日正式通航,2024年3月24日绿化完工。项目建设期间及试运行期间无环境投诉、违法或环保处罚记录。3、投资情况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项目总投资为478578.04万元(未决算),环保投资(不包含绿化配套工程)约为9779.2万元。4、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K’13+298~K’36+696)及配套环保设施。二、工程变动情况本项目新增南庄应急锚地一处,桥梁工程数量有所调整,工程其他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以上变更不会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增加,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验收管理。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1、废水防治措施各标段项目部在拌合站、预制厂内设置废水沉淀池,经三级沉淀池后回用于生产。基坑废水、吹填废水经沉淀后排放。运营期船舶生活污水在服务区接收上岸,东洋埭综合服务区设置船舶生活污水智能接收装置,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当地污水处理厂,海宁前进水上服务区设置船舶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装置和预处理装置,油污水经气浮处理后进化粪池纳入当地污水处理厂,德胜锚泊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定期清运。2、固废防治措施经调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均采用垃圾桶进行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航道开挖土方用于本工程回填土、绿化用土和沿线其他建设工程用土、制砖。运营期,航道定期有水上清理船清理水上各类垃圾、浮萍。东洋埭、海宁前进服务区和德胜远程待泊区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城镇垃圾清运系统进行统一处置。海宁前进水上服务区油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油污委托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单位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使车辆、船舶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施工期间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未接到有关噪声影响的投诉。运营期,桥梁两侧敏感点设置了2448米声屏障,航道沿线有一定宽度绿化带及禁鸣等管理手段可以减少噪声影响。4、大气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船舶均设置篷布覆盖,施工单位配备洒水车,对工程场地和临时施工道路进行洒水,裸露地面及临时堆土铺盖防尘网等防尘措施。5、生态保护措施工程建设期间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均得到恢复植被和移交。工程沿线生态恢复良好。4、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根据验收调查期间船流量统计,现状监测时记录的船流量为148艘/天。1、水环境调查结论运营期船舶生活污水和油污水经船舶自带的污水收集暂存后在服务区接收上岸,油污水由油污水设备处理和生活污水一起经纳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水体。服务区和待泊区各类污水监测结果显示,污水排放口各项监测指标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纳管要求。航道水质监测结果表明,航道水质监测指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2、声环境调查结论根据监测结果分析,航道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夜间噪声级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3、环境空气调查结论根据航道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工程沿线二氧化氮小时平均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4、生态环境调查结论工程临时用地已恢复或移交。航道护岸绿化较好,环评及批复提出生态保护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工程对沿线生态环境影响较小。5、公众参与调查结论公众意见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工程沿线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五、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根据调查,项目落实了各项生态环境保持措施,废水达标排放或者委托清运,航道水质符合水功能区要求,航道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可以达标,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六、验收结论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阶段总体一致,项目无重大变动;项目在建设及运行期间,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设过程中未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八条中规定的不予通过的情形。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七、后续要求和建议1、按照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完善全部环境保护验收资料。2、加强运营期声环境敏感点的跟踪监测,声环境敏感点出现超标且扰民的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3、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污染物处理设施长期稳定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4、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应急物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八、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杭州京杭运河二通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2日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航道整治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