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制品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公示类型:
批后公示

业务类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名称:
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股份经济联合社

法人代表:
刘思敏

营业执照:
N2441900779956355X

用地位置:
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社区

2024-20-1063工程证附件.pdf
2024-20-1063工程证.pdf
东莞市力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 人防意见书.pdf
2024-20-1065工程证附件.pdf
2024-20-1064工程证附件.pdf
东莞市力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 审批总平面图.pdf
2024-20-1064工程证.pdf
2024-20-1065工程证.pdf

建设单位(个人)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项目名称东莞市力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1号厂房建设位置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社区建设规模1幢7层总建筑面积为12801.57平方米附图及附件名称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附图及附件名称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19002023GG0161312号编号:2024-20-106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颁发此证。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发证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日期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2024年12月16日力。2024年12月17日15时35分25秒东莞市免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意见书编号:2024-20-11CM061项目代码2212-441900-04-01-8936512212-441900-04-01-8936512212-441900-04-01-893651项目名称东莞市力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东莞市力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东莞市力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股份经济联合社总建筑面积(m²)37743.95项目地址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社区工程项目类型工业建筑市自然资源局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27号)、《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粤人防办发(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免建条件,可免建防空地下室。如不服本审批意见书,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4年12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27号)、《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粤人防办发(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免建条件,可免建防空地下室。如不服本审批意见书,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4年12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27号)、《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粤人防办发(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免建条件,可免建防空地下室。如不服本审批意见书,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4年12月13日备注原审批意见书作废,编号2024-20-10CM031,日期2024年7月5日。建筑单包括:1号广房,2号厂房,1、2号门卫室及地下消防池。原审批意见书作废,编号2024-20-10CM031,日期2024年7月5日。建筑单包括:1号广房,2号厂房,1、2号门卫室及地下消防池。原审批意见书作废,编号2024-20-10CM031,日期2024年7月5日。建筑单包括:1号广房,2号厂房,1、2号门卫室及地下消防池。联系地址:东东莞市东城路莞城段268号联系电话:0769-26983276interface return error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19002023GG0162316号编号:2024-20-106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Li日期2024年1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19002023GG0162316号编号:2024-20-106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Li日期2024年12月16日建设单位(个人)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股份经济联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19002023GG0162316号编号:2024-20-106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Li日期2024年12月16日建设项目名称东莞市力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2号厂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19002023GG0162316号编号:2024-20-106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Li日期2024年12月16日建设位置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19002023GG0162316号编号:2024-20-106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Li日期2024年12月16日建设规模1幢8层总建筑面积为24161.45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19002023GG0162316号编号:2024-20-106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Li日期2024年12月16日附图及附件名称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附图及附件名称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4年12月17日15时37分46秒建设单位(个人)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项目名称东莞市力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1、2号门卫室及地下消防池建设位置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社区建设规模1幢1(1)层总建筑面积为780.93平方米附图及附件名称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附图及附件名称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19002023GG0163346)编号:2024-20-106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颁发此证。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发证机关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日期2024年12月16日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4年12月17日15时39分17秒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胶制品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