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医护床建设 氨氮 总磷招标采购公告(2024)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添康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33040067955675XQ
建设单位法人:克劳斯·柏林霍特
建设单位联系人:金超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3758301661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新南洋路465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添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张智能医护床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0-330411-99-02-443209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30-C2130-金属家具制造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新南洋路465号
中心坐标:经度:120.7029 纬度: 30.81382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3-09-01
环评审批文号:嘉环秀备〔2023〕31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40067955675XQ001Q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19-11-27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71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80.0
运营单位名称 :添康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3040067955675XQ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添康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3040067955675XQ
验收监测单位 :嘉兴弘正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30411MA2CUPLC5R
竣工时间 :2024-05-31
调试起始时间 :2024-06-01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0-10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12-17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5-01-14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网站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改建
实际建设情况 :改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未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年产50万张智能医护床
实际建设情况 :年产 25 万张智能医护床
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次验收未阶段性验收。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开料和机加工+焊接、组装+脱脂+硅烷化处理或抛丸+脱脂后经 2 道水洗、1 道喷淋,1 道水洗水溢流排放、2 道水洗水和喷淋水回流至 1 道水洗工序;硅烷化处理后经 2 道水洗、1 道喷淋和 1 道滴淋,1道水洗水溢流排放、2 道水洗水、喷淋水回流至 1 道水洗工序+清洗后的部件需进行烘干+送入喷粉间进行喷粉+组装时海绵等需采用热熔胶黏合,纺织品需经缝纫加工,组装得到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入库,不合格的产品拆解返修至合格。
实际建设情况 :开料和机加工+焊接、组装+脱脂+硅烷化处理或抛丸+脱脂后经 2 道水洗、1 道喷淋,1 道水洗水溢流排放、2 道水洗水和喷淋水回流至 1 道水洗工序;硅烷化处理后经 2 道水洗、1 道喷淋和 1 道滴淋,1道水洗水溢流排放、2 道水洗水、喷淋水回流至 1 道水洗工序+清洗后的部件需进行烘干+送入喷粉间进行喷粉+组装时海绵等需采用热熔胶黏合,纺织品需经缝纫加工,组装得到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入库,不合格的产品拆解返修至合格。
变动情况及原因 :未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利用现有厂内废水预处理设施,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厂内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 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垃圾一起纳入管网,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 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焊接废气分区收集,经滤网+滤筒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抛丸粉尘经滤网+滤筒处理后接入排气筒 DA001 排放。 喷粉粉尘滤芯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废气经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烘干废气接入排气筒 DA004排放。黏合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5)排放。 在设备选型上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局部隔声措施,并对其 基础设减振措施;厂房隔声等。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皂化液,脱脂废液/渣,硅烷渣,机油废包装物,危险废包装物,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泥,含油抹布、手套,污泥,废压滤布,废活性炭,废金属,废布料,一般废包装物,回收粉尘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暂时在厂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金属、废布料、一般废包装物、回收粉尘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分类存放在一般固废仓库;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符合规范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落实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利用现有厂内废水预处理设施,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厂内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垃圾一起纳入管网,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抛丸粉尘、喷粉粉尘、烘干废气、固化废气、黏合废气。 ①焊接废气:车间焊接设备分为两个区块,分别在焊接作业处设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部分焊接废气经滤网+滤筒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1排放,其余部分焊接废气经高压静电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②抛丸粉尘:企业有抛丸机 2台,抛丸机各自配备滤筒对颗粒物进行处理,抛丸机为密闭设备,抛丸粉尘经处理了后接入 DA001 排放。 ③喷粉粉尘:塑粉喷粉过程中有喷粉粉尘产生,喷粉间为密闭间,喷粉粉尘经滤筒处理后通过 2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3)。 ④烘干废气、固化废气:烘干烘道和固化烘道均为密闭烘道,固化废气收集至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 2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4)。烘干废气也通过 DA004 排气筒排放。脱脂-硅烷化清洗后烘干和喷粉后固化工序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热源,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但其燃烧过程仍会产生废气。 ⑤黏合废气:热熔胶使用过程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在黏合作业处设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2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5)。 已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音措施;对风机加装消声器;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同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本项目废皂化液,脱脂废液/渣,硅烷渣,机油废包装物,危险废包装物,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泥,含油抹布、手套,污泥,废压滤布,废活性炭委托嘉兴市云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废金属,废布料,一般废包装物,回收粉尘由企业统一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的排放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 起施行)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排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 起施行)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变动情况及原因 :目前项目实际变更情况为:通过审批的焊接废气分区收集,经滤 网+滤筒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目前实际为焊接 废气分区收集,部分焊接废气经滤网+滤筒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 排放,其余焊接废气经高压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实际建设情况 :无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6390.0
9450.0
0.0
0.0
6390.0
6390.0
COD(吨/年)
0.0
0.32
0.473
0.0
0.0
0.32
0.32
氨氮(吨/年)
0.0
0.032
0.047
0.0
0.0
0.032
0.032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3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2.806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2.076
2.235
0.0
0.0
2.076
2.076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266
0.45
0.0
0.0
0.266
0.266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厂内废水预处理设施
污染物入网标准执行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 氮入网标准执行《工业 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 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本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利用现有厂内废水预处理设施,清洗废 水、喷淋废水经厂内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 入管网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废水入管网口的水质中 pH 范围达到《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 油类的浓度日均值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 标准;氨氮、总磷的浓度日均值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 值》(DB33/887-2013)的相关标准。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 石油类的单项次达标率为 100%。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焊接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 -1996)
部分焊接废气 经高压静电除 尘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排放 (DA002), 其余焊接废气 经滤网+滤筒 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排放(DA001)
焊接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和粘合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低于《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速率相关限值;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抛丸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经设备自带滤 筒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排放(DA001)
抛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低于《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速率相关限值;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喷粉粉尘处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 46-2018)
经滤筒处理后 通过 25m 高排 气筒排放 (DA003)
喷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 固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的有组织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烘干固化废气处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 4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
密闭收集后经 水喷淋+除雾+ 二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通过 25m 高排气筒 排放(DA004)
固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低于《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 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 号)中相关要求;固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的有组织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黏合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 -1996);《恶 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4554 -93)
集气罩收集后 经二级活性炭 吸附处理后通 过 25m 高排气 筒排放(排气 筒编号 DA005)
黏合废气处理设施出口臭气浓度的有组织排放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粘合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低于《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速率相关限值;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噪声防治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机加工设备,喷涂线、风机及空压机等设备。企业 已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音措施; 对风机加装消声器;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同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要求,即厂界昼间 65dB(A)。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废水利用现有厂内废水预处理设施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废水利用现有厂内废水预处理设施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护航经济稳进提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嘉环发[2022]36号)、秀洲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进行2倍削减替代的通知》及相关规定,CODCr和NH3-N按照削1增1的区域平衡削减方案,SO2、NOX、颗粒物和VOCs按照削2增1的区域平衡削减方案,则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为CODCr0.004t/a、SO20.140t/a、NOX3.456t/a、颗粒物3.024t/a、VOCs0.824t/a,总量控制指标来自秀洲区排污权交易中心储备库。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护航经济稳进提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嘉环发[2022]36号)、秀洲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进行2倍削减替代的通知》及相关规定,CODCr和NH3-N按照削1增1的区域平衡削减方案,SO2、NOX、颗粒物和VOCs按照削2增1的区域平衡削减方案,则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为CODCr0.004t/a、SO20.140t/a、NOX3.456t/a、颗粒物3.024t/a、VOCs0.824t/a,总量控制指标来自秀洲区排污权交易中心储备库。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医护床建设 氨氮 总磷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