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粒车间升级改造生产线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造粒车间升级改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湖南省新化县鑫星电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造粒车间升级改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见附件)。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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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造粒车间升级改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娄底市生态娄环新审[2024]27号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造粒车间升级改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湖南省新化县鑫星电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造粒车间升级改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桑梓镇桑梓村三组(桑梓厂区内),属改扩建项目。地理坐标:东经111°224.927”,北纬27°4351.556”。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一栋造粒车间,配套建设其生产设备与环保设备,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年新增造粒粉2000吨;同时生活污水变更为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新化县桑梓镇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变更为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循环使用,部分外排至桑梓镇污水处理厂;六号厂房内原有4台喷雾造粒塔优化为4台离心式造粒塔;七号厂房内流延片工序及其配套设施搬迁。项目占地面积2000m,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的8.75%。湖南欣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在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进行建设、运营,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你单位应严格依照环评报告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过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部分循环使用,部分外排至桑梓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新化县桑梓镇污水处理厂。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溶胶废气,通过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21)排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投料粉尘,加强厂房封闭;球磨粉尘、筛分粉尘通过密闭设备处理,颗粒物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6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造粒废气,采取布袋除尘(三套)+15m排气筒(DA022至DA024)排放,颗粒物、S0和NO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修改单标-2-准,VOC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标准要求。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废活性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收集到的粉尘、不合格产品,暂存态环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含铁杂质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和保养设备、增设绿化带、加强出入车辆管理等态措施,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并制定完善的环境监测计划;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搞好应急演练杜绝发生污染事故,确保区域环境安全。6.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00.03t/a、NO0.13t/a。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3-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应依法完成相应的排污许可申领手续,并接受我局的日常监督检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18日i抄送:新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12月18日印发-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造粒车间升级改造生产线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