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搬迁招标采购公告(2024)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关于对《致新药业(山东)有限公司实验室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致新药业(山东)有限公司实验室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1-86163280 
通讯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朝阳街9号 
邮    编:25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拟审批文件(附件)

1
致新药业(山东)有限公司实验室搬迁项目
天桥区
致新药业(山东)有限公司
中瑞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致新药业(山东)有限公司实验室搬迁项目拟审批文件.pdf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一、项目概况致新药业(山东)有限公司实验室搬迁项目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梓东大道299号鑫茂齐鲁科技城70号楼3层、4层。产品研发阶段主要包括调研阶段、实验阶段、质检阶段等,每种产品研发过程约2-6个月不等,研发过程中可能存在多个产品交叉研发阶段。实验室研发过程仅包括产品技术研发与优化,不涉及生产,项目研发实验均在实验室内进行,属于小试实验室范畴。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1006.48m2。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两次后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山东清正新材料产业园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厂界废气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三)合理布置各类噪声源,并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实验废液、实验固废、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危废暂存间内妥善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五)废气排放要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三、公众参与情况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验室搬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