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填料及金属件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海盐得胜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金属填料及金属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1
年产9000吨金属填料及金属件技改项目
海盐县百步镇合纤工业园区(原厂区)
海盐得胜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12.19
海盐得胜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金属填料及金属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9000吨金属填料及金属件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海盐得胜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图附图3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实景图附图4厂区总平布置图附图5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6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海盐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8海盐县“三区三线”图附图9现场踏勘图附件附件1备案通知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不动产权证附件4原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附件5入网权证附件6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附件7危废承诺书附件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承诺书附件9总量平衡方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年产9000吨金属填料及金属件技改项目年产9000吨金属填料及金属件技改项目年产9000吨金属填料及金属件技改项目年产9000吨金属填料及金属件技改项目年产9000吨金属填料及金属件技改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405-330424-07-02-9316302405-330424-07-02-9316302405-330424-07-02-9316302405-330424-07-02-9316302405-330424-07-02-931630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合纤工业园区(原厂区)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合纤工业园区(原厂区)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合纤工业园区(原厂区)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合纤工业园区(原厂区)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合纤工业园区(原厂区)地理坐标地理坐标(120度47分32.490秒,30度32分12.690秒)(120度47分32.490秒,30度32分12.690秒)(120度47分32.490秒,30度32分12.690秒)(120度47分32.490秒,30度32分12.690秒)(120度47分32.490秒,30度32分12.69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2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70-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2-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70-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2-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70-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2-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405-330424-07-02-9316302405-330424-07-02-9316302405-330424-07-02-931630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1350环保投资(万元)353535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2.6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336.44336.44336.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专项设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否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涉及否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不涉及否界量3的建设项目生态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规划情况规划情况无无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无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无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1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见表1-2。表1-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1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见表1-2。表1-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1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见表1-2。表1-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1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见表1-2。表1-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1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见表1-2。表1-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合纤工业园区(原厂区),项目不新征用地及新建厂房,在企业现有厂区内实施。根据“海盐县三区三线-生态红线图”,本项目不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合纤工业园区(原厂区),项目不新征用地及新建厂房,在企业现有厂区内实施。根据“海盐县三区三线-生态红线图”,本项目不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合纤工业园区(原厂区),项目不新征用地及新建厂房,在企业现有厂区内实施。根据“海盐县三区三线-生态红线图”,本项目不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合纤工业园区(原厂区),项目不新征用地及新建厂房,在企业现有厂区内实施。根据“海盐县三区三线-生态红线图”,本项目不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区域2023年度环境空气为达标区;水环境和声环境均可达标且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理,废气通过区域总量平衡替代。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区域2023年度环境空气为达标区;水环境和声环境均可达标且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理,废气通过区域总量平衡替代。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区域2023年度环境空气为达标区;水环境和声环境均可达标且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理,废气通过区域总量平衡替代。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区域2023年度环境空气为达标区;水环境和声环境均可达标且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理,废气通过区域总量平衡替代。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盐政办发[2020]73号)及《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本项目符合其管控要求,不属于该管控单元负面清单范围,具体分析如下表1-2。项目的建设符合其环境准入管控要求。根据《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盐政办发[2020]73号)及《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本项目符合其管控要求,不属于该管控单元负面清单范围,具体分析如下表1-2。项目的建设符合其环境准入管控要求。根据《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盐政办发[2020]73号)及《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本项目符合其管控要求,不属于该管控单元负面清单范围,具体分析如下表1-2。项目的建设符合其环境准入管控要求。根据《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盐政办发[2020]73号)及《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本项目符合其管控要求,不属于该管控单元负面清单范围,具体分析如下表1-2。项目的建设符合其环境准入管控要求。由表1-2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1.2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盐政办发[2020]73号)及《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盐政办发[2024]22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具体情况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3本项目与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由表1-2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1.2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盐政办发[2020]73号)及《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盐政办发[2024]22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具体情况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3本项目与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由表1-2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1.2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盐政办发[2020]73号)及《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盐政办发[2024]22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具体情况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3本项目与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由表1-2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1.2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盐政办发[2020]73号)及《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盐政办发[2024]22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具体情况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3本项目与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由表1-2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1.2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盐政办发[2020]73号)及《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盐政办发[2024]22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具体情况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3本项目与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由表1-2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1.2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盐政办发[2020]73号)及《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盐政办发[2024]22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具体情况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3本项目与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序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本项目已由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备案信息表,符合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符合2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根据工业项目分类表,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符合3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不属于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行业。符合4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本项目不涉及VOCs的排放符合5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集聚区,本次项目车间与敏感点之间距离超过50m。符合6污染物排污染物排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所需总量指标在海盐县区域内调剂平衡。符合77放管控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本项目主要为专用设备制造业,本项目属于二类项目,各类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符合88放管控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符合99放管控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符合符合1010放管控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项目拟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将采取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对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符合符合1111放管控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本项目非重点行业1212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要求企业定期评估环境和健康风险。符合符合1313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要求企业建立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企业不属于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需编制应急预案。符合符合141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能资源使用仅涉及电、水、天然气,要求企业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符合表1-4本项目与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序号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环境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性1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本项目位于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步镇合纤工业园区,属于工业园区,主要从事专用设备制造;根据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信息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准入要求本项目位于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步镇合纤工业园区,属于工业园区,主要从事专用设备制造;根据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信息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准入要求本项目位于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步镇合纤工业园区,属于工业园区,主要从事专用设备制造;根据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信息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准入要求符合2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本项目从事专用设备制造,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水平可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从事专用设备制造,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水平可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从事专用设备制造,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水平可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3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不属于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本项目不属于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本项目不属于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符合4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符合5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工业园区,与周边居民距离较远,在居住区和企业之间设置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工业园区,与周边居民距离较远,在居住区和企业之间设置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工业园区,与周边居民距离较远,在居住区和企业之间设置了符合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隔离带6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污染物主要为CODCr、氨氮可在海盐县区域内调剂平衡,即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符合7污染物排放管控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本项目属于二类项目;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8污染物排放管控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9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全部达标排入污水管网,符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求符合10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项目地面均硬化处理,危废暂存场所及废水处理站均做好防渗处理,并加强日常管理符合11污染物排放管控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本项目不列入重点行业符合12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定期评估环境和健康风险符合13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要求企业加强设备运行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符合1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能资源使用仅涉及电、水、天然气,要求企业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综上分析,本项目主要为专用设备制造,经对照《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盐政办发〔2020〕73号)以及《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盐政办发[2024]22号)中附表“工业项目分类表”,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生产过程中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中的相关要求。1.3与海盐县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综上分析,本项目主要为专用设备制造,经对照《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盐政办发〔2020〕73号)以及《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盐政办发[2024]22号)中附表“工业项目分类表”,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生产过程中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中的相关要求。1.3与海盐县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综上分析,本项目主要为专用设备制造,经对照《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盐政办发〔2020〕73号)以及《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盐政办发[2024]22号)中附表“工业项目分类表”,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生产过程中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中的相关要求。1.3与海盐县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综上分析,本项目主要为专用设备制造,经对照《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盐政办发〔2020〕73号)以及《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盐政办发[2024]22号)中附表“工业项目分类表”,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生产过程中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中的相关要求。1.3与海盐县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综上分析,本项目主要为专用设备制造,经对照《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盐政办发〔2020〕73号)以及《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盐政办发[2024]22号)中附表“工业项目分类表”,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生产过程中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中的相关要求。1.3与海盐县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合纤工业园区(原厂区),根据海盐县“三区三线”图,本项目所在区域处于划定的红线范围之外,符合海盐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要求。1.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要求,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参照审批原则,对本项目的符合性分析如下:(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不在海盐县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及“海盐县百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6)”准入清单要求。(2)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由污染防治对策及达标分析可知,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海盐县2023年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环境均达标。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及《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修订护经济稳进提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本项目COD和氨氮均按照1:1削减。本次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新增量为:废水量32518.4t/a、COD1.3t/a、氨氮0.065t/a,原有项目排污权总量为17222t/a,原项目达产废水排放量为15994t/a。则本次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废水量为31290.4t/a,本次项目新增废水中的COD和氨氮按照1:1替代。替代量为COD1.251t/a(40mg/L)、氨氮0.063t/a(2mg/L)。本项目所需总量由建设单位向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提出申请,通过海盐县排污权交易平台获得有偿使用权,在海盐县区域内调剂平衡。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符合总量控制原则。(3)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属于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21,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对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海盐县制造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海盐县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3年版)》,本项目均不属于以上产业政策的限值、淘汰类及负面清单中的所属行业,因此,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1.4其他行业规范及规划符合性分析(1)“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城镇空间以承载城镇经济、设备、政治、文化、生态等要素为主的功能空间;农业空间以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为主体的功能空间;生态空间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的功能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无居民海岛等。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内,由此项目的建设符合要求。(2)《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海盐县,属于太湖流域,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养殖、航运、旅游等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河道、湖泊开发利用活动,项目不涉及直接向太湖流域取水;项目的建设不新增生产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也不涉及向附近自然水体排放废水,产生的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杭州湾,且新增排放量目前均在原有项目已申请的总量范围内,本项目建设符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要求。(3)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相关要求对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及配套技术要点的通知》(浙环函〔2020〕157号),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工业企业一般性要点符合性分析。表1-5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符合性分析直接向太湖流域取水;项目的建设不新增生产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也不涉及向附近自然水体排放废水,产生的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杭州湾,且新增排放量目前均在原有项目已申请的总量范围内,本项目建设符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要求。(3)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相关要求对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及配套技术要点的通知》(浙环函〔2020〕157号),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工业企业一般性要点符合性分析。表1-5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符合性分析直接向太湖流域取水;项目的建设不新增生产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也不涉及向附近自然水体排放废水,产生的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杭州湾,且新增排放量目前均在原有项目已申请的总量范围内,本项目建设符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要求。(3)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相关要求对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及配套技术要点的通知》(浙环函〔2020〕157号),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工业企业一般性要点符合性分析。表1-5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符合性分析直接向太湖流域取水;项目的建设不新增生产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也不涉及向附近自然水体排放废水,产生的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杭州湾,且新增排放量目前均在原有项目已申请的总量范围内,本项目建设符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要求。(3)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相关要求对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及配套技术要点的通知》(浙环函〔2020〕157号),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工业企业一般性要点符合性分析。表1-5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符合性分析内容要求企业相应情况是否符合排查要点1、企业各工序、环节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雨水、清净下水去向和管网基本情况,包括管网材质、铺设方式、排水能力、标识等。2、地下管网及辅助设施缺陷,参照《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I81)执行,可委托专业机构排查;需形成管网系统排查成果,包括管网系统建设平面图(带问题节点)、检测与评估报告(含缺陷清单)。3、企业涉水排放口(包括涉及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企业总排口、雨水排放口、清净下水排放口、溢排水排放口等)设置情况,包括排口类型、规范化建设、标识等情况。4、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情况,包括初期雨水收集区域、收集池容量及雨水切换控制(切换方式、控制要求)等情况。本项目按要求进行雨污分流,污水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按规范建设排放口、规范设置标志标识。符合长效管理要点1、建立企业内部管网系统、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水)口等定期检查制度,落实专人管理。2、有条件的企业配备相关的管网排查设施,提升管网运行维护能力。3、自觉执行排水许可制度、排污许可制度。4、按园区要求实施初期雨水分时段输送。1、要求企业建立内部管网系统、排污(水)口等定期检查制度,落实专人管理。2、要求企业配备相关的管网排查设施。3、要求企业按要求执行排水许可制度、排污许可制度。4、要求企业按园区相关要求实施。符合由表1-5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由表1-5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由表1-5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由表1-5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⑤建立完备的应急组织体系。建立风险应急领导小组,小组分为厂内和厂外两部分。厂内部分落实厂内应急防范措施,厂外部分负责上报当地政府、安全、消防、环保、监测站等相关部门。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厂区内必须配备足够的医疗药品和其它救助品,便于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⑦要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2)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防范措施运输事故主要是翻车和路途泄漏。根据“中国高速公路事故调查(2002.12,交通报)”,运输中的事故多发生在路况极差或较好、司机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章搭载等情形。一般来说,原辅材料运输都由经过专职考核的司机或运输部门承运,可有效防止司机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章搭载的情形发生,且根据调查,发生事故的车辆通常都是客运车辆和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化学原料、产品的车辆故发生概率低于0.01‰。事故预防措施如下:①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②危险品的装运应做到定车、定人。定车就是把装运危险品的车辆相对固定,专车专用;定人就是把管理、驾驶、押运和装卸等工作人员加以固定,保证危险品的运输任务始终是由专业人员负责,从人员上保障危险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③装运的危险品外包装明显部位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规定标志,包装标志牢固、正确。(3)贮存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①在装卸储存油类等原料前,应做好原料的包装检查工作,防止在搬运或储存过程才发现物料的泄漏。②操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物品的危险特性,准备相应的防护用具。③油类在储存期间建议尽量单层摆放,防止原料容器受压以及倒翻破损的情况。④油类等原料储存区周边应设置围堰,便于发生泄漏时物料的收容以及防止泄漏物的溢流扩散⑤油类等原料应设置专门封闭式储存间,设置禁烟禁火标志,并加强储存间的规范管理,同时密闭储存间建议设置专门机械通风措施以杜绝储存间废气的积存。(4)原料使用过程的安全防范措施①油类等原料使用做到随需随取,不可一次取用大量原料堆放在生产区。②油料等原料在取用部分使用后,应对包装瓶或桶及时加盖密封,多余原料及时退回原料储存区安全堆放。(5)企业需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文件及《浙江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挂靠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浙江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异地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0〕20号)要求,完善环保设施的规范化设计及隐患排查治理等要求。①重点环保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充分考虑安全风险,确保风险可控后方可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②企业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并建议开展环保设施设计审查。③项目竣工后,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环保设施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并形成书面报告。④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⑤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6)其他①建设单位在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要求。②厂区内应制定事故应急计划,一旦发生事故,工作人员应立即进入现场切断泄漏源,减少泄漏量,同时通知当地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及时协作处理事故,减少事故的影响。③加强三废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专人负责,并制定治理设置运行检查台账等制度。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综合废水(DW001)COD、氨氮、总氮、SS、石油类、LAS等COD、氨氮、总氮、SS、石油类、LAS等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反冲洗水经过厂区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站经沉淀+水解酸化+生化+沉淀后纳管。纯水制备浓水直接纳管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反冲洗水经过厂区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站经沉淀+水解酸化+生化+沉淀后纳管。纯水制备浓水直接纳管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反冲洗水经过厂区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站经沉淀+水解酸化+生化+沉淀后纳管。纯水制备浓水直接纳管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污水管网送入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声环境各类机械设备、风机等噪声噪声(1)合理布置车间平面,噪声相对较高的设备尽量靠车间中央布置;(2)在生产作业期间必须关闭门窗;(3)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4)要求企业对高噪声的设备安装隔声罩、减振器、消声器等设施以降低噪声;(5)加强工人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6)墙体适当铺设隔声材料,对风机设置专门的房间,同时设置防振垫和隔声材料,或将风机设置在车间内单独小房间内,厂房外围种植适当的高大乔木;(1)合理布置车间平面,噪声相对较高的设备尽量靠车间中央布置;(2)在生产作业期间必须关闭门窗;(3)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4)要求企业对高噪声的设备安装隔声罩、减振器、消声器等设施以降低噪声;(5)加强工人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6)墙体适当铺设隔声材料,对风机设置专门的房间,同时设置防振垫和隔声材料,或将风机设置在车间内单独小房间内,厂房外围种植适当的高大乔木;(1)合理布置车间平面,噪声相对较高的设备尽量靠车间中央布置;(2)在生产作业期间必须关闭门窗;(3)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4)要求企业对高噪声的设备安装隔声罩、减振器、消声器等设施以降低噪声;(5)加强工人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6)墙体适当铺设隔声材料,对风机设置专门的房间,同时设置防振垫和隔声材料,或将风机设置在车间内单独小房间内,厂房外围种植适当的高大乔木;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产生环节产生环节名称名称属性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外售综合利用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外售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冲压、切割冲压、切割边角料、金属尘边角料、金属尘一般固废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外售综合利用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外售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纯水制备纯水制备废石英砂、废活废石英砂、废活一般固废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外售综合利用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外售综合利用性炭、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污水处理污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机加工机加工废黄油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机加工机加工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机加工机加工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机加工机加工含切削液的金属屑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机加工机加工其他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检修检修含油抹布、手套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职工生活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卫清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分区防渗做好分区防渗做好分区防渗做好分区防渗做好分区防渗做好分区防渗生态保护措施无无无无无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废气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强用火管理,厂区内严禁烟火,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等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可正常使用,加强电气设备及线路检查,防止线路和设备老化造成的引发事故;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加强废气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强用火管理,厂区内严禁烟火,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等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可正常使用,加强电气设备及线路检查,防止线路和设备老化造成的引发事故;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加强废气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强用火管理,厂区内严禁烟火,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等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可正常使用,加强电气设备及线路检查,防止线路和设备老化造成的引发事故;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加强废气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强用火管理,厂区内严禁烟火,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等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可正常使用,加强电气设备及线路检查,防止线路和设备老化造成的引发事故;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加强废气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强用火管理,厂区内严禁烟火,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等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可正常使用,加强电气设备及线路检查,防止线路和设备老化造成的引发事故;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加强废气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强用火管理,厂区内严禁烟火,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等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可正常使用,加强电气设备及线路检查,防止线路和设备老化造成的引发事故;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的2.6%,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将资金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表5-1环保投资估算治理项目内容投资(万元)废气废气/0废水生产污水污水处理设施(改造)33噪声设备噪声先进设备选用、基础减振消声、日常检修和维0护(原有)固废固体废物危废暂存及委托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及委托处2置合计352、排污许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排污许可管1、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的2.6%,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将资金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表5-1环保投资估算治理项目内容投资(万元)废气废气/0废水生产污水污水处理设施(改造)33噪声设备噪声先进设备选用、基础减振消声、日常检修和维0护(原有)固废固体废物危废暂存及委托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及委托处2置合计352、排污许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排污许可管1、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的2.6%,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将资金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表5-1环保投资估算治理项目内容投资(万元)废气废气/0废水生产污水污水处理设施(改造)33噪声设备噪声先进设备选用、基础减振消声、日常检修和维0护(原有)固废固体废物危废暂存及委托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及委托处2置合计352、排污许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排污许可管1、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的2.6%,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将资金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表5-1环保投资估算治理项目内容投资(万元)废气废气/0废水生产污水污水处理设施(改造)33噪声设备噪声先进设备选用、基础减振消声、日常检修和维0护(原有)固废固体废物危废暂存及委托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及委托处2置合计352、排污许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排污许可管1、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的2.6%,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将资金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表5-1环保投资估算治理项目内容投资(万元)废气废气/0废水生产污水污水处理设施(改造)33噪声设备噪声先进设备选用、基础减振消声、日常检修和维0护(原有)固废固体废物危废暂存及委托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及委托处2置合计352、排污许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排污许可管1、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的2.6%,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将资金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表5-1环保投资估算治理项目内容投资(万元)废气废气/0废水生产污水污水处理设施(改造)33噪声设备噪声先进设备选用、基础减振消声、日常检修和维0护(原有)固废固体废物危废暂存及委托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及委托处2置合计352、排污许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排污许可管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的2.6%,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将资金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表5-1环保投资估算治理项目内容投资(万元)废气废气/0废水生产污水污水处理设施(改造)33噪声设备噪声先进设备选用、基础减振消声、日常检修和维0护(原有)固废固体废物危废暂存及委托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及委托处2置合计352、排污许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排污许可管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的2.6%,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将资金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表5-1环保投资估算治理项目内容投资(万元)废气废气/0废水生产污水污水处理设施(改造)33噪声设备噪声先进设备选用、基础减振消声、日常检修和维0护(原有)固废固体废物危废暂存及委托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及委托处2置合计352、排污许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排污许可管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的2.6%,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将资金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表5-1环保投资估算治理项目内容投资(万元)废气废气/0废水生产污水污水处理设施(改造)33噪声设备噪声先进设备选用、基础减振消声、日常检修和维0护(原有)固废固体废物危废暂存及委托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及委托处2置合计352、排污许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排污许可管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的2.6%,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将资金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表5-1环保投资估算治理项目内容投资(万元)废气废气/0废水生产污水污水处理设施(改造)33噪声设备噪声先进设备选用、基础减振消声、日常检修和维0护(原有)固废固体废物危废暂存及委托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及委托处2置合计352、排污许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排污许可管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的2.6%,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将资金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表5-1环保投资估算治理项目内容投资(万元)废气废气/0废水生产污水污水处理设施(改造)33噪声设备噪声先进设备选用、基础减振消声、日常检修和维0护(原有)固废固体废物危废暂存及委托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及委托处2置合计352、排污许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排污许可管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的2.6%,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将资金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表5-1环保投资估算治理项目内容投资(万元)废气废气/0废水生产污水污水处理设施(改造)33噪声设备噪声先进设备选用、基础减振消声、日常检修和维0护(原有)固废固体废物危废暂存及委托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及委托处2置合计352、排污许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企业属于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21,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属于“三十、专用设备制造35-84”类项,具体见下表所示。如下表所示。表5-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企业属于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21,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属于“三十、专用设备制造35-84”类项,具体见下表所示。如下表所示。表5-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企业属于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21,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属于“三十、专用设备制造35-84”类项,具体见下表所示。如下表所示。表5-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企业属于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21,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属于“三十、专用设备制造35-84”类项,具体见下表所示。如下表所示。表5-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企业属于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21,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属于“三十、专用设备制造35-84”类项,具体见下表所示。如下表所示。表5-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三十、专用设备制造业35三十、专用设备制造业35三十、专用设备制造业35三十、专用设备制造业35三十、专用设备制造业3584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351,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2,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3,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4,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5,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356,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357,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358,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其他根据上表,本项目原有项目排污许可证为登记管理,本次项目要求企业完成后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变更登记。根据上表,本项目原有项目排污许可证为登记管理,本次项目要求企业完成后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变更登记。根据上表,本项目原有项目排污许可证为登记管理,本次项目要求企业完成后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变更登记。根据上表,本项目原有项目排污许可证为登记管理,本次项目要求企业完成后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变更登记。根据上表,本项目原有项目排污许可证为登记管理,本次项目要求企业完成后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变更登记。六、结论本评价认为,海盐得胜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金属填料及金属件技改项目符合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只要建设单位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只要建设单位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废水排水量1599417222032518.4048512.432518.4废水COD0.8(0.64)0.861(0.689)01.301.941.3废水NH3-N0.08(0.032)0.086(0.034)00.06500.0970.06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金属尘100105011002101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反渗透膜00.3600.07200.0720.07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100000100危险废物污泥815080168危险废物废黄油31.301.504.51.5危险废物废机油0.50.1500.5010.5危险废物废油桶0.20.100.200.40.2危险废物含切削液的0.40.0500.1500.550.15危险废物金属屑0.40.0500.1500.550.15危险废物其他废包装桶0.010.0600.0100.020.01危险废物含油抹布、手套1.50.500.101.60.1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单位:t/a*注:括号内为按照目前要求的总量控制浓度计算的排污权,经当地生态环境局要求,COD和氨氮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要求,其中氨氮按照2mg/l要求。,—64——65—,,—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金属填料及金属件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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