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 废活性炭 废树脂招标采购公告(202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如下:
截止到2024年11月2日危废产生量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产生量
计量单位
废活性炭
900-039-49
0.1
吨
废树脂
265-103-13
0.87
吨
截止到2024年11月2日危废转移量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产生量
计量单位
废活性炭
900-039-49
0.1
吨
废树脂
265-103-13
0.87
吨
附件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金邦).pdf
201.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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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附件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金邦)(1).pdf
190.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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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转移出库列表.xlsx
16.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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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 废活性炭 废树脂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