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塞件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4)
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12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1月0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4-32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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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夏津县中山北路市民中心三楼综合受理(帮办代办)窗口1号、2号
邮 编:253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备注
1
年表面处理200万只活塞件扩建项目
夏津县经济开发区步云街以北、延庆街以南、银山路以西(本厂区内)
山东雷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德州丽景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报告书链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评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年表面处理200万只活塞件扩建项目公示版.pdf
年表面处理200万只活塞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山东雷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德州丽景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指二维码录91371400MA3MKFH6XHCi(副本)1-per国家企业街简信公际系统管信息。名称德州丽景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9日法定代表人邹魁忠营业期限2018年01月09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环保咨询服务:安全评价业务:消防技术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认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测绘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标准住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三八东路董子文化街F1号楼5号门市1花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层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资源管理(上述经营范围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一登记机关20211年03月10白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指二维码录91371400MA3MKFH6XH信公际系统国家企业街简管信息。Ci(副本)1-per名称德州丽景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9日法定代表人邹魁忠营业期限2018年01月09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环保咨询服务:安全评价业务:消防技术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住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务:认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测绘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标准事处三八东路董子文化街F1号楼5号门市1花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层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资源管理(上述经营范围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一登记机关20211年03月10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gsxt.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批准颁发。它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ThisistocertifythatthebeareroftheCertificatehaspassednationalexaminationorganizedbytheChinesegovernmentdepartmentsandhasobtainedqualificationsfor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ngineerapproved&authorizedapproyed&aulhorizedMinistryofEnvirammeitaIProtectionMinistryofHumanResoureesandSocialSecurityThePeople'sRepublicofehinaThePeople'sRepublicpfChina编号::HP00017784No.姓名:吴灵彦FullName性别:女Sex出生年月:1982.03DateofBirth专业类别:ProfessionalType批准日期:2015.05ApprovalDate持证人签名:SignatureoftheBearer签发单位盖章:Issuedby-A签发日期:日年2016管理号:2015035410350000003512410398edon证书编号:HP0001778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德州丽景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MA3MKFH6XH)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年表面处理200万只活塞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吴灵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5035410350000003512410398,信用编号BH032689),主要编制人员包括刘梦茹(信用编号BH038027)1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德州丽景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MA3MKFH6XH)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1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3.出资人、举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挂靠单位等变更的4.未发生第3项所列情形、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符合性发生变更的5.编制人员从业单位已变更或者已调离从业单位的6.编制人员未发生第5项所列情形,全职情况发生变更、不再属于本单位全职人员的7.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概述年表面处理200万只活塞件扩建项目概述一、项目特点山东雷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13日,公司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经济开发区费特制衣有限公司西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农业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工具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山东雷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委托德州双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400万只发动机活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7月19日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其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夏审批报告表[2024]32号,2024年9月30日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登记编号:91371427MACP8U0B7L001X,已于2024年11月16日进行了部分自主验收,并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于2024年8月委托德州双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1.1万吨高强度铝合金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9月18日取得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其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夏审批报告表[2024]43号,尚未建设完成及验收。(以上相关手续均见附件)山东雷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为提高产品质量,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投资2000万元,建设“年表面处理200万只活塞件扩建项目”(以下称“拟建项目”)。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务院令第25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拟建项目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拟建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33”中“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的“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浸塑和电泳除外;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和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的除外)””及“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中的“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物料搬运设概述年表面处理200万只活塞件扩建项目备制造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347,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中的“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说明:化学镀、阳极氧化生产工艺按照本名录中电镀工艺相关规定执行,因此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山东雷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德州丽景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依据国家相关产业及环保政策和相关规划,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山东雷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在环评报告书编制期间,山东雷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10日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方式是网站(德州新闻网)公示,第一次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山东雷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方式是张贴公告(后七里屯村、纪庄村、李楼村、瀚泰国际公馆、闫庙村)、报纸(联合日报)与网站(德州新闻网网站)公示,第二次公示均未收到反馈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如图1-1所示。概述年表面处理200万只活塞件扩建项目图1-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拟建项目为扩建项目,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行业分类中C门类“制造业”第33大类“金属制品业”第336种类“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第3360小类“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及C门类“制造业”第34概述年表面处理200万只活塞件扩建项目大类“通用设备制造业”第341种类“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第3412小类“内燃机及配件制造”。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分析,拟建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为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已取得德州市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年表面处理200万只活塞件扩建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09-371427-89-03-434485,相关文件见附件。2、项目选址符合性判定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经济开发区步云街以北、延庆街以南、银山路以西(本厂区内),根据企业提供的鲁(2024)夏津县不动产权第0005287号及鲁(2024)夏津县不动产权第0000444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山东夏津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布局,拟建项目符合夏津县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项目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符合性问题;(2)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问题;(3)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环境要素的污染及治理问题。2、环境影响(1)废气微弧氧化、阳极氧化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碱液喷淋(TA007)(新建)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新建)排放;石墨喷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道收集,滤筒除尘器(TA008)(新建)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依托现有)排放;固化过程产生的VOCs经集气管道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新建)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新建)排放。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通用设备制造业”标准要求。未收集的废气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经预测,东、西、南、北四个厂界的VOCs排放年表面处理200万只活塞件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可行性及选址的合理性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山东雷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方式是张贴公告(后七里屯村、纪庄村、李楼村、瀚泰国际公馆、闫庙村)、报纸(联合日报)与网站(德州新闻网网站)公示,第二次公示均未收到反馈意见。9.4小结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及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及关于印发《德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4】7号)、《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文件要求;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经济开发区步云街以北、延庆街以南、银山路以西(本厂区内),项目选址符合山东夏津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经预测、评价,项目投产后正常生产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在发生事故时对周围村庄等敏感点不会造成急性严重伤害。拟建项目的公众认可性较好。综合考虑项目的各项内外部条件,拟建项目是合理可行的。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1评价结论10.1.1项目概况山东雷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13日,法定代表人王维刚。拟投资2000万元于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经济开发区步云街以北、延庆街以南、银山路以西(本厂区内)建设年表面处理200万只活塞件扩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8500m2。拟建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劳动定员在现有员工内进行调剂,实行一班制工作制,一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不设食宿。10.1.2产业政策拟建项目为扩建项目,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行业分类中C门类“制造业”第33大类“金属制品业”第336种类“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第3360小类“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及C门类“制造业”第34大类“通用设备制造业”第341种类“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第3412小类“内燃机及配件制造”。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分析,拟建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为允许建设项目。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中禁止限制用地产业;此外,拟建项目已通过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09-371427-89-03-434485)备案。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10.1.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NO2、SO2、CO年评价指标可以满足《环境空手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PM10、PM2.5及O3年评价指标出现超标现象,故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根据本次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VOCs及硫酸雾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标准要求。总体来说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较好,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2、地表水拟建项目碱液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镀锡废水、微弧氧化废水、阳极氧化废水、纯水清洗废水以及纯水制备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无需对地表进行评价。3、地下水根据本次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区域内各监测点评价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4、声环境根据本次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厂界昼、夜间监测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5、土壤根据本次土壤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各地块厂址处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因此总体来看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较好,目前未受到污染。10.1.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一、环境空气拟建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阳极氧化、微弧氧化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石墨喷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及固化过程产生的VOCs。一、有组织废气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有阳极氧化、微弧氧化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石墨喷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及固化过程产生的VOCs。微弧氧化、阳极氧化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碱液喷淋(TA007)(新建)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新建)排放;石墨喷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道收集,滤筒除尘器(TA008)(新建)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依托现有)排放;固化过程产生的VOCs经集气管道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新建)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新建)排放。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通用设备制造业”标准要求。二、无组织废气拟建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硫酸雾、VOCs、颗粒物。拟建项目建成后,经估算,东、西、南、北四个厂界的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二、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经厂区雨水暗管汇集后排入厂外雨水管网;拟建项目碱液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镀锡废水、微弧氧化废水、阳极氧化废水、纯水清洗废水以及纯水制备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三、地下水环境拟建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因污水与地下水发生水力联系而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四、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有设备运行、风机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噪声源,针对噪声源位置及特点分别采取基础隔声、减震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五、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或有效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要求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标准,危险废物的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置,在加强对固体废物转运过程的现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六、环境风险针对拟建项目生产特点,结合对各类事故的影响预测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拟建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七、土壤环境项目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厂区占地范围内土壤环境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10.1.5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拟建项目所采用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技术成熟,经济合理,效益明显、可操作性强,在此基础上能够保证拟建项目实施后,实现经济、环境效益的双赢。10.1.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环保投资为10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1%。通过采取环保措施,本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远大于项目带来的环境负效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10.1.7总量控制分析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COD排放量为0.0071t/a、氨氮排放量为0.00071t/a。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微弧氧化、阳极氧化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石墨喷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及固化过程产生的VOCs。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硫酸雾、颗粒物、VOCs。硫酸雾为非总量控制因子,拟建项目申请的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078t/a、颗粒物:0.047t/a。10.1.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该项目拟设立环保科,并建立适合于自己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污染监测可委托有资质环境监测站进行,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并在生产中严格执行。公司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镀工业》(HJ985-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计划,对公司污染源及周围敏感点定期进行自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查。10.1.9清洁生产通过对拟建项目各项清洁生产指标分析,拟建项目从工艺水平、技术路线来讲,清洁生产水平较高,从清洁生产角度,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10.1.10公众参与本项目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广泛进行公众参与,收集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被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积极作用,并且要求项目在营运期间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减轻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拟建项目的公众认可性好。10.1.11总结论拟建项目属于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建项目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可行,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防可控;拟建项目满足防护距离、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大多数居民对拟建项目建设表示支持。在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保措施和整改要求、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10.2措施与建议10.2.1环保措施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把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并保证正常运行。该项目运营期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分别见表10.2-1。10.2.2建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把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尤其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粪污处理间的维护,保证各治理设备的正常运转,对环境监测计划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在厂区周边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厂区周边绿化,减少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真正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表10.2-1拟建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项目项目污染因子环境保护措施处理效果废气石墨喷涂颗粒物经集气管道收集,滤筒除尘器(TA008)(新建)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依托现有)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废气阳极氧化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碱液喷淋(TA007)(新建)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新建)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废气微弧氧化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碱液喷淋(TA007)(新建)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新建)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废气固化VOCs经集气管道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新建)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新建)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通用设备制造业”标准要求废气厂界硫酸雾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废气厂界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废气厂界颗粒物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废气厂区内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废水镀锡废水COD、NH3-N、SS、pH、硫酸根、全盐量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及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限值要求,硫酸根、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中二级标准要求废水阳极氧化废水COD、NH3-N、SS、pH、硫酸根、全盐量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及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限值要求,硫酸根、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中二级标准要求废水微弧氧化废水COD、NH3-N、SS、pH、硫酸根、全盐量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及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限值要求,硫酸根、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中二级标准要求废水纯水清洗废水COD、NH3-N、SS、pH、硫酸根、全盐量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及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限值要求,硫酸根、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中二级标准要求废水纯水制备废水COD、NH3-N、SS、pH、硫酸根、全盐量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及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限值要求,硫酸根、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中二级标准要求固废一般固废石墨涂料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要求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的要求固废一般固废废过滤介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要求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的要求固废一般固废收集的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要求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的要求固废一般固废废滤芯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要求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的要求固废一般固废废药剂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要求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的要求固废危险固废硫酸包装由厂家回收利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废危险固废氧化槽渣、镀锡槽渣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废危险固废废镀锡粉包装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废危险固废无水乙醇包装由厂家回收利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废危险固废污泥、废砂、废碳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废危险固废废氢氧化钠包装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废危险固废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设置消声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防渗重点防渗区域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防渗一般防渗区域生产车间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防渗简单防渗区办公楼、厂区道路一般地面硬化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事故应急措施总容积85m3事故池、导流系统、应急预案总容积85m3事故池、导流系统、应急预案总容积85m3事故池、导流系统、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防止风险事故发生并有效的进行处置,使事故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和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污染物监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活塞件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