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4)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江北大道用地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江北大道用地的请示》(南资源〔2024〕9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美林街道梅亭社区,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2019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批准文号:闽政地〔2020〕163号)批准征收的土地,合计0.0343公顷(原地类为建设用地0.0343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美林街道办事处作为江北大道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防护绿地。
  二、同意你局的供地方案,划拨供地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用地成本由用地单位自行承担,用地有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按规定自行缴纳。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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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地〔2024〕111号 关于划拨江北大道用地的批复.doc

南政地〔2024〕111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江北大道用地的批复市自然资源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江北大道用地的请示》(南资源〔2024〕9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位于美林街道梅亭社区,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2019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批准文号:闽政地〔2020〕163号)批准征收的土地,合计0.0343公顷(原地类为建设用地0.0343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美林街道办事处作为江北大道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防护绿地。二、同意你局的供地方案,划拨供地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用地成本由用地单位自行承担,用地有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按规定自行缴纳。特此批复!南安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发改局、财政局。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2月19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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