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招租招标采购公告(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2024)


浔北路33-13号店面招租(第三次)
招 标 公 告

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位于浔北路33-13号屋租赁合同于5月底到期,现对以上店面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概况: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位于浔北路33-13号店面,建筑面积37平方米。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均为3年,具体条件详见投标须知。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100元。三、投标时间、地点:2025年1月3日下午16时00分在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九层(德化县浔中镇东浦口5号)四、投标方式:采用密封式报价的投标方式(明标暗投)。五、标的踏勘:本次投标标的向社会公开展示,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下午5时止,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下午5时,须以转账形式汇入,不得以现金缴交。六、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租赁文件规定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参与者请持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验)及相应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七、保证金账户及联系方式:户名: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账号:1358 0101 0400 3363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化县支行联系电话:13959783319小苏报名地址: 德化县富东街新华书店五楼招标人: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0日

招 投 标 须 知

一、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位于浔北路33-13号店面,建筑面积37平方米;以上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二、报名资格: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经营权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三、投标时间:2025年1月3日下午4:00时。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下午5时。
五、报名手续:有意参与者请持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验)及相应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资料费1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地址:德化县富东街新华书店五楼】。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转账的方式(拒绝现金缴存)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壹佰元(¥1100.00)(账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化县支行,账号:1358 0101 0400 3363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交款人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用于浔北路33-13号店面招租保证金”(要求受理银行录入汇款凭证),汇达时间以指定账户的银行对账时间为准,迟于2025年1月2日下午5时的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取得投标权。凭银行转账凭证在递交报价函一并提交核验。
七、承包期限:租赁期限为3年。
八、投标地点: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九、投标方式:本次投标设定发包底价,发包底价为1642.6元/月。采用“明标暗投”方式,投标报价最高的为中标者,即其投标价高于或等于设定发包底价的最高投标价者为中标人,并以该最高投标价为对应承包费。当最高投标价(有效标)出现二个及二个以上的,最高报价者应以最高投标价为新标底价再次投标,最后以最高投标价者为中标人,若两个或多个最高报价相同的的竞价人均不愿再次投标,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其中一个竞价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经确认后,当场由招标人发给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场签收中标通知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标的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包括放弃投标权的、未取得投标权的、投无效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投标5天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如递交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或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则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若有效报价少于三个,不影响确定中标人。
十、招投标规则:投标者投标时应写明投标价金额、投标人名称和时间。投标价金额大小写应一致,不符者以大写为准。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金额、姓名、投标价低于标底价金额、投标书放空未填写、投标时间中途离开投标现场和在约定的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投标人名称不一致者,均属无效标,投无效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一、中标者须在中标后十天内携带有关证件到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租赁合同书》,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逾期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中标者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者中标后不得经营餐饮、屠宰、摩托车修理及其它会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环境卫生、夜间会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的项目,其他权利义务详见《租赁合同书》。
十四、中标后不得转租、转让或转借,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十五、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5日前付清。
十六、本投标须知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租赁合同书》。
十七、本须知及《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德化浔中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店面招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