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不动产招标采购公告(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24)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网络拍卖通知书
(
202
4
)桂0103执
9413
号
之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南湖支行
、
王艳
及相关
权利人:
申请执行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南湖支行
与被执行人
王艳金融借款
合同
纠纷一案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对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王艳
名下位于
南宁市邕宁区那造路
18号南宁世茂龙岗花园A3号楼2单元六层601号不动产
进行拍
卖以偿还债务:
一、本院将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淘宝网
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第二次
拍卖时间为
2025年1月15日10时00分到2025年1月16日10时00分
(延时的
除外)
,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王艳
名下位于
南宁市邕宁区那造路
18号南宁世茂龙岗花园A3号楼2单元六层601号不动产
,
第
二
次拍卖起拍价
为
683513元人民币,保证金136702元
人
民币,增价幅度
2000
元人民币
[
网络司法
拍卖开拍不受
报名人数的限制,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
。
二、上述标的物的拍卖由本院
依法
组织。如第
二
次拍卖流拍,需要继续拍卖的,具体拍卖事宜可登录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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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f
y.
gxcourt
.
gov.cn
)及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平台(
https://sf.taobao.com/0771/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59.lKKNP9)查阅拍卖公告,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三、对涉案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执行局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流拍的
财产
,申请执行人
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可书面向本院
申请
抵债,
相关
拍卖
信息可通过上述网站或电话咨询进行了解。
五、财产经拍卖后流拍且执行债权人不接受抵债,第三人申请以流拍价购买的,法院审查后可予以准许。
二〇
二四
年
十
二
月
二十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