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招标采购公告(2024)
一、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地点:山东省乐陵市飞达路壹号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于厂区南侧建设2#辐照车间,并新增2台10MeV电子加速器,为企业自身产品及其他用户产品进行电子束灭菌处理,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一期工程。本次验收规模为1座1#辐照装置,1#辐照装置内安装使用1台VF-ProAcc-10/20型电子加速器。
二、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新飞达蓝孚辐照技术(山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浩
联系电话:18263012633
三、验收结论
新飞达蓝孚辐照技术(山东)有限公司认真履行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和许可手续,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的验收文档资料齐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及措施运行有效,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公式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20日止,公示可以通过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关于新飞达蓝孚辐照技术(山东)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pdf
新飞达蓝孚辐照技术(山东)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4年12月20日,新飞达蓝孚辐照技术(山东)有限公司根据《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管理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核技术利用》(HJ1326-2023)、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新飞达蓝孚辐照技术(山东)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乐陵市飞达路壹号。环评审批建设内容为于厂区南侧建设2#辐照车间,并新增2台10MeV电子加速器,为企业自身产品及其他用户产品进行电子束灭菌处理,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一期工程。本次验收规模为1座1#辐照装置,1#辐照装置内安装使用1台VF-ProAcc-10/20型电子加速器(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委托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编制了《新飞达蓝孚辐照技术(山东)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8月7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德环辐审〔2023〕8号”审批。公司于2024年7月3日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国环辐证〔00164〕,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Ⅰ类、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本项目从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情况。(三)投资情况本期项目实际总概算4000万元,本期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实际总概算250万元。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建设情况1.本期项目加速器辐照室、主机室四周墙体均采用混凝土进行实体屏蔽,加速器辐照室、主机室均设置有防护门,加速器辐照室、主机室屏蔽情况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屏蔽能力能够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本期项目辐照装置设置有钥匙控制、门机联锁、束下装置联锁、信号警示装置、巡检按钮、防人误入装置、急停装置、剂量联锁、通风联锁、烟雾报警、摄像头监控系统等防护设施。配备了1台RJ38-3602型辐射巡测仪、2台RJ31-1305型个人剂量报警仪、1台中核贝森cx16型固定式剂量仪等检测设备。签订了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成立了辐射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电子加速器安全操作规程》《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监测方案》《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台账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辐射安全措施》等制度,编制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5月4日开展了应急演练,建立了辐射安全管理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公司制定了《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制度》,已按要求开展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的年度评估,每年的1月31日前,将年度评估报告上传系统。本项目4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辐射工作人员均佩戴了个人剂量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个人剂量进行监测,并出具个人剂量检测报告,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做到了1人1档。三、工程变动情况本期验收内容无变动。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非工作状态下,1#辐照装置周围的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范围为(7.33~10.47)×10-8Gy/h,处于德州市环境天然辐射水平范围内[室内(4.53~14.12)×10-8Gy/h]。工作状态下,1#辐照装置周围的X-γ辐射剂量率为(7.28~119.73)×10-8Gy/h[(0.087~1.44)μSv/h],满足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根据现场监测结果估算,本期项目投运后,辐射工作人员最大年有效剂量为0.174m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职业人员的剂量限值20mSv/a,也低于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年管理剂量约束值5.0mSv/a;公众人员最大年有效剂量为0.017m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公众成员的剂量限值1mSv/a,也低于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的管理约束限值0.1mSv/a。五、验收结论新飞达蓝孚辐照技术(山东)有限公司认真履行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和许可手续,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的验收文档资料齐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及措施运行有效,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综上所述,验收组一致同意新飞达蓝孚辐照技术(山东)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六、后续要求1、定期对工作场所及周围开展辐射水平和个人剂量的监测与监督,确保满足相应要求;2、加强日常检修(管理)记录,保证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有效运行。七、验收人员信息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新飞达蓝孚辐照技术(山东)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0日新飞达蓝孚辐照技术(山东)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组成组成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签字组长建设单位王俊松新飞达蓝孚辐照技术(山东)有限公司总经理13012997361X成员建设单位孙浩新飞达蓝孚辐照技术(山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8263012633成员技术专家王忠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正高13335160551地成员技术专家王荣锁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研究员13356672848卫。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