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定区培丰镇闽台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人民政府: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年11月29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定区培丰镇闽台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12-350803-04-01-681913)。
  二、项目业主: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培丰镇大排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新建闽台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大楼。其中一层建设海峡两岸融合产品汇展中心,二层建设闽台直播共创电商基地,三层建设闽台青年融合交流中心,以及给排水、停车场等配套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05.50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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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永发改审[2024]198号 关于永定区培丰镇闽台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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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永发改审〔2024〕198号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定区培丰镇闽台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人民政府: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年11月29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永定区培丰镇闽台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12-350803-04-01-681913)。二、项目业主: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人民政府。三、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培丰镇大排村。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新建闽台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大楼。其中一层建设海峡两岸融合产品汇展中心,二层建设闽台直播共创电商基地,三层建设闽台青年融合交流中心,以及给排水、停车场等配套工程。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05.50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府隐性债务。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2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2月23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