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公告(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2024)
为保障公共利益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拟启动广安市广安区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安市广安区官盛镇三层社区1组、8组,大龙镇白庙村7组。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5.1571公顷(77.3565亩)。
具体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大龙镇白庙公墓、广安市烈士纪念园用地,具体项目名称以发改批复立项名称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2025年1月7日起,由所在乡镇政府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它事项: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6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确定的征地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告范围内的土地上抢种、抢栽各种经济作物及林(竹)木、花卉等;不得改变土地原状,不得新建水利、乡村道路等设施;不得抢修抢建房屋、圈舍以及其他构筑物;不得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改、扩建和加层、装潢等;不得转让和流转土地;除正常生育、婚嫁外,不得办理户口迁移和登记手续,以及其他有碍征地拆迁工作的手续。
凡在本公告之日后抢栽、抢种的经济作物、林(竹)木、花卉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水利、交通设施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予以张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