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 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招标采购公告(2024)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省规范治理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SM00112-0200-2024-00053
备注/文号: 明医保规〔2024〕11号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24
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失效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省规范治理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的通知

明医保规〔2024〕11号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时间:2024-12-24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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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医保价采函〔2024〕14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开展国家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四批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光量子自体血回输(紫外光照射)及免疫三氧血回输项目内涵;调低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光量子自体血回输(紫外光照射)及免疫三氧血回输2个项目价格。(详见附件)
二、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要抓好属地落实工作,密切关注价格规范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急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本单位信息系统的维护与更新。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三明市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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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三明市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三明市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三明市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三明市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三明市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三明市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三明市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序号
国家结算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计价单位
三级价格
(元)
二级价格
(元)
一级价格
(元)

1
003108000110000-310800011
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
通过采集自身血,利用光学技术和量子技术处理后的血液,回输患者体内,增强人体自我修复功能。所定价格涵盖消毒、采血或血制品准备、照射、输氧、回输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包括光量子自体血回输(紫外光照射)及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

45
41
37

2
003108000110100-31080001101
光量子自体血回输(紫外光照射)及免疫三氧血回输
/

45
41
3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服务 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