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398207
邮箱地址:xqqzwfwb01@tj.gov.cn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天津西青今医互医院项目
今医互医院(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泽杨道58号-1-101、58号-1-102(一至三层)
五洲绿源(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津西审环许可表〔2024〕120号
2024年12月24日

津西审环许可表〔2024〕120号.doc

审批意见:2409-120111-89-05-787732        津西审环许可表〔2024〕120号关于对今医互医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西青今医互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今医互医院(天津)有限公司:你单位呈报的《今医互医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西青今医互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泽杨道58号-1-101、58号-1-102(一至三层),总投资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医院类型为一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治疗室、中医诊室、急诊室、预防保健室、内科、牙科、耳鼻喉诊室、眼科诊室、妇科治疗室、妇科诊室、外科诊室、B超、心电图室、CT室、钼靶室、DR室、采样室、体检中心等科室,设置床位20张,牙椅2台,门诊接待量最高约100人次/天。不设置传染病房、传染病科室、发热门诊、手术室、太平间等,无煎药服务、中药熏蒸等环节,各项化验检验外委实验室进行,医院放射类设备单独履行环保手续。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3日,我局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及受理情况在西青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评审意见及公众反馈意见,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该项目产生的医务及后勤服务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及病房废水、纯水设备排浓水、牙科排水、地面清洁废水等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一并引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经医院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2、加强对废水处理过程异味的管理,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设备,各分区池体均密闭设置,检修口均加盖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3、对产生噪声的机械采取隔声、减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废紫外线灯管和经消毒后的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工作。一般废物废包装物定期交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滤芯、废反渗透膜由设备厂家更换时直接回收。生活垃圾交由城管部门统一清运。5、建设单位需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工作。污水排放口实行规范化整治,预留采样口,并设置环保标志牌。6、加强日常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设一名专职环保人员负责公司环保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7、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算及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指标及排放总量应控制在下列范围内:化学需氧量0.415吨/年、氨氮0.059吨/年、总氮0.059吨/年、总磷0.014吨/年。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之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建设单位应执行以下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4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六、企业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七、由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八、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公 章经办人: 李佳2024年12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