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喷头生产迁建招标采购公告(2024)
张家港市鑫晟达塑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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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鑫晟达塑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2024-12-24 10:09:2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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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face return error天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自然资源的再生产,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MAINTAINANDDEVELOPANECOLOGICALBALANCEEXPANDTHEREPRODUCTIONOFUSEFULNATURALRESOURCESANDCOORDINATETHERELATIONSHIPBETWEENHUMANSANDTHEENVIRONMEN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化妆品喷头生产迁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张家港市鑫晟达塑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34675223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18xvw52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化妆品喷头生产迁建项目建设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类别26--053塑料制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张家港市鑫晟达塑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鑫晟达塑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鑫晟达塑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INW3WC4T91320582MAINW3WC4T91320582MAINW3WC4T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钱亚芳钱亚芳钱亚芳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钱亚芳海钱亚芳海钱亚芳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钱亚芳钱亚芳钱亚芳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凯睿安企业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凯睿安企业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凯睿安企业咨询(苏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1MTGTPX491320582MA1MTGTPX491320582MA1MTGTPX4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田霞0352024053200000015403520240532000000154BH032258露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田霞监督检查清单、结论监督检查清单、结论BH032258财需张传晖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工程分析、建设项目环境现状、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工程分析、建设项目环境现状、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BH032260张传晖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化妆品喷头生产迁建项目化妆品喷头生产迁建项目化妆品喷头生产迁建项目项目代码2409-320582-89-01-9370362409-320582-89-01-9370362409-320582-89-01-93703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南丰镇建工大道35号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南丰镇建工大道35号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南丰镇建工大道35号地理坐标(120度38分51.346秒,31度53分1.041秒)(120度38分51.346秒,31度53分1.041秒)(120度38分51.346秒,31度53分1.04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张家港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张数投备〔2024〕136号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7施工工期建设周期:1月预计竣工时间:2025.1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6160.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无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审批机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文件名称:《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审批文号:苏自然资函〔2018〕67号2、规划名称:《张家港市南丰镇总体规划》(2011-2030)(2020年修改)审批机关: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报批1.规划名称:《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审批机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文件名称:《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审批文号:苏自然资函〔2018〕67号2、规划名称:《张家港市南丰镇总体规划》(2011-2030)(2020年修改)审批机关: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报批1.规划名称:《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审批机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文件名称:《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审批文号:苏自然资函〔2018〕67号2、规划名称:《张家港市南丰镇总体规划》(2011-2030)(2020年修改)审批机关: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报批-1-审批机关:江苏省商务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在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江苏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的批复》(苏商开发[2012]1370号)4、规划名称:《张家港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苏州市所辖市(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函》(苏自然资函[2021]436号)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江苏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名称:《关于江苏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批文号:张环建(2015)54号。规划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相符性根据《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张家港的城市性质为现代化滨江港口城市、高品质文明宜居城市、长三角重要节点城市。产业发展策略是推动城市产业升级与多元发展,优化发展传统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实现产业“四轮驱动”,加大推进力度,实施新兴产业跨越发展;发挥区位优势,实施现代服务业提速增效。将张家港市规划形成“一核一带、核心引领”的市域产业空间布局结构。坚持“整体城市”的理念,推动市域空间集聚,形成以杨舍、塘桥为主体的中心城区和金港片区、锦丰片区、乐余片区、凤凰片区外围四个片区组成的“整体城市,一城四区”市域空间结构。本项目位于南丰镇建工大道35号,根据不动产权证(见附件),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见附图6),该项目所在地的远期规划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其功能定位,故选址合理可行。2、与《张家港市南丰镇总体规划》(2011-2030)(2020年修改)相符性分析(1)规划范围:镇域:南丰镇行政辖区范围,面积62.49平方公里,包括镇区、永联片区、东沙片区等;镇区:东至新204国道,西至老204国道,-2-南至镇域边界永南河,北至长安路,总面积9.66平方公里。永联片区:东至七干河,西至五干河,南至镇域边界永南河,北至镇域边界,总面积15.58平方公里;其中,生活片区东至妙丰公路,西至五干河,南至镇域边界,北至规划永丰路,生活片区总面积为3.46平方公里。东沙片区:东至镇域边界,西至七干河,南至镇域边界永南河,北至镇域边界,总面积11.95平方公里。(2)产业定位城镇定位:面对城乡一体化的新形势和新挑战,紧密结合南丰镇应对新形势、拓展新空间、树立新品牌的宏观战略思考,将南丰镇定位为张家港市东翼生态小城及产业重镇,并确定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典范城镇、长三角著名生态休闲小城、苏南重要临港产业基地的发展目标。(3)产业发展发展苏南重要临港产业基地,利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机遇,积极引导产业结构升级,基于现有第二产业基础,建立冶金、物流、机电、装备制造等产业基地。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第五产业,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建设活力南丰。本项目位于南丰镇行政辖区范围内,从事塑料喷头生产,对照张家港市南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张家港市南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基本相符。3、与《江苏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张环建[2015]54号),经开区规划范围:东至振兴路,南至永南河,西至老204国道,北至南丰大道。总规划面积3.4km2。本项目位于精密机电产业园范围内。江苏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区规划对区内精密机电及零部件产业进行整合集聚,壮大现有企业规模、构建完整的精密机电产业链。充分利用精密机电产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优化升级产业结构,积极吸引更多的企业发展精密机电零部件,培育产业集群,形成集团优势,使之成为产业链最完整、产业配套最齐全、科研开发最集中的精密机电产业园,并发展成为江苏最大的精密机电生产基地之一和国家精密机电产业特色基地。本项目从事塑料制品制造,符合工业园区发展方向,不属于规划环评中限制类项目,符合经开区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符合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规划要求。表1-1与《江苏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南至镇域边界永南河,北至长安路,总面积9.66平方公里。永联片区:东至七干河,西至五干河,南至镇域边界永南河,北至镇域边界,总面积15.58平方公里;其中,生活片区东至妙丰公路,西至五干河,南至镇域边界,北至规划永丰路,生活片区总面积为3.46平方公里。东沙片区:东至镇域边界,西至七干河,南至镇域边界永南河,北至镇域边界,总面积11.95平方公里。(2)产业定位城镇定位:面对城乡一体化的新形势和新挑战,紧密结合南丰镇应对新形势、拓展新空间、树立新品牌的宏观战略思考,将南丰镇定位为张家港市东翼生态小城及产业重镇,并确定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典范城镇、长三角著名生态休闲小城、苏南重要临港产业基地的发展目标。(3)产业发展发展苏南重要临港产业基地,利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机遇,积极引导产业结构升级,基于现有第二产业基础,建立冶金、物流、机电、装备制造等产业基地。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第五产业,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建设活力南丰。本项目位于南丰镇行政辖区范围内,从事塑料喷头生产,对照张家港市南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张家港市南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基本相符。3、与《江苏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张环建[2015]54号),经开区规划范围:东至振兴路,南至永南河,西至老204国道,北至南丰大道。总规划面积3.4km2。本项目位于精密机电产业园范围内。江苏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区规划对区内精密机电及零部件产业进行整合集聚,壮大现有企业规模、构建完整的精密机电产业链。充分利用精密机电产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优化升级产业结构,积极吸引更多的企业发展精密机电零部件,培育产业集群,形成集团优势,使之成为产业链最完整、产业配套最齐全、科研开发最集中的精密机电产业园,并发展成为江苏最大的精密机电生产基地之一和国家精密机电产业特色基地。本项目从事塑料制品制造,符合工业园区发展方向,不属于规划环评中限制类项目,符合经开区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符合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规划要求。表1-1与《江苏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南至镇域边界永南河,北至长安路,总面积9.66平方公里。永联片区:东至七干河,西至五干河,南至镇域边界永南河,北至镇域边界,总面积15.58平方公里;其中,生活片区东至妙丰公路,西至五干河,南至镇域边界,北至规划永丰路,生活片区总面积为3.46平方公里。东沙片区:东至镇域边界,西至七干河,南至镇域边界永南河,北至镇域边界,总面积11.95平方公里。(2)产业定位城镇定位:面对城乡一体化的新形势和新挑战,紧密结合南丰镇应对新形势、拓展新空间、树立新品牌的宏观战略思考,将南丰镇定位为张家港市东翼生态小城及产业重镇,并确定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典范城镇、长三角著名生态休闲小城、苏南重要临港产业基地的发展目标。(3)产业发展发展苏南重要临港产业基地,利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机遇,积极引导产业结构升级,基于现有第二产业基础,建立冶金、物流、机电、装备制造等产业基地。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第五产业,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建设活力南丰。本项目位于南丰镇行政辖区范围内,从事塑料喷头生产,对照张家港市南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张家港市南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基本相符。3、与《江苏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张环建[2015]54号),经开区规划范围:东至振兴路,南至永南河,西至老204国道,北至南丰大道。总规划面积3.4km2。本项目位于精密机电产业园范围内。江苏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区规划对区内精密机电及零部件产业进行整合集聚,壮大现有企业规模、构建完整的精密机电产业链。充分利用精密机电产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优化升级产业结构,积极吸引更多的企业发展精密机电零部件,培育产业集群,形成集团优势,使之成为产业链最完整、产业配套最齐全、科研开发最集中的精密机电产业园,并发展成为江苏最大的精密机电生产基地之一和国家精密机电产业特色基地。本项目从事塑料制品制造,符合工业园区发展方向,不属于规划环评中限制类项目,符合经开区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符合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规划要求。表1-1与《江苏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类别产业定位相符性批复要求以现有精密机电为龙头,以数控机床、焊接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关键基础零部件等精密机电企业为依托,以强大的原材料配套和完善的工艺配套为支持,以打造产品规模化、重要部件本地化、关键技术自主化的精密机电制造基地为目标,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形成良性发展模式相符性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符合张家港精密机电产业园产业定位严格产业环境准入执行《报告书》提出的项目类型清单及最低环境准入条件。禁止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商投资名录中明令禁止的项目。禁止引进技术装备落后、清洁生产水平低、高物耗、高能耗和高污染、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及工艺尾气(粉尘及有机废气)通过治理难以达标排放、废水中含有难降解的有机物、重金属等物质,无望处理达到接管要求、排放新增含氮、磷生产废水、化工、电镀、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单位产品能耗可达行业先进水平加强区域空间管控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空间管控要求,合理设置产业布局,最大程度减少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和居民区的影响,加快计划内居民点和企业的拆迁工作,避免产业发展,对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等造成不良影响本项目租赁厂房生产,不会对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等造成不良影响。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区大气、水、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明确配套区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制定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系认证,促进园区可持续发展本项目注塑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要求严守资源利用上线,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区内能源结构,提升能源、用水效率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4、与《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张家港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2023年度张家港市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苏自然资函[2023]222号)相符性分析2021年4月28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以苏自然资函[2021]436号《江苏省4、与《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张家港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2023年度张家港市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苏自然资函[2023]222号)相符性分析2021年4月28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以苏自然资函[2021]436号《江苏省4、与《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张家港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2023年度张家港市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苏自然资函[2023]222号)相符性分析2021年4月28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以苏自然资函[2021]436号《江苏省-4-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苏州市所辖市(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函》批复了《张家港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根据《张家港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及“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本次对照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并参照《2023年度张家港市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苏自然资函[2023]222号)中相关文件。本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功能不产生影响;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对张家港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没有影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建设单位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本次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与“三区三线”成果中城镇开发边界衔接,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张家港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及“三区三线”要求。详见下图。本项目图1-1新增建设用地与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示意图N双山岛省级湿地公园三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N长红金港镇大新镇锦丰镇乐余镇杨舍镇南丰镇桥镇暨阳湖省级湿地公园图例新增建设用地凤镇生态保护红线乡镇界线双山岛省级湿地公园三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长红金港镇大新镇锦丰镇乐余镇杨舍镇南丰镇桥镇暨阳湖省级湿地公园图例新增建设用地凤镇生态保护红线乡镇界线-5-本项目图1-2新增建设用地与试划城镇开发边界衔接示意图本项目图1-3新增建设用地与永久基本农田试划成果衔接示意图其他符合性1、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①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不在江1、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①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不在江金锁长江大新镇乐余镇N新增建设用地杨舍镇现代农业示园区城镇开发边界(试划)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开发边界外城镇弹性发展区乡镇界线特别用途区N长江金锁大新镇乐余镇杨舍镇现代农业示园区新增建设用地城镇开发边界(试划)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开发边界外城镇弹性发展区乡镇界线特别用途区港长江乐余纸N图例杨舍镇新增用地试划永久基本农田乡镇界线N长江港乐余纸杨舍镇图例新增用地试划永久基本农田乡镇界线-6-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5号),张家港市共有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7处,分别为凤凰山风景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香山片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双山片区)、长江(张家港市)重要湿地空间、一干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一干河新港桥饮用水源保护区、张家港暨阳湖公园,总面积14619.9417公顷,本项目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生态红线区域、相对方位及距离见下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见附图4。表1-1项目地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5号),张家港市共有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7处,分别为凤凰山风景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香山片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双山片区)、长江(张家港市)重要湿地空间、一干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一干河新港桥饮用水源保护区、张家港暨阳湖公园,总面积14619.9417公顷,本项目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生态红线区域、相对方位及距离见下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见附图4。表1-1项目地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5号),张家港市共有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7处,分别为凤凰山风景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香山片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双山片区)、长江(张家港市)重要湿地空间、一干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一干河新港桥饮用水源保护区、张家港暨阳湖公园,总面积14619.9417公顷,本项目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生态红线区域、相对方位及距离见下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见附图4。表1-1项目地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5号),张家港市共有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7处,分别为凤凰山风景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香山片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双山片区)、长江(张家港市)重要湿地空间、一干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一干河新港桥饮用水源保护区、张家港暨阳湖公园,总面积14619.9417公顷,本项目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生态红线区域、相对方位及距离见下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见附图4。表1-1项目地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5号),张家港市共有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7处,分别为凤凰山风景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香山片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双山片区)、长江(张家港市)重要湿地空间、一干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一干河新港桥饮用水源保护区、张家港暨阳湖公园,总面积14619.9417公顷,本项目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生态红线区域、相对方位及距离见下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见附图4。表1-1项目地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5号),张家港市共有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7处,分别为凤凰山风景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香山片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双山片区)、长江(张家港市)重要湿地空间、一干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一干河新港桥饮用水源保护区、张家港暨阳湖公园,总面积14619.9417公顷,本项目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生态红线区域、相对方位及距离见下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见附图4。表1-1项目地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5号),张家港市共有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7处,分别为凤凰山风景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香山片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双山片区)、长江(张家港市)重要湿地空间、一干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一干河新港桥饮用水源保护区、张家港暨阳湖公园,总面积14619.9417公顷,本项目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生态红线区域、相对方位及距离见下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见附图4。表1-1项目地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5号),张家港市共有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7处,分别为凤凰山风景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香山片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双山片区)、长江(张家港市)重要湿地空间、一干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一干河新港桥饮用水源保护区、张家港暨阳湖公园,总面积14619.9417公顷,本项目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生态红线区域、相对方位及距离见下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见附图4。表1-1项目地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5号),张家港市共有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7处,分别为凤凰山风景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香山片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双山片区)、长江(张家港市)重要湿地空间、一干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一干河新港桥饮用水源保护区、张家港暨阳湖公园,总面积14619.9417公顷,本项目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生态红线区域、相对方位及距离见下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见附图4。表1-1项目地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红线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公顷)面积(公顷)与本项目距离(m)与本项目距离(m)一干河新港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水源水质保护全厂约5.5公里,南至长兴路,北至大南路以北约500米。全厂约5.5公里,南至长兴路,北至大南路以北约500米。135.6696135.6696西侧8200西侧8200一干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水源水质保护全厂约8公里,张扬公路至长兴路一干河水城以及书院路至沿江公路间的一干河水城及两侧陆域范围。全厂约8公里,张扬公路至长兴路一干河水城以及书院路至沿江公路间的一干河水城及两侧陆域范围。149.3206149.3206西测8500西测8500表1-2项目地附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表1-2项目地附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表1-2项目地附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表1-2项目地附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表1-2项目地附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表1-2项目地附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表1-2项目地附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表1-2项目地附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表1-2项目地附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型类型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与管控区边界距离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型类型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总面积总面积(m)一干河新港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干河新港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120°33′47″E,31°54′10″N)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沙洲湖整个水域以及沿一干河的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4000米、下延1500米的水域范围和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取水口(120°33′47″E,31°54′10″N)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沙洲湖整个水域以及沿一干河的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4000米、下延1500米的水域范围和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1.301.30西侧8200分析-7-②环境质量底线大气:根据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张家港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张家港市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均达标,臭氧未达标,本项目所在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非达标区。全年优115天,良186天,优良率为82.5%,与上年持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8,较上年上升8.0%;其中臭氧较上年下降2.8%,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单项质量指数分别较上年上升12.3%、14.9%和13.8%,可吸入颗粒物上升幅度最大。臭氧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城区空气质量总体基本稳定。地表水:2023年,张家港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升。15条主要河流36个监测断面,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8.9%,较上年下降16.7个百分点;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零,主要河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与上年持平。4条城区河道7个断面,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与上年持平,无劣V类水质断面,城区河道总体水质状况为优,与上年持平。31个主要控制(考核)断面,15个为II类水质,16个为II类水质,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8.4%,较上年下降25.7个百分点。其中13个国省考断面、10个入江支流省控断面和17个市控断面“达II类水比例”均为100.0%,均与上年持平。2023年新增的5个苏州市“十四五”地表水环境质量优化调整考核断面水质均达II类。声环境:2023年,张家港市城区声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升。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5分贝(A),总体水平为二级,环境质量为较好:区域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6.5分贝(A),总体水平为三级,环境质量为一般。社会生活噪声是影响我市城区声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源,占82.9%,其次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1分贝(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8分贝(A),道路交通昼间、夜间噪声强度均为-级,声环境质量均为好。2023年,城区4个声环境功能区7个声功能区定点监测点,1类声功能区昼、夜间达标率均为87.5%,其余各类声功能区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均为100.0%,与上年相比,1类声功能区昼、夜间达标率均下降12.5个百分点,其余均持平。本项目排污量较小、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环境功能现状,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③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建工大道35号,主要的能源消耗为水和电。本项目用水水源来自市政管网,能满足本项目的供水需求。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电,能满足-8-②危险废物暂存间属于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防渗设计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3、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要求表4-21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要求一览表②危险废物暂存间属于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防渗设计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3、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要求表4-21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要求一览表②危险废物暂存间属于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防渗设计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3、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要求表4-21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要求一览表②危险废物暂存间属于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防渗设计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3、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要求表4-21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要求一览表②危险废物暂存间属于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防渗设计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3、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要求表4-21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要求一览表监测对象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备注土壤///正常情况下无土壤污染途径,不开展跟踪监测地下水///正常情况下无地下水污染途径,不开展跟踪监测4、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后,正常运营状况下可以有效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4、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后,正常运营状况下可以有效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4、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后,正常运营状况下可以有效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4、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后,正常运营状况下可以有效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4、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后,正常运营状况下可以有效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54-风险六、环境风险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如下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表4-22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统计表六、环境风险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如下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表4-22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统计表六、环境风险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如下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表4-22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统计表六、环境风险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如下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表4-22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统计表六、环境风险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如下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表4-22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统计表六、环境风险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如下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表4-22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统计表六、环境风险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如下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表4-22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统计表序号物质名称物质名称最大存在总量(t)最大存在总量(t)临界量(t)Q值1废活性炭废活性炭6.04676.04672000.03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0.03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Q值小于1,不构成重大风险源。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可能影响途径及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表4-23环境风险识别结果表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Q值小于1,不构成重大风险源。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可能影响途径及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表4-23环境风险识别结果表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Q值小于1,不构成重大风险源。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可能影响途径及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表4-23环境风险识别结果表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Q值小于1,不构成重大风险源。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可能影响途径及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表4-23环境风险识别结果表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Q值小于1,不构成重大风险源。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可能影响途径及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表4-23环境风险识别结果表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Q值小于1,不构成重大风险源。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可能影响途径及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表4-23环境风险识别结果表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Q值小于1,不构成重大风险源。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可能影响途径及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表4-23环境风险识别结果表危险单元风险源主要危险物质环境风险类型环境影响途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易燃易爆物质发生火灾爆炸过程中,不完全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大气;发生泄漏、火灾、爆炸过程中,物料可能随消防尾水进入附近地表水体厂房建设及总体布局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生产装置的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必须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满足正常生产和事故状态下的要求;健全雨、污管网系统,在雨水管网的总出口前端设置雨、污切换阀门,防止有毒物质和消防废水排入外环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厂内贮运,并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小组,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厂房建设及总体布局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生产装置的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必须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满足正常生产和事故状态下的要求;健全雨、污管网系统,在雨水管网的总出口前端设置雨、污切换阀门,防止有毒物质和消防废水排入外环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厂内贮运,并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小组,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5-备,定期开展演练;各生产单元严禁明火,并配置足量的泡沫、干粉等灭火器;危险单元地面全部做硬化防渗处理,设置防泄漏沟和收集池。活性炭吸附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有机废气火灾、爆炸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活性炭吸附应有事故自动报警装置,并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相关规定;活性炭吸附装置与主体生产装置之间的管道系统应安装阻火器(防火阀),阻火器性能应符合GB13347的规定;吸附装置两端应设置压差计,当吸附装置的阻力超过规定值时应及时清理或更换过滤材料。总平面布置按照功能区分区布置,各功能区、装置之间设置环形通道,并与厂外道路厂区人流和货运流明确分开,危险货物运输须有单独路线,不与人流及其它货流混行按规定设置建筑物的安全通道,以便紧急状态下保证人员的疏散。生产现场有可能接触有毒物质的地点设置安全淋浴洗眼设备。设置必要的生产卫生用室、生活卫生用室、医务室和安全卫生教育室等辅助用房,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为了防止偶然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失,设计有完整、高效的泄漏报警系统和消防报警系统等,整个系统包括泄漏监控系统、感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室内外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有关规定,本项目生产过程涉及的危险性主要为危险废物的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本项目危险物质贮存过程导致火灾,次生污染物可能通过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a、设置火灾探测器及报警灭火控制设施,以便在火灾的初期阶段发出报警,并及时采2、风险防范措施①总平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连接,利于安全疏散和消防。或平交。防护鞋、防护服等。消防装置系统、排烟系统和应急照明及疏散;②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③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壤进行转移。(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①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取措施进行扑救;-56-b、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时,做到立即报警,并充分发挥整体组织功能,在人身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扑灭初起火灾,将灾害减到最低程度,避免火势扩大殃及周围危险场所,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②废气处理装置失效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a、定期排查并消除可能导致废气处理装置失效的诱因,加强安全管理,将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机率减到最小、采取措施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b、一旦发生废气处理装置失效,现场操作人员立即采取停止设备的运行,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同时立即上报公司总指挥在其相关指示下,公司抢险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立即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抢修处理,排除故障,待废气处理设施正常后恢复生产。(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防范措施:针对废润滑油,应加强危废管理,不与其它一般固废混合储存,危废产生、转移、贮存均应有相关记录台账。2)土壤、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对工艺、管道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做好车间、仓库、危废暂存区地面防腐、防渗等,防渗层破裂后及时补救、更换。3、环保设施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按苏环办[2020]1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50号)、《重点环保设施项目安全辨识和固体废物鉴定评价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苏环办〔2022〕111号)等文件要求,企业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针对本企业涉及的环保设施进行安全识别,并提出环境风险及安全管理要求,废气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具体如下:制定严格的工艺操作规程,加强监督和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定期更换活性炭、清洗设备内部、检查设备的密封性等,保持设备性能和寿命。加强管理,对风机、活性炭吸附箱、布袋、管道、阀门、接口处进行定期检查,必要时在活性炭吸附装置上设置安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装置内部的温度、压力等关键参数;确保各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定期排查并消除可能导致事故的诱因,加强安全管理,将非正常工况排放的几率减到最小,采取措施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若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应立即开启紧急停车系统,从源头控制废气的产生。综上所述,本项目所有污染防治设施拟采取或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均符合《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按苏环办[2020]1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50号)、《重点环保设施项目安全辨识和固体废物鉴定评价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苏环办〔2022〕111号)中的相关要求。4、应急预案本项目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的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送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备案。编制内容应着重于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识别环境风险源,补充应急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开展风险评估,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培训计划,开展应急演练等。-5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P1排气筒(15米)非甲烷总烃集气罩收集汇入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环境厂界非甲烷总烃工艺废气采用集气罩有效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量《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大气环境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排放口pH、COD、NH3-N、TP、SS、TN化粪池《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声环境厂界等效声级dB(A)隔音、减震、消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本项目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占地面积10m2,存放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在厂内的收集、包装、转运、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字〔2019〕222号)等的相关规定。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设置标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2023修改单)的规定制作和安装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还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字〔2019〕2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张环发〔2019〕209号)、《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并布设视频监控。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及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厂外运输和处置。本项目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占地面积10m2,存放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在厂内的收集、包装、转运、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字〔2019〕222号)等的相关规定。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设置标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2023修改单)的规定制作和安装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还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字〔2019〕2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张环发〔2019〕209号)、《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并布设视频监控。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及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厂外运输和处置。本项目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占地面积10m2,存放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在厂内的收集、包装、转运、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字〔2019〕222号)等的相关规定。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设置标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2023修改单)的规定制作和安装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还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字〔2019〕2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张环发〔2019〕209号)、《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并布设视频监控。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及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厂外运输和处置。本项目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占地面积10m2,存放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在厂内的收集、包装、转运、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字〔2019〕222号)等的相关规定。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设置标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2023修改单)的规定制作和安装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还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字〔2019〕2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张环发〔2019〕209号)、《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并布设视频监控。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及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厂外运输和处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管道采用柔性防渗结构,采用厚度不小于1.0mm的土工膜防渗;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措施》(GB18597-2023)的防渗设计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污水管道采用柔性防渗结构,采用厚度不小于1.0mm的土工膜防渗;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措施》(GB18597-2023)的防渗设计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污水管道采用柔性防渗结构,采用厚度不小于1.0mm的土工膜防渗;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措施》(GB18597-2023)的防渗设计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污水管道采用柔性防渗结构,采用厚度不小于1.0mm的土工膜防渗;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措施》(GB18597-2023)的防渗设计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生态保护措施无无无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房建设及总体布局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生产装置的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必须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满足正常生产和事故状态下的要求;健全雨、污管网系统,在雨水管网的总出口前端设置雨、污切换阀门,防止有毒物质和消防废水排入外环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厂内贮运,并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小组,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定期开展演练;各生产单元严禁明火,并配置足量的泡沫、干粉等灭火器;厂房建设及总体布局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生产装置的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必须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满足正常生产和事故状态下的要求;健全雨、污管网系统,在雨水管网的总出口前端设置雨、污切换阀门,防止有毒物质和消防废水排入外环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厂内贮运,并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小组,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定期开展演练;各生产单元严禁明火,并配置足量的泡沫、干粉等灭火器;厂房建设及总体布局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生产装置的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必须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满足正常生产和事故状态下的要求;健全雨、污管网系统,在雨水管网的总出口前端设置雨、污切换阀门,防止有毒物质和消防废水排入外环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厂内贮运,并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小组,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定期开展演练;各生产单元严禁明火,并配置足量的泡沫、干粉等灭火器;厂房建设及总体布局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生产装置的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必须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满足正常生产和事故状态下的要求;健全雨、污管网系统,在雨水管网的总出口前端设置雨、污切换阀门,防止有毒物质和消防废水排入外环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厂内贮运,并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小组,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定期开展演练;各生产单元严禁明火,并配置足量的泡沫、干粉等灭火器;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根据《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62塑料制品业292”的“塑料零部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929”,现有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待迁建后建设单位应在排放污染物之前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根据《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62塑料制品业292”的“塑料零部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929”,现有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待迁建后建设单位应在排放污染物之前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根据《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62塑料制品业292”的“塑料零部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929”,现有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待迁建后建设单位应在排放污染物之前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根据《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62塑料制品业292”的“塑料零部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929”,现有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待迁建后建设单位应在排放污染物之前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60-六、结论综上所述,本次项目建设符合达标排放原则、总量控制原则及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要求;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实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次项目的建设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项目实施是可行的。-61-附表1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t/a)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3650.0365/0.06080.03650.0608+0.0243废气(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4050.0405/0.06750.04050.0675+0.027废水废水量360360/840360840+480废水COD0.126/0.01080.126/0.0108/0.42/0.02520.126/0.01080.42/0.0252+0.294/0.0144*废水SS0.072/0.00360.072/0.0036/0.336/0.00840.072/0.00360.336/0.0084+0.264/0.0048*废水氨氮0.0108/0.00050.0108/0.0005/0.0378/0.00130.0108/0.00050.0378/0.0013+0.027/0.0008*废水TP0.0014/0.00010.0014/0.0001/0.0067/0.00030.0014/0.00010.0067/0.0003+0.0053/0.0002*废水TN00/0.0588/0.008400.0588/0.0084+0.0588/0.0084*危险废物废塑料00/505+5危险废物金属边角料50/202-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3.6280/6.046706.0467+2.4187危险废物生活垃圾2.250/3.7503.75+1.5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本报告表附图、附件:附件一备案证附件二土地证、租房协议附件三环评合同附件四现有项目环保手续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周边环境概况图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监测点位图附图5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附图6张家港市生态管控区域范围图附图7张家港市南丰镇总体规划图附图8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图万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化妆品喷头生产迁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